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9债券代码:123027 债券简称:蓝晓转债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西安蓝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19】第 10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和核查,并对问询函关注的事项进行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半年报显示,你公司确认装置销售收入26,095.17万元,同比增长
488.02%,毛利率为50.17%,同比增加3.59个百分点。根据你公司对本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截至2019年4月12日,你公司已完成对藏格锂业全部10套装置的交付,其中已投入使用4套,试水运行1套,安装完成待试水3套,在安装2套。请你公司:(1)按客户列示近三年一期设备交付、收入确认、预收款、应收款及回款情况;(2)说明公司装置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过程,技术来源,专利情况,产能产量,供应商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采购价格;
(3)公司装置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及其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的对比情况。
回复:
公司从2009年起开始向客户提供集材料、装置和系统集成一体化解决方案,累计积累了上百个项目,该部分收入规模逐渐增长,并成为公司主要的业务来源之一。
(一)按客户列示近三年一期设备交付、收入确认、预收款、应收款及回款情况;
截止2019年6月,三年一期按照客户列示装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收入 | 预收款 | 回款 | 应收款余额 |
A | 869.49 | 508.65 | 813.84 | 203.46 |
B | 501.29 | 150.39 | 501.29 | - |
C | 149.72 | 44.92 | 149.72 | - |
D | 89.93 | - | 105.22 | - |
E | 77.86 | 23.36 | 77.86 | - |
其他客户 | 258.16 | 185.79 | 302.40 | - |
2016年合计 | 1,946.45 | 913.10 | 1,950.34 | 203.46 |
A | 740.92 | 520.08 | 693.45 | 173.43 |
B | 602.55 | - | 669.45 | 35.53 |
C | 514.16 | 154.25 | 514.16 | - |
D | 451.87 | 135.56 | 433.50 | 18.37 |
E | 338.85 | 237.63 | 294.89 | 101.57 |
其他客户 | 1,712.84 | 931.48 | 1,953.04 | 21.04 |
2017年合计 | 4,361.19 | 1,979.00 | 4,558.49 | 349.94 |
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 | 9,966.32 | 27,000.00 | 27,000.00 | 0 |
A | 1,039.57 | 311.87 | 938.09 | 101.48 |
B | 1,037.18 | 242.70 | 977.85 | 235.65 |
C | 780.54 | 548.38 | 867.57 | 45.66 |
D | 619.66 | 290.00 | 652.50 | 72.50 |
其他客户 | 2,064.94 | 913.40 | 2,193.70 | 98.54 |
2018年合计 | 15,508.21 | 29,306.35 | 32,629.71 | 553.84 |
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 | 14,949.48 | 200.00 | 200.00 | 1,570.83 |
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 | 9,026.55 | - | - | 9,026.55 |
A | 484.83 | 532.00 | 534.28 | 28.12 |
B | 353.64 | 103.20 | 306.97 | 104.13 |
C | 331.59 | 99.48 | 331.59 | - |
其他客户 | 949.08 | 517.90 | 735.62 | 357.52 |
2019年1-6月合计 | 26,095.17 | 1,452.58 | 2,108.46 | 11,087.15 |
(二)说明公司装置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过程,技术来源,专利情况,产能产量,供应商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采购价格;
1.采购
公司系统装置产品的采购主要包括:控制系统、罐体设备、泵阀类、仪表类、管道等器件,均是市场稳定供应的常规品种。
公司拥有成熟的采购管理体系,首先对市场上的主要供应商进行考察和筛
