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云南兴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实业”)持有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086,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192,6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兴龙实业于2019年10月30日收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西南证券互利通8号定向资管计划的委托人,以下简称“西南证券”)送达的《关于东方金钰股票司法协助执行的告知函》(编号:20191024)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9)渝执1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西南证券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卖出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3%,卖出款项依法划转至本案执行案款专户。上述司法变卖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将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配合法院予以执行,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135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270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卖出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并将变卖所得价款划付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兴龙实业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92,650,000 | 14.27% | 其他方式取得:192,650,000股 |
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以上第一大股东 | 293,154,984 | 21.72% | 非公开发行取得:293,154,984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兴龙实业 | 192,650,000 | 14.27% | 协议安排 |
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3,154,984 | 21.72% | ||
合计 | 485,804,984 | 35.99% | —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兴龙实业 | 231,482,942 | 17.15% | 2019/3/7~2019/9/17 | 3.36-7.19 | 2019/3/16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兴龙实业 | 不超过:40,500,000股 | 不超过: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5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7,000,000股 | 2019/11/22~2020/2/19 | 按市场价格 | 其他方式取得 | 执行法院裁定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西南证券将根据《协助执行通知书》配合法院予以执行,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将兴龙实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135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不超过270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卖出不超过4050万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并将变卖所得价款划付至法院执行案款专户。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