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的安排,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借新还旧、展期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金融机构:恒丰银行、中航信托等。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