选,包括填写调查简表,实地考察,采样,核实资质,询价等;其次从中筛选合格供应商列入该原材料的供应商名单;再次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从供应商名单中选取2-3家,谈判价格、付款条件及具体交货时间,确定最终供应商。最后货物运输到厂区后,由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品入库,按合同执行;不合格品实行退换货。另外,公司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和价格进行核查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或相应的合同条款。
2.研发
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源动力,公司拥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在10多年的发展中,公司培养了一支活跃创新、学科分布合理的研发人才梯队,研发团队成员100余名。团队核心人员从事吸附分离材料研发、生产、应用和配套设备多年,具有丰富的树脂合成和应用工艺、系统装置及解决方案经验,并且与公司长期共同成长。在研发过程中,公司发掘客户需求,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开发产品和应用工艺。在产业化过程中,通过小试-中试-大型的步骤,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降低产业化风险。公司创新研发库每年保证200余项在研项目,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乃至生产工艺革新均有覆盖;从材料合成、设备设计到工艺探索均包含在内。对科研项目转换也有明确要求,譬如年内新增50余项,年产业化项目近6~8项。
系统装置的研发根据不同领域客户的工况条件,通常会有工艺条件实验,设计讨论、小型样机甚至中试样机、工艺管线设计以及3D图纸等。
3.生产
系统装置的生产由公司系统工程园装备车间完成,该车间为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分离纯化装置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内容,该项目投资总额7,433万元,设计产能30套/年,于2017年底投产达到设计使用状态。系统装置项目中的主设备由公司自行设计,然后委托合作厂家生产,公司负责根据设计进行阀阵生产、电气和控制系统的生产和调试。
公司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原则上以销定产,根据市场部制定的销售计划制定出一段时期内的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并以生产计划会等形式组织协调采购、质检、生产车间及其他部门的准备工作。系工装置车间负责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阀阵、控制机柜、程序加载、调试包装等工作。配件、
设备、组装经过质检部门检测,整套装置带电调试合格后包装出厂。公司通过生产调度会等形式,协调各有关部门配合生产进度,确保生产计划顺利完成。
4.销售
公司装置产品应用于不同的生产工艺和应用环境,不同产品之间性能差异很大,对产品与客户生产工艺的匹配度要求很高。为保证公司产品的销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采取了将技术支持与服务贯穿于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的技术营销模式。公司目前的技术营销体系主要由市场部、应用部、研发部和系统工程部组成。市场部负责产品销售、市场信息搜集、商务谈判、签署商务协议、客户维护和资料更新等工作。应用部负责售前的方案设计、确定项目可行性,售中的技术支持,如安装指导、调试、人员培训等,售后的运行现场问题解决等。研发部主要负责材料合成技术的研究开发与优化,应用技术的拓展与改进;系统工程部主要负责系统装置的设计、应用工艺制定、装配与调试等技术服务。系统装置从销售到项目结束大概经历几个过程: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实验室工艺及应用试验、确定材料/工艺/参数、设计设备及报价、商务谈判及合同、详细设计、装置制造安装、调试培训、运行保障、售后技术支持,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收回货款。
5.技术来源及专利情况
吸附分离关键技术包括合成技术、应用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在应用过程中,需要三大技术密切配合,从而达到预期应用效果。公司高度重视产品核心技术的研发与生产工艺与应用技术的创新,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实践,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与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阀阵式连续离子交换装置是公司的专利产品,也是行业三种技术路线中的一种,完全为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的核心技术均来自于公司的自主创新,属于原创技术,多年来形成多项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日 | 专利号 | 专利类型 |
1 | 一种高果肉含量果汁脱苦/脱酸的方法及装置 | 2004.9.2 | ZL200410073047.7 | 发明 |
