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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31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

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科创板风险提示

1-1-1

声明及承诺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2,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88%,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17元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00万股。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日期2019年10月25日
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77,283,584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9年10月31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风险。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发行人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二、风险提示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81%、

79.19%、61.14%和60.46%。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与下游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公司采取的发展战略、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重汽橡塑、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威孚环保、中自环保等国内外知名催化剂厂商,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发生经营风险减少对本公司的采购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给重汽橡塑和优美科的载体最终主要应用于中国重汽的国四及国五重型柴油车,2019年1-6月发行人销售给中自环保的部分载体最终应用于中国重汽的国六重型燃气车。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最终应用于中国重汽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53%、63%、40%和47%。如果发行人与中国重汽的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中国重汽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经营业绩下滑影响而导致其产量下降,则会造成公司的产品销量下降,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1-1-4

(二)下游应用车型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重汽橡塑和优美科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豪沃”系列品牌重卡。近三年公司销售用于“豪沃”品牌的载体只数占车用载体总只数的比例分别为43.85%、30.46%、22.23%,呈下降趋势。如未来“豪沃”系列重卡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相关产业政策调整或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影响而导致其产量下降,则会对公司的产品销量产生不利影响,对重汽橡塑和优美科的销售金额下降,进而造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商用车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SCR载体主要用于我国重型商用货车和轻型商用货车。应用于重型商用货车的SCR载体报告期各期的收入分别为5,907.42万元、14,917.57万元、12,408.36万元、7,404.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61%、

76.06%、49.98%、56.55%。

我国汽车产业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商用货车产量呈现波动态势,其中重型商用货车产量波动更为明显。2010年重型商用货车产量高峰年产106万辆,2015年低谷年产54万辆,近三年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产量分别为74.14万辆、114.97万辆和

111.24万辆。2019年1-6月,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产量为63.21万辆,同比上升0.13%。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未来我国商用货车产量大幅波动,则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较快带来产业格局变化的风险

随着节能环保理念的深入和国家政策的扶持,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发展较快。近三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分别为50.17万辆、75.34万辆、101.31万辆,其中,纯电动商用车的销量分别为11.80万辆、15.94万辆、12.07万辆。从目前汽车整体市场来看,新能源汽车占比依然较低。在相当长的时间中,特别是对于我国大客运、大货运、大船运、大农业等领域,内燃机将会以独立驱动或以混合动力的形式存在,仍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但是如果新能源汽车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大规模取代内燃机汽车,将对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的市场规模造成较大影响,

1-1-5

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募投项目涉足乘用车新领域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发展,在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中拥有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和较多的客户合作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商用车蜂窝陶瓷载体,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投向之前未涉足的乘用车领域。尽管公司已储备了适用国六汽油车的TWC载体、GPF技术和产品,但如果汽油车载体产品不能通过发动机或机动车国六型式检验并获得公告,或者即使获得型式检验公告但不能通过市场开拓获取相应的产品订单并实现销售,发行人将存在因涉足乘用车新领域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国家未来采用国六标准的风险

公司以排放法规为导向,不断生产满足各个阶段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深受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影响。目前,我国重型燃气车已开始实施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和城市车辆(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的国六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公司目前已储备了适用国六柴油车的DOC载体、SCR载体、DPF和ASC载体以及国六汽油车的TWC载体、GPF技术和产品并积极开拓国六产品市场。如发行人产品不能通过发动机或机动车国六型式检验并获得公告,或者即使获得型式检验公告但不能通过市场开拓获取相应的产品订单并实现销售,将会带来公司国内业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如果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大范围提前实施而公司未取得足够的国六系列产品型式检验公告,将丧失一部分市场份额,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1,660.06万元、-2,239.75万元、

192.90万元、16.9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同时为保证产品及时供应,公司相应扩大了备货规模增加了存货占款;另一方面,公司与国内客户主要采取承兑汇票结算,公司将部分销售取得的票据用于支付工程和设备款。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

1-1-6

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八)偿债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新技术产品的持续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对营运资金、建设资金及研发投入需求均呈上升趋势。受限于较为单一的融资渠道,银行借款是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7.1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73和1.01,公司具有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但相对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小幅下降。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未来一年内需要偿还的短期借款(扣除贴现取得的银行借款)为9,922.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350.00万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能,投入更多的固定资产,以满足国六标准实施后下游市场对蜂窝陶瓷载体需求的增长,若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通过其他融资渠道及时取得流动性支持,短期内将会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九)其他风险

发行人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适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是一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市场认可度高的节能环保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公司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依靠核心技术生产经营,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公司推动了产业质量变革,服务于国家高质量发展,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匹配。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实施意

1-1-7

见》、《注册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审核规则》以及《推荐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科创板企业定位的要求。

五、发行人2019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6月30日,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行业情况、经营模式、业务运行、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现有经营情况,发行人预计2019年1-9月营业收入为19,16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37%;预计实现净利润3,905.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7%;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72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09%。2019年1-9月发行人外销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促进总体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小幅上升。

上述2019年1-9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1-8

目录

声明及承诺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中介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 ...... 3

二、风险提示 ...... 3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6

四、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的核查意见 ...... 6

目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12

一、一般释义 ...... 12

二、专业术语释义 ...... 15

第二节 概览 ...... 17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9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0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22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6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6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6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 27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7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2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29

四、本次发行的主要时间表 ...... 3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1

一、经营风险 ...... 31

1-1-9二、技术风险 ...... 36

三、内控风险 ...... 36

四、财务风险 ...... 37

五、发行失败风险 ...... 4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1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 41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3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9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 49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 50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62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66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 78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 78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81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81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82十五、发行人员工情况 ...... 8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89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 89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92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55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 180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210

1-1-10六、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 222

七、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 240

八、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 242

九、公司生产经营资质及产品许可证情况 ...... 242

十、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 243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44

一、公司治理情况 ...... 244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47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处罚情况 ...... 247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其他企业占用和为其提供担保情况 ...... 248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248

六、同业竞争 ...... 250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 251

八、关联交易情况 ...... 254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 261

十、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 261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63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重要因素 ...... 263

二、财务报表 ...... 264

三、审计意见 ...... 269

四、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 269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72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73

七、非经常性损益 ...... 303

八、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 ...... 309

九、主要财务指标 ...... 311

十、经营成果分析 ...... 314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350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75

1-1-11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 38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8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及项目概况 ...... 384

二、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 ...... 386

三、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 387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具体情况 ...... 388

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目标 ...... 400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03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情况 ...... 403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04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08

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408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29

一、重要合同 ...... 429

二、对外担保情况 ...... 432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432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 432

第十二节 声明 ...... 433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3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3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3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38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39

六、验资机构声明 ...... 440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41

第十三节 附件 ...... 443

一、附件内容 ...... 443

二、附件查阅时间、地点 ...... 443

1-1-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简称释义
奥福环保、公司、本公司、发行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奥福有限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曾用名北京创导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德州奥深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奥深奥深(北京)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奥福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创导科技北京创导奥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创导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奥德维纳北京奥德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创导工业北京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
红桥创投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红桥投资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联钢业天津国联钢业有限公司
科融创投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荣新投资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临邑农商行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运百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康宁CORNING INC,美国康宁公司,世界知名的特殊玻璃和陶瓷材料厂商
NGKNGK INSULATORS, LTD,日本碍子株式会社,全球著名的工业陶瓷生产企业
王子制陶宜兴王子制陶有限公司
宜兴化机江苏省宜兴非金属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
凯龙高科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凯龙蓝烽凯龙蓝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重汽橡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潍柴净化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1-1-13

简称释义
玉柴动力广西玉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全柴动力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云内动力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锡柴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康明斯美国康明斯公司,全球领先的动力设备制造商
江淮汽车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田汽车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陕汽汽车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铃控股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戴姆勒Daimler AG,戴姆勒股份公司,全球领先的商用车制造商
优美科Umicore S.A.,比利时优美科公司,全球知名汽车催化剂生产商
庄信万丰Johnson Matthey Plc,英国庄信万丰集团,全球知名汽车催化剂生产商
巴斯夫BASF SE,德国巴斯夫股份公司,全球知名汽车催化剂生产商
威孚环保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威孚力达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公司
中自环保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神舟合肥神舟催化净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贵研催化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艾可蓝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银轮股份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海湾环境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久吾高科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PAP Emissions Technologies, LLC,美国著名的生产、销售汽车尾气排放控制产品的公司
SkylineSkyline Emissions, Inc.,美国专门设计、开发和制造柴油微粒过滤器及相关排放关键部件的公司,系美国ESW Group于2015年成立的子公司
GESIGlobal Emissions Systems Inc.,加拿大专门设计、开发和制造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技术和产品的公司
HCCHEESUNG CATALYSTS CORP,韩国知名的生产、销售汽车尾气催化剂的公司

1-1-14

简称释义
RoadwarriorRoadwarrior Inc.,加拿大生产、销售柴油微粒过滤器、柴油氧化催化剂等尾气排放控制产品的公司,是加拿大DCL International Inc于2014年成立的子公司
DINEXDinex Group,总部位于丹麦,是全球领先的柴油和燃气发动机工业生产和排放控制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公司
博世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全球领先的汽车技术供应商,业务范围涵盖汽油系统、柴油系统等
原环保部、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能源局国家能源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PA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美国环境保护署
《公司章程》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意见》《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推荐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容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
A股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元

1-1-15

简称释义
新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

二、专业术语释义

专业术语释义
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对内燃机在工作中产生的尾气排放进行有效的净化处理,降低其中有毒有害成分,以达到尾气排放相关法规的要求
国一、国二、国三、国四、国五、国六中国第一、二、三、四、五、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蜂窝陶瓷一种多孔性的陶瓷,其内部造型是许多贯通的蜂窝形状平行通道,其蜂窝体单元由格子状的薄的间壁分割而成
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截面直径≥250.00mm的蜂窝陶瓷载体
型式核准就排气污染物排放水平核准一种发动机(或发动机系族)型式
M类车辆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分为M1类、M2类和M3类。其中:M1类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M2类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M3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kg的载客车辆
N类车辆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分为N1类、N2类和N3类。其中:N1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N2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N3类指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和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可运输工业设备等。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发电机组和机场地勤设备等
压燃式发动机指以压燃原理工作的发动机,柴油机就是典型的压燃式发动机
NOx氮氧化合物,主要为NO和NO2
HC碳氢化合物
PM颗粒物
PN粒子数量
VOCs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利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RTO蓄热式氧化装置(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一种装载蓄热体并通过氧化分解方式处理有机废气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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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术语释义
RCO蓄热式催化装置(Regenerative Catalytic Oxidation),一种将催化剂涂覆于蓄热体将有机废气净化为二氧化碳和水的设备
TWC三元催化(Three Way Catalyst),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同时将尾气中的三种有害物质CO、HC、NOx转化为H2O、CO2和N2
SCR选择性催化还原(Selective Catalyst Reduction),在催化剂作用下,有选择地将NOx还原成N2
DOC柴油氧化催化(Diesel Oxidation Catalyst),在催化剂作用下,将柴油燃烧后产生的CO和HC氧化,使其生成CO2和H2O
DPF柴油机颗粒物捕集器(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安装在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可过滤尾气中颗粒物
GPF汽油机颗粒物捕集器(Gasoline Particulate Filter),安装在汽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可过滤尾气中颗粒物
ASC氨泄漏催化(Ammonia Slip Catalyst),氧化尿素还原NOx过程中泄漏出来的氨气,使其变为氮气
比表面积单位质量物料所具有的总面积(外表面积与内表面积之和)
壁厚蜂窝陶瓷载体孔壁的厚度
热膨胀系数单位温度变化(一般指室温至800℃)引起的物体体积变化
压降流体在管中流动时由于能量损失而引起的压力降低
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即供应商管理库存,是一种以用户和供应商双方都获得低成本为目的,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应商或者第三方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ISO9001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就产品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而制定的一项国际化标准
IATF国际汽车工作组(International Automotive Task Force),是为了协调国际汽车质量系统规范,由世界上主要的汽车制造商及协会于1996年成立的一个专门机构
IATF16949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02年3月公布的一项行业性的质量体系要求,全称为“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的特殊要求”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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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5日
注册资本5,728.3584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地址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德州市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行业分类属《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C3591)”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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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约25.88%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约25.88%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7,728.3584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17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管、员工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00万股。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市盈率46.62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63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0.76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09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值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0.56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2.5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涉及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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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52,34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5,712.0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627.92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合计为5,234.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10%); 2、会计师费用为696.23万元; 3、律师费用为183.0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为466.9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为47.69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注:与发行公告中发行费用相比,本次披露发行费用中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减少了33.39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用增加了8.55万元(不含增值税)。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2019年10月22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4日
申购日期2019年10月25日
缴款日期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均摘自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9】71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依据《审计报告》计算得出。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资产总额(万元)63,433.2357,730.9148,599.4732,73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35,686.2232,256.2628,443.2015,245.7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1232.7328.2647.3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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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13,094.0124,827.2119,611.719,286.87
净利润(万元)3,429.964,676.405,562.37612.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429.964,676.145,566.46612.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293.464,338.285,369.84320.66
基本每股收益(元)0.59880.81631.03020.1153
稀释每股收益(元)0.59880.81631.03020.11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015.4128.264.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6.94192.90-2,239.75-1,660.06
现金分红(万元)-859.2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816.526.018.09

四、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为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公司生产的直通式载体、DPF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车尤其重型柴油车尾气处理,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应用于石化、印刷、医药、电子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大气污染严重影响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政府的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被列入“十三五”三大攻坚战。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我国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机动车排放尤其柴油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排放,柴油车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68.30%、99.00%以上,而重型柴油货车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的排放量占柴油车排放量的比重高达67.22%和59.84%。本公司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战略要求,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柴油车尾气处理和工业废气治理为技术研发和经营发展方向,重点研发并产业化柴油车尾气处理核心部件——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打破多年来国外厂商对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制造技术的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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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研发方面,公司以蜂窝陶瓷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围绕机动车排放标准研发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法规技术要求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研发立项,以课题为单位进行产品先期规划,与下游汽车主机厂商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保证技术协同和产品配套。生产经营方面,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并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安全库存。公司接到客户订单或签署销售合同后安排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生产完成并质检合格后交付客户。公司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进行销售。

(三)发行人竞争地位

多年来,全球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一直被美国康宁公司和日本NGK所垄断。近些年,国内小尺寸载体技术率先取得一定进展,以宜兴化机、王子制陶等为代表的国内蜂窝陶瓷载体企业开始崛起,在汽油车、轻型柴油车载体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但应用于重型柴油车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由于其技术工艺更复杂、稳定量产更加困难等因素,国内乃至全球市场仍基本由康宁、NGK垄断。

发行人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型商用货车应用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竞争优势。根据原环保部公布的全部国五阶段环保达标车机型型式核准证书统计,NGK和康宁取得的国五压燃式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数量居前两位。发行人取得的型式核准证书数量仅次于NGK和康宁,位于国内载体厂商首位。型式核准证书意味着载体厂商生产的载体与其他零部件配套总成后达到污染物排放控制性能标准,使用该载体的机型或车型才可获准生产、销售,反映载体厂商产品获得客户和市场的认可程度。

从国内市场占有率看,目前康宁、NGK蜂窝陶瓷载体仍占有90%以上市场份额。在本公司重点发展的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领域,2016年、2017年、2018年奥福环保所生产的SCR载体数量在我国商用货车(我国商用货车绝大多数为柴油车)载体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3.50%、8.06%、9.49%,公司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市场竞争地位不断增强。此外,公司2018年开始向北美汽车后市场批量出口超大体积规格高性能DPF产品,产品的功能与可靠性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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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成熟市场与美国EPA2010排放标准的检验,为我国国六排放标准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国产化基础。

五、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不断升级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在机动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影响着尾气处理技术路线,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尾气排放法规落地实施的效果。多年以来我国柴油车尤其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一直严重依赖于国外蜂窝陶瓷载体进口,为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扭转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受制于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催化剂及涂覆、OBD等柴油车后处理技术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国家将上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任务纳入863重点攻关课题(“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和产品集成与示范”“863”项目下“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公司研发带头人参加该项科研课题并成功攻克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发行人完成产业化建设。该课题形成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成果被评定为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发行人及其研发带头人潘吉庆作为该项目的第三完成单位及个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自主研发构建了以“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全面掌握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从原材料配方、模具制造到烧成控制等规模化生产各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凭借蜂窝陶瓷载体领域突出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公司及技术研发带头人连续承担“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汽车尾气污染治理领域的国家“86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关键课题,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系列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同时研制出符合国六标准的系列蜂窝陶瓷载体,DPF产品在满足国内客户需求的同时开始批量出口北美市场。根据国外客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发行人生产的符合国六及美国EPA2010、欧六排放标准的DPF产品,在抗震性能、灰分质量限值、催化剂涂覆适配性等指标方面达到国外厂商同等水平,背压等指标优于国外厂商,发行人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不仅得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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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认可,其技术水平亦经受了国外最严格排放标准的检验。

发行人客户委托检测发行人产品的检测机构为ESW American。根据ESWAmerican官方网站,ESW American是一家独立的具有发动机相关的全面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总部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蒙哥马利市。发行人客户委托检测机构检测发行人产品的时间为2017年10月,主要检测发行人壁流式载体(DPF)。背景为发行人在拓展海外市场初期阶段为通过海外客户的产品性能测试,需将产品发送至海外客户指定的机构进行产品性能及关键指标的检测,通过测试后方可实现批量销售。

公司除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之外,采用节能蓄热体作为核心部件的VOCs废气处理蓄热燃烧及蓄热催化燃烧设备被环保部、科技部评定为先进技术。

(二)发行人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凭借突出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公司研发并量产的一系列适合国四、国五和国六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直接供应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重汽橡塑、威孚环保、贵研催化、中自环保等国内外主要催化剂厂商,并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整车或主机厂商的供应商名录,包括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玉柴动力、康明斯、戴姆勒等。公司的DPF产品于2018年打入美国商用货车后市场,成为AP、Skyline等公司的一级供应商,产品已适用于与我国国六标准接近的美国EPA2010排放标准,为国内将要实施的国六标准提供了国产化基础。

公司围绕蜂窝陶瓷技术,不断拓展技术的应用领域。除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之外,采用节能蓄热体作为核心部件的VOCs废气处理蓄热燃烧及蓄热催化燃烧设备被环保部、科技部评定为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612)、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9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00185)、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及昱美包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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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知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成果产业化效果较为显著。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公司应用核心技术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940.90万元、19,404.36万元、24,617.76万元、13,065.3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27%、98.94%、99.16%、99.78%。

随着我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更高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日益临近,公司储备了适用上述标准的柴油车、汽油车、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系列、多规格的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已具备量产能力。公司与国内外相关主流催化剂厂商、主机、整车厂商的台架测试和道路测试工作持续进行中,截至2019年8月23日,已有147项国六等排放标准的测试项目。公司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的成功研发,将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卡脖子”的问题,增强我国汽车尾气后处理关键部件供应的安全性,助力国六排放标准如期实施。

本公司为国六等排放标准储备的主要产品如下:

序号储备产品及型号产品概要
1DOC-304.8×101.6-400/4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4mil)、400目DOC载体,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2DPF-304.8×304.8-300/9低热膨胀系数(≤0.70×10-6/℃)、低背压、300目的DPF,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3DPF-330.2×431.8-200/12低热膨胀系数(≤0.70×10-6/℃)、低背压、200目的超大体积DPF,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4ACT-DPF-304.8×304.8-300/9低热膨胀系数(≤0.70×10-6/℃)、低背压、300目的非对称DPF,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5SCR-266.7×152.4-600/3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3mil)、600目SCR载体,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6ASC-266.7×152.4-600/3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3mil)、600目SCR载体,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7TWC-118.4×127-400/4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4mil)、400目TWC载体,满足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8TWC-101.6×123-600/3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3mil)、600目TWC载体,满足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9GPF-143.8×152.4-300/8低热膨胀系数(≤0.50×10-6/℃)、低背压、300目的GPF,满足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10SCR-150×150×300-36可将催化剂涂覆在载体微孔内壁中的SCR载体,用于船机

注:1、“400/4”代表孔密度为400孔/平方英寸,壁厚为4mil的载体型号,其他规格型号以此类推;

2、国六机动车载体适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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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

1、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作为国内专业从事大气污染治理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的自主品牌企业,公司将不断强化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培养、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投入,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驱动,依托国家产业政策,坚持绿色发展路线,大力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将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环保领军企业。

2、上市当年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市当年及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将紧紧围绕技术升级、智能制造升级、产品产能提升等方面展开,通过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拓展海内外市场,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公司将依托目前的技术积累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进一步针对非对称高性能蜂窝陶瓷过滤体、超低膨胀催化剂载体、GPF、900cpsi薄壁蜂窝陶瓷载体、高性能碳化硅DPF等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以及固定式有机废气蓄热燃烧技术、旋转式蓄热燃烧净化技术、蓄热催化燃烧技术、含氮VOCs废气催化氧化+选择性催化还原净化技术、吸附浓缩+燃烧组合净化技术等相关技术进行深入研发,结合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并与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紧密联系,不断研发行业内先进技术,持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质量,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公司将依托齐全的产品种类,紧抓日益增长的市场机会,对现有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进行智能制造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各类蜂窝陶瓷产品的性能、品质和产能,优化公司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强化公司的市场应对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将依托现有营销网络,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建设海外营销网络,加强与海外客户的合作沟通,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国内新客户开发力度,提升客户满意度,抓住国内尾气排放标准升级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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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适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保持并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总投资拟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代码)环评批复
1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24,601.7224,601.722018-371424-30-03-046740临环报告表 【2018】107号
2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18,487.6018,487.602018-500153-30-03-022756渝(荣)环准【2018】126号
3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3,007.303,007.302018-371424-30-03-049463临环报告表 【2019】39号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94.656,594.652018-500153-30-03-022742渝(荣)环准【2019】036号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57,691.2757,691.27--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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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0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88%,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17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发行人高管、员工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00万股。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市盈率46.62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63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09元/股(以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值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2.59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行方式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6,627.92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合计为5,234.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10%); 2、会计师费用为696.23万元; 3、律师费用为183.0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为466.98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为47.69万元。 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注:与发行公告中发行费用相比,本次披露发行费用中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减少了33.39万元(不含增值税),发行手续费用增加了8.55万元(不含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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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税)。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电话010-83321135
传真010-83321155
保荐代表人盛力、乔岩
项目协办人程洁琼
项目组其他成员杨晓波、丁秀金、耿鑫、熊略、王强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凡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科技园D栋5号
联系电话025-86633108
传真025-83329335
经办律师贾仟仞、何诗博

