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池冶董事委托沈毅董事、张巍董事委托翟锋董事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暂代)李晓航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李晓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
二、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讨论,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下属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员组成 | |
战略委员会 | 李晓航董事长(主任委员)、朱震宇独立董事、池冶董事 |
审计委员会 | 沈佳云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张伏波独立董事、李晓航董事长 |
提名委员会 | 姚荣涛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朱震宇独立董事、李晓航董事长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伏波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沈佳云独立董事、李晓航董事长 |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6日
附件简历:
李晓航 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曾任辽宁省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人民政府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辽宁省康平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沈阳市辽中区委书记等职。
现任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