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行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董事13人,其中因相关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根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高晓东董事本次会议无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