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配股事项取得控股股东批复的公告
近日,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配股事项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配股方案,按照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且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
二、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配股的实施进展和政策要求对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公司应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尽快完成本次配股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配股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