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策影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8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控股股东战略规划,本次减持主要目的是为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引进战略股东,以便推进各方更深层次合作,反哺本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各方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股东持股信息: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大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策投资”,现持有公司股票352,5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8%)、实际控制人傅梅城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431,828,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0%)和副总裁傅斌星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27,732,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计划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0,453,896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变)。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5,113,474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87,783,685股。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大策投资、实际控制人傅梅城先生和副总裁傅斌星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1)为公司引进战略股东,以便推进各方更深层次合作,反哺本公司主营业务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2)投资影视教育、长三角国际影视中心等业务储备资金;(3)进一步降低债务杠杆,控制财务风险。

2、股份来源:大策投资和傅梅城先生的股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份;傅斌星女士的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增持。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40,453,89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00%。其中,傅斌星女士减持数量不超过其上一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变)。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5,113,474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即不低于87,783,685股。

6、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情况确定。

股东姓名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大策投资控股股东431,828,29924.60%
傅梅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352,512,00020.08%
傅斌星副总裁27,732,3091.58%

三、股份变动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大策投资首发前承诺已履行完毕,目前不存在正在履行的股份变动相关承诺。傅梅城先生首发前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该承诺严格履行中。傅斌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根据相关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更变。

五、备查文件

1、大策投资、傅梅城先生和傅斌星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