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7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杨征宇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