2 | 一种吸附镓专用螯合树脂、其制备方法及其应用 | 2010.6.23 | ZL201010206964.3 | 发明 |
3 | 一种去除果汁中残留农药的方法及装置 | 2010.5.5 | ZL201010162936.6 | 发明 |
4 | 一种从盐湖卤水中提取锂的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及方法 | 2010.10.29 | ZL201010524901.2 | 发明 |
5 | 一种从拜耳母液中提取镓的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及方法 | 2010.10.29 | ZL201010524902.7 | 发明 |
6 | 一种用于有机酸生产的连续离子交换装置 | 2010.10.29 | ZL201010524916.9 | 发明 |
7 | 一种吸附法从盐湖卤水中提取锂的方法 | 2010.9.25 | ZL201010290231.2 | 发明 |
8 | 一种树脂吸附法去除液体中的砷的方法 | 2010.12.31 | ZL201010623774.1 | 发明 |
9 | 一种从盐湖卤水中提取锂的方法 | 2011.1.30 | ZL201110033301.0 | 发明 |
10 | 一种螯合树脂及其生产方法与应用 | 2009.12.28 | ZL200910265822.1 | 发明 |
11 | 一种用苯乙烯型大孔树脂提取茶碱钠盐或茶碱的方法 | 2011.8.1 | ZL201110218231.6 | 发明 |
12 | 半球柱形不锈钢水帽 | 2010.5.5 | ZL 201010162928.1 | 发明 |
13 | 一种处理拜耳母液中提取镓树脂的方法 | 2011.8.18 | ZL201110237496.0 | 发明 |
14 | 一种提高树脂对果汁处理能力的方法及装置 | 2010.12.31 | ZL201010620081.7 | 发明 |
15 | 一种用螯合树脂从拜耳母液中提取镓的工艺 | 2011.8.18 | ZL201110237280.4 | 发明 |
16 | 一种用螯合树脂从拜耳母液中提取镓的方法 | 2011.8.25 | ZL201110245319.7 | 发明 |
17 | 从盐湖氯化镁卤水中除硼的连续离子交换装置及方法 | 2012.5.21 | ZL201210158309.4 | 发明 |
18 | 一种用螯合树脂从拜耳母液中回收镓的新方法 | 2012.2.1 | ZL201210022213.5 | 发明 |
19 | 一种用于盐湖卤水中提锂的螯合树脂深度除镁方法 | 2011.8.18 | ZL 201110237292.7 | 发明 |
20 | 一种除砷树脂的制备方法 | 2012.1.18 | ZL 2012100156468 | 发明 |
21 | 一种用于脱色脱酸果汁生产的连续离子交换装置 | 2012.2.17 | ZL201220052895.X | 实用新型 |
22 | 一种用于己内酰胺生产原料---双氧水纯化的装置 | 2012.5.21 | ZL201220228499.8 | 实用新型 |
23 | 一种用吸附树脂从精母液中回收扑热息痛的方法 | 2012.12.24 | ZL201210566903.7 | 发明 |
24 | 一种用苯乙烯型大孔阴离子交换树脂去除氯化反应液中三氯化铁的方法 | 2012.12.24 | ZL201210566904.1 | 发明 |
25 | 一种粉体造粒技术 | 2011.1.11 | ZL201110004973.9 | 发明 |
26 | 一种制备锂吸附剂树脂的方法 | 2012.2.14 | ZL201210032829.0 | 发明 |
27 | 一种氨基含氮杂环树脂及其制备方法 | 2014.8.29 | ZL201410439072.6 | 发明 |
28 | 一种从头孢菌素C树脂吸附废液中回收DCPC的方法 | 2014.12.31 | ZL201410850664.7 | 发明 |
29 | 一种蛋氨酸纯化的工艺 | 2015.6.30 | ZL201510374789.1 | 发明 |
30 | 一种用于聚四氢呋喃生产中除钠离子的方法 | 2015.8.20 | ZL201510514490.1 | 发明 |
31 | 一种在湿态固体中同步浸出和吸附的金属提取方法 | 2015.10.16 | ZL201580064647.3 | 发明 |
6.产能产量
为了匹配集成类业务的发展需要,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施
了分离纯化装置产业化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7,433万元,设计产能30套/年,于2017年底投产达到设计使用状态。
针对系统集成业务,该类订单完全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公司组织生产也是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过去三年一期完成订单数量分别为:26、36、33和19套。
7.供应商的具体情况、采购内容和采购价格
系统装置的主要原材料为控制系统电子配件、罐体设备类、泵阀类、仪表类、管道等器件,公司多年来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供应渠道稳定,2018年前十大装置供应商分布如下: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采购货物名称 | 采购额(元) |
A | 阀门 | 32,719,494.90 |
B | 树脂柱 | 31,253,824.45 |
C | 布水器 | 8,952,070.82 |
D | 树脂柱等 | 8,299,854.12 |
E | 树脂柱 | 6,506,223.85 |
F | 树脂柱 | 6,148,467.40 |
