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7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因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概述
2018年3月28日,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的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宝武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94,611,555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金控”),129,632,104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详见公司于2018 年3 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发布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在上述股权无偿划转手续办理期间,公司于2018年7月实施了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由2,597,837,756股增至3,377,189,083股,中国宝武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发生了变化,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由524,274,236股增至681,556,507股,持有比
例不变。
2019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宝武发来的《关于调整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数量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将中国宝武分别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的杭钢股份股份数量调整为51,299.5022万股和16,852.1735万股。
中国宝武近日分别与诚通金控、国新投资签署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前,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681,556,507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8%,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诚通金控、国新投资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将由681,556,507股减少至39,750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0.18%减少至
0.0012%;诚通金控持有本公司512,995,022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9%;国新投资持有本公司168,521,735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
上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涉及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无偿划转协议签署情况
1.相关协议各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划出方)
法人代表:陈德荣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2)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朱碧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12层1229-1282室
(3)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划入方)
法人代表:朱碧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4层401室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1)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划出方)
法人代表:陈德荣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2)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周渝波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9号博兴大厦6层
(3)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划入方)
法人代表:王豹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B座5层558室
2.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划出方: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2)股权划入方: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3)划转股份数量:中国宝武将持有的杭钢股份512,995,022股股份(占杭钢股份总股本的15.19%)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中国宝武将持有的杭钢股份168,521,735股股份(占杭钢股份总股本的4.99%)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
二、所涉后续事项
1. 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宝武、诚通金控尚需分别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划转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备文件
1.关于无偿划转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量调整有关问题的复函;
2.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3.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部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