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管自力
黄绍强
张 立
签字日期: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