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19-00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规模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66,970.00 | 66,970.00 |
2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6,998.00 | 16,998.00 |
3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25,000.00 | 18,004.17 |
合计 | 108,968.00 | 101,972.17 |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中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保息的国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