G | 树脂柱 | 5,707,724.13 |
H | 配件等 | 2,801,936.09 |
I | 钢材 | 2,168,531.43 |
J | 控制模块等 | 1,770,383.65 |
公司所有采购物品均遵循市场价格,形成了严格的价格比较机制,不存在非市场价格采购的情形。
(三)公司装置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及其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的对比情况。
三年及一期公司系统装置毛利率变动如下: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系统装置 | 50.17% | 43.25% | 41.47% | 50.68% |
公司多年一直保持较好的毛利率水平,且系统装置类毛利率一直高于单一材料销售的毛利率。公司专注于从吸附材料结构设计、合成技术研究、应用技术开发、连续离交装置开发,到实现新型吸附材料的工业化生产,新应用技术在下游
工业领域的产业化实施,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及创新提供吸附分离技术服务。公司是吸附分离行业唯一提供材料、装置、系统集成服务模式的企业,并拥有合成、应用和装置三大原创技术。
吸附分离材料传统上是作为材料独立销售,客户自行制造设备、采购吸附材料后装入设备实施吸附分离过程。近年来,伴随经济快速发展,新兴领域、创新技术、尖端应用越来越多,吸附分离技术所起的提质增效、环保和成本等作用越来越重要,在部分应用领域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相应地,这些尖端领域对吸附技术的需求专业深度更大、要求技术的贴合性更高,材料与设备一体化从而达到最优吸附分离效果,“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符合这些技术趋势的最佳选择。
以吸附分离材料为核心,集成系统装置,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显著的优点包括:
1.将客户对产品要求设置为目的,以发挥材料最佳功效为核心进行系统设计,提供整套专业化方案,最大程度地实现高质量、高效率、控制成本以及环保控制。
2.为客户提供整条生产线的技术保障,整合了生产线上诸多的功能单元,以及这些独立单元之间的高效连接,实现多单元的贯通,达到全过程的技术提效。
3.针对性解决客户所在行业的痛点,帮助客户快速占领行业的技术制高点。
上述优势使得材料与设备结合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模式越来越受到市场欢迎,尤其在那些跨领域的、新兴的、探索性强的应用领域,解决方案模式显示了更强的活力。由于系统装置是随着下游应有领域发展而产生的创新品系,其毛利率水平高于单一材料销售的毛利率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以自主创新为主,产品技术含量高,获得明显技术溢价收益;
公司自成立以来,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瞄准行业技术与产品的空白点,不断进行材料合成、应用工艺和系统集成技术的自主创新。在市场空间广阔、利润水平高、可拓展性强的新兴领域市场,以自主知识产权实现原创技术的产业化,填补国内相关技术领域的空白,打破了国外同类吸附分离树脂对国内市场的垄断。通过提供高技术门槛的吸附分离材料,获得明显技术溢价优势,满足下游客户不同生产工艺、应用环境的需求,带动下游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2.系统集成业务覆盖材料、装置和系统集成为一体,可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公司理应获得更高的毛利率。
公司系统装置产品根据客户应用领域、工艺条件以及供货范围定制而成,能够使客户获得最佳材料使用效果、改进工艺和降低成本,并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与传统产业通常采取的“成本加定价”模式不同,装置类产品技术含量高,竞争对手少,因此具有良好的议价、定价能力,有利于保持和提高产品的盈利能力。应用系统装置类产品采取个性化定价策略,按照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制造,产品按照每个项目技术难度、工艺复杂程度和成本因素等单独报价。公司在系统装置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工作,开发出全部自主知识产权的全自动连续离子交换装置,下游客户生产线对装置的要求更高、技术更复杂,对用户降低生产成本的效果更为明显。系统装置毛利率较高是合理的。目前公司为国内外吸附分离行业唯一一家能够为多种不同应用领域下游客户提供“吸附分离材料+应有工艺+系统装置”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由于技术门槛及行业特征与其他化工或新材料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性,不存在明显的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参照难度较大。
