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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关于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1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于2019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暨控股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将其持有四创电子45.67%股权无偿划转至中电博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博微”)(详见公司临2019-032号公告)。本次收购触发中电博微的要约收购义务,中电博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2019年9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电博微要约收购义务豁免核准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详见公司临2019-037号公告)。

2019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中电博微转发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豁免中电博微要约收购四创电子股份义务的批复》,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中电博微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四创电子72,700,012股,约占四创电子总股本的45.6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中电博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电博微应当会同四创电子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中电博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至此,本次划转协议下的股权划转条件均已获达成,无偿划转协议已生效。相关方将根据无偿划转协议办理股份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等后续手续。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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