(三)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肖厚发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经办注册会计师占铁华、栾艳鹏、许沥文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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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慧、董宏磊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应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2
联系电话010-51716863
传真010-51716863
经办评估师王中林、蔡艳芳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七)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44201501100059588888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安信证券作为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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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相关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的主要时间表

初步询价日期2019年10月22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19年10月24日
申购日期2019年10月25日
缴款日期2019年10月2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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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是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7.81%、

79.19%、61.14%和60.46%。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与下游行业的竞争格局及公司采取的发展战略、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重汽橡塑、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威孚环保、中自环保等国内外知名催化剂厂商,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发生经营风险减少对本公司的采购或者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入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给重汽橡塑和优美科的载体最终主要应用于中国重汽的国四及国五重型柴油车,2019年1-6月发行人销售给中自环保的部分载体最终应用于中国重汽的国六重型燃气车。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最终应用于中国重汽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53%、63%、40%和47%。如果发行人与中国重汽的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中国重汽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经营业绩下滑影响而导致其产量下降,则会造成公司的产品销量下降,进而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下游应用车型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重汽橡塑和优美科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豪沃”系列品牌重卡。近三年公司销售用于“豪沃”品牌的载体只数占车用载体总只数的比例分别为43.85%、30.46%、22.23%,呈下降趋势。如未来“豪沃”系列重卡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相关产业政策调整或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影响而导致其产量下降,则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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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产品销量产生不利影响,对重汽橡塑和优美科的销售金额下降,进而造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或商用车产销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产品SCR载体主要用于我国重型商用货车和轻型商用货车。应用于重型商用货车的SCR载体报告期各期的收入分别为5,907.42万元、14,917.57万元、12,408.36万元、7,404.1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3.61%、

76.06%、49.98%、56.55%。

我国汽车产业总体呈上升趋势,而商用货车产量呈现波动态势,其中重型商用货车产量波动更为明显。2010年重型商用货车产量高峰年产106万辆,2015年低谷年产54万辆,近三年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产量分别为74.14万辆、114.97万辆和111.24万辆。2019年1-6月,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产量为63.21万辆,同比上升0.13%。如未来下游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或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影响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未来我国商用货车产量大幅波动,则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新能源汽车带来产业格局变化的风险

随着节能环保理念的深入和国家政策的扶持,新能源汽车近年来发展较快。近三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的销量分别为50.17万辆、75.34万辆、101.31万辆,其中,纯电动商用车的销量分别为11.80万辆、15.94万辆、12.07万辆。从目前汽车整体市场来看,新能源汽车占比依然较低。在相当长的时间中,特别是对于我国大客运、大货运、大船运、大农业等领域,内燃机将会以独立驱动或以混合动力的形式,仍具有广泛的市场需求。但是如果新能源汽车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并大规模取代内燃机汽车,将对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的市场规模造成较大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募投项目收益未及预期的风险

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是根据当前的宏观环境和微观市场情况进行测算的,如果市场外部环境发生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等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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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折旧和摊销费用,若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收益,项目新增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将会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2、新产品风险

发行人通过持续的研发,对满足国六标准的SCR载体、DOC载体、TWC载体、DPF和GPF在生产工艺、设备及产品技术方面已有系统性的技术储备。除DPF产品外,其他新产品尚未开始大规模实施生产,在未来批量生产过程中仍可能存在部分瑕疵,发行人未来批量生产过程中存在生产成本增加或者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风险。同时,国六标准蜂窝陶瓷载体新产品需要与催化剂、发动机、整车厂商进行大量匹配性测试并取得主机或整车厂商的公告认证。如发行人产品不能通过型式检测并获得公告认证,下游客户将不会选择发行人的产品作为发动机后处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发行人将存在新产品市场推广进度或客户接受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3、新增产能未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蜂窝陶瓷载体销量增长速度较快,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不利变化,发行人将面临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未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4、募投项目涉足乘用车新领域的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发展,在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中拥有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和较多的客户合作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商用车蜂窝陶瓷载体,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投向之前未涉足的乘用车领域。尽管公司已储备了适用国六汽油车的TWC载体、GPF技术和产品,但如果汽油车载体产品不能通过发动机或机动车国六型式检验并获得公告,或者即使获得型式检验公告但不能通过市场开拓获取相应的产品订单并实现销售,发行人将存在因涉足乘用车新领域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国家未来采用国六标准的风险

公司以排放法规为导向,不断生产满足各个阶段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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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深受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影响。目前,我国重型燃气车已开始实施国六标准,轻型汽车和城市车辆(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的国六标准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将于2021年7月1日实施,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公司目前已储备了适用国六柴油车的DOC载体、SCR载体、DPF和ASC载体以及国六汽油车的TWC载体、GPF技术和产品并积极开拓国六产品市场。如发行人产品不能通过发动机或机动车国六型式检验并获得公告,或者即使获得型式检验公告但不能通过市场开拓获取相应的产品订单并实现销售,将会带来公司国内业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如果重型柴油车国六标准大范围提前实施而公司未取得足够的国六系列产品型式检验公告,将丧失一部分市场份额,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是为下游机动车厂商、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商和船舶厂商提供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品。公司以排放法规为导向,不断生产满足各个阶段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因此公司的业务发展深受机动车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和船舶排放标准的影响,如果将来我国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尾气排放政策无法如期实施或公司未能抓住排放法规政策升级的机遇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将会面临着国内业务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八)原材料采购风险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氧化铝、高岭土和纤维素等。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相关原料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稳定。但如果主要供应商生产经营突发重大变化,或供货质量、时限未能满足公司要求,或与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化,公司在短期内可能面临原材料短缺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同时,如果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增长也将对公司产品毛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部分原材料需要从国外进口,而且供应商相对单一。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从美国采购的原材料金额分别是0万元、558.47万元、608.68万元、

262.12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是0.00%、4.96%、4.06%、3.68%。发行人从美国进口的原材料包含滑石、高岭土和氧化铝,分别从IMERYS TA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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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RICA, INC、BASF SOUTH EAST ASTA PTE.LTD和Sasol Chemicals NorthAmerica LLC采购。以上三种原材料在高温下合成堇青石用于蜂窝陶瓷载体的生产研发,是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的主要原材料。如果美国对上述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或无法采购,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产品质量风险

蜂窝陶瓷载体是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如果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将会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影响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正常使用,给下游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但如果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的任何环节控制不当,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缺陷、客户索赔等不利后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声誉产生不利影响。

(十)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美国出口的产品收入分别为3.38万元、18.58万元、

876.15万元、1,291.42万元,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04%、0.09%、

3.53%、9.86%。2018年以来美国政府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对来自中国进口商品增加关税的贸易政策,引发了中美双边的贸易摩擦。2018年9月起,发行人向美国地区出口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已被加征10%的进口关税;2019年5月起,发行人向美国地区出口的产品已被加征25%的进口关税。2019年5月以来,公司已与美国客户就关税增加情况进行了初步沟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尚未收到客户关于未来交易价格或其他事项变更的请求。

若美国政府未来持续维持现有税率甚至进一步提高关税税率,美国客户未来可能会削减订单或要求公司产品降价,从而导致公司出口美国的销售收入和盈利水平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以2018年出口美国销售金额

876.15万元为基础测算,美方客户由于关税从10%增加到25%而需承担的额外关税成本为131.42万元,假设未来出口至美国产品数量不变,关税成本的转嫁情况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关税转嫁比例20%40%60%80%100%
利润总额下降金额(万元)26.2852.5778.85105.14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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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风险

(一)新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研发团队和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取得了一定的研发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未来如果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出现偏差,或者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市场推广未能产生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受研发投入增加影响出现下降的情况。

(二)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生产主要受排放法规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日益重视,内燃机尾气排放标准持续升级。内燃机尾气污染治理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更高标准的排放要求。发行人根据我国排放标准升级的趋势,进行了充分的技术研发准备,储备了适用国六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技术与全系列产品。如果未来排放标准进一步严格,对蜂窝陶瓷载体技术要求进一步大幅提高,公司未能研发、生产出匹配更高标准的载体产品,或出现了可以取代堇青石材料并大规模应用于尾气后处理载体中的新型材料,且发行人无法获取或制备该材料,将对公司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VOCs治理领域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对研发人员综合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均有较高要求。如公司主要研发人员无法或不愿留任公司,公司可能无法及时找到合适人选加以替代,或上述人员加盟竞争对手,将给公司带来技术研发迟缓或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共同控制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三人作为一致行动人持续多年共同控制、管理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对公司发展所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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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诺未来将继续采取措施保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但如果上述承诺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无法形成有效决议而影响公司重大决策,将对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增长迅速,资产、收入规模和员工人数均明显增长,公司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和人才建设等面临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能有效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可能导致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无法匹配公司发展速度,从而对公司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经过多年沉淀积累,成功研发了多项材料技术和生产工艺技术。这些技术是构成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公司尚有多项技术处于研发阶段,为保持竞争优势将持续进行研发投入。若相关技术泄密,公司技术优势将被削弱,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1,660.06万元、-2,239.75万元、192.90万元、16.9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同时为保证产品及时供应,公司相应扩大了备货规模增加了存货占款;另一方面,公司与国内客户主要采取承兑汇票结算,公司将部分销售取得的票据用于支付工程和设备款。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偿债风险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新技术产品的持续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对营运资金、建设资金及研发投入需求均呈上升趋势。受限于较为单一的融资渠道,银行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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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7.1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73和1.01,公司具有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但相对2018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小幅下降。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未来一年内需要偿还的短期借款(扣除贴现取得的银行借款)为9,922.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350.00万元。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扩大产能,投入更多的固定资产,以满足国六标准实施后下游市场对蜂窝陶瓷载体需求的增长,若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通过其他融资渠道及时取得流动性支持,短期内将会导致公司资金紧张,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三)存货增长较快的风险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606.15万元、9,543.80万元、13,485.43万元、15,853.7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5.76%、34.93%、39.95%、41.63%,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1.02%、

19.64%、23.36%、24.99%。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期末存货余额增长较快。存货规模的增长,一方面对公司流动资金形成较大占用,导致一定的流动性紧张;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四)存货跌价风险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对应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979.75万元、3,139.36万元、5,889.43万元、6,601.33万元,蜂窝陶瓷载体的销售受国家不同级别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影响较大。随着全国尾气排放标准的升级,旧标准产品的需求量将逐渐下滑至最终消失,如果公司未能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谨慎安排生产计划,可能存在因尾气排放标准升级导致旧标准产品出现跌价的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对应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10.46万元、4,963.31万元、5,219.22万元、6,665.39万元,VOCs废气处理设备对应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在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和生产,个别项目由于工况复杂程度、实施难度和时间超出预计方案,导致实际执行成本高于预算,对应存货可能出现减值迹象。如未来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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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项目存在复杂程度、实施难度和时间超出预先设计方案的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出现跌价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760.43万元、7,835.75万元、9,762.94万元、11,107.38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4.01%、28.68%、28.92%、29.17%,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4.54%、

16.12%、16.91%、17.51%。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逐年增加。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但是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个别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一般以美元结算,少量以欧元结算,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41.58万元、375.89万元、2,276.92万元、2,943.4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2%、1.92%、9.17%、22.48%。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汇率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况。由于公司近三年海外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且未来将持续拓展海外市场,以外汇结算的客户和销售金额将会增加,如果人民币出现短期内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出口以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面临汇率变化对经营业绩带来波动的风险。

(七)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6.29%、59.94%、47.51%、55.51%,毛利率较高且存在一定的波动。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所处行业毛利率较高,主要系产品技术附加值较高及行业壁垒高等因素所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主要配套于主机或整车,公司下游主机或整车厂商对部分或全部零部件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一般会提出年降的要求,即采购价格每年有一定幅度的降低。若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并保持一定领先优势,或公司不能有效转移下游客户传导而来降价压力,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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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失败风险

由于股票发行会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次股票发行可能出现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市值上市条件,从而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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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of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5,728.3584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5日
公司住所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
经营范围制造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邮政编码251500
电话0534-4260688
传真0534-4266655
互联网网址www.sdaofu.com
电子信箱shandongaofu@aofuchina.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电话部门:证券部 负责人:武雄晖 电话:0534-4260688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2015年3月26日,奥福有限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12,464,030.61元为基础,按1:0.444586591的比例折为5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同日,奥福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2015年3月28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中各股东的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5】010389号)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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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奥福有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注册号为371424200001389的《营业执照》。本次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1潘吉庆10,295,08820.5923谢建立235,3500.47
2于发明9,252,22018.5024杨付杰223,4670.45
3王建忠8,962,48717.9225冯振海223,4010.45
4红桥创投3,332,2226.6626武雄晖221,7620.44
5刘洪月1,718,4663.4427张旭光191,8950.38
6王文新1,571,1363.1428杨树彬189,0310.38
7于进明1,546,6193.0929黄妃慧183,3030.37
8薛明轩1,332,8882.6730张晓波171,8470.34
9宋玉山1,205,3892.4131彭清平154,6620.31
10高强1,166,2772.3332李民146,0700.29
11马志强1,030,0482.0633张建萍143,2050.29
12倪寿才931,2481.8634邓晓民138,4580.28
13彭敏833,0551.6735刘淑华120,2930.24
14杨力556,7491.1136敖明昌117,4280.23
15汪崇富516,5711.0337毕士贵98,1950.20
16郭海良516,5711.0338曹红强91,6510.18
17朱逢军496,7860.9939韩国柱85,9230.17
18潘亮482,8040.9740刘鑫85,9230.17
19尚磊455,2930.9141钱宏云85,9230.17
20江涛299,5860.6042张艳辉51,5540.10
21聂海涛267,0660.5343王慧苗34,3690.07
22杨冰237,7210.48
合计50,000,000100.00

(二)奥福有限的设立情况

2009年7月15日,奥福有限由创导科技以货币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2009年7月14日,德州融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德融验报字(2009)第027号)确认,截至2009年7月10日,奥福有限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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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出资额已足额缴纳。2009年7月15日,奥福有限取得临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1424200001389。

奥福有限设立时,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创导科技300.00货币100.00
合计3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的股本和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潘吉庆10,607,58819.9724江涛299,5860.56
2于发明9,252,22017.4225聂海涛267,0660.50
3王建忠8,962,48716.8726杨冰237,7210.45
4红桥创投3,332,2226.2727谢建立235,3500.44
5刘洪月1,718,4663.2328杨付杰223,4670.42
6王文新1,571,1362.9629冯振海223,4010.42
7于进明1,546,6192.9130武雄晖221,7620.42
8薛明轩1,332,8882.5131韩国柱210,9230.40
9刘京萍1,250,0002.3532张旭光191,8950.36
10宋玉山1,205,3892.2733杨树彬189,0310.36
11高强1,166,2772.2034黄妃慧183,3030.35
12马志强1,030,0481.9435张晓波171,8470.32
13倪寿才931,2481.7536彭清平154,6620.29
14彭敏833,0551.5737李民146,0700.27
15潘亮764,0541.4438邓晓民138,4580.26
16周士良562,5001.0639刘淑华120,2930.23
17杨力556,7491.0540敖明昌117,4280.22
18汪崇富516,5710.9741毕士贵98,1950.18

1-1-44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9郭海良516,5710.9742曹红强91,6510.17
20朱逢军496,7860.9443刘鑫85,9230.16
21尚磊455,2930.8644钱宏云85,9230.16
22张建萍424,4550.8045张艳辉51,5540.10
23郭热平312,5000.5946王慧苗34,3690.06
合计53,125,000100.00

(1)2016年12月,奥福环保股权转让

2016年12月5日,杨力与毛毅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奥福环保15.00万股股份转让给毛毅哲,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此次股权转让系杨力有个人资金周转需求,新增股东毛毅哲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而受让其转让的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8元/股,系参照杨力的持股成本4.13元/股由双方协商确定。杨力已缴纳所涉个人所得税。

(2)2017年4月,奥福环保股权转让

2017年4月12日,刘京萍与王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奥福环保125.00万股股份转让给王萍,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此次股权转让系刘京萍有个人资金周转需求,2016年10月开始提出转让其持有的奥福环保股份,新增股东王萍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而受让其转让的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18.35元/股,系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盈利预期协商确定。刘京萍已缴纳所涉个人所得税。

(3)2017年10月,奥福环保增资

2017年6月29日,奥福环保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决议定向增发股份217.9837万股,注册资本由5,312.5000万元增至5,530.4837万元。2017年7月9日,公司分别与本次认购对象签订《增资协议书》。

本次认购对象包括天津国联钢业有限公司、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1-45

(有限合伙)2名新增机构股东,李莹元、成立新2名新增自然人股东,以及马志强等4名现有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增资股数(股)出资方式
现有自然人股东增资
1马志强599,455货币
2潘吉庆108,992货币
3于发明108,992货币
4王建忠108,992货币
新增股东增资
5国联钢业544,959货币
6科融创投544,959货币
7李莹元108,992货币
8成立新54,496货币
合计2,179,837-

2017年8月2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7】170014号)确认,截至2017年7月31日,奥福环保股东新增认缴出资额已足额缴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5,304,837.00元。

2017年10月9日,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奥福环保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00692032176X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价格为18.35元/股,系参考前次股权转让价格协商确定。

本次增资后,奥福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1潘吉庆10,716,58019.3827聂海涛267,0660.48
2于发明9,361,21216.9328杨冰237,7210.43
3王建忠9,071,47916.4029谢建立235,3500.43
4红桥创投3,332,2226.0330杨付杰223,4670.40
5刘洪月1,718,4663.1131冯振海223,4010.40
6马志强1,629,5032.9532武雄晖221,7620.40
7王文新1,571,1362.8433韩国柱210,9230.38
8于进明1,546,6192.8034张旭光191,8950.35

1-1-46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姓名/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9薛明轩1,332,8882.4135杨树彬189,0310.34
10王萍1,250,0002.2636黄妃慧183,3030.33
11宋玉山1,205,3892.1837张晓波171,8470.31
12高强1,166,2772.1138彭清平154,6620.28
13倪寿才931,2481.6839毛毅哲150,0000.27
14彭敏833,0551.5140李民146,0700.26
15潘亮764,0541.3841邓晓民138,4580.25
16周士良562,5001.0242刘淑华120,2930.22
17国联钢业544,9590.9943敖明昌117,4280.21
18科融创投544,9590.9944李莹元108,9920.20
19汪崇富516,5710.9345毕士贵98,1950.18
20郭海良516,5710.9346曹红强91,6510.17
21朱逢军496,7860.9047刘鑫85,9230.16
22尚磊455,2930.8248钱宏云85,9230.16
23张建萍424,4550.7749成立新54,4960.10
24杨力406,7490.7450张艳辉51,5540.09
25郭热平312,5000.5751王慧苗34,3690.06
26江涛299,5860.54
合计55,304,837100.00

(4)2017年12月,奥福环保增资

2017年12月6日,奥福环保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决议定向增发股份197.8747万股,注册资本由5,530.4837万元增至5,728.3584万元。2017年12月7日,公司分别与本次认购对象签订《增资协议书》。

本次认购对象包括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名新增合伙企业股东,刘坤等11名新增自然人股东,以及王建忠等5名现有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增资股数(股)出资方式
现有自然人股东增资
1王建忠163,488货币

1-1-47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增资股数(股)出资方式
2倪寿才29,973货币
3于发明27,248货币
4潘吉庆27,247货币
5黄妃慧10,899货币
新增股东增资
6荣新投资1,600,000货币
7刘坤21,798货币
8方国胜21,798货币
9焦其瑞16,349货币
10崔玉彬10,899货币
11闫鹏鹏10,899货币
12曹正10,899货币
13许子雷5,450货币
14王勇伟5,450货币
15牛思浔5,450货币
16程国园5,450货币
17朱雪琴5,450货币
合计1,978,747-

2018年1月11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8】170001号)确认,截至2017年12月14日,奥福环保股东新增认缴出资额已足额缴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7,283,584.00元。

2017年12月28日,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奥福环保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00692032176X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价格为18.35元/股,系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

本次增资后,奥福环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潘吉庆10,743,82718.7633武雄晖221,7620.39
2于发明9,388,46016.3934韩国柱210,9230.37
3王建忠9,234,96716.1235黄妃慧194,2020.34
4红桥创投3,332,2225.8236张旭光191,8950.33

