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11月8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11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所涉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同意以2019年11月8日作为权益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0名激励对象授予3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