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19-040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强先生持有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化微”)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徐珺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徐强先生和徐珺女士系兄妹关系,所以持有公司股份合并计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股东徐强先生和徐珺女士计划在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2月2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092,000股和2,184,000股,合计不超过3,2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徐强、徐珺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8,008,000 | 7.33% | IPO前取得:8,008,000股 |
注:上述持股数量包括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徐强、徐珺 | 8,008,000 | 7.33% | 双方系兄妹关系 |
合计 | 8,008,000 | 7.33% | —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徐强、徐珺 | 不超过:3,276,000股 | 不超过: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92,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84,000股 | 2019/11/26~2020/2/25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个人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持股5%以上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江化微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意向减持0%-100%。
(3)本人拟减持所持江化微股份时,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江化微公告减持意向,本人及本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江化微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承诺向江化微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江化微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江化微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江化微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股东徐强先生和徐珺女士可能根据其
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
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徐强先生和徐珺女士严格遵守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