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金林召集,并于2019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在公司6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金林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1月8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493.25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