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2人。监事任顺标因工作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公告编号:2019-046
1.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挂牌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与会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