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各项内容以及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1,919,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4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更正后)》刊登于2019年10月28日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84同意股数21,919,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2018年及2019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更改之后财务报表及附注内容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1,919,38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一静、詹丽娜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议案、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9-084
1、经与会董事及记录人签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