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498号深圳市中房同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本次会议通过以上投票方式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的监事3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的监事3名,不同意的监事0名,弃权的监事0名。
特此公告。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