问题二:根据你公司对本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你公司2018年共向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交付6套设备,收取货款27,000万元,确认已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2套装置,对应收入为9,966.32万元,装置平均单价达4,983.16万元,而2017年、2018年你公司系统装置产品销售单价分别为121.11万元、469.95万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向藏格锂业出售装置的具体型号、用途、核心技术指标,向藏格锂业出售单价远高于你公司设备平均售价的原因,并说明作价与市场上同类设备价格的差异情况。
回复:
2018年3月,公司与藏格锂业签订年产1万吨碳酸锂的盐湖卤水提锂装置《设备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578,046,598元。本项目中公司为藏格锂业提供年产1万吨碳酸锂生产线盐湖卤水吸附技术提取碳酸锂装置,为吸附工段的吸附技术整包合同,含材料、工艺、装置一体化设备,分为10套相同的1000t/a提锂装置设备。
盐湖卤水提锂技术路线是吸附法富集和膜浓缩组合,该工艺主要包括吸附、膜浓缩、干燥后处理的三工段,吸附法作为核心工艺采用吸附剂,吸附和再生过程简单,各项消耗较低,无污染,优势比较明显。公司向藏格锂业提供吸附工段
的整体装置设备,主要用途是实现盐湖卤水中的镁锂分离和锂离子的富集,降低卤水中的镁含量,提高锂浓度,向膜浓缩工段提供合格液。
该项目的核心技术指标包括进出卤水流量、镁锂浓度,以及合格液的流量和镁锂浓度。
公司系统装置产品根据客户应用领域、工艺条件以及供货范围定制而成。定制设备根据客户应用领域、料液工况和处理要求,单独设计生产,各项目装置在工艺复杂性方面有很大差异,公司根据装置对客户的价值、复杂程度、技术含量成本等情况单独定价,因而不存在平均售价,亦表现为各项目间价格差异较大。
藏格10000吨/年碳酸锂装置是公司专门根据客户工况条件定制设计,工艺原理、吸附剂、连续离子交换设备均为自主知识产权,暂未发现市场有可对比的同类设备,无价格差异对比数据。
问题三:你公司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分别为33,240.60万元、44,424.25万元、63,198.68万元、54,836.0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782.12万元、32,029.52万元、37,297.58万元、18,986.99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1)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2)按产品类别分别列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情况,收现情况是否与公司销售结算政策相符。
回复:
(1)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公司目前销售回款主要方式包括货币资金和商业票据,依据现行会计准则。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收取的商业票据均不作为现金的流入,即公司现金流量表列示的现金流入不包括商业票据的收付方式。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会计科目的勾稽关系;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营业收入① | 54,836.04 | 63,198.68 | 44,424.25 | 33,240.60 |
销项税金② | 6,258.59 | 8,760.35 | 6,343.06 | 5,408.70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增加③ | 8,567.51 | 5,680.06 | 2,621.25 | 2,238.98 |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有差异,主要系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票据比例不同所致,具有合理性。
(2)按产品类别分别列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情况,收现情况是否与公司销售结算政策相符。
公司所有品类目前销售回款主要方式包括货币资金和商业票据,回款方式与品类无关,主要是根据销售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结算。公司主要销售政策如下:
树脂类小额合同款到发货;长期合作的大额客户滚动结算;装置类采用预收、发货前、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后收款、质保到期后付保证金等方式结算,锦泰锂业合同采用建造费用分期付款,生产管理运营费采用月结,利润分成采用年结。
按产品类别分别列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款情况如下:
科目
科目 | 2019年半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2016年度 | |
全部 | 营业收入 | 54,836.04 | 63,198.68 | 44,424.25 | 33,240.6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986.99 | 37,297.58 | 32,029.52 | 21,782.12 | |
收到的商业票据 | 12,129.12 | 49,869.46 | 17,624.23 | 14,696.79 | |