1-1-48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5刘洪月1,718,4663.0037杨树彬189,0310.33
6马志强1,629,5032.8438张晓波171,8470.30
7荣新投资1,600,0002.7939彭清平154,6620.27
8王文新1,571,1362.7440毛毅哲150,0000.26
9于进明1,546,6192.7041李民146,0700.25
10薛明轩1,332,8882.3342邓晓民138,4580.24
11王萍1,250,0002.1843刘淑华120,2930.21
12宋玉山1,205,3892.1044敖明昌117,4280.20
13高强1,166,2772.0445李莹元108,9920.19
14倪寿才961,2211.6846毕士贵98,1950.17
15彭敏833,0551.4547曹红强91,6510.16
16潘亮764,0541.3348刘鑫85,9230.15
17周士良562,5000.9849钱宏云85,9230.15
18国联钢业544,9590.9550成立新54,4960.10
19科融创投544,9590.9551张艳辉51,5540.09
20汪崇富516,5710.9052王慧苗34,3690.06
21郭海良516,5710.9053刘坤21,7980.04
22朱逢军496,7860.8754方国胜21,7980.04
23尚磊455,2930.7955焦其瑞16,3490.03
24张建萍424,4550.7456崔玉彬10,8990.02
25杨力406,7490.7157闫鹏鹏10,8990.02
26郭热平312,5000.5558曹正10,8990.02
27江涛299,5860.5259许子雷5,4500.01
28聂海涛267,0660.4760王勇伟5,4500.01
29杨冰237,7210.4161牛思浔5,4500.01
30谢建立235,3500.4162程国园5,4500.01
31杨付杰223,4670.3963朱雪琴5,4500.01
32冯振海223,4010.39
合计57,283,584100.00

(5)2018年12月,奥福环保股权转让

2018年12月25日,崔玉彬与刘坤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奥福

1-1-49

环保1.0899万股股份转让给刘坤,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此次股权转让系崔玉彬有个人资金周转需求,经协商,刘坤受让其转让的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18.35元/股,系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此次股权转让为平价转让,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纳税事项。

(6)2019年2月,奥福环保股权转让

2019年2月21日,张旭光与江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奥福环保1.5万股股份转让给江涛,股权转让款已支付完毕。

此次股权转让系张旭光有个人资金周转需求,经协商,江涛受让其转让的股份。股份转让价格为18.00元/股,系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张旭光已缴纳所涉个人所得税。

此次股权转让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未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1-1-50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1家全资孙公司、2家参股公司、2家分公司。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重庆奥福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630492777X2
成立时间2014年4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股权结构奥福环保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刘坤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蜂窝陶瓷、蜂窝陶瓷载体、精密陶瓷、填料;

1-1-51

(2)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重庆奥福主要从事蜂窝陶瓷载体生产销售,为发行人在西南地区的重要生产基地。

(3)财务数据

重庆奥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总资产85,125,265.6678,327,049.61
净资产14,873,813.5217,193,260.19
净利润-2,319,446.67-4,083,512.56

注:上表中数据业经容诚审计。

2、德州奥深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24591367348N
成立时间2012年2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0万元
股权结构奥福环保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潘吉庆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高、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直流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特种作业(结构补强);环保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工业蜂窝催化材料及蓄热材料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上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窑炉设计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1-1-52

德州奥深主要从事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

(3)财务数据

德州奥深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总资产137,390,651.06138,127,949.43
净资产18,238,067.7318,189,192.73
净利润117,754.156,198,047.68

注:上表中数据业经容诚审计。

3、北京奥深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奥深(北京)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D2JA6K
成立时间2017年3月29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实收资本200.00万元
股权结构德州奥深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倪寿才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22号10幢002室
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环保设备、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北京奥深主要从事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辅助发行人开拓市场。

(3)财务数据

北京奥深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1-53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总资产1,822,592.131,880,124.56
净资产1,788,967.641,868,697.56
净利润-79,729.92-47,850.96

注:上表中数据业经容诚审计。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名称出资金额 (万元)持股比例入股时间控股股东主营业务
上海运百40.005.00%2017年5月湖北三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为发行人海外销售提供物流服务。
临邑农商行210.000.18%2013年12月无控股股东存款、贷款、贴现等银行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相关性。

(三)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1、奥深天津分公司

公司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05JEMJ9C
成立时间2016年4月11日
负责人倪寿才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昆明路与汉阳道交口昆明公寓3-502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销售和安装;高、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直流设备的设计、销售;机电设备安装;环保节能技术推广及技术进出口;销售其他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以上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限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环保工程设计、工业窑炉设计及安装(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开展VOCs废气处理设备市场开拓、环保设备的设计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2、奥深华中分公司

公司名称德州奥深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K28KH1G
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3日

1-1-54

负责人倪寿才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洪山区梨园街欢乐大道9号正堂IBO时代1号楼23层6号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设计、销售和安装;环保工程设计;工业蜂窝催化材料及蓄热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主要开展VOCs废气处理设备市场开拓、环保设备的设计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红桥创投、科融创投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为潘吉庆,持有公司18.76%股份,实际控制人为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合计持有公司51.27%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简历请参见本节之“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报告期内,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未发生变化。

认定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依据如下:

1、自奥福环保设立至今,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均持有发行人股份,且三人合计持股比例达到对发行人的绝对控制。

公司股东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为公司发起人,自公司设立以来三人一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过重大变动;同时,三人所持股份合计始终超过50%,且潘吉庆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过变更。自公司设立以来上述三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2017.12至今2017.10-2017.122015.06-2017.102015.03-2015.06
直接持股(%)直接持股(%)直接持股(%)直接持股(%)
潘吉庆18.7619.3819.9720.59
于发明16.3916.9317.4218.50
王建忠16.1216.4016.8717.92
合计51.2752.7154.2657.01

1-1-55

2、自奥福环保成立至今,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一直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要职务,三人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自公司设立以来,潘吉庆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于发明、王建忠一直担任董事职务。自公司设立以来,对涉及公司重要生产经营等事项,上述三位股东均能够形成一致表决并作出有效决策,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得以贯彻落实,公司运行情况良好。

3、奥福环保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等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且运行良好。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4、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三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同时承诺股份锁定,保证了公司控制权的持续稳定。

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于2015年5月2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处理有关奥福环保经营发展等相关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共同行使召集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主要内容如下:

“1、三方承诺并同意,在处理有关发行人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基本方式如下:

(1)三方作为奥福环保的投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以保证三方对有关奥福环保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股东大会上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代表了三方的共同意志;

(2)三方作为奥福环保的投资方,应采取一致行动以保证三方对有关奥福环保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董事会上行使提案权、表决权代表了三方的共同意志。

2、三方中任何一方拟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或行使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三方内部应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1-1-56

3、三方应以协商一致的结果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三方必须按照三方的一致意见在董事会上进行表决。

4、三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将避免三方合计持股比例下降影响三方共同控制之能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三方的合计持股保持控股地位。

5、《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持续有效。三方相互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一致行动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考虑到《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0年5月到期,为保证《一致行动协议》在可遇见的期限内持续稳定、有效,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于2019年6月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发行人上市后36个月内始终有效,有效期限届满前,各方如无异议,可以续签。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为:1、三方将尽最大之诚意以实现三方共同的意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之10日前,三方应通过协商就需要决策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发表该等一致意见。2、三方承诺并同意,若三方经过协商仍然无法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议案达成一致意见,则三方一致同意:无条件依据潘吉庆先生所持意见来决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议案事项。

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三人业已作出承诺,自奥福环保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奥福环保回购该部分股份。该等承诺有利于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

上述三人共同控制公司,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最近三年及本次公开发行后的可预期期限内是稳定、有效存在的。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托管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权属有争议的情况。

1-1-57

(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桥创投持有公司5.82%股份,科融创投持有公司0.95%股份。红桥创投持有科融创投38.00%股权且为第一大股东,二者合计持有公司6.77%股份。

1、红桥创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588754291K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功臣
注册地址莱芜市雪野旅游区防汛路1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1704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桥创投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0016.67
2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0013.33
3山东中瑞科技有限公司3,500.0011.66
4莱芜科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00.008.67
5浙江杭州湾投资有限公司2,500.008.33
6金楠2,500.008.33
7山东齐通投资有限公司2,100.007.00
8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00.006.67
9张永建1,800.006.00

1-1-58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0山东华天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500.005.00
11山东山大华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3.33
12泰安红桥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00.001.67
13山东同瑞大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01.67
14李功臣500.001.67
合计30,000.00100.00

2、科融创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306894772D
成立时间2015年2月6日
认缴出资10,000.00万元
实缴出资10,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170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功臣)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

(2)合伙人构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科融创投的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2.00
2红桥创投有限合伙人3,800.0038.00
3临沂史丹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4威高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5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6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7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8济南市股权投资母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0.00

1-1-59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2.00
合计-10,000.00100.00

(四)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股东为科融创投、国联钢业、荣新投资3名机构股东,以及毛毅哲、王萍、李莹元、成立新、焦其瑞、崔玉彬、闫鹏鹏、曹正、许子雷、王勇伟、牛思浔、程国园、刘坤、方国胜、朱雪琴等15名自然人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增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科融创投

科融创投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2、国联钢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国联钢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746681535P
成立时间2003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汝娥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热卷板、冷卷板、双面复合不锈钢卷(板)、双金属复合导线加工制造;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主营业务热卷板、冷卷板、双面复合不锈钢卷板、双金属复合导线等金属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2)股权结构

国联钢业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1-1-60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天津市富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6,000.00100.00
合计26,000.00100.00

天津市富仁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马汝娥9,980.0099.80
2周金星20.000.20
合计10,000.00100.00

3、荣新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荣新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6MA5U720T4Q
成立时间2016年7月26日
认缴出资10,280.00万元
实缴出资10,28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主要生产经营地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19号创新发展中心909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银行、证券保险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不得为未经许可的金融活动提供宣传、推介、营销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2)合伙人构成

荣新投资的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
1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7

1-1-61

2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48.64
3重庆市荣昌区荣新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180.0050.39
合计-10,280.00100.00

4、其他新增自然人股东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新增15名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毛毅哲,男,1990年出生,住址为江苏省江阴市,身份证号为32028119900423****。王萍,女,1961年出生,住址为山东省临邑县,身份证号为37142419611001****。

李莹元,男,1977年出生,住址为北京市朝阳区,身份证号为15212619771101****。

成立新,女,1967年出生,住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身份证号为11010819670207****。

刘坤,男,1969年出生,住址为蚌埠市蚌山区,身份证号为34030419690502****。

方国胜,男,1969年出生,住址为黄冈市黄州区,身份证号为42212119691203****。

焦其瑞,男,1987年出生,住址为山东省临邑县,身份证号为37142419870816****。

崔玉彬,男,1989年出生,住址为山东省临邑县,身份证号为37142419891005****。

闫鹏鹏,男,1990年出生,住址为山东省临邑县,身份证号为37142419900422****。

曹正,男,1968年出生,住址为合肥市庐阳区,身份证号为34030419681226****。

1-1-62

许子雷,男,1981年出生,住址为山东省陵县,身份证号为37142119810103****。王勇伟,男,1990年出生,住址为陕西省旬邑县,身份证号为61042919900521****。牛思浔,女,1989年出生,住址为滨州市滨城区,身份证号为37230119891124****。程国园,女,1986年出生,住址为山东省单县,身份证号为37292519860910****。朱雪琴,女,1977年出生,住址为九江市浔阳区,身份证号为36040319770128****。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本公司发行前总股本5,728.3584万股,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约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88%。发行后总股本7,728.3584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权性质发行前发行后限售期限(月)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潘吉庆自然人股10,743,82718.7610,743,82713.9036
2于发明自然人股9,388,46016.399,388,46012.1536
3王建忠自然人股9,234,96716.129,234,96711.9536
4红桥创投法人股3,332,2225.823,332,2224.3112
5刘洪月自然人股1,718,4663.001,718,4662.2212
6马志强自然人股1,629,5032.841,629,5032.1112
7荣新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1,600,0002.791,600,0002.0712
8王文新自然人股1,571,1362.741,571,1362.0312
9于进明自然人股1,546,6192.701,546,6192.0036
10薛明轩自然人股1,332,8882.331,332,8881.7212
11王萍自然人股1,250,0002.181,250,0001.6212

1-1-63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权性质发行前发行后限售期限(月)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2宋玉山自然人股1,205,3892.101,205,3891.5612
13高强自然人股1,166,2772.041,166,2771.5112
14倪寿才自然人股961,2211.68961,2211.2412
15彭敏自然人股833,0551.45833,0551.0812
16潘亮自然人股764,0541.33764,0540.9912
17周士良自然人股562,5000.98562,5000.7312
18国联钢业法人股544,9590.95544,9590.7112
19科融创投有限合伙企业持股544,9590.95544,9590.7112
20汪崇富自然人股516,5710.90516,5710.6712
21郭海良自然人股516,5710.90516,5710.6712
22朱逢军自然人股496,7860.87496,7860.6412
23尚磊自然人股455,2930.79455,2930.5912
24张建萍自然人股424,4550.74424,4550.5512
25杨力自然人股406,7490.71406,7490.5312
26江涛自然人股314,5860.55314,5860.4112
27郭热平自然人股312,5000.55312,5000.4012
28聂海涛自然人股267,0660.47267,0660.3512
29杨冰自然人股237,7210.41237,7210.3112
30谢建立自然人股235,3500.41235,3500.3012
31杨付杰自然人股223,4670.39223,4670.2912
32冯振海自然人股223,4010.39223,4010.2912
33武雄晖自然人股221,7620.39221,7620.2912
34韩国柱自然人股210,9230.37210,9230.2712
35黄妃慧自然人股194,2020.34194,2020.2512
36杨树彬自然人股189,0310.33189,0310.2412
37张旭光自然人股176,8950.31176,8950.2312
38张晓波自然人股171,8470.30171,8470.2212
39彭清平自然人股154,6620.27154,6620.2012
40毛毅哲自然人股150,0000.26150,0000.1912
41李民自然人股146,0700.25146,0700.1912
42邓晓民自然人股138,4580.24138,4580.1812

1-1-64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权性质发行前发行后限售期限(月)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43刘淑华自然人股120,2930.21120,2930.1612
44敖明昌自然人股117,4280.20117,4280.1512
45李莹元自然人股108,9920.19108,9920.1412
46毕士贵自然人股98,1950.1798,1950.1312
47曹红强自然人股91,6510.1691,6510.1212
48刘鑫自然人股85,9230.1585,9230.1112
49钱宏云自然人股85,9230.1585,9230.1112
50成立新自然人股54,4960.1054,4960.0712
51张艳辉自然人股51,5540.0951,5540.0712
52王慧苗自然人股34,3690.0634,3690.0412
53刘坤自然人股32,6970.0632,6970.0412
54方国胜自然人股21,7980.0421,7980.0312
55焦其瑞自然人股16,3490.0316,3490.0212
56闫鹏鹏自然人股10,8990.0210,8990.0112
57曹正自然人股10,8990.0210,8990.0112
58许子雷自然人股5,4500.015,4500.0112
59王勇伟自然人股5,4500.015,4500.0112
60牛思浔自然人股5,4500.015,4500.0112
61程国园自然人股5,4500.015,4500.0112
62朱雪琴自然人股5,4500.015,4500.0112
63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1,000,0001.2924
64网下限售股份--799,6801.036
小计57,283,584100.0059,083,26476.45-
二、无限售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200,32023.55-
小计--18,200,32023.55-
合计57,283,584100.0077,283,584100.00-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1-65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潘吉庆10,743,82718.76
2于发明9,388,46016.39
3王建忠9,234,96716.12
4红桥创投3,332,2225.82
5刘洪月1,718,4663.00
6马志强1,629,5032.84
7荣新投资1,600,0002.79
8王文新1,571,1362.74
9于进明1,546,6192.70
10薛明轩1,332,8882.33

(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10,743,82718.76
2于发明董事9,388,46016.39
3王建忠董事9,234,96716.12
4刘洪月董事、副总经理1,718,4663.00
5马志强-1,629,5032.84
6王文新-1,571,1362.74
7于进明-1,546,6192.70
8薛明轩-1,332,8882.33
9王萍-1,250,0002.18
10宋玉山-1,205,3892.10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本中不存在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五)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无新增股东情况。

1-1-66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红桥创投持有科融创投38.00%股权且为第一大股东,红桥创投持股5.82%,科融创投持股0.95%;于发明与于进明系兄弟关系,于发明持股16.39%,于进明持股2.70%;方国胜系倪寿才配偶之兄,倪寿才持股1.68%,方国胜持股0.04%。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提名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提名人任期
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于发明董事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王建忠董事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吕建华董事红桥创投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倪寿才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刘洪月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王务林独立董事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赵振独立董事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王传顺独立董事董事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现任董事简历如下:

1、潘吉庆

董事长、总经理。1969年出生,男,西北轻工业学院陶瓷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德州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临邑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潘吉庆先生担任中国稀土协会催化专业委员会委员,系国家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荣获多项荣誉,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之“(四)公司的竞争优势”之“4、管理团队优势”。1992年7月至2001年6月在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设计院任职,2001年7月至2002年2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

1-1-67

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创导科技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英泰世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5月至2018年1月历任奥德维纳监事、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2016年9月任重庆奥福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德州奥深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运百董事,200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奥福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长、总经理。

2、于发明

董事。1961年出生,男,武汉工业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9月至1983年7月任天津建筑材料工业学校教师,1983年8月至1986年6月就读于武汉工业大学,1986年7月至1997年10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1997年10月至1998年3月筹备设立创导工业,1998年3月至今历任创导工业经理、董事,2001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香河创导工业陶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年1月至今任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创导科技董事,2003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北京三达信微晶玻璃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星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5月至2011年5月任奥德维纳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今任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10月至今任北京金科同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北京海普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

3、王建忠

董事。1970年出生,男,武汉工业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4年8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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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院员工,2000年1月至今历任创导工业生产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长,2002年1月至今任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创导科技监事,2002年6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东能先锋热工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北京三达信微晶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北京英泰世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12月至今任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内蒙古星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奥德维纳监事,2013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安徽英泰世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奥福有限监事,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

4、吕建华

董事。1976年出生,男,包头钢铁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8年7月至2012年12月历任济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科长、科长,销售公司产销管理部部长;2013年1月至2013年9月任山东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3年10月至今历任红桥投资高级投资经理、投资总监;2015年7月至今任山东宽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

5、倪寿才

董事、副总经理。1971年出生,男,武汉工业大学硅酸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01年1月任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03年3月在杭州蓝天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任职,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在哈尔滨市银峰玻璃制造有限公司任职,2004年5月至2005年7月在北京中旭玻璃机械技术公司任职,2005年8月至2011年4月任北京新致勤玻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8年1月任奥德维纳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7月任德州奥深执行董事,2012年2月至今任德州奥深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监事、副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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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深执行董事、经理。

6、刘洪月

董事、副总经理。1966年出生,男,北京工业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9月至2001年10月历任北京大华陶瓷厂技术员、车间主任,2001年11月至2002年2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年3月至2016年11月历任创导科技副总经理、董事,2016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创导科技监事,2014年4月至今任重庆奥福董事,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奥福有限董事,2015年3月至今历任奥福环保董事、副总经理。

7、王务林

独立董事。1966年出生,男,江苏理工大学农业机械设计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89年3月任安徽省六安农机二厂技术科技术员,1989年3月至1990年9月任安徽六安地区农机校(现为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1996年3月至2010年9月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任职,2010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导报社副社长、副主编,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智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天津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独立董事。

8、赵振

独立董事。1966年出生,男,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7月至1994年6月任中纪委监察部驻交通部纪检组监察局监察员,1994年7月至1996年6月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工作,1996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2008年10月至今兼任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理事长,2010年10月至今兼任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2002年10月至2008年9月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2018年6月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9月至2013年1月、2015年4月至今任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11月至2016年8月、2017年8月至今任内蒙古凌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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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担任奥福环保独立董事。

9、王传顺

独立董事。1965年出生,男,西南农业大学农业会计与审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4年11月任山东省审计厅审计员,1994年11月至1998年12月任山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主任,1999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03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山东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经理,2005年1月至2013年7月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负责人,2012年12月至今任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3年7月至今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负责人,2015年6月至今任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提名及任期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提名人任期
张旭光监事会主席、生产部经理监事会2018年6月至2021年3月
张哲哲监事、销售经理助理监事会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
闫鹏鹏职工代表监事、经营规划部主管职工代表大会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现任监事简历如下:

1、张旭光

监事会主席。1975年出生,男,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8月至2000年1月任北京首钢轧辊厂职工,2000年2月至2002年5月任北京旭明制衣厂车间主任,2002年8月至2011年3月在创导科技任职,2011年4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采购部经理、物流部经理、生产部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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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哲哲

监事。1989年出生,女,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9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销售经理助理,2019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监事。

3、闫鹏鹏

监事。1990年出生,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11年4月至2012年1月任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预算员,2012年2月至2016年5月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行政部职员,2016年5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经营规划部主管,2017年9月至今任奥福环保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8名,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任期
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倪寿才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刘洪月董事、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孟萍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冯振海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武雄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刘坤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曹正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潘吉庆、刘洪月、倪寿才

上述三人简历参见本节之“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孟萍

副总经理。1968年出生,女,西北轻工业学院陶瓷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年8月至1994年7月任山东省龙口市陶瓷厂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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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技术员,1994年8月至2001年7月任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工程师,2001年8月至2002年2月筹备设立创导科技,2002年3月至2009年7月任创导科技国际贸易部经理,2009年8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国际贸易部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奥福环保副总经理。

3、冯振海

副总经理。1963年出生,男,武汉科技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6年7月至1989年6月任山东冶金工业学校耐材教研室教师,1989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科科长,2003年11月至2004年4月在创导工业任职,2004年5月至2009年7月任创导科技销售部区域经理,2009年7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品管部部长、技术总监,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任奥福环保监事,2017年6月至今任奥福环保副总经理。

