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在杭州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8名,实际出席监事8名(其中李若山监事委托夏大慰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云明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股票质押业务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营销渠道管理审计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16-2020年战略规划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案件防控工作情况报告》《2019年1-10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和《零售业务风险内控管理情况报告》等四项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