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ST 毅昌 公告编号:2019-07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10月29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
名,实参加董事7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保证公司、股东权益,使公司
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的《董
事会决策权限》。详情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董事会决策权限》。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9-074)。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