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