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0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2号)核准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 658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68万股已于2019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11,302万股增加至15,070万股,注册资本由11,302万元变更为15,070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四条 公司于【 】年【 】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四条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68万股,于2019年10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2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70万元。 |
3 |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11,302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股份总数为15,070万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11,302万股,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3,768万股。 |
4 |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
5 | 第二十五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
6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