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当面送达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童保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
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