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行应参加表决监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8人,委托表决监事1人,吴建亚监事委托康定选监事。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苏州银行2019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