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下午在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203-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培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等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中,原计划使用的其中66,045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海尔印度北部工业园项目(一期)”,以优化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该事项已经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前述变更投向后的募集资金到位前,项目实施主体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现申请将符合要求的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自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10月18日,“海尔印度北部工业园项目(一期)”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351万元,本次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前述6,351万元自筹资金,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编号为“和信专字(2019)第000373号”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需用于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351万元。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 2019-072)以及相关附件文件。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