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验 资 报 告
截至2019年10月28日止
验资报告 第1页
验 资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58号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19年10月2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456,93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20,456,930.00元。根据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12号)核准,贵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140,785股,发行价格每股
48.3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597,715.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9年10月28日止,贵公司实际已收到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的认缴款总额人民币195,759,915.50元(已扣除主承销商承销费和保荐费4,240,000.00元。扣除前公司已支付承销保荐费用1,060,000.00元,即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共计5,3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711,687.17元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88,228.33元(加回主承销商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300,000.00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4,140,78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88,147,443.33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4,597,715.00元,股本人民币124,597,715.00元。
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20,456,930.00元,股本人民币120,456,930.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8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63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0月28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24,597,715.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124,597,715.00元。
验资报告 第2页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19年10月28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 认缴新增 注册资本 |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 |||||||||
货币(注) | 实物 |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 其他 | 合计 | 其中:股本 | |||||
金额 |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 其中:货币出资 | |||||||||
金额 |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 ||||||||||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70,393.00 | 99,999,981.90 | 99,999,981.90 | 2,070,393.00 | 50.00% | 2,070,393.00 | 50.00% | ||||
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 | 1,035,196.00 | 49,999,966.80 | 49,999,966.80 | 1,035,196.00 | 25.00% | 1,035,196.00 | 25.00% |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1,035,196.00 | 49,999,966.80 | 49,999,966.80 | 1,035,196.00 | 25.00% | 1,035,196.00 | 25.00% | ||||
合计 | 4,140,785.00 | 199,999,915.50 | 199,999,915.50 | 4,140,785.00 | 100.00% | 4,140,785.00 | 100.00% |
注:该金额未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发行费用共计7,711,687.17元,净募集资金人民币192,288,228.33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4,140,785.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188,147,443.33元。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19年10月28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 | 实缴注册资本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本次增加额 | 变更后 | |||||
金 额 | 出资 比例(%) | 金 额 | 出资 比例(%) | 金 额 |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 金 额 | 占注册资本 总额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
高管锁定股 | 17,684.00 | 0.01 | 17,684.00 | 0.01 | 17,684.00 | 0.01 | 17,684.00 | 0.01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332,550.00 | 0.28 | 332,550.00 | 0.27 | 332,550.00 | 0.28 | 332,550.00 | 0.27 | |
首发前限售股 | 51,057,000.00 | 42.39 | 51,057,000.00 | 40.98 | 51,057,000.00 | 42.39 | 51,057,000.00 | 40.98 | |
南京网典科技有限公司 | 1,035,196.00 | 0.83 | 1,035,196.00 | 1,035,196.00 | 0.83 | ||||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 1,035,196.00 | 0.83 | 1,035,196.00 | 1,035,196.00 | 0.83 | ||||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70,393.00 | 1.66 | 2,070,393.00 | 2,070,393.00 | 1.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51,407,234.00 | 42.68 | 55,548,019.00 | 44.58 | 51,407,234.00 | 42.68 | 4,140,785.00 | 55,548,019.00 | 44.58 |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社会公众股 | 69,049,696.00 | 57.32 | 69,049,696.00 | 55.42 | 69,049,696.00 | 57.32 | 69,049,696.00 | 55.42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69,049,696.00 | 57.32 | 69,049,696.00 | 55.42 | 69,049,696.00 | 57.32 | 69,049,696.00 | 55.42 | |
合计 | 120,456,930.00 | 100.00 | 124,597,715.00 | 100.00 | 120,456,930.00 | 100.00 | 4,140,785.00 | 124,597,715.00 | 100.00 |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验资事项说明 第1页
附件3:
验资事项说明
一、 基本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是在原杭州平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郭庆、陈国才、卜佳俊、毕义国、程峰、章征宇、陈航、吴剑鸣、杭州中鑫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齐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作为发起人,注册资本为30,000,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于2012年8月31日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16年1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20号文件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于2016年1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4,000万元,并于2017年4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7450789616。公司所属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贵公司本次申请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456,930.00元,折合股份总数120,456,93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407,234股,占股份总额的42.6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049,696股,占股份总额的57.32%。根据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12号文核准,贵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4,140,785股股份,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40,785.00元。
二、 本次新增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12号文核准,贵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40,785.00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40,78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每股48.30元,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40,785.00元。
三、 本次出资的审验结果
截至2019年10月28日止,贵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40,7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8.30元,共募集人民币199,999,915.50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在扣除承销保荐费用4,240,000.00元后(扣除前公司已支付保荐费用1,060,000.00元,即含税承销保荐费用共计5,300,000.00元),汇入公司开立在宁波银行杭州分行账号为71010122001906524的人民币账户内195,759,915.5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711,687.17 元(其中律师费566,037.74元、会计师费566,037.74元、信息披露费1,575,471.69元,其他费用4,140.00元),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288,228.33元(加回主承销商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可抵扣进项税额300,000.0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40,78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88,147,443.33元。
验资事项说明 第2页
四、 其他事项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15.50元,该验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53号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