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天火先生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公司股东黄文乐先生、黄文喜先生将所持有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黄天火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黄天火 | 是 | 2150 | 2019年10月28日 | 2019年11月4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1% | 2.18 |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黄天火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75,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6%;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219,98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90%,占公司总股本的22.26%。
二、股东黄文乐先生黄文喜先生的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用途 |
黄文乐 | 是 | 1750 | 2019年11月4日 | 2020年3月12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68% | 1.77% | 为黄天火先生股份质押延期的补充质押 |
黄文喜 | 是 | 400 | 2019年11月4日 | 2020年3月12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2% | 0.40% | 为黄天火先生股份质押延期的补充质押 |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黄文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0,921,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70,419,99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99.29%,占公司总股本的7.13%。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黄文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9,861,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47,2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4.74%,占公司总股本的4.78%。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黄文乐先生和黄文喜先生的股份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主要是为黄天火先生办理股份质押展期所进行的补充质押。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为41564万股,占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为78.1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06%。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5、目前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质押风险尚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