4、武雄晖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男,东南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9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昆明新高原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部门经理,2006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昆明禾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贵阳高新博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任云南本华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总经理助理、德州奥深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历任奥福环保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刘坤

副总经理。1969年出生,男,安徽大学分析化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8月至2014年3月任蚌埠市公安局检验室主任,2016年9月至今任重庆奥福经理,2014年9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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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曹正

财务总监。1968年出生,男,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8月至1993年3月任蚌埠市第一轻工业局蚌埠酒精厂财务科科员,1993年3月至1997年4月任合肥东方实业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7年4月至2002年9月历任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分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9月至2008年1月,任华东中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财务管理部经理,2008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安徽恒星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奥福环保财务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奥福环保财务总监。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4名,任职及简历如下:

姓名在公司任职
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
倪寿才董事、副总经理
刘洪月董事、副总经理
黄妃慧技术部经理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发挥的实际作用,认定潘吉庆先生、刘洪月先生、倪寿才先生和黄妃慧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须符合以下认定标准:

1、拥有深厚且与公司业务匹配的资历背景和丰富的研发经验;

2、为公司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在研发、技术、管理等部门担任重要职务;

3、在公司研发方面承担重要工作,且作为主要发明人成功申请并取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4、曾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在多项科技攻关项目中承担重要研发工作;

5、虽不符合上述标准,但根据研发人员的教育及资历背景、研发和创新实力、行业地位和认可度等,公司认为能够在研发方面起到重要提升或支撑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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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

公司根据上述标准认定潘吉庆、刘洪月、倪寿才和黄妃慧为核心技术人员。

1、潘吉庆

潘吉庆先生目前在公司任职10年,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对蜂窝陶瓷技术及应用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研发经验。

(1)作为公司科研项目的带头人,相继参与“柴油车污染控制技术—柴油碳烟颗粒物捕集器(DPF)”项目、“重型柴油车用整体催化剂制备工艺开发和催化剂产业化研究”、“柴油车过滤体材料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等多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研究项目;研究项目“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2)曾先后于2010年和2011年在核心期刊《中国稀土学报》和《科技导报》发表《过渡金属—铈基复合氧化物的制备与碳烟燃烧催化性能》和《机动车尾气净化用堇青石蜂窝陶瓷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3)作为发明人,取得“一种超大尺寸堇青石质蜂窝陶瓷载体及其生产工艺”、“一种带余热回收的高温废气除尘过滤装置”、“含二氧化钛的蜂窝陶瓷的制备方法”、“一种大规格薄壁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泥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的生产方法”、“一种以全氧化物为原料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六项发明专利以及“一种催化剂焙烧设备”、“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矿用除尘过滤装置”、“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除尘过滤装置”三项实用新型专利。

2、刘洪月

刘洪月先生目前在公司任职8年,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有着深入研究。

(1)作为科研项目的骨干技术力量,相继参加“重型柴油车用整体催化剂制备工艺开发和催化剂产业化研究”、“柴油车过滤体材料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轻型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开发与产业化”等多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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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参加总体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案的制定,并负责实验方案设计、制定、组织实施。

(2)作为发明人,取得“一种大规格薄壁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泥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的生产方法”、“一种以全氧化物为原料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三项发明专利。

3、倪寿才

倪寿才先生目前在公司任职5年,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VOCs废气处理技术及应用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研发经验。

(1)主持完成VOCs处理催化及蓄热体材料、固定式氧化反应器、旋转式氧化反应器、零泄漏密封阀门和自动控制系统等研制,完成50余项多行业VOCs治理工程设计和建设任务,研发成果入选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2016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2017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2)作为发明人,取得“一体式节能催化反应装置”、“一种带余热回收的高温废气除尘过滤装置”两项发明专利以及“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除尘过滤装置”、“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矿用除尘过滤装置”、“一种积木组合式变风量蓄热反应装置”、“一种新型蓄热反应装置”、“一种气幕隔离挡板阀”五项实用新型专利。

4、黄妃慧

技术部经理。1981年出生,男,陕西科技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7月至2011年7月任创导科技研发工程师、中心主任,2011年7月至今历任奥福有限、奥福环保技术部经理。

黄妃慧先生目前在公司任职8年,现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对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及应用有着深刻的理解,具备丰富的一线研发经验。

(1)作为科研项目的骨干技术力量,相继参加“重型柴油车用整体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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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备工艺开发和催化剂产业化研究”、“柴油车过滤体材料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等多个国家“多个国家高技术发展研究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参加总体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案的制定,并负责实验方案设计、制定、组织实施。

(2)2011年在核心期刊《科技导报》发表《机动车尾气净化用堇青石蜂窝陶瓷研究中的若干问题》,2014年先后在核心期刊《耐火材料》和《材料导报:

纳米与新材料专辑》分别发表《以石墨为造孔剂制备堇青石多孔陶瓷材料》和《铈掺杂钡铁氧体-聚噻吩复合材料的制备和磁性能》。

(3)作为发明人,取得“一种零烧成收缩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大规格薄壁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泥料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的生产方法”、“一种以全氧化物为原料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四项发明专利以及“一种催化剂焙烧设备”一项实用新型专利。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重庆奥福董事长发行人子公司
德州奥深执行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运百董事发行人参股公司
于发明董事重庆奥福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创导工业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内蒙古星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海普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金科同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北京金科高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王建忠董事重庆奥福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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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兼职单位兼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关系
创导工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内蒙古星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监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倪寿才董事、副总经理德州奥深总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北京奥深执行董事、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刘洪月董事、副总经理重庆奥福董事发行人子公司
吕建华董事山东宽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报告期内发行人离职董事任子荣担任董事的企业
王务林独立董事北京智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发行人独立董事王务林担任董事、高管的企业
赵振独立董事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赵振担任董事的企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赵振担任董事的企业
王传顺独立董事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传顺担任董事的企业
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传顺担任董事的企业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传顺担任董事的企业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传顺担任董事的企业
刘坤副总经理重庆奥福经理发行人子公司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潘吉庆与副总经理孟萍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公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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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

十、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其履行情况公司与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和《廉洁协议书》。除上述协议外,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签署其他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协议双方均按协议的规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上述合同和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

十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17年初,发行人董事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任子荣、刘洪月、倪寿才,独立董事为王传顺、王务林、赵振。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选举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吕建华、刘洪月、倪寿才为董事,选举王传顺、王务林、赵振为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17年初,发行人非职工代表监事为冯振海、李民,职工代表监事为聂海涛。

2017年4月17日,因冯振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补充选举闫鹏鹏为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3月10日,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闫鹏鹏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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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民、聂海涛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闫鹏鹏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二届监事会。2018年6月28日,李民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同日,发行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旭光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2019年3月30日,聂海涛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同日,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哲哲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7年初,发行人总经理为潘吉庆,副总经理为刘洪月、倪寿才、刘坤、赵峰,董事会秘书为武雄晖。

2017年6月7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冯振海为副总经理。

2017年11月14日,因杨付杰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曹正为财务总监。

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潘吉庆为总经理,聘任刘洪月、倪寿才、刘坤、冯振海、孟萍、赵峰为副总经理,聘任武雄晖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曹正为财务总监。

2018年5月28日,赵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2017年初,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潘吉庆、刘洪月、倪寿才、黄妃慧。

近两年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

发行人自2017年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时间职务姓名变动情况备注
2017年6月副总经理冯振海新增;壮大高管团队2009年7月至今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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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时间职务姓名变动情况备注
任发行人品管部部长、技术总监
2017年11月财务总监曹正补充聘任;原财务总监杨付杰于2016年8月离任2015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任发行人财务经理
2018年3月董事吕建华换届;发行人股东红桥创投提名董事变更仍属于原股东委派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武雄晖换届;新聘任为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孟萍新增;壮大高管团队2009年8月至今任发行人国际贸易部经理
2018年5月副总经理赵峰离任-

最近2年内,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变动人数为2人,占2017年初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数的2/13。

1、上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红桥创投委派的董事任子荣在换届选举后仍由其委派的董事吕建华接任。杨付杰辞任财务总监后由发行人内部培养的曹正接任,曹正自2015年起任发行人财务经理,杨付杰离职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赵峰辞任副总经理后,其工作职责由发行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新增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最近2年内,发行人新增冯振海、孟萍、武雄晖3名副总经理,均为公司内部培养产生,系结合发行人生产经营需要壮大高管团队,不构成重大不利变化。

3、发行人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化

发行人2017年初的原13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有11名继续留任,其中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刘洪月自发行人设立以来一直为发行人的核心人员,有利于维持发行人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综上,最近2年内上述人员离职未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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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述人员职务变动系正常的工作变动,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核心管理层稳定,上述人员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对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十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上述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

十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股份数 (股)股份比例(%)质押、冻结 情况
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10,743,82718.76
于发明董事9,388,46016.39
王建忠董事9,234,96716.12
倪寿才董事、副总经理961,2211.68
刘洪月董事、副总经理1,718,4663.00
张旭光监事会主席176,8950.31
闫鹏鹏监事10,8990.02
冯振海副总经理223,4010.39
武雄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21,7620.39
刘坤副总经理32,6970.06
曹正财务总监10,8990.02
黄妃慧技术部经理194,2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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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在公司担任日常职务的董事、监事均按各自所在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年度效益薪金组成。基本年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按照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并结合市场薪资水平确定。年度效益薪金系依据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及公司经营利润,结合工作完成效率及质量情况评定。

(二)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年度薪酬总额(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占比(%)
2016年度401.15749.3353.53
2017年度597.546,635.079.01
2018年度510.895,320.879.60
2019年1-6月203.023,983.515.10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最近一年领薪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收入(含税)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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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任职2018年度薪酬(万元)备注最近一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95.74-
于发明董事5.00-
王建忠董事5.00-
吕建华董事8.502018年3月开始任职
倪寿才董事、副总经理47.59-
刘洪月董事、副总经理42.53-
王务林独立董事5.00-
赵振独立董事5.00-
王传顺独立董事5.00-
张旭光监事会主席、生产部经理13.652018年6月开始任职
聂海涛监事、办公室主任10.412019年3月已离任
闫鹏鹏职工代表监事、经营规划部主管8.06-
孟萍副总经理32.022018年3月开始任职
冯振海副总经理34.67-
武雄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4.20-
刘坤副总经理34.18-
曹正财务总监32.72-
黄妃慧技术部经理30.13-
任子荣董事0.002018年3月已离任
赵峰副总经理48.972018年5月已离任
李民监事会主席、机械动力部主任12.522018年6月已离任

注:1、吕建华薪酬包括5万元董事津贴及任董事前因协助公司筹备上市而获得的3.5万元报酬。2、赵峰薪酬包括30万元离职补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四)发行人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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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

十五、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情况

1、员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含子公司):

时间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人数561523473252

2、员工专业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结构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生产人员40972.9136369.4135274.4214657.94
管理人员6010.706813.005010.575321.03
销售人员173.03163.06122.54114.37
研发人员7513.377614.535912.474216.67
合计561100.00523100.00473100.00252100.00

(二)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德州奥深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劳务派遣员工为切割、烧成、围边等岗位的操作工、叉车工以及后勤人员等,该等岗位人员可替代性较强,流动性相对较大,为了避免因人员流动频繁而增加公司员工管理难度,公司在该等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劳务派遣员工被安排在公司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较强的工作岗位上,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总数、劳务派遣人员人数及其占用工总数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员工人数56152347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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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劳务派遣人数20138964
劳务派遣员工占用工总数的比例3.44%2.43%15.84%20.25%

报告期内,为发行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企业情况如下:

名称济南劳联和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临邑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9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渤海路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负责人李靓
经营范围受公司委托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证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37019920170030】 有效期至2020年9月29日
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在该公司拥有任何权益或担任任何职务

劳务派遣企业持有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备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法定资质。

发行人与济南劳联和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临邑分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员工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发行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向劳务派遣公司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向员工提供符合国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等。劳务派遣公司需要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与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被派遣的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足额发放工资和福利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劳务派遣员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公司已就上述劳务派遣用工事项进行了规范。具体规范措施包括:1、与符合公司用工标准的劳务派遣人员签署正式劳动合同;2、将富余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3、将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中表面处理、装配等辅助性工作由劳务派遣方式规范为劳务外包方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占用工总数的比例已降至10%以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三)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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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按期向社会保险统筹部门缴纳上述各项保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情况如下:

截至 时间项目员工人数缴费人数缴费人数占比(%)未缴纳情况及原因
2019.6.30养老保险56153795.72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16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
医疗保险53094.47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16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6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异地缴纳1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
失业保险53795.72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16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
工伤保险54096.26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16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1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
生育保险53795.72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16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
住房公积金53895.90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16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2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
2018.12.31养老保险52350897.13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7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1人;异地缴纳1人
医疗保险48692.93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2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异地缴纳2人
失业保险50897.13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7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1人;异地缴纳1人
工伤保险51498.28退休返聘2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7人
生育保险50997.32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7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异地缴纳1人
住房公积金50997.32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7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公积金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
2017.12.31养老保险47333671.04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57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4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12人;未转正,尚未缴纳48人;自愿放弃缴纳3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5人;实习生3人
医疗保险28059.20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5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55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4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12人;未转正,尚未缴纳48人;自愿放弃缴纳4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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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时间项目员工人数缴费人数缴费人数占比(%)未缴纳情况及原因
人;实习生3人
失业保险33671.04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57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4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12人;未转正,尚未缴纳48人;自愿放弃缴纳3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5人;实习生3人
工伤保险43792.39退休返聘1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20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1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4人;未转正,尚未缴纳3人;临时用工5人;实习生2人
生育保险33771.25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56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4人;正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12人;未转正,尚未缴纳48人;自愿放弃缴纳3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5人;实习生3人
住房公积金33671.04退休返聘4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57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公积金关系4人;正在办理公积金关系转移12人;未转正,尚未缴纳48人;自愿放弃缴纳3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5人;实习生3人
2016.12.31养老保险25222990.87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9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4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3人
医疗保险21585.32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9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3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4人;异地缴纳2人;临时用工3人
失业保险22990.87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9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4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3人
工伤保险23994.84退休返聘2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4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1人;临时用工3人
生育保险22990.87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9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4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3人
住房公积金22990.87退休返聘3人;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9人;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公积金关系3人;自愿放弃缴纳4人;异地缴纳1人;临时用工3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绝大部分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部分员工未缴纳的主要原因为:退休返聘、新入职员工尚未办理完缴纳手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尚未与原单位解除社保关系。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均已出具证明:公司能够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按时、足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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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嫌违法行为受到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均已出具证明: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依法、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嫌违法行为受到立案调查的情形。

发行人积极规范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缴纳工作,截至报告期末,除个别员工因社保关系转移、退休返聘等客观原因未能缴纳外,公司已为其余所有员工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若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补缴报告期内的未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经测算金额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未缴纳金额4.9029.1856.5815.27
其中:社保4.5426.5151.4613.91
公积金0.362.675.121.36
利润总额3,983.515,320.876,635.07749.33
未缴纳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0.120.550.852.04

上述补缴金额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和员工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奥福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若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前未缴或少缴相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而被相关主管部门追缴或处罚的,本人将全额承担奥福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应补缴或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有关罚款、滞纳金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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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此为基础面向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及以蜂窝陶瓷为核心部件的工业废气处理设备。公司生产的直通式载体、DPF产品主要应用于柴油车尤其重型柴油车尾气处理,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应用于石化、印刷、医药、电子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蜂窝陶瓷系列产品主要包括直通式载体、DPF和节能蓄热体,如下表所示:

类别名称图样功能介绍
蜂窝陶瓷载体直通式载体车用SCR载体用于汽车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为选择性催化还原反应的催化剂提供附着位置,以处理尾气中的NOx
船机SCR载体用于船用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为选择性催化还原反应的催化剂提供附着位置,以处理尾气中的NOx
DOC载体用于汽车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为氧化催化反应的催化剂提供附着位置,以处理尾气中的HC、CO等
DPF对称孔DPF壁流式颗粒捕集器,通过内壁微细的空隙过滤尾气中的碳烟颗粒(即PM或黑烟),其他气体穿过陶瓷壁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处理
非对称孔DPF壁流式颗粒捕集器,大孔进气,小孔出气,通过内壁微细的空隙过滤尾气中的碳烟颗粒(PM),其他气体穿过陶瓷壁进入下一环节继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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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名称图样功能介绍
节能蓄热体工业热工设备和蓄热式氧化装置(RTO)的核心部件,具有良好的蓄热功能和耐高温性能,可充分利用废气热能并作为燃烧部位,减少燃料使用量

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包括RTO设备及RCO设备,如下表所示:

名称图样功能介绍
RTO设备采用热氧化技术处理工业废气中包含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
RCO设备采用低温氧化技术在贵金属催化剂作用下将有机气体加热分解

大气污染严重影响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政府的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污染防治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并被列入“十三五”三大攻坚战。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我国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机动车排放尤其柴油车尾气和工业废气排放,柴油车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68.30%、99.00%以上,而重型柴油货车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的排放量占柴油车排放量的比重高达67.22%和59.84%。公司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战略要求,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柴油车尾气处理和工业废气治理为技术研发和经营发展方向,重点研发并产业化柴油车尾气处理核心部件——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打破多年来国外厂商对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制造技术的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蜂窝陶瓷载体在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影响着尾气处理技术路线,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尾气排放法规落地实施的效果。发行人及技术研发带头人凭借蜂窝陶瓷载体领域突出的研发与创新能力,持续承担“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汽车尾气污染治理领域的国家“86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关键课题。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使我国柴油车尾气排放治理要求在提升至更清洁的国六标准时,解决了长期以来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卡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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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问题,增强了我国汽车尾气后处理关键部件供应的安全性,助力国六排放标准如期实施,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我国在大气污染和气候谈判问题上的话语权。

发行人在国五阶段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技术与市场成就。随着我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更高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日益临近,发行人储备了适用上述标准的柴油车、汽油车、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系列、多规格的蜂窝陶瓷载体。发行人与国内外相关主流催化剂厂商、发动机、整车厂商的台架测试和道路测试工作持续进行中,截至2019年8月23日,已有147项国六等排放标准的测试项目。

发行人研发并量产的一系列适合国四、国五和国六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直接供应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重汽橡塑、威孚环保、贵研催化、中自环保等国内外主要催化剂厂商,并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整车或主机厂商的供应商名录,包括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玉柴动力、康明斯、戴姆勒等。发行人的DPF产品于2018年打入美国商用货车后市场,成为AP、Skyline等公司的一级供应商,产品已适用于与国六标准类似的美国现行排放标准,为国内将要实施的国六标准提供了国产化基础。

发行人围绕蜂窝陶瓷技术,不断拓展技术的应用领域。除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之外,采用节能蓄热体作为核心部件的VOCs废气处理蓄热燃烧及蓄热催化燃烧设备被环保部、科技部评定为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612)、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9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00185)、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及昱美包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客户。

(二)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奥福环保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自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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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以来即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不断延伸和深化蜂窝陶瓷技术的应用领域,产品从节能蓄热体开始,持续向技术和工艺要求更高、更严格的内燃机尾气处理催化剂载体领域拓展。伴随着技术研发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取得了较快发展。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代码:

C359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重点推荐领域的要求,公司属于“节能环保领域”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先进环保产品”范畴。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政策法规

1、行业主管部门

(1)国内行业主管部门

1-1-93

公司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生态环境部,所属行业协会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其中生态环境部负责制定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部批准成立的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为国家制定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和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并受生态环境部委托,开展新生产、进口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环保达标监督检查、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等技术工作,建设、运行并维护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信息平台,承担地方机动车环境管理技术支撑和人员培训任务。地方各省市的机动车排放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排放标准实施时间表亦对本行业有重要影响。

(2)国外行业主管部门

美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的主管机关是美国环境保护署,它既负责制定标准,又负责实施法规标准,美国仅允许加州制定地方法规,其他州可以采用加州的标准,但不得另行制定标准和进行车型审批。监管范围包括排气污染、噪声和车用燃料,车辆种类包括轿车、客车、卡车、摩托车、飞机、轮船、火车、以柴油发动机为动力的非道路用车(工业、农业、建筑、矿山施工机械)和车用发动机。美国环境保护署通过定型排放审核、排放控制系统变动审批、耐久性试验、生产一致性检验、排放性能担保法规、在用车检测制度等进行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

欧盟委员会制定排放法规和指令,不允许地方制定和实施地方排放法规(标准)。欧盟排放污染的监督管理权大多在各国环境部,执行由环境部委托或指定的有关部门承担。监管范围、车辆种类及监管内容与美国类似。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均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1)相关法律法规

序号名称颁布部门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5年8月第二条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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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颁布部门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4年4月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2)相关产业政策