回款总额 | 31,116.11 | 87,167.04 | 49,653.75 | 36,478.91 | |
回款比例 | 56.74% | 137.93% | 111.77% | 109.74% | |
装置 | 装置收入 | 26,095.17 | 15,508.21 | 4,361.19 | 1,946.45 |
装置回款 | 2,108.46 | 32,629.71 | 4,558.49 | 1,949.89 | |
装置回款占收入比例 | 8.08% | 210.40% | 104.52% | 100.18% | |
材料 | 树脂收入 | 28,740.86 | 47,690.46 | 40,063.06 | 31,294.15 |
树脂回款 | 29,007.64 | 54,537.33 | 45,095.26 | 34,529.03 | |
树脂回款占树脂收入的比例 | 100.93% | 114.36% | 112.56% | 110.34% |
根据上表可见,树脂和装置业务收款情况与公司销售结算政策相符,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因为藏格和锦泰项目跨期结算原因存在影响。
问题四:2018年6月19日,你公司披露与青海锦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锂业”)签订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4.68亿元。2019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与锦泰锂业签订4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6.23亿元。根据上述合同,你公司为锦泰锂业建设碳酸锂生产线,并承担生产线投产后的运营管理和技术服务支
预收账款减少④ | 15,483.05 | -16,869.29 | -1,643.04 | 17.44 |
测算的应收现金额⑤=①+②-③-④ | 37,044.06 | 83,148.26 | 49,789.10 | 36,392.8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⑥ | 18,986.99 | 37,297.58 | 32,029.52 | 21,782.12 |
差额⑦=⑤-⑥ | 18,057.07 | 45,850.69 | 17,759.58 | 14,610.76 |
已背书或者贴现的应收票据⑧ | 18,057.07 | 45,850.69 | 17,759.58 | 14,610.76 |
差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持。生产线投产后,由锦泰锂业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分期支付建造款,运营期间按合同约定向公司分期支付运营管理费用和利润分成。此外,公开信息显示,从2018年开始,碳酸锂价格大幅下降。请你公司:(1)补充说明锦泰锂业的具体情况及偿付能力、偿付安排及资金来源,相关项目的开展时点、地点、备案审批情况、目前的进展情况,工程转包情况及承建方情况;(2)说明该项目的收入结构,发货及签收时点,回款情况及回款资金的具体来源、回款时点,并说明你公司对不同种类收入的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以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3)结合碳酸锂价格情况,说明锦泰锂业相关项目成本效益测算结果是否出现重大变化,相关项目是否出现资产减值情形;(4)锦泰锂业与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自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
回复:
(1)补充说明锦泰锂业的具体情况及偿付能力、偿付安排及资金来源,相关项目的开展时点、地点、备案审批情况、目前的进展情况,工程转包情况及承建方情况;锦泰锂业系青海锦泰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泰钾肥”)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1亿元,锦泰锂业经营正常,拥有正常的支付能力,其支付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于自有资金和项目自身带来的资金流入,并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结算。按照目前项目实施进度和碳酸锂市场价格,该项目自身带来现金流入预计如下:
年份
年份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碳酸锂产量[1](吨) | 3000 | 7000 | 7000 | 7000 | 7000 |
销售收入(亿元) | 1.65 | 3.85 | 3.85 | 3.85 | 3.85 |
[1]预计2020年3000t/a满产,2021年4000t/a满产。
锦泰钾肥位于青海省冷湖镇马海矿区,拥有197.96平方公里的巴伦马海盐湖矿区开采权,卤水中钾、锂资源丰富,已开采钾肥多年。为了充分发挥矿区锂资源的效益,锦泰锂业规划了10000t/a碳酸锂项目,该项目位于冷湖行委巴伦马海矿区,投资总额9.63亿元,2016年10月取得青海省海西州工信厅备案,2017年6月取得海西州环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各项手续齐全。该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3000t/a碳酸锂项目由其自建,于2016年6月开工,2017年7月
