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拟审议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以及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与太平船务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与青岛港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等议案。我们对上述议案的全部资料进行了预先审阅,了解其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张松声董事对《关于与太平船务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回避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关于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关于与青岛港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独立董事杨良宜、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与太平船务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张松声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杨良宜、吴大卫、周忠惠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良宜、吴大卫、周忠惠、张松声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