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股份”或“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基本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是首创股份2018年非公开发行限售流通股。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号)核准,首创股份向汇祥(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德制造业(安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安财保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9名发行对象发行864,834,083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8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至今总股本数量无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发行对象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64,834,083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14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名称 | 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汇祥(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祥资产鼎盛2号私募投资基金 | 160,771,704 | 2.83% | 160,771,704 | 0 |
2 | 财通基金-农业银行-财通基金-玉泉878号资产管理计划 | 141,479,099 | 2.49% | 141,479,099 | 0 |
3 |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80,385,852 | 1.41% | 80,385,852 | 0 |
4 | 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0,385,852 | 1.41% | 80,385,852 | 0 |
5 |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 | 80,385,852 | 1.41% | 80,385,852 | 0 |
6 | 建投拓安(安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德制造业(安徽)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80,385,852 | 1.41% | 80,385,852 | 0 |
7 | 汇安基金-民生银行-汇安基 金-汇盈7号资产管理计划 | 80,385,852 | 1.41% | 80,385,852 | 0 |
8 |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780号资产管理计划 | 80,385,852 | 1.41% | 80,385,852 | 0 |
9 | 华安财保资管-工商银行-华安财保资管稳定增利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80,268,168 | 1.41% | 80,268,168 | 0 |
合计 | 864,834,083 | 15.21% | 864,834,083 | 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股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60,771,704 | -160,771,704 | 0 |
其他 | 704,062,379 | -704,062,379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864,834,083 | -864,834,083 | 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
A股 | 4,820,614,124 | 864,834,083 | 5,685,448,207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4,820,614,124 | 864,834,083 | 5,685,448,207 |
股份总额 | 5,685,448,207 | 0 | 5,685,448,207 |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认购首创股份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限售承诺;
2、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首创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彦芝 张耀坤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