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19 年10月27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士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科技”、“标的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亦称“鑫泰科技”)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鑫泰科技100.00%的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配套融资”,与本次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实施进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合理预测,本次购买资产存在无法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的可能。为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公司与交易对方刘卫华等19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交易股份锁定期、业绩承诺与补偿、期末减值测试等事项作出补充约定:若本次购买资产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交割的,则本次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期顺延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股份锁定期、业绩承诺与补偿、期末减值测试等事项亦相应顺
延一年,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19]E1337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