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299号18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等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及时送达各位监事审阅。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经推举,会议由邓黄君监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批准了《中远海控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同步披露。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批准了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同意与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金融财务服务协议》、《综合服务总协议》、《航运服务总协议》、《码头服务总协议》、《船舶及集装箱资产服务总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同意上述协议项下2020-2022年的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批准了与上海港务集团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同意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及同意协议项下2020-2022年的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批准了与太平船务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同意与太平船务有限公司签署《航运及码头服务总协议》及同意协议项下2020-2022年的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批准了与青岛港签署2020-2022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批准协议上限金额之议案。
同意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航运及码头服务框架协议》及同意协议项下2020-2022年的年度上限金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2、3、4、5内容详见同步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4。
三、报备文件
1、中远海控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