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于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凯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亦称“鑫泰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泰科技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配套融资”,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合理预测,本次购买资产存在无法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的可能。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与交易对方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股份锁定期、业绩承诺与补偿、期末减值测试等事项作出补充约定:若本次购买资产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的,则本次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
期顺延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股份锁定期、业绩承诺与补偿、期末减值测试等事项亦相应顺延一年,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19]E1337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