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辞职公告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6日收到董事张辉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2019年11月6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40万股,占公司股本的1.439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次辞职董监高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 √否
(二)辞职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张辉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一职。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
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张辉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一职。张辉阳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担任董事一职,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衷心感谢张辉阳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9-054
甘肃宏良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