序号名称颁布部门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1《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财政部等2019年1月计划指出到2020年,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鼓励自主研发传统内燃机高效节能减排技术,提升发动机热效率,优化尾气处理工艺;鼓励自主研发柴油车(机)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高效增压中冷系统、废气再循环系统、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柴油颗粒物捕集器等技术。
2《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11月规划将先进功能陶瓷材料列为关键战略重点建设内容,提出建设德州机动车尾气净化用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产业化项目等。
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工信部2018年9月对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的目数、壁厚、热膨胀系数、耐热冲击性等性能,对过滤器材料的孔隙率和颗粒捕捉效率等性能提出明确的要求。
4《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态环境部2018年8月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通过机内净化技术降低原机排放水平,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安装壁流式颗粒物捕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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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颁布部门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等,提前达到国家下一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加强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检测和维修。加快包括SCR、DPF在内的各类先进污染控制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国产化。
5《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务院2018年7月计划指出生态环境的重点防控因子是PM2.5;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在机动车污染方面,优化运输结构,按照“车、油、路”三大要素三个领域齐发力来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抓紧治理柴油货车污染,加快老旧车船淘汰。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继续大力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治理,尤其要着力实施“十三五”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6《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原环保部2017年12月方案对于VOCs监测的城市、监测项目、时间频次及操作规程等做了详细规定。监测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等共计78个城市;监测项目包括光化学反应活性较强或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VOCs,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VOCs)、卤代烃等。
7《机动车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原环保部2017年12月技术政策提到,将逐步加严新生产机动车一氧化碳(CO)、总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对于新生产机动车,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国家排放标准,并鼓励地方提前实施更严格的新生产机动车国家排放标准及油品质量标准,鼓励研发排放控制技术及装置,包括SCR、DPF等技术及关键零部件。
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2017年10月指明环保装备制造业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重点研发PM2.5和臭氧主要前体物联合脱除等趋势性、前瞻性技术装备。推广垃圾焚烧烟气、移动源尾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净化处置技术及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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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颁布部门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9《“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原环保部、发改委等6部委2017年9月要求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1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原环保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及六省(市)2017年2月“2+26”城市区域内钢铁、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推进多行业VOCs治理。
11《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发改委、商务部2017年1月将“热电陶瓷材料、压电陶瓷材料、铁电陶瓷材料、介电陶瓷材料、超导电陶瓷材料、高导热陶瓷材料、磁阻陶瓷材料、自旋电子陶瓷材料、低温烧结复相陶瓷、高温过滤及净化用多孔陶瓷材料”等陶瓷材料列为重点产品。
12《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原环保部2016年12月推广旋转式蓄热燃烧净化技术,应用于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中高浓度VOCs废气净化。
13《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工信部、财政部2016年7月加快推进落实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推进促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计划中提出,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吨以上。并针对不同行业特点,提出原料替代,工艺技术改造,回收和末端治理等各种减排方式。
14《十三五规划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16年3月提出环境治理保护重点工程,针对大气环境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实施国五排放标准和相应油品标准。
15《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原环保部2014年12月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
16《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2013年9月

(3)内燃机尾气排放标准

内燃机尾气排放管理范围包括道路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船舶等。全球汽车排放法规主要包括美国体系和欧盟体系,美国于2010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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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A2010排放标准,欧盟于2014年开始实施欧VI标准;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方面,美国和欧盟均于2014年分别实施非道路用柴油机第四阶段(Tier4)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Stage IV)。国际海事组织2013年讨论并通过了《防止船舶污染国际公约》的修订草案,对2016年后建造的船舶在排放控制区(ECA)内的排放限值提出了要求。

目前,我国道路车辆执行国五排放标准,非道路机械执行第三阶段标准,船舶尾气排放标准第一阶段于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我国内燃机尾气排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应用范围国家标准
道路车辆重型柴油车GB17691-2005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五阶段)
GB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轻型柴油车GB 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轻型汽油车GB 18352.3-2005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 183525-2013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GB 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摩托车GB 14622-2016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GB18176-2016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四阶段)
非道路移动机械GB 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船舶GB 15097-2016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

注:1、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车辆

2、重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类和N类汽车

排放标准一般为强制标准,落实法规的排放技术所需核心零部件如载体、催化剂、封装部件等,经过环保部门型式核准或型式检验后成为事实上的法规件,相关零部件供应商相应具有法定供应商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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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概述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17)》,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9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29.3%;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0.7%。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0%,比2016年下降0.8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2.0%。其中,338个城市发生重度污染2311天次、严重污染802天次,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74.2%,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的占20.4%。以北京市为例,2017年北京市源解析结果表明:北京市全年PM2.5本地排放污染中,移动源占比45%,移动源中在京行驶的柴油车污染最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7月,国务院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指出生态环境的重点防控因子是PM2.5;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在机动车污染方面,优化运输结构,按照“车、油、路”三大要素三个领域齐发力来解决机动车污染问题;抓紧治理柴油货车污染,加快老旧车船淘汰。全面供应国六标准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继续大力推进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治理,尤其要着力实施“十三五”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政府工作任务包括,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持续开展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

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我国的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尤其是柴油车尾气,柴油车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量的68.30%和99.00%,而重型柴油货车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的排放量占柴油车排放量的比重高达67.22%和59.84%。柴油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成为机动车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图:不同燃料类型汽车NOx、PM排放量分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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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各类型柴油汽车NOx、PM排放量分担率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整理

治理汽车污染排放,除提高油品质量、发动机燃烧效率之外,主要是在尾气排出发动机之后、排入大气之前进行净化处理,即通过加装尾气处理系统净化,使之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目前,我国实行国五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于2019年起分车型分阶段陆续实施,北京、深圳等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缓解本地区机动车污染排放,减少雾霾天气。对柴油车而言,国五阶段通过改进发动机燃烧效率即可满足PM限值标准;国六阶段则需在国五标准基础上加装柴油机颗粒捕集器(DPF)。柴油车一般排量较大,重型柴油车排量动辄10升以上,处理此类污染物浓度高、排量大的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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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需要大尺寸高规格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组成处理系统,分别涂覆不同催化剂或具有过滤结构,以处理NOx、PM、CO、HC等污染物以及催化反应过程中泄露的NH

。蜂窝陶瓷载体是汽车尾气治理的关键核心部件,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尾气污染治理的技术路线,并影响排放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美国康宁公司自上世纪70年代发明蜂窝陶瓷载体并应用于汽车尾气净化领域以来,逐渐与日本NGK公司共同垄断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至今,二者合计占据全球90%市场份额,在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领域占据的份额更高。一方面,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美丽环境有着强烈的诉求,排放法规升级日期渐行渐近;另一方面,解决汽车尾气污染排放的关键核心技术,特别是大尺寸载体技术,由国外垄断厂商掌握。除排放法规升级需基于国外垄断技术之外,因蜂窝陶瓷载体具有法规属性,国内汽车厂商在采购国外垄断厂商载体时,普遍处于弱势地位,议价能力较低。因此,彻底掌握蜂窝陶瓷载体,特别是大尺寸载体的技术体系与生产体系,成为我国重大战略需求,既有污染防治的紧迫性,又具有产业安全的重要性。为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扭转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受制于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催化剂及涂覆、OBD等柴油车后处理技术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国家将上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任务纳入863重点攻关课题(“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和产品集成与示范”“863”项目下“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公司研发带头人参加该项科研课题并成功攻克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发行人完成产业化建设。该课题形成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成果被评定为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发行人及其研发带头人潘吉庆作为该项目的第三完成单位及个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发行人自主研发构建了以“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全面掌握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从原材料配方、模具制造到烧成控制等规模化生产各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改变了关键核心部件依赖国外垄断厂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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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局面,实现了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

凭借蜂窝陶瓷载体领域突出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发行人及技术研发带头人连续承担“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汽车尾气污染治理领域的国家“86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关键课题,持续服务于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

2、基本概念

(1)蜂窝陶瓷

蜂窝陶瓷是一种新型结构陶瓷产品,因其内部构造类似蜂窝形状而得名,可由多种材质制成,主要材质有堇青石、钛酸铝、碳化硅、氧化锆、氮化硅等。蜂窝陶瓷通常具有比表面积大、热惰性小等物理特性,不同材质的蜂窝陶瓷具有不同的物理特性。

图:各式各样的蜂窝陶瓷

蜂窝陶瓷特殊的结构可使得流体通过蜂窝陶瓷孔洞进行热交换或与附着于孔洞内壁上的物质进行化学反应,孔洞之间的薄壁经过特殊的制造工艺亦可用来过滤气体中的颗粒物。

蜂窝陶瓷具有广泛的用途。按照其功能和应用场景,蜂窝陶瓷主要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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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图所示:

(2)蜂窝陶瓷载体

用于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承载涂覆催化剂或捕捉颗粒物的蜂窝陶瓷称为蜂窝陶瓷载体。根据尾气后处理的反应或过滤原理,蜂窝陶瓷载体主要分为直通式载体和壁流式载体,其中直通式载体主要包括SCR载体、DOC载体、ASC载体、TWC载体;壁流式载体包括DPF和GPF。上述载体中,TWC载体和GPF用于汽油车,SCR载体、DOC载体、ASC载体和DPF用于柴油车。载体的主要功能是为催化剂提供足够的承载涂覆表面积,将尾气中NOx、HC、CO等有害物质通过氧化或还原反应转化为无害物质,亦可通过载体本身壁内微孔结构过滤尾气中碳烟颗粒(PM)。

蜂窝陶瓷载体是尾气后处理系统中的核心部件,承载涂覆的催化剂,为催化剂参与尾气处理提供化学反应场所,其物理结构和性能保证了催化剂在各种工况条件下高效处理尾气。催化剂与尾气接触并发生化学反应,其催化活性和催化选择性影响催化性能和尾气处理的转化效率。

涂覆催化剂的直通式载体对尾气催化转化效率主要与催化剂有关,蜂窝陶瓷载体比表面积大为催化剂提供足够的涂覆空间,并且其特殊结构的热力学性质也会影响催化剂对尾气的转化效率,即载体的蜂窝薄壁结构和较轻的重量,致使已涂覆的载体达到催化剂高效反应触发温度所需要的热量较少,因而可快速响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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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机启动过程中对尾气处理的要求。碳烟颗粒物的过滤效率主要与壁流式载体的物理结构有关,如孔隙率、中值孔径及孔分布等,但涂覆催化剂的壁流式载体有助于碳烟颗粒物燃烧并延长载体再生周期。

国六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采用DOC-DPF-SCR-ASC串联的技术路线中,各载体在尾气后处理系统的相对位置和作用如下图所示:

图:国六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蜂窝陶瓷载体相对位置

国六排放标准的直喷汽油车采用TWC-GPF/CGPF串联的技术路线中,各载体在尾气后处理系统的相对位置和作用如下图所示:

图:国六直喷汽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蜂窝陶瓷载体相对位置

注:CGPF:涂覆催化剂的GPF。

SCR载体、DOC载体、ASC载体和DPF所采用的技术原理、处理对象、应用场景及实现功能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技术原理处理对象应用场景实现功能
SCR 载体SCR载体为催化剂提供超大附着空间,使NOx在催化剂作用下,通过尿素水溶液分解生成的NOx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处理尾气中的NOx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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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技术原理处理对象应用场景实现功能
氨,还原为N2
DOC 载体DOC载体为催化剂提供超大附着空间,使HC、CO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被氧化为CO2和H2OCO、HC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处理尾气中的HC、CO污染物
ASC 载体ASC载体为催化剂提供超大附着空间,使SCR反应后逃逸的氨进行氧化NH3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处理尿素还原NOx过程中逃逸出来的NH3
DPF通过交替封堵蜂窝状多孔陶瓷过滤体,排气流被迫从孔道壁面通过,过滤碳烟颗粒物碳烟颗粒物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捕集过滤碳烟颗粒物

尾气处理所使用的蜂窝陶瓷载体根据尾气流过方式,分为直通式载体和壁流式载体,其结构差异和材料差异如下:

载体结构载体种类结构差异结构图示材料差异
直通式 载体SCR载体、DOC载体、ASC载体和TWC载体等气流可从载体每一个孔道不受阻拦地直接通过,壁较薄,孔密度较高孔隙率较低
壁流式 载体柴油机颗粒过滤器(DPF)和汽油机颗粒过滤器(GPF)在直通式结构的基础上,交替封堵孔道,孔道侧壁上均匀分布众多微孔(10-14μm),形成一种捕捉、拦截、过滤碳烟颗粒物作用的结构,壁较厚,孔密度较低结构多孔,孔隙率较高

①DOC载体

用于柴油机尾气氧化催化的载体称为DOC载体。通过涂覆在载体上的贵金属催化剂涂层,可将柴油机尾气中的有害排放物HC、CO氧化成无害的排放物H

O和CO

图:DOC技术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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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DPF与GPF

DPF即柴油机颗粒捕集器,安装在柴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GPF即汽油机颗粒捕集器,安装在汽油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与SCR载体和DOC载体的直通孔不同,DPF和GPF在相邻平行孔通道的两端交替封闭或开启,强制气流必须穿过孔壁的毛细孔道,从而实现颗粒物(即PM或黑烟)捕集,效率高达95%。DPF可分为对称孔DPF和非对称孔DPF,非对称孔DPF的大孔可容纳更多的灰分。

壁流式载体包括汽油机GPF和柴油机的DPF,二者多数需要涂覆催化剂,以提高碳烟颗粒燃烧效率,减缓碳烟颗粒累积速度,延长载体清洗再生周期。少数GPF或DPF无需涂覆催化剂,仅依靠壁流式结构拦截、捕集碳烟颗粒。

图:DPF孔壁毛细空隙微观结构图

图:DPF和GPF过滤原理示意图图:非对称孔DPF结构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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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方便理解非对称孔DPF结构,示意图中上半部分小孔已被堵住,实际产品的所有小孔的一端和另一侧大孔的一端均会被堵住。

③SCR载体与ASC载体

SCR即选择性催化还原,为SCR催化剂提供附着位置的蜂窝陶瓷载体,称为SCR载体。SCR载体涂覆选择性催化还原剂之后,车用尿素在催化剂作用下有选择性地与尾气中的NOx反应生成无污染的N

,效率高达95%。SCR是处理内燃机尾气中NOx的主流技术路线。

ASC即氨泄漏催化,车用尿素在还原NOx过程中会泄漏出来氨气,通过氧化使其变为氮气。

图:SCR和ASC技术原理

④关于各类载体比较

A.各类直通式载体差异

各类直通式载体结构基本相同,均为直通式结构,不同直通式载体的孔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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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和尺寸大小有所差异。为满足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主要应用于柴油车的DOC、SCR、ASC载体孔密度一般为400-600孔每平方英寸,壁厚为3-4mil;应用于汽油车的TWC载体孔密度一般为600-750孔每平方英寸,壁厚为2-3mil。DOC、SCR、ASC载体的规格尺寸较大,直径范围为190-330mm,TWC产品规格尺寸较小,直径一般小于143.8mm。各类直通式载体生产工艺差异如下:

a.材料配方发行人各类直通式载体除SCR和ASC载体材料配方相同之外,DOC、SCR和TWC载体材料配方不同。

b.模具制造DOC、SCR、ASC载体尺寸较大,需要大尺寸模具,大尺寸模具开孔数量成倍增加,随着孔数的增加,模具开孔和切槽的一致性控制难度大幅度增加,加工周期长。TWC载体尺寸较小,需要小尺寸模具,小尺寸模具加工周期短。c.成型工艺DOC、SCR、ASC载体尺寸较大,在挤出成型过程中越容易出现力度分布不均的现象,无法保证各孔道挤出速度的一致性,同时尺寸越大,受重力影响越大,导致大尺寸载体成型控制难度高。因此,大尺寸载体在材料配方上既要保证载体烧成后的性能,也要更加精准控制混合泥料的塑性及触变性,对挤出环节的工艺控制要求较高。TWC载体尺寸较小,挤出过程中力度分布较均匀,载体成型工艺较容易。d.烧成工艺DOC、SCR、ASC载体因体积大、孔数多,不同部位达到热平衡时间长,烧成工序升温过程中载体各部位膨胀量不同,易导致开裂风险;TWC载体不同部位达到热平衡时间短,较DOC、SCR、ASC载体烧成合格率高。在烧成过程中,DOC、SCR、ASC载体较TWC载体有更大变形量,DOC、SCR、ASC载体烧成工艺相比TWC载体,烧成周期更长,控制更加复杂,难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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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一般以尾气后处理技术路线中某处理环节的原理命名。直通式载体中,DOC载体用于柴油机尾气中CO、HC氧化催化处理(Diesel Oxidation Catalyst,简称DOC);SCR载体用于柴油机尾气中NOx选择性催化还原处理(Selective CatalyticReduction,简称SCR);ASC载体用于氧化柴油机尾气SCR处理时尿素还原NOx过程中泄漏出来的NH

(Ammonia Slip Catalyst,简称ASC);TWC载体用于汽油机尾气中CO、HC、NOx三种主要污染物的处理(Three Way Catalyst,简称TWC)。

用于柴油机的DOC、SCR、ASC载体与用于汽油机的TWC载体因其汽、柴油机尾气排放特点不同,载体配方、烧成控制及理化性能具有差异,涂覆催化剂亦截然不同。

SCR和ASC载体所分别参与的化学反应紧密联系,安装位置接近,二者无本质差异,仅涂覆的催化剂不同;SCR和ASC载体与DOC载体因催化剂种类对陶瓷载体吸水性具有一定的差异化要求,其材料配方不同,涂覆催化剂亦不同。

综上所述,各类直通式载体并非仅基于涂覆催化剂的不同。

B.直通式和壁流式载体难度比较

直通式载体和壁流式载体结构差异为:(1)直通式载体不堵孔,壁流式载体堵孔;(2)直通式载体孔隙率低,壁流式载体孔隙率高;(3)直通式载体是对称孔结构,壁流式载体存在非对称孔结构。二者结构差异导致生产工艺有所差别,相对于直通式载体,壁流式载体生产工艺特点和难度如下:

a、壁流式载体生产需要增加打孔、堵孔、回烧工序。为保证产品打孔工序中打孔精准,不漏打、错打,壁流式载体生产中一般采用激光自动打孔设备并根据产品规格定制打孔自动化程序。壁流式载体需要交错封堵孔道,对堵孔深度一致性有较高要求,采用定量等压堵孔工艺;壁流式载体在使用过程中,不允许堵头脱落,否则会泄露炭烟,对堵头的封堵强度要求较高,需为堵头泥料单独设计配方并增加回烧工序;

b、壁流式载体强迫气流通过孔壁并拦截、捕集颗粒物,为满足法规排放要求,对捕集效率有较高要求,同时为保证尾气排放通畅,背压不能太高。为解决有效拦截、捕集颗粒物与发动机背压上升的矛盾,壁流式载体对孔隙率、中值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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径和孔分布的形成和一致性要求很高。壁流式载体生产需从产品配方、混料、烧成工艺等多方面进行控制:为了达到造孔、控制孔径和孔分布要求,材料配方中添加了较多有机造孔剂并采用特殊混料工艺;壁流式载体通过燃烧有机造孔剂形成微孔结构,为防止掺有大量有机造孔剂的坯体在烧成过程中不受控燃烧导致坯体开裂,需要严格控制窑炉气氛、烧成曲线和窑内温场分布;

c、部分壁流式载体孔道采用非对称结构,壁流式非对称结构模具制造不能采用常规线切割加工方法,模具制造难度较高。综上所述,相对于直通式载体,壁流式载体生产工艺难度较高。C.各类直通式和壁流式载体毛利率差异影响载体毛利率的产品因素主要有规格尺寸、孔密度、壁厚和工艺难度等。壁流式载体因生产工艺难度较高,同等尺寸、孔密度和壁厚情况下,毛利率一般高于直通式载体。壁流式载体中,DPF用于柴油机,规格尺寸较大,GPF用于汽油机,规格尺寸较小,同等孔密度和壁厚条件下,DPF毛利率一般高于GPF;直通式载体中,同等规格的DOC、SCR、ASC载体毛利率较为接近;TWC载体尺寸较小,其毛利率一般低于相同孔密度和壁厚而尺寸较大的DOC、SCR、ASC载体。

⑤汽油车和柴油车尾气治理所用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原理

汽油车和柴油车尾气治理所用蜂窝陶瓷载体因汽油车和柴油车的排放主要成分不同,治理技术原理及载体种类有所差异。

类别尾气主要成分治理技术原理
汽油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高,而颗粒物排放量低,氮氧化合物(NOx)排放与柴油车基本相同TWC载体通过三元催化处理CO、HC、NOx,国六阶段还需加装GPF载体捕集过滤颗粒物
柴油车颗粒物和氮氧化物(NOx)0排放量多,一氧化碳(CO)和碳氢化合物(HC)排放量少DOC载体通过氧化催化处理CO、HC,DPF载体捕集过滤颗粒物,SCR载体通过还原催化处理NOx,ASC载体处理SCR反应逃逸的氨

⑥汽油车与柴油车尾气治理所用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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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技术指标差异汽油车与柴油车因各自排放特点不同,不同的排放标准阶段对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指标有所差异,如下:

类别国六阶段国五阶段
汽油车用载体直通式载体壁流式载体直通式载体
TWC载体:孔密度更高(600-750孔/平方英寸),壁厚:2-3mil产品规格尺寸较小(直径一般小于143.8mm),耐热冲击性较高(700℃)GPF:对称孔结构(孔密度:300孔/平方英寸,壁厚8mil)TWC载体:孔密度较高(400孔/平方英寸),壁厚:3-5mil,产品规格尺寸较小(直径一般小于143.8mm),耐热冲击性较高(700℃)
柴油车用载体DOC载体、SCR载体、ASC载体:孔密度提高(400-600孔/平方英寸),壁厚:3-4mil,产品规格尺寸较大(直径范围:190mm-330mm),耐热冲击性较高(700℃)DPF:对称孔或非对称孔结构(孔密度:300孔/平方英寸,壁厚9-12mil)SCR载体:孔密度较低(300-400孔/平方英寸),壁厚:5-7mil,产品规格尺寸较大(直径范围:190mm-330mm),耐热冲击性较低(600℃)

