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及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国宏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黄国宏先生减持部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其持有股份因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被动稀释,导致黄国宏先生权益变动比例已累计减少5.1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156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00,000股,并于2012年2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3,400,000股。黄国宏先生作为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持有公司5,520,000股股份,占公司上市后总股本比例的
10.34%。
2013年5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6,800,000股。
2015年1月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5,847,134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647,134股,股东黄国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0.54%。
2015年4月21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37,941,402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过历次减持、公司转增股份、被动稀释等变动,黄国宏先生目前持有公司的股份为17,4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黄国宏先生股份累计减少5.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备注 |
黄国宏 | 2013.5.21 | 持股比例不变 | 5,520,000 | - | 10.34% | 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 |
2015.1.8 | 被动稀释 | - | 0.54% | 9.8% |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而被动稀释 | |
2015.4.21 | 持股比例不变 | 22,080,000 | - | 9.8% | 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0股 | |
2016.12.7-2017.1.10 | 大宗交易 | 6,759,500 (减少) | 2.0% | 7.80% | - | |
2018.2.1-2018.2.12 | 大宗交易 | 3,379,414(减少) | 1.0% | 6.80% | - | |
2018.12.21 | 大宗交易 | 3,000,000 (减少) | 0.89% | 5.91% | - | |
2019.9.19-2019.10.31 | 竞价交易 | 2,495,186(减少) | 0.74% | 5.17% | -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黄国宏 | 合计持有股份 | 5,520,000 | 10.34% | 17,485,900 | 5.1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2,500,086 | 0.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20,000 | 10.34% | 14,985,814 | 4.43%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益限制
黄国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黄国宏先生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黄国宏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9日 | 12.7 | 150,000 | 0.044%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20日 | 12.786 | 229,400 | 0.068% | |
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23日 | 12.74 | 100 | 0.000% | |
竞价交易 | 2019年10月28日 | 12.539 | 899,896 | 0.266% | |
竞价交易 | 2019年10月29日 | 12.455 | 499,950 | 0.148% | |
竞价交易 | 2019年10月30日 | 11.968 | 76,200 | 0.023% | |
竞价交易 | 2019年10月31日 | 11.435 | 639,640 | 0.189% | |
合计 | 2,495,186 | 0.738% |
五、其他事项
1、黄国宏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2、黄国宏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黄国宏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