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年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年会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6月17日上午在青岛市香港东路195号青啤科研中心一楼报告厅召开2009年度股东年会("股东年会")。股东年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金志国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股东年会。股东年会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股东年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16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3
H股股东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1,393,770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30,035,804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61,357,96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3.38%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1.83%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1.55%
二、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股东年会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全部议案均获通过。表决情况如下表:
普通决议案 赞成
(股) 赞成股数占有效投票总股数的比例(%) 反对
(股) 反对股数占有效投票总股数的比例(%)
1、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60,057,118 100% 0 0
2、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860,057,118 100% 0 0
3、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 856,074,518 100% 0 0
4、批准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注) 856,161,118 99.5454% 3,910,000 0.4546%
5、批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境内审计师和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国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858,785,118 99.9564% 374,500 0.0436%
6、批准本公司因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09年度董事会奖"而对本公司董事和监事进行奖励的方案。 851,715,475 99.0301% 8,341,643 0.9699%
注: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6元(含税)。A股股东股利派发登记日及派发方法,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及监票人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的李丽萍律师和温薇薇律师为股东年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东年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股东年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年会的表决结果有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国际审计师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股东年会的点票监察员。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字的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年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