B、制造技术差异汽油车一般以乘用用途为主,排量较小,载体尺寸较小;柴油车一般排量较大,所用载体尺寸较大,一般以直径大于250mm的载体作为大尺寸载体。大尺寸载体与小尺寸载体相比,制造技术差异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a、模具制造柴油车载体尺寸较大,需要大尺寸模具。大尺寸模具开孔数量成倍增加,随着孔数的增加,模具开孔和线切割的一致性控制难度大幅度增加;一部分国六柴油车DPF产品为非对称孔结构,非对称孔结构模具制造不能采用常规线切割加工方法,模具难度增加且加工周期较长。

b、成形控制载体尺寸越大,在挤出过程中越容易出现力度分布不均的现象,无法保证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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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道挤出速度的一致性,同时尺寸越大,受重力影响越大,导致大尺寸载体成形控制难度高。因此,大尺寸载体在材料配方上既要保证载体烧成后的性能,也要更加精准控制混合泥料的塑性及触变性,对挤出环节的工艺控制要求较高。c、烧成工艺大尺寸载体因体积大、孔数多,不同部位达到热平衡时间长,导致烧成工序升温过程中载体各部位膨胀量不同,导致开裂;小尺寸载体不同部位达到热平衡时间短,不易开裂。同时,在烧成工序大尺寸载体较小尺寸载体有更大变形量,大尺寸载体烧成工艺相比小尺寸载体,更加复杂,难度更高。

⑦汽油车和柴油车尾气治理所用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毛利率差异

柴油车大部分载体因规格尺寸较大,技术难度总体上高于尺寸较小的汽油车载体,单位体积价格较高,二者销售单价差异主要体现在柴油车大尺寸载体技术附加值较高。一般而言,汽油车和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材质均为堇青石,原料配方和工艺等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材料基本相同,生产工序基本相同,但在挤出、干燥、切割、烧成、包装等工序中,大载体单位体积的生产效率比小载体高,成本水平总体上差异较小,大载体的毛利率一般高于小载体。

⑧公司以柴油车所用蜂窝陶瓷载体作为主要产品的考虑

公司自2009年成立以来即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不断延伸和深化蜂窝陶瓷技术的应用领域,产品从节能蓄热体开始,持续向技术和工艺要求更高、更严格的内燃机尾气处理催化剂载体领域拓展。公司选择以柴油车所用蜂窝陶瓷载体作为主要产品基于以下考虑:

A、承担国家课题,形成产业化

在过去几年中,我国空气污染情况较为严重,重污染天气时有发生。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是空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随着空气污染成分解析工作的深入,柴油车尾气排放,尤其是重型柴油货车,是雾霾天气形成的重要因素,治理柴油车污染排放成为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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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侧结构性改革,扭转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受制于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催化剂及涂覆、OBD等柴油车后处理技术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国家将上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任务纳入863重点攻关课题(“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和产品集成与示范”“863”项目下“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公司研发带头人参加该项科研课题并成功攻克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发行人完成产业化建设。该课题形成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成果被评定为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发行人及其研发带头人潘吉庆作为该项目的第三完成单位及个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B、抓住柴油车排放法规升级机遇,进入整车供应商体系汽油车和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均需要通过环保型式核准或公告才可以销售,认证壁垒较高。整车厂商出于测试认证资金和时间成本考虑,不轻易更换载体供应商。我国汽油车国一排放标准2001年4月16日发布并实施,汽油车开始加装TWC载体。长期以来,汽油车载体种类和市场格局较为稳定,新进入者较为困难。柴油车国四标准于2015年实施,此时需加装SCR载体,公司凭借载体技术的突破抓住柴油车载体开展型式核准认证的市场机遇,进入整车供应商体系,成功切入柴油车载体市场。C、发展初期资源有限,战略聚焦大尺寸载体公司在发展初期,集中有限资源实行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通过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汽车尾气处理国家级研究项目,建立技术与研发协同关系,进而在科研成果产业化阶段自然形成业务合作关系。中国重汽主要以柴油车为主,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战略聚焦适用柴油车的大尺寸载体。

(3)VOCs废气处理设备与节能蓄热体

VOCs处理设备是一种处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设备,主流技术路线是通过燃烧氧化或催化氧化,将有机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相应设备称为蓄热式氧化装置(RTO)或蓄热式催化装置(RCO)。节能蓄热体是一种具有良好蓄热功能和耐高温性能的蜂窝陶瓷产品,是RTO和RCO装置的核心部件,作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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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燃烧床可充分利用VOCs废气的热能,亦可涂覆反应催化剂,减少燃料使用量,达到节能效果。公司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从节能蓄热体产品衍生而来,节能蓄热体优良的品质已成为公司VOCs处理设备的核心竞争要素。

图:节能蓄热体与RTO装置示意图

(4)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技术特点

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具有复杂理化反应环境,在车辆行驶中将面临各种工况条件,为保证尾气排放在发动机不同工况下符合国家标准,所使用的蜂窝陶瓷载体相对于一般的蜂窝陶瓷而言技术要求较高,通常为堇青石材质。制造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需控制堇青石材料晶体有序生长进而控制热膨胀系数,在工艺方面需要控制壁厚、目数等核心技术指标,以满足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对蜂窝陶瓷载体严苛的要求。

①降低热膨胀系数

热膨胀系数是指单位温度变化(一般指室温至800℃)引起的物体体积变化。热膨胀系数高会导致载体胀裂。内燃机尾气温度变化范围宽并且变化速率快,可以在极短时间内从环境温度升高到几百度的高温或从几百度的高温冷却到环境温度,对蜂窝陶瓷带来严重热冲击,因此蜂窝陶瓷载体的热膨胀系数需要不断降低方能满足更加严格的应用要求。工信部印发《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明确提出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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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胀系数应≤0.60×10

-6

/℃,公司目前能够量产热膨胀系数小于该限值的蜂窝陶瓷载体。

降低蜂窝陶瓷载体热膨胀系数,主要通过控制堇青石材料晶体定向生长来实现。堇青石是一种合成材料,由高岭土、滑石和氧化铝在高温下合成。堇青石材料晶体的热膨胀系数具有各向异性,在晶体长轴(C轴)方向具有负热膨胀系数。制备超低热膨胀系数蜂窝陶瓷载体,需通过一定的方法从表观尺度控制高岭土、滑石和氧化铝纳米尺度的排列并制成坯体,通过在特定温度范围烧制,使上述原料分解再合成为堇青石材料,此时堇青石晶体呈定向排列。堇青石材料晶体生长与蜂窝陶瓷载体烧制过程合二为一,是蜂窝陶瓷载体低热膨胀系数的材料学基础。

图:堇青石晶体热膨胀系数各向异性

图: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纳米尺度结构

②降低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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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厚指蜂窝陶瓷载体孔壁的厚度,一般用mil做单位,1mil=1/1000英寸。载体的壁越薄,载体的开孔率越高以降低载体背压,减少发动机工作油耗,同时为催化剂提供更多的涂覆空间,但这对成型模具和成型工艺的要求也更高。《指导目录》提出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的壁厚要求:TWC载体≤4mil,SCR/DOC载体≤6mil,公司目前能够量产壁厚小于该限值的SCR载体和DOC载体。

③提高孔密度

孔密度是指蜂窝陶瓷载体横截面上每平方英寸含有的孔数。单位面积上的目数越多,载体的比表面积越大,可涂覆的催化剂越多,同样对模具和烧成工艺的要求也更高。《指导目录》要求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的目数应在300至750之间,公司目前能够量产目数符合该限值规定的蜂窝陶瓷载体。

④发行人产品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要求

2018年9月28日,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发布了关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的公示,目录中列出了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3大类共166项的重点新材料。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性能要求及应用领域。其中先进基础材料大类下有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其他材料5小类;关键战略材料大类下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4小类;前沿新材料大类下有石墨烯薄膜等9种新材料。

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主要包括SCR等直通式载体和DPF(柴油机颗粒物捕集器),为国六排放标准储备了DOC载体、ASC载体、TWC载体等直通式载体和GPF(汽油机颗粒物捕集器,一般与DPF统称为过滤器)。《指导目录》中多处列示高性能蜂窝陶瓷直通式载体及过滤器,相关情况及性能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材料名称性能要求应用领域
先进基础材料
四、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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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材料名称性能要求应用领域
(三)先进陶瓷粉体及制品
85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载体:蜂窝筛孔目数:300-750目;壁厚:TWC≤4mil,DOC/SCR≤6mil;热膨胀系数≤0.6×10-6;耐热冲击性≥650℃; 过滤器材料:孔隙率≥50%,颗粒捕捉效率≥90%机动车尾气后处理
(五)矿物功能材料
99汽车尾气处理材料颗粒过滤器(DPF)材料:开孔率>50%,过滤效率>80%,抗热震>700℃汽车
关键战略材料
二、稀土功能材料
136汽车尾气催化剂及相关材料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TWC、DOC、SCR目数/壁厚分别为400/4、600/4、300/5,孔隙率48%-53%交通装备、节能环保

《指导目录》中关于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相关性能要求及奥福环保相关产品性能指标实现情况汇总如下:

性能指标单位《指导目录》 性能要求奥福环保 相关产品指标符合要求情况符合要求的具体产品类型及名称
蜂窝筛孔目数cpsi300-750300-600符合DOC、SCR、ASC、TWC载体,GPF、DPF
壁厚(TWC)mil≤4≤3符合TWC载体
壁厚(DOC/SCR)mil≤6≤3符合DOC、SCR、ASC载体
热膨胀系数(室温-800℃)℃-1≤0.6×10-6≤0.29×10-6符合DOC、SCR、ASC、TWC载体
耐热冲击性(TWC)≥650≥750符合TWC载体
孔隙率≥50%55±3%(DPF) 65±3%(GPF)符合GPF、DPF
颗粒捕捉效率≥90%≥99%符合GPF、DPF
开孔率(DPF)>50%55±3%符合DPF
过滤效率(DPF)>80%≥95%符合DPF
抗热震(DPF)>700≥750符合DPF

注:奥福环保产品指标数据来源为第三方检测数据、公司实验室检测数据。

3、行业发展特点

(1)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发展特点

20世纪70年代,美国联邦政府对汽车排放控制标准趋严。在此背景下,美国康宁公司发明了堇青石蜂窝陶瓷作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涂覆的载体,为尾气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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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化学反应提供了高效的反应中心。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以蜂窝陶瓷载体为核心逐渐发展起来。蜂窝陶瓷载体行业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呈现出如下行业特点:

①排放法规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相互影响

排放标准一般为强制标准,从而使法规涉及到的排放技术所需蜂窝陶瓷载体成为事实上的法规件。排放法规的升级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革新相互影响。一方面,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创新为法规升级提供了技术支撑与保障;另一方面,排放法规又决定了排放净化技术路线进而推动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A.法规升级促进陶瓷载体技术创新从2000年至今,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我国按照欧盟的汽车排放标准体系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中国的排放法规,完成了从国一到国五的跨越。目前已实施的国六标准是根据目前国五标准的实施情况和国内机动车实际情况进行的一次自主创新,也是目前全球最严的汽车排放法规之一,对蜂窝陶瓷载体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

图:我国排放标准实施情况

注:GD01指船用柴油机氮氧化物排放试验及检验指南

针对重型柴油车,国一至国五标准分别于2001年、2005年、2008年、2015年、2017年全面实施,排放标准对污染物的控制越来越严格。国六标准于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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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实施,目前重型燃气车国六排放标准已开始实施,对污染物排放更加严格;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指主要在城市运行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应符合国六标准限值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标准限值要求。

图:国四至国六标准重型柴油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比较

污染物国四国五国六
NOx(mg/kWh)35002000460
PM(mg/kWh)303010
PN(个/kWh)--6.0*1011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针对轻型汽车,国一至国五标准分别于2001年、2005年、2008年、2013年、2017年全面实施。轻型汽车的国六排放标准分两个阶段实施,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6a限值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6b限值要求。

图:国四至国六标准轻型汽车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比较

污染物国四国五国六a国六b
NOx(mg/km)80606035
PM(mg/km)254.54.53.0
CO(mg/km)10001000700500
HC(mg/km)10010010050
PN(个/km)--6.0*10116.0*1011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2007年和2014年我国相继发布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将于2020年实施的第四阶段标准比第三阶段NOx加严了17%-45%,PM加严了50%-93%,增加了PN限值。

2016年我国发布的《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

一、二阶段)》是我国首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第一、二标准分别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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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和2022年全面实施。第一阶段要求与中国船机排放现状相比,PM排放将削减70%左右,NOx排放将削减20%以上;第二阶段,PM和NOx将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分别进一步降低40%和20%。

为了满足更高的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需提高处理尾气的效率,不断提高各项性能指标。SCR、DOC、TWC载体向着高孔密度、超薄壁方向发展;DPF、GPF向着高孔隙率、窄孔径分布和高耐热冲击的方向不断提高。

B.蜂窝陶瓷载体是排放控制技术路线的基础

主机或整车厂商执行排放法规,需要明确相关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技术路线。蜂窝陶瓷因其结构、理化性质等特点天然适合作为催化剂载体,其发展也助力排放法规升级,并影响着排放控制技术路线的确定,载体一般也以技术路线中某处理环节的原理命名。

表:汽车尾气排放主要技术装置及简介

适用车型技术装置名称处理对象简介
汽油车三元催化器(Three Way Catalyst,简称TWC)CO、HC、NOx通过氧化还原反应同时将尾气中的CO、HC、NOx转化为H2O、CO2和N2,催化剂中大都含有铂、钯、铑等贵金属或稀有元素
汽油机颗粒捕集器(Gasoline Particulate Filter,简称GPF)PM、PN通过交替封堵蜂窝状多孔陶瓷过滤体,排气流被迫从孔道壁面通过,颗粒物分别经过扩散、拦截、重力和惯性四种方式被捕集过滤
柴油车柴油氧化催化器(Diesel Oxidation Catalyst,简称DOC)CO、HC将柴油燃烧后的排放物CO和HC进行氧化反应,生成CO2和H2O,主要用于控制CO和HC的排放,常与SCR联用
选择性催化还原器(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简称SCR)NOx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尿素有选择性地与尾气中的NOx反应生成无污染的N2和H2O
柴油机颗粒捕集器(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简称DPF)PM、PN通过交替封堵蜂窝状多孔陶瓷过滤体,排气流被迫从孔道壁面通过,颗粒物分别经过扩散、拦截、重力和惯性四种方式被捕集过滤
氨泄漏催化器(Ammonia Slip Catalyst,简称ASC)NH3氧化尿素还原NOx过程中泄漏出来的NH3,使其变为N2

随着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热膨胀系数不断降低、壁越来越薄、单位截面上的孔目数越来越多,蜂窝陶瓷载体可以涂覆更多的催化剂,为尾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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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反应提供更大的接触面积,提高了尾气处理效率。DPF和GPF技术为捕集尾气中颗粒物,减少大气雾霾因子,提供了可行的方案。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发展为更严格的排放法规提供了技术基础,因此,尾气后处理技术路线也根据蜂窝陶瓷载体技术水平而确定。柴油车和汽油车各阶段的尾气治理技术路线及所用蜂窝陶瓷载体如下表所示:

表:柴油车和汽油车尾气治理技术路线及所用蜂窝陶瓷载体

汽车类型排放标准净化措施主要技术路线及所用蜂窝陶瓷载体
柴油车国一至国三发动机内净化技术降低发动机燃烧室的面容比、改进点火系统、采用燃油喷射技术、引入废气再循环、改善燃料供给系统等
国四至国五通过加装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机外净化技术
国六
汽油车国一至国五通过加装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机外净化技术
国六

注:国四和国五阶段,对于重型柴油车SCR是主流技术路线;对于轻型柴油车有SCR或DOC+DPF两种技术路线。发行人生产的载体主要用于SCR技术路线。国六阶段,柴油车主要采用DOC+DPF+SCR+ASC技术路线。

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尾气治理技术路线主要借鉴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开发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物控制具有先导和示范作用。蜂窝陶瓷载体既因排放法规而发明,又因排放法规升级而发展;排放法规既借助蜂窝陶瓷载体具有了实施路径,又因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具备了持续升级的产业基础。排放法规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呈现出互相影响并融合发展的特点。我国蜂窝陶瓷载体也伴随着排放法规的革新不断发展。对于TWC载体,由于我国汽油车从国一标准开始即采用加装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机外净化技术以达到排放法规的要求,因此TWC载体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长。对于SCR载体,由于我国柴油车从2015年国四标准才开始采用加装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机外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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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所以SCR载体在我国仅不足五年的发展历程。相较汽油车,柴油车用SCR载体目前尚属一个新兴的市场领域。发行人紧扣我国柴油车尾气排放标准升级的步伐,相继研发并量产出满足国四、国五和国六标准的SCR载体,随着未来我国柴油车尾气排放标准越加严格,SCR载体将得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②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壁垒较高

20世纪70年代美国康宁公司发明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之后,我国部分科研单位从80年代开始试制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因技术研发和制造工艺难度较高,国内在该领域的发展一直较为落后,经过三十余年的科研和生产实践摸索,直到近些年,以发行人、宜兴化机、王子制陶等为代表的国内蜂窝陶瓷厂商才取得技术突破。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蜂窝陶瓷技术研发因涉及多个学科、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人才短缺、技术升级快等因素,导致技术研发难度高。

首先,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研发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需要研发人员对相关学科的知识有深刻的理解。

学科在蜂窝陶瓷载体技术中的应用
无机化学混料阶段原材料的精细加工技术
机械加工学蜂窝陶瓷精密挤出模具的制备技术
流体力学载体成型及对载体背压系数、目数的控制技术
无机非金属材料学陶瓷体内部晶型形成的控制技术
热工学窑炉制造与温场控制技术
催化化学制成载体与涂覆催化剂的适配技术

其次,该技术难以通过逆向工程模仿。一方面,康宁和NGK公司凭借其在蜂窝陶瓷载体领域的先发优势,树立了极高的技术壁垒;另一方面,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需要在高温中生成堇青石,堇青石材质的晶型定向排列状况是影响载体热膨胀系数的关键因素,材料本身一般难以通过逆向工程进行模仿,只能依靠自主研发,从原材料配方到烧成工艺,研发人员对每个环节的技术研发都要从零开始。

第三,蜂窝陶瓷载体发明以来,仅不足50年的历史,技术集中于康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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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NGK公司,行业人才稀缺。蜂窝陶瓷载体对研发人员综合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均有较高要求,也导致本行业高水平研发人员数量较少。

此外,蜂窝陶瓷载体不但进入门槛高,随着排放法规升级,产品的升级和技术迭代也越来越快。在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中,壁厚7mil、热膨胀系数≤1.25×

-6/℃的SCR载体即可满足要求;到了国五标准,需要壁厚5-7mil、热膨胀系数≤1.00×10

-6

/℃SCR载体才能满足要求;国六标准则需达到壁厚3-5mil、热膨胀系数≤0.50×10

-6/℃SCR载体,加装的DPF也需要满足孔隙率和中值孔径指标。美、日厂商通过技术的持续提高,保持着技术的领先,国内厂商追赶的难度不断加大。

B.蜂窝陶瓷载体制造过程中,影响因素多而复杂,工序繁杂且制造设备多为非标设备,量产出性能合格稳定、符合客户标准的产品难度高。

首先,蜂窝陶瓷载体的核心指标是壁厚和热膨胀系数,制造过程中对主、辅材料的选择和配比、混料工艺、模具工艺、挤出工艺、干燥工艺、烧成工艺、温场控制、后续处理等多个环节均有特殊要求,各环节因素互相影响,控制难度高。

其次,蜂窝陶瓷生产工艺精密复杂,公司SCR载体的生产工艺有19道工序,DPF的生产工艺有23道工序,关键控制点较多。繁杂的生产工序环节对产品质量一致性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任何一个工序环节未能达到技术要求,都有可能导致最终产品出现质量瑕疵。

此外,蜂窝陶瓷载体对生产设备要求较高。长期处于国外垄断的环境之下,市场上缺少适用的通用型生产设备,一般需要蜂窝陶瓷载体企业定制或对通用型设备进行改造,这对蜂窝陶瓷载体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③蜂窝陶瓷载体具有关键核心汽车零部件的特点

目前,大气环保排放法规强制要求新车出厂需具有尾气后处理系统。在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中,蜂窝陶瓷载体为尾气处理化学反应提供了反应场所,其结构和物理性能决定了尾气处理的效率,是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具有以下行业特点:汽车产业链上的发动机主机或整车厂商确定蜂窝陶瓷载体新供应商时,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考察审核;要求蜂窝陶瓷载体企业在供货前具备规模量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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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蜂窝陶瓷载体企业通常需要先进行产能投入,以达到主机或整车厂商对供应商量产能力的要求等。出于时间成本和质量风险考虑,主机或整车厂商一般不轻易更换主要零部件供应商。这些亦形成新进入者的壁垒。

④寡头垄断的全球市场格局

长期以来,蜂窝陶瓷载体全球市场由美国康宁公司和日本NGK公司垄断,二者合计约占全球蜂窝陶瓷载体90%以上市场份额,蜂窝陶瓷载体制造技术和产品标准的发展亦由这两家公司主导推动。随着以发行人、宜兴化机、王子制陶等为代表的国内蜂窝陶瓷载体企业的技术突破,国内企业在汽油车、轻型柴油车载体市场的竞争力不断增强,但全球汽车尾气处理载体市场尤其重型柴油车用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由康宁和NGK公司主导的市场格局未发生根本改变。

国外巨头发挥自身技术和市场优势,通过以下途径,形成了较为牢固的垄断优势:

A.建立与整车厂直接合作的商业模式,主导尾气后处理产业链。康宁和NGK两家载体厂商越过催化剂涂覆、封装等中间环节直接向整车厂供应蜂窝陶瓷载体,与整车厂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取得了整车厂的信任,在业内赢得了口碑和信誉。

