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10月3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九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由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申请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告编号:2019-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期限为12个月,并由股东李海航及其配偶孔晓丹、邓达琴及其配偶赵岩松、李江标向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关联董事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联董事李海航、邓达琴、李江标回避表决。《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