投产运营;二期为公司本次承担的7000t/a碳酸锂项目,其中3000t/a于2018年6月开工,2019年6月部分投产运营。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工程转包的情形。
(2)说明该项目的收入结构,发货及签收时点,回款情况及回款资金的具体来源、回款时点,并说明你公司对不同种类收入的确认时点、确认依据以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锦泰项目收入来源包含生产线的建造款、项目生产运营费用、利润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建造款,公司负责生产线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投入,3000t/a和4000t/a对应的金额分别为4.68亿元和6.23亿元,待生产线投产后,锦泰锂业分期支付公司承担的建造款。
第二部分生产运营费用,生产线投产运营管理期间,公司承担生产线运营的原辅料和人员费用开支,并按产量收取运营费用,按月支付。
第三部分利润分成,公司按比例分享项目所产生的碳酸锂的净利润,按照会计年度核算并于次年支付。
双方于2018年6月签订3000t/a碳酸锂生产线建设、运营和技术服务合同,随即按照公司的项目管理流程,组建项目组组织实施锦泰项目,2018年底开始从公司和供应商处陆续发货,并同时在客户现场进行装置的建设安装工作。截止2019年6月28日,客户已确认完成3条碳酸锂生产线的建设,其中第一条1000t/a生产线已满足合同规定的验收条件。
按照合同约定,公司在2019年3月底之前为锦泰锂业建成3000t/a碳酸锂生产线,但因冬季气候停工问题,现场基础配套设施施工进度滞后,装置进度也有所延迟,回款也相应滞后。2019年9月锦泰项目完成2套装置的投产运行。
公司主要销售离子交换吸附树脂、树脂系统装置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 离子交换吸附树脂类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树脂系统装置类产品系统装置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客户验收确认;2) 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3) 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4) 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 离子交换吸附树脂类产品、树脂系统装置类产品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
报关,取得提单;树脂系统装置类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客户验收确认;2) 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3) 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4) 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目前我公司严格按照以上原则及《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相关规定执行。
(3)结合碳酸锂价格情况,说明锦泰锂业相关项目成本效益测算结果是否出现重大变化,相关项目是否出现资产减值情形;
在本项目中,公司收入来源分为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垫付建造款和第二部分生产运营费用是项目主要收入来源,其金额与碳酸锂价格波动不关联;第三部分项目利润分成与碳酸锂价格相关,该部分收入在该项目收益成本效益测算中占比较小,碳酸锂价格波动对项目成本效益测算不产生影响,因此该项目成本效益测算结果未出现重大变化,不存在资产减值的情形。
(4)锦泰锂业与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自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资金往来。
经核实,锦泰锂业与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各自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资金往来。
问题五:半年报显示,你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9,026.5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721.06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长期应收款对应的具体内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其充分性。
公司长期应收款对应的内容青海锦泰锂业项目,截止2019年6月底,交付并验收通过一条生产线,长期应收款额为14,421.13万元,其中项目建造款为9,026.55万元、未实现融资收益5,394.58万元、根据坏账计提政策,一年以内的长期应收款计提比例为5%、坏账准备为721.06万元。报表列示金额为原值14,421.13-未实现融资收益5,394.59-坏账准备721.06=8,305.49万元。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