B.形成产业同盟,掌握市场定价权。历史上康宁首先发明了蜂窝陶瓷载体,NGK在取得康宁的授权之后开始生产蜂窝陶瓷载体,在发展过程中两家公司相互竞争又相互促进,掌握了更多的市场定价权。

C.进行海外扩张,巩固市场地位。随着全球蜂窝陶瓷载体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康宁和NGK近年来趋向于在海外投资和建厂,两家公司均将中国作为重要的市场,在中国投资建设了蜂窝陶瓷载体生产基地。

垄断厂商对市场和技术控制力较强,同时影响行业标准、排放标准和技术路线的制定。作为下游客户的主机或整车厂商,为了降低企业未来出厂汽车尾气不达标的风险,不轻易更换供应商,使得蜂窝陶瓷载体新进入厂商开发客户面临较大的困难。

(2)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发展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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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纵深推进而逐渐形成。2015年8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测范围;2017年9月,由原环保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行业VOCs污染减排。当前工业废气污染治理领域呈现如下主要特点:VOCs废气种类繁多,治理技术较多;VOCs废气排放企业所处行业、监管要求、排放状况、厂址布局等差异较大,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需求具有较强的个性化,VOCs废气处理设备多为非标设备。国内VOCs排放控制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回收技术,另一类是销毁技术。目前主流的VOCs治理技术是销毁技术中的蓄热催化氧化技术、蓄热氧化技术和直燃焚烧技术。这三项技术的核心在于蜂窝陶瓷蓄热体的应用。

4、行业市场概况

(1)蜂窝陶瓷载体行业概况

①蜂窝陶瓷载体所处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业链及环保准入

蜂窝陶瓷载体在涂覆催化剂之后,封装并集成于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随内燃机装配于整车之上。采用国五排放标准的柴油重型商用货车后处理系统安装位置和SCR载体装载位置如下图所示:

图:柴油重型商用货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国五)与SCR载体装载位置示意图

注:1、中国重汽HOWO-T7H平台,采用公司的SCR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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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型商用货车指总质量超过14,000kg的N类车辆,包括重型货车(整车)、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货车非完整车辆。

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产业链的具体分工为:催化剂涂覆厂商为蜂窝陶瓷载体的直接使用方;涂覆厂商进行活性组分及催化助剂的涂覆处理;封装公司对催化剂载体进行包裹并完成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的集成;最终尾气后处理系统应用于终端客户内燃机主机厂商、整车厂商或船机厂商等。

公司核心产品蜂窝陶瓷载体用于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的产业链如下图:

图:柴油商用货车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业链及代表性公司

SCR、TWC、DOC及部分DPF、GPF首先送至催化剂厂商完成涂覆,然后由封装厂进行封装,封装后销售给主机或整车厂;部分DPF、GPF无需涂覆,直接送至封装厂商进行封装,然后供主机厂、整车厂商使用。产业链具体分工如下:

①载体厂商主要生产用于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承载涂覆催化剂或捕捉颗粒物的各类载体;

②催化剂涂覆厂商主要对载体进行活性组分及催化剂的涂覆处理,进而完成催化器产品的整体化;

③封装厂商利用金属外壳和无机纤维衬垫对涂覆后的载体进行包裹,并添加其他组件形成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后销售给主机厂、整车厂商使用。

发行人选择的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康宁、NGK、宜兴化机、凯龙蓝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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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王子制陶,均是载体生产厂商,与发行人在产业链位置相同。其中,凯龙蓝烽也从事催化剂生产业务。

环保准入对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业链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蜂窝陶瓷载体和其他后处理关键零部件及其生产环节均受尾气排放控制管理体制的监督管理,需要监管部门型式核准或型式检验。

国六排放标准公布之前,监管部门执行型式核准。汽车整车厂商和主机厂商依据当期执行的或即将执行的排放标准就特定车型及机型向环保部门提出核准申请,通过环保部门核准并经公示进入环保部门达标车型目录,取得型式核准证书后进行生产和销售。

获取型式核准公告的检测程序较为复杂,不仅要通过各项性能试验,还需通过数百小时或十几万公里的耐久性测试(标准越高,耐久要求越长),测试合格向环保部门申报并获准通过后方能进入环保目录。此外,整车企业一般还应开展高温、高寒和高原等极限试验来考察关键零部件包括后处理系统中载体、催化剂等各个产品的环境适应性和可靠性。因此,从开始开发设计到最终实现批量配套一般需要2-3年。也正是因为开发过程的投入高、周期长,一旦形成配套,产业链内的厂商合作关系相对较稳定。以江淮朝柴“HFC4DF1-2D”发动机型号为例,其国五型式核准证书的环保关键配置如下:

发行人获得国四标准柴油机型式核准证书103个(其中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标准73个,城市用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30个)、国五柴油机型式核准证书72个(其中压燃式发动机排放标准42个,城市用柴油发动机排放标准30个)。发行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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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五标准的载体种类均为柴油车用SCR载体,型号可分为大尺寸车用SCR、小尺寸车用SCR,上述产品报告期内的收入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排放标准载体种类、型号注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国四标准大尺寸车用SCR载体11.0912.749.161,279.74
小尺寸车用SCR载体0.1921.626.5811.18
合计11.2834.3615.741,290.92
国五标准大尺寸车用SCR载体7,340.5912,358.3314,809.524,564.71
小尺寸车用SCR载体1,083.923,156.091,691.35655.39
合计8,424.5115,514.4216,500.875,220.10

注: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的载体为大尺寸载体,直径小于250mm的载体为小尺寸载体。国六阶段,型式核准改为型式检验。在车辆的设计和制造阶段,排放测试的实施主体从监管部门转移到了主机和整车厂商自身。主机和整车厂商自行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对全社会公开,企业对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新标准下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企业仍需与主机或整车厂协同开发并经国家检测中心测试通过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型式检验与型式核准在程序上不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区别在于型式核准制下,发动机或机动车经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需要取得环保部门的型式核准证书,然后网上公示型式核准认证证书。目前的型式检验制下,发动机或机动车经过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直接公示相关信息,无需取得型式检验证书。型式检验制与型式核准制的上述差异对发行人在开拓市场过程中的影响较小。根据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国六阶段不同类型重型车辆的标准开始实施时间如下:

重型车辆类型国六标准开始实施时间
燃气车辆2019年7月1日
城市车辆2020年7月1日
所有车辆2021年7月1日

根据国六型式检验公告公示网站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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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月度机动车型式检验公告汇总情况,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取得国六型式检验公告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车型数量如下:

单位:个

车型分类NGK康宁奥福环保凯龙蓝烽宜兴化机王子制陶
重型燃气车 车型数量03214000
重型柴油车车型数量47593601900

国六车型型式检验公告的公告内容中,包含车辆信息、发动机信息、检验信息、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制造商/进口企业信息五大部分,其中污染控制技术信息中除排气后处理系统(包括封装/载体/催化剂涂覆)外,还包括增压器、喷油泵、排气消声器等多项内容,任一部件的型号或生产厂商变化均须进行型式检验,因此同一车型可对应多个公告。截至2019年6月30日,机动车环保网累计公布了国六重型燃气车46个车型的115个型式检验公告,康宁取得了其中32个车型的63个型式检验公告;发行人取得了其中14个车型的52个型式检验公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机动车环保网累计公布了国六重型柴油车1,319个车型的数千个型式检验公告,发行人参与的国六重型柴油机、车型项目尚在测试检验过程中,未到公告节点。

我国于2018年12月开始公示第一批国六重型柴油车型式检验公告,于2019年5月开始公示第一批国六重型燃气车型式检验公告。在目前公示的型式检验公告中康宁、NGK占据较大比例,主要系康宁、NGK的产品已在欧洲、美国、日本等与国六标准相似地区大规模应用,技术水平相对成熟,故在我国国六标准实施的初期阶段,大多数国内整车及整机厂商优先选择了康宁、NGK的产品进行型式检验。发行人满足国六标准的产品从2018年开始已向北美批量销售,具备满足国六标准的技术条件。

2016年12月23日,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2018年6月22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重型柴油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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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第六阶段排放标准设置了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轻型车、重型车国六标准均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具体如下表:

排放标准阶段车辆类型实施时间
国六a轻型汽车所有车辆2020年7月1日
重型汽车燃气汽车2019年7月1日
城市车辆2020年7月1日
所有车辆2021年7月1日
国六b轻型汽车所有车辆2023年7月1日
重型汽车燃气车辆2021年7月1日
所有车辆2023年7月1日

目前,我国重型燃气车已于2019年7月1日如期执行国六标准。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1个国家机关联合印发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我国多个地区已根据《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要求提前实施其他车型国六标准,根据各省市政府部门公开信息,截至2019年9月4日,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时间、车辆类型、地区如下:

提前量提前实施时间车辆类型适用国六标准地区
4年2019.7.1轻型汽车轻型汽车国六b上海、天津、广东(不含深圳)、河北
城市车辆(公交、环卫)重型柴油车国六b北京
3年6个月2020.1.1轻型汽车(汽油车)轻型汽车国六b
重型柴油车(其他行业)重型柴油车国六b
1年8个月2018.11.1轻型汽车(压燃式,即柴油车)轻型汽车国六深圳
1年2019.7.1轻型汽车(点燃式,即汽油车)
1年2019.7.1轻型汽车轻型汽车国六a河南、山东、山西(8市)、重庆、陕西(关中8市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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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市)、海南、内蒙古(6市)、浙江、安徽、江苏
2019.7.1城市车辆重型柴油车国六a河南、山西(8市)、重庆、陕西(关中8市区)、四川(15市)

资料来源:各省/市政府官网、生态环境厅/局、环境保护厅官网

除北京外,上述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的车型为轻型汽车和城市车辆。根据国六标准规定,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城市车辆指公交、环卫、邮政车辆。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主要应用于载货汽车,并以重型柴油货车为主,较少涉及城市车辆。发行人受此影响的产品为部分小尺寸车用SCR载体产品。

根据上述我国各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标准统计表,截至2019年9月4日,仅北京市对重型柴油货车提前3年6个月于2020年1月1日实施国六b标准,其他地区依然按照排放标准规定的实施时间执行。根据Wind统计,2017年北京普通载货和专用载货汽车合计拥有量为18.70万辆,占全国的比重为1.37%,对市场影响较小。

②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

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规模取决于下游终端市场规模。一方面终端客户整车厂商、船机厂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商的规模将直接影响载体的规模;另一方面排放法规升级所确定的技术路线决定了蜂窝陶瓷载体单机用量增加,扩大了市场容量。

A.汽车市场发展概况

a.全球汽车市场发展概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0年全球汽车产量为7,770万辆,2018年增长到9,563万辆,平均年复合增长率为2.63%。

图:全球汽车2010-2018年产量(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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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全球汽车市场中,中国、美国、欧盟和日本四大主要汽车市场的产量较大,合计占比高达70%,其中中国市场占比最高,达到29.82%。

图:2017年四大主要汽车市场产量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从汽车市场车型分布情况看,四大主要市场中乘用车产量最高,商用车的产量相对较低。近几年,中国市场在乘用车和重型商用车产量一直居于全球市场首位。

图:2011-2018年全球四大汽车市场车型产量(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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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世界汽车组织(OICA)注:乘用车指M类车辆中的M1类车辆;轻型商用货车指总质量在1,800-4,500kg之间的N类车辆。b.中国汽车市场根据我国颁布的《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汽车类型按用途可划分为商用车和乘用车两类。商用车和乘用车的具体车型和分类如下表所示:

表:我国汽车车型分类

汽车商用车货车货车(整车)重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中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轻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微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半挂牵引车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货车非完整车辆重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中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轻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微型发行人产品应用车型
客车客车(整车)-
客车非完整车辆-
乘用车基本型乘用车-
多功能乘用车-
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
交叉型乘用车-

注:1、重型货车(整车)、半挂牵引车和重型货车非完整车辆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统称为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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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货车;

2、我国商用货车绝大多数为柴油车,公司的载体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货车中的柴油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0年我国汽车产量为1,826.47万辆,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国。2018年我国汽车产量达到2,780.92万辆。

图:2010-2018年我国汽车年产量(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wind

我国商用车领域主要包括商用货车和商用客车,其中商用货车的份额高达85%左右。

图:2015-2018年我国商用车年产量(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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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我国重型商用货车的产量自2015年至2018年的产量分别为53.61万辆、

74.14万辆、114.97万辆、111.24万辆。

图:2015-2018年我国重型商用货车年产量(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wind我国重型商用货车领域呈现高度的行业集中现象,一汽解放、东风汽车、中国重汽、陕汽汽车和福田汽车市场占比总和超过80%。

表:2015-2017年我国重型商用货车前五大厂商产量(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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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17年2016年2015年是否使用发行人的产品
一汽解放26.2715.768.71
东风汽车22.0414.6911.10
中国重汽18.3511.699.22
陕汽汽车17.4610.798.17
福田汽车11.947.847.32
产量合计96.0660.7744.52-
全国产量114.9774.1453.61-
合计占比83.55%81.97%83.04%-

数据来源:中国卡车网

我国轻型商用货车亦呈现出行业集中度较高的现象。2017年,轻型商用货车前五名厂商的产量合计占比为54.36%。

表:2015-2017年我国轻型商用货车主要厂商产量(单位:万辆)

名称2017年2016年2015年是否使用发行人的产品
福田汽车29.8027.9226.47
江铃控股18.1616.5616.82
江淮汽车17.7319.1416.26
东风汽车16.6512.8012.09
长城汽车12.1510.5910.28
全国产量173.83155.02155.37-

数据来源:中国卡车网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我国乘用车产量也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

图:2013-2018年我国乘用车年产量(单位:万辆)

1-1-136

数据来源:windB.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概况a.船舶市场2017年1月,工信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该计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建成规模实力雄厚、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结构优化的船舶工业体系,力争造船产量占全球市场份额在“十二五”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国际市场份额达到35%和40%左右,成为世界主要船用设备制造大国。因此未来我国船舶行业的市场规模将逐渐扩大。

b.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发电机组、园林机械、渔业机械、铁路机车等,大多数采用柴油动力,与道路车辆同属于移动污染源。

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统计,2017年我国内燃机销量达到5,645.38万台,其中近1,000万台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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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13-2017年我国主要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生态环境部

C.移动源造成的大气污染状况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展,为国民经济提供了运力,提升了居民生活水平,但与此同时大量的尾气排放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压力。

表:2017年我国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单位:万吨

主要污染物COHCNOxPM
机动车3,327.30407.10574.3050.90
船舶-7.90134.6013.10
非道路移动机械-70.00438.90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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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COHCNOxPM
合计3,327.30485.001,147.8099.40

数据来源:《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

根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预测,未来五年我国还将新增机动车1亿多辆,工程机械160多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1.5亿多千瓦,车用汽柴油1亿至1.5亿吨,由此带来的移动源污染问题愈加突出。

D.内燃机排量与蜂窝陶瓷载体体积的配比关系

目前,蜂窝陶瓷载体主要应用于道路车辆。我国的国四、国五阶段中,重型柴油车主要采用SCR技术路线,轻型柴油车采用SCR技术路线或DOC+DPF技术路线,根据排量大小加装相应的载体;而到国六阶段,柴油车不论车型大小,均需采用DOC+DPF+SCR+ASC技术路线。国四、国五汽油车主要采用TWC技术路线,国六汽油车在TWC载体的基础上还需加装GPF。

汽车内燃机排量越大,尾气排放越多,需要更大的载体为尾气处理化学反应提供更大的接触面积,所使用的蜂窝陶瓷载体体积越大。在确定排量与适配载体体积时,需要平衡尾气处理效果与蜂窝陶瓷及催化剂的成本。在行业实践中,在行业实践中,重型商用车平均排量为10L,轻型商用车平均排量为3L,柴油乘用车平均排量为1.8L,按照汽车排量与装配载体体积的配比关系,不同车型单车使用的SCR载体、DOC载体、DPF体积如下:

柴油车类别平均排量(L)单车使用体积(L)
SCRDOCDPF
重型商用车1020715
轻型商用车362.14.5
乘用车1.8-1.262.7

汽油乘用车平均排量为1.8L,所对应单车使用的TWC载体和GPF体积如下:

汽油车类别排量(L)单车使用体积(L)
TWCGPF
乘用车1.82.162.16

我国船舶尾气排放标准第一、二阶段分别于2019年7月1日和2022年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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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日实施。为达到该排放标准,船舶内燃机须加装SCR载体和DPF。我国非道路尾气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将于2020年实施,届时非道路移动机械须加装SCR载体、DOC载体和DPF。

和汽车排量与蜂窝陶瓷载体配比关系类似,船舶内燃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蜂窝陶瓷载体的体积随排量的增加而增加,我国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后处理市场巨大的需求,将为蜂窝陶瓷载体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E.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

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取决于下游应用市场。下游机动车、船舶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产量与相对固定的蜂窝陶瓷适配体积,共同决定了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规模。

图:我国蜂窝陶瓷载体市场空间动态趋势图

a.全球市场

根据汽车排量与蜂窝陶瓷载体使用量的配比关系,以欧洲、美国、日本和中国全球四大主要汽车市场产量为基础测算,2017年全球新车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约为38,120万升。

2011年至2018年,中国乘用车和美国轻型商用车的产量增长显著,其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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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及车型的产量较为稳定。按照该趋势预测,2025年全球乘用车产量可达6,700万辆,轻型商用车产量可达1,650万辆,重型商用车产量可达290万辆。由此带来新车市场对SCR载体、DOC载体、TWC载体、DPF、GPF的需求分别约为14,000万升、6,020万升、11,240万升、12,900万升和11,240万升,合计约为55,400万升。

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的优势,机动车排放法规出台较早且排放标准一般领先于其他国家,目前执行的排放标准均有对颗粒物的排放限制,尾气后处理系统需要加装DPF或GPF,DPF及GPF市场应用先行于其他国家。柴油商用车DPF在使用期间,捕集颗粒物到一定程度需清洗再生,经过约3年时间需要重新更换;柴油乘用车DPF一般5年需进行更换。因此,欧美地区及日本DPF的再生问题促进了DPF汽车后市场需求的发展。

2007年美国环保署(EPA)修改排放法规,要求大多数美国重型车辆需配备DPF。截至2010年,DPF已成为美国所有新产重型商用货车的标准设备。近年来,美国汽车的保有量一直维持较高的水平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DPF需要定期进行更换,DPF在美国汽车后市场拥有较大发展空间。以发行人为代表的国内蜂窝陶瓷载体生产商在大尺寸高标准DPF技术上取得突破,2018年开始量产DPF并出口到美国汽车后市场,成为美国AP、Skyline等主要汽车后市场服务商的直接供应商。

汽车使用寿命一般为9年,因此在使用寿命期内柴油商用车至少需要更换两次DPF、柴油乘用车至少更换一次DPF。按照前述四大市场的商用车产量预测,2025年全球汽车后市场对DPF的需求约为18,700万升。

2017年全球新车市场及汽车后市场的蜂窝陶瓷载体规模约为49,620万升,2025年全球汽车市场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规模将达到74,100万升,较2017年将有较大幅度提升。以公司2018年蜂窝陶瓷载体33.71元/升的单价估算,2025年全球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需求将达到250亿元。

图:全球汽车用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预测(单位: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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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中国汽车市场我国商用车和乘用车国五标准均于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根据2017年我国商用车的产量以及不同类型商用车的单车使用载体量估算,2017年我国商用车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约为4,900万升。

对于我国商用车2025年的产量预测是基于2011-2017年我国商用车产量的平均值,具体如下:

单位:万辆

产量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均值
商用车376.92357.90385.89364.08326.00350.88403.04366.39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商用车包括轻型商用车和重型商用车

由上表可知,我国商用车产量近年来在均值上下呈波动态势,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因此发行人选用2011-2017年的我国商用车产量均值366万辆作为对未来我国商用车预测的产量。由此,预计到2025年我国商用车在国六标准下新车市场所需SCR、DPF和DOC载体将分别达到4,100万升、3,075万升和1,435万升,合计8,610万升,约为2017年市场容量的2倍。

图:我国商用车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预测(单位:万升)

1150018700

187005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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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我国乘用车的产量以及单个乘用车使用的载体数量估算,2017年我国乘用车TWC载体市场规模约为4,800万升。对于我国乘用车2025年的产量预测,发行人分别以2008-2017年近十年和2013-2017年近五年我国乘用车产量的平均复合增长率15.58%和8.22%为基础并综合考虑我国宏观经济波动,以2017年乘用车产量2,480.67万辆为基准,以5%的年复合增长率为增速,预测至2025年我国乘用车产量将达到大约3,660万辆。

单位:万辆

产量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乘用车673.791,038.381,389.711,448.531,552.361,808.521992.852,107.942,442.102,480.67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由此预计到2025年我国乘用车在国六标准下新车市场所需TWC和GPF将分别达到7,100万升和7,100万升,合计14,200万升,约为2017年市场容量的3倍。

图:我国乘用车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规模预测(单位: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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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轻型商用货车、重型商用货车国六排放标准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全面实施,届时要求商用车加装DPF。使用一定年限后,DPF更换带来后市场需求。因此,我国轻型商用货车和重型商用货车DPF汽车后市场需求估计分别在2022年和2023年出现。预计2025年,中国DPF汽车后市场规模将达到3,200万升。

综上,2025年我国汽车行业蜂窝陶瓷载体的总体市场需求量预计达到26,010万升,市场空间近100亿元;全球汽车市场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规模将达到74,100万升,市场空间约250亿元,相对2017年均有较大幅度提升。

表:汽车市场蜂窝陶瓷载体规模预测(单位:万升)

