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其中:
1.减持时间区间:
持本公司股份20,675,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66%)的股东周学进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19年10月1日起)后至2019年12月31日前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2019年9月12日起)后至2019年12月31日前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669,1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8%)。
2.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3,669,160股,即不超过中旗股份总股本的2.78%。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1,320,3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2,640,600股),但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之和不能超过3,669,160股。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周学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自2019年10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06日止,周学进减持比例达到1%;自2019年9月6日起至2019年11月06日止,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
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周学进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周学进 | 大宗交易 | 2019-9-12 | 21.44 | 150,000 | 0.1136% |
2019-9-16 | 22.14 | 1,100,000 | 0.8331% | ||
2019-11-6 | 25.2 | 1,377,000 | 1.0429% | ||
竞价交易 | 2019-10-8 | 23.14 | 28,000 | 0.0212% | |
2019-11-5 | 26.27 | 556,200 | 0.4213% | ||
2019-11-6 | 27.67 | 374,660 | 0.2838% | ||
合计 | - | - | - | 3,585,860 | 2.7159%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学进 | 合计持有股份 | 20,675,920 | 15.6600% | 17,090,060 | 12.944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675,920 | 15.6600% | 17,090,060 | 12.944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 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2019年5月8日公司进行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132,030,000 股,以上内容按转增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2019年10月8日,周学进先生因误操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该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中第十三条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窗口期买卖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具体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本次除该次违规减持外,其余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学进的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将根据市场、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周学进在前述减持计划中声明: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际减持价格履行了该等承诺。
4、周学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后,周学进仍是持有公司股份5% 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周学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