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联金汇: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4月15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泰鸿冲压”)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10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止,宁波泰鸿冲压在人民币2,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息、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19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和达”)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225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2019年10月30日起至2020年10月29日止,上海和达在人民币3,225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宁波泰鸿冲压、上海和达银行授信提供不高于5,225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3,8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24%。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3,81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24%。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