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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华科技: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5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2)。

2019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董事会于2019年11月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敏华先生提交的书面文件。丁敏华先生提议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1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敏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7,1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2%。提案人丁敏华先生具备相关规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丁敏华先生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列明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关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详见2019年11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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