区域载体类别2017年2025年
全球乘用车载体(TWC、GPF)13,02022,480
商用车载体(SCR、DOC、DPF)36,60051,620
合计49,62074,100
中国乘用车载体(TWC、GPF)4,80014,200
商用车载体(SCR、DOC、DPF)4,90011,810
合计9,70026,010

图:汽车市场蜂窝陶瓷载体规模预测(单位:万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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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市场除汽车之外,我国于2019年实施的船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将为船舶用蜂窝陶瓷载体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由于我国对非道路内燃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相对落后,且其排放治理工作相较于道路车辆明显滞后,相对于排放控制较为严格的道路机车而言,非道路移动机械具有更大的减排潜力以及市场空间。我国非道路尾气排放标准第四阶段将于2020年实施,届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后处理系统需加装多种蜂窝陶瓷载体,这将显著提升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需求。

(2)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概况

①VOCs废气与VOCs治理

近年来我国工业源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呈下降趋势,但仍是大气污染中主要的污染源。

图:2011-2015年我国工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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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随着脱硫脱硝环保措施的实施,来源更为广泛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逐渐成为工业废气治理工作的重点。种类繁多的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是有毒、有害的有机废气不仅直接对人体产生危害,而且有破坏臭氧层和产生温室效应的能力。

工业源排放的VOCs所涉及的行业众多,具有排放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对局部空气质量的影响明显。工业源VOCs排放严重的行业包括石油化工、包装印刷、医药化工、化学化工、塑料橡胶等,各行业排放的主要VOCs成分如下:

工业活动主要挥发性有机物
石油化工业非甲烷芳烃、酮类等
包装印刷业甲基异丁基酮、苯、甲苯、异丙醇、四氯化碳、甲醇、正己烷、丁酮等
煤炭开采业甲烷等
电子行业三氯甲烷、甲苯、二甲苯、异丙醇、丙酮等
橡胶加工业甲苯、苯、丙酮等
合成皮革业甲苯、苯、丙酮、二甲苯、醋酸乙酯等
制药业二氯甲烷、异丙醇、甲基异丁基酮、丙酮、乙醇、醋酸等
涂料油漆业甲醛、甲基异丁基酮、甲苯、苯、二甲苯、甲醇、乙醇、异丙醇等
电磁业酮类、丙烯酸酯等
农药工业甲苯、丙醇等
食用油业正己烷等

根据VOCs的理化性质,其控制技术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回收技术,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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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是销毁技术。目前主流的VOCs治理技术是销毁技术中的蓄热催化氧化技术、蓄热氧化技术和直燃焚烧技术,而这三项技术的核心在于蜂窝陶瓷蓄热体的应用。

图:VOCs治理技术路线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加快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原环保部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了2016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将固定式有机废气蓄热燃烧技术、旋转式蓄热燃烧净化技术、蓄热催化燃烧(RCO)技术、含氮VOCs废气催化氧化+选择性催化还原净化技术以及吸附浓缩+燃烧组合净化技术选定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先进技术。

表:2016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节选

序号技术名称工艺路线及参数主要技术指标技术特点适用范围
1固定式有机废气蓄热燃烧技术采用多床固定式蓄热室,经预热后的有机废气进入燃烧室高温氧化分解,净化后的高温尾气经蓄热体降温后达标排放,蓄热体预热进口废气,节省能源。设备运行温度800℃左右,阻力≤5000Pa当采用两床时,VOCs净化效率≥90%;当采用三床及以上时,VOCs净化效率≥97%,热回用率≥90%在蓄热体支撑结构上配设气体回流装置,减少阀门切换时废气滞留量;蜂窝陶瓷作为蓄热体,设备阻力小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中高浓度VOCs废气净化
2旋转式蓄热旋转式蓄热燃烧系统VOCs净化效率蓄热体与被净石化、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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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工艺路线及参数主要技术指标技术特点适用范围
燃烧净化技术主体结构设有多个蜂窝陶瓷蓄热室和燃烧室,每个蓄热室依次经历蓄热、放热、清扫程序。控制系统控制驱动马达使回转阀按一定速度旋转,实现蓄热体吸附-放热的循环切换≥97%,热回用率≥90%化废气进行直接接触换热,换热效率高,运行费用低;采用旋转式多床结构设计,占地面积小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中高浓度VOCs废气净化
3蓄热催化燃烧(RCO)技术有机废气经蓄热体加热后,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燃烧,使有机废气氧化分解为CO2和H2O。反应后的高温气体经过蓄热体储存热量用于预热后续的有机废气后直接排放,或者直接返回生产环节进一步利用热能。每个蓄热室依次经历蓄热-放热-清扫等程序,连续工作。设备运行温度300℃左右,阻力≤5000Pa,空速10000h-1-40000h-1VOCs净化效率≥97%,热回用率≥90%,催化剂使用寿命>24000h催化剂降低燃烧温度,蓄热体提高热回用率,节约能源消耗中高浓度VOCs废气治理
4含氮VOC废气催化氧化+选择性催化还原净化技术用贵金属催化剂催化氧化含氮VOCs,再用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SCR)净化催化氧化阶段产生的NOxVOCs净化效率可达95%以上,NOx净化效率可达80%以上采用催化氧化+SCR组合工艺,在高效处理含氮VOCs的同时,防止NOx二次污染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丙烯腈等含氮VOCs的处理
5吸附浓缩+燃烧组合净化技术含VOCs废气进入沸石转轮吸附净化,脱附后的高浓度废气再通过燃烧装置(如RTO、RCO等)进行燃烧净化。VOCs吸附浓缩倍数10倍以上沸石转轮吸附净化效率≥90%,燃烧净化效率≥97%将中低浓度、大风量的VOCs废气通过吸附浓缩转为高浓度、低风量的有机废气,然后再进行燃烧处理,降低了废气燃烧净化的运行费用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中低浓度废气净化

②VOCs废气治理行业市场规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这将为工业废气治理带来了极大的市场需求。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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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气处理市场的升温,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等众多领域将迎来市场红利,特别是VOCs处理市场空间将逐步释放。

图:2012-2017年我国治理工业废气完成投资额(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wind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5年环境统计年报》,2015年全国重点调查了161,598家工业企业,其中有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117,201家。在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中,共安装废气治理设施290,886套,废气处理能力168.90亿立方米/小时,投入年运行费用1,866.00亿元,占当年污染治理设施总运行费用的

56.80%。

表:我国2011-2015年工业废气排放及治理设备情况

年度工业废气排放 总量 (亿立方米)工业废气治理 设备 (套)工业废气治理设备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本年工业废气治理设备运行费用 (亿元)
2011674,509216,4571,568,5921,580
2012635,519225,9131,649,3531,452
2013669,361234,3161,435,1101,498
2014694,190261,3671,533,9171,731
2015685,190290,8861,688,6751,866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我国各行业工业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数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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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5年,在我国的石化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纺织业等行业,每年的工业废气排放量、投入的工业废气治理设备数量,以及工业废气治理设备所产生的运行费用,一直处于稳定的上升趋势。

表:我国2013-2015年各行业工业废气排放及处理情况数据

行业年度工业废气排 放量 (亿立方米)工业废气治理设备 (套)工业废气治理设备处理能力 (万立方米/时)本年工业废气治理设备运行费用 (万元/年)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201321,3453,72030,908569,080
201421,2913,88432,789749,044
201522,0744,42735,708885,06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1331,53621,47365,392771,324
201441,78323,76776,667956,841
201536,75227,08888,6261,609,463
汽车制造业20134,8963,48211,32476,017
20144,9493,89712,791100,508
20155,7294,95815,789105,891
医药制造业20131,7413,9884,95249,983
20143,1394,5595,58062,148
20153,6804,9337,11770,295
纺织业20132,8758,75412,96596,373
20142,8648,49512,06095,173
20152,7838,45412,130104,836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0132463849534,468
20142454957765,233
20153367471,1679,17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0133,7624,7079,52762,057
20143,9435,19810,90667,325
20154,3116,29212,48483,55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136,4387,05014,83097,913
20146,9587,58616,295114,951
20158,1959,23421,013150,68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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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业发展趋势

(1)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发展趋势

①排放标准升级将加速行业淘汰升级

国六排放标准将在未来四年内分阶段分车型逐步实施。随着国六排放标准对污染物及颗粒物的排放限值更为严格,原有蜂窝陶瓷载体厂商需提高蜂窝陶瓷载体的技术性能才能在国六市场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升级难度较高,技术能力较弱的厂商将被淘汰于国六市场之外,行业将加速淘汰升级。

②国产替代提速,寡头垄断格局逐步打破

自美国康宁公司在20世纪70年代开创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以来,行业内逐渐形成了以康宁和日本NGK公司为寡头的垄断格局,主导着汽车尾气后处理产业。一方面,国内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仍然严峻,人们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日益关注;另一方面,治理尾气污染的核心技术和产品长期掌握在国外垄断巨头手中,国内汽车产业仍需遵守环保法规和标准。国内汽车产业发展处在一个较为被动的局面之中。

康宁和NGK享受了汽车产业高速发展的先发红利,而国内载体厂商则将充分受益于环保法规带来的渗透率提升,随着以发行人、宜兴化机、王子制陶为代表的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厂商的技术突破和市场份额的提高,国内主机和整车厂商逐步开启了蜂窝陶瓷载体国产化替代进程,在此背景下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市场被国外寡头垄断的局面正在被逐步打破。

③“零排放”的提出将进一步打开行业的市场空间

2017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提出旨在加快低排放和“零排放”汽车发展的“清洁移动”方案,为欧六标准之后排放控制技术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内燃机驱动的汽车因尾气排放污染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但短期内新能源汽车仍无法完全取代内燃机汽车,随着尾气后处理技术和蜂窝陶瓷技术的发展,排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最终实现“零排放”目标,传统内燃机汽车将与新能源汽车发挥各自优势并驾齐驱,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空间亦将进一步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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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发展趋势

VOCs废气种类繁多,处理手段多种多样,但相同行业的技术路线基本固定。随着市场逐渐成熟,在某一客户行业领域有一定积累深度的企业将逐渐形成专业化优势,在该行业领域形成显著的竞争力,行业将呈现出按照客户行业领域划分不断专业化的发展趋势。

(四)行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1、机遇

(1)环保意识日益提升

近年来,我国大部地区雾霾频发。雾霾主要由SO

、NOx和PM等组成,汽车尾气和VOCs是其形成的主要来源。雾霾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很大,可能造成的疾病包括呼吸道疾病、脑血管疾病、鼻腔炎症等。

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均在源头治理大气污染。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可有效降低尾气中的CO、HC、NOx和PM等污染物,确保尾气达标排放、提高空气质量。VOCs废气处理设备可有效治理工业企业排放的有机挥发性污染物,有效减少VOCs废气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提升的环保意识,将有力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

(2)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支持

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属于节能环保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为我国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其发展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大力支持。国家对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日益重视,不断出台支持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力争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力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发展。

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1个部门单位联合发布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指出,到2020年,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支持研发传统内燃机高效节能减排技术,优化尾气处理工艺;鼓励自主研发柴油车(机)高压共轨燃油喷射系统、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柴油机颗粒捕集器(DPF)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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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将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积极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

(3)法规升级推动行业发展

①尾气排放标准发展

为治理大气污染,我国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一直处在不断升级中。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设备,以满足更高标准的排放要求,这将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发展。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基本情况”之“3、行业发展特点”之“(1)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发展特点”之“①排放法规与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相互影响”相关内容。随着我国政府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深入,船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也将陆续实施,将为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②我国对VOCs监管治理力度不断加强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7年7月发布的《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352号建议的答复》,我国高度重视VOCs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落实:

一是完善排放控制标准。我国现行的42项固定源排放国家标准中,涉及VOCs排放控制的有14项,共有约78种VOCs指标。为全过程监管和削减VOCs排放量,生态环境部正在制定21项涉及VOCs排放控制的标准。

二是完善监测方法。2016年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性监测的涉废气排放企业中,共有293家企业监测了废气中VOCs的排放情况。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等26个省(区、市)对废气企业VOCs有组织排放情况开展监测。已有天津、山东、山西等省(区、市)开展VOCs污染源安装在线监测设备试点。生态环境部计划于2017年底前编制完成《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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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重点地区日常监管。目前,我国各级环保部门已将重点地区的VOCs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在为期一年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中,各督查组加大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督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VOCs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自2017年4月7日开展强化督查以来,各督查组共发现VOCs治理问题2,300多个,均已通过督办函方式要求地方及时解决问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废气企业VOCs监测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对相关标准方法的研究力度,尽快完善VOCs监测的标准方法体系,全过程监管和削减VOCs的排放量。

2、挑战

(1)自动化生产水平有待提高

康宁和NGK公司20年前就已实现了原材料混配、制料、载体挤压成型、测试采集存储、统计分析的自动化连续生产,生产效率高。国内蜂窝陶瓷载体企业自动化水平较低、设备简单、人工干预多。

(2)新能源汽车带来的产业格局变化

随着能源问题日益突出,以电动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增长较快,但传统的内燃机汽车仍将有不可替代的优势,短期内新能源汽车还无法取代传统内燃机汽车。在相当的时间当中,特别是对于我国大客运、大货运、大船运、大农业等领域,内燃机将会以独立驱动或以混合动力的形式,还具有广泛的市场要求。但是,如果新能源汽车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大规模应用,将对汽车行业带来重大影响。

(五)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

美国康宁公司和日本NGK在蜂窝陶瓷载体行业具有显著的先发优势,凭借垄断地位一直保持着行业的最高技术水平。国内以发行人、宜兴化机、王子制陶等为代表的蜂窝陶瓷载体企业虽然技术上有了重大突破,打破了垄断,使国内蜂窝陶瓷技术水平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但与垄断厂商相比技术上仍有一定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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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在对VOCs废气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国内针对不同的废气治理需求,开发了不同的处理工艺,例如氧化法、吸收法、吸附法、生物法、等离子法等。从我国现阶段的VOCs废气治理现状来看,氧化法和吸附法是应用最广泛的两种废气治理工艺。其中,公司采用的氧化燃烧技术不仅可以处理低、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而且设备简单,投资少,操作方便,净化彻底,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经济有效的处理技术。

2、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波动特征

蜂窝陶瓷载体用于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汽车为最重要的下游应用领域,本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受汽车行业直接影响。汽车尤其是重型商用货车的产销量,与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基础设施投资状况密切相关。国家经济景气、基础设施投资旺盛,将会带动商用货车的产销量增长。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下游客户分布广泛,主要受宏观经济周期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波动影响较大。

(2)区域性分布特征

本行业无明显地域分布特征。

(3)季节性波动特征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业务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VOCs废气处理业务客户主要集中于石油、化工、印刷等行业,其中大中型客户尤其部分外资企业及国有石油化工企业,对环保设备在采购审批、建设调试及验收结算等方面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审核流程,一般在每年第三、四季度实施设备的验收工作,使得公司VOCs废气处理业务呈现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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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1、上游行业情况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滑石、氧化铝、高岭土、纤维素、钢材、燃烧器、保温棉等行业。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购成本的变化,上游原材料的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本行业的企业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利润水平。目前,上游各类原材料供应较为充足。

2、下游行业情况

蜂窝陶瓷载体的下游行业主要为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决定了本行业的市场容量和利润水平。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汽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行业也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蜂窝陶瓷载体的市场空间广阔。

对于VOCs废气处理设备,其下游行业众多,包括石化、化学、印刷、环保、汽车制造、医药等,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将直接影响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市场需求。随着国家对VOCs监管力度的加强,下游行业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需求将不断上升。

三、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及市场状况

1、行业市场化程度及竞争格局

在内燃机尾气治理领域,西方国家汽车工业发达且环保意识较强,对汽车尾气催化剂载体的研究也较早。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康宁公司研发出采用蜂窝陶瓷技术的催化剂载体进行了小型汽车尾气净化试验,取得良好的效果。目前全球蜂窝陶瓷载体的生产商主要有康宁公司和NGK公司,二者为蜂窝陶瓷载体行业领先者,占据全球90%左右的市场份额。国内蜂窝陶瓷载体企业较少,规模相对较小,集中分布在山东、江苏等地,主要包括奥福环保、宜兴化机、王子制陶凯龙蓝烽等。

工业源废气治理领域,传统的脱硫脱销产业的竞争格局较为稳定,市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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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较高。与脱硫脱硝相比,VOCs产业具有污染物种类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以及治理技术复杂等特点,单一VOCs治理工程的规模相对较小。目前国内VOCs治理技术还不够成熟,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VOCs治理行业竞争主体数量较多但水平参差不齐,尚无领军企业,集中度较为分散。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蜂窝陶瓷载体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涉及无机化学、机械加工学、流体力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学、热工学、催化化学等学科,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人员;产品技术含量高,依赖于长期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产品性能的优化也要经历持之以恒的探索和反复实验,人才培养需要较长时间。VOCs废气处理设备属于非标准化设备,其设计制造均需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与需求进行定制化处理。这要求生产企业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VOCs治理理论和技术,还需对不同行业的排污特点、环保要求、安全生产等因素进行深入了解并具有相当的经验积累,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产业新进入企业的技术壁垒。

(2)市场准入壁垒

对于蜂窝陶瓷载体行业的新进企业来说,环保准入是一道很高的门槛。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基本情况”之“4、行业市场概况”之“(1)蜂窝陶瓷载体行业概况”之“①蜂窝陶瓷载体所处内燃机尾气后处理产业链及环保准入”相关内容。

(3)资金壁垒

蜂窝陶瓷载体研发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高端试验和检测设备,每个型号的发动机都需要经过大量的匹配试验,试验时间长、费用高。在新的排放法规正式实施前,蜂窝陶瓷载体供应商为了通过客户验厂,亦需要提前准备充足产能。为了满足客户要求、提升技术水平、抢占市场先机,行业内企业需不断增加生产和研发投入,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要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VOCs废气处理设备生产企业在进入行业初期因客户资源不足、项目经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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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通常通过低价获取客户的方式进行行业客户与项目经验的积累;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工程建造,具有项目周期长、通常需先垫付大量建造资金、客户验收结算相对较慢的特点,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新进入企业形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3、行业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我国尾气排放标准一直处于不断升级中,机动车及上游尾气后处理系统行业需要不断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以满足更高标准的排放要求。我国于2019年7月起分车型逐步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2020年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2019年实施船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这些标准的逐步实施将会催生新的市场需求,同时将给部分技术无法跟进的企业带来负面冲击,从而推动市场供求格局变动。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原因

全球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中,康宁公司和NGK公司在全球市场形成了寡头垄断格局,获取着稳定的垄断利润。

随着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厂商在技术上的突破,行业垄断局面正在逐渐被打破。由于主机或整车厂商对主要部件供应商的稳定性和载体技术可靠性有着敏感而慎重的考虑,一定时期内康宁和NGK的垄断地位仍将持续,行业利润水平的回归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其变化情况

40多年来,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一直被美国康宁公司和日本NGK公司垄断。近年来,我国企业在国内柴油商用货车用载体领域取得突破,其中奥福环保、凯龙蓝烽、宜兴化机的生产规模相对较大。

根据原环保部公布截止2016年2月17日的全部53批国五阶段环保达标车机型型式核准证书统计,NGK、康宁、奥福环保、凯龙蓝烽、宜兴化机、王子制陶取得的“压燃式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个

发动机/车型发动机最大 净功率NGK康宁奥福环保凯龙蓝烽宜兴化机王子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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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燃式 发动机大于200KW11139151400
100-200KW60241012171
小于100KW1371791212
合计1847042352913

根据上表,NGK和康宁取得的国五压燃式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数量居前两位。公司取得的型式核准证书数量仅次于NGK和康宁,位于国内载体厂商首位。型式核准证书意味着载体厂商生产的载体与其他零部件配套总成后达到污染物排放控制性能标准,使用该载体的机型或车型才可获准生产、销售,反映载体厂商产品获得客户和市场的认可程度。近三年,奥福环保生产的SCR载体主要应用于国四和国五标准的商用货车。根据公司SCR载体的国内销量及下游商用货车产量,2016-2018年装载公司SCR载体的商用货车数量占我国商用货车总量的比例分别为3.50%、8.06%、9.49%,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国内市场占有率逐年上升,市场竞争地位不断增强。

年度A.我国商用货车产量(辆)B.公司销售SCR载体数量(只)C.装载公司SCR载体的车辆占我国商用货车总量的比例 【C=(B/2)/A)】
20163,151,140220,7183.50%
20173,682,698593,4158.06%
20183,790,721719,7659.49%

数据来源:根据wind及公司数据整理

公司生产的大尺寸SCR载体(直径≥250.00mm)应用于重型商用货车,根据公司大尺寸SCR载体的国内销量及下游重型商用货车的产量,2016-2018年度装载公司大尺寸SCR载体的重型商用货车数量占我国重型商用货车总量的比例为10.13%、17.24%和16.85%。

年度A.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产量(辆)B.公司国内销售大尺寸SCR载体数量(只)C.装载公司大尺寸SCR载体的车辆占我国重型商用货车总量的比例 【C=(B/2)/A)】
2016741,400150,24210.13%
20171,149,664396,39017.24%
20181,112,365374,83216.85%

数据来源:根据wind及公司数据整理

VOCs废气处理设备市场因起步发展较晚、行业零散等原因,目前尚无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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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统计数据。

(三)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概况

1、蜂窝陶瓷载体行业主要企业

(1)国外企业

国外蜂窝陶瓷载体生产企业主要有康宁公司和NGK公司,康宁公司是蜂窝陶瓷载体的发明者和领导者,NGK公司是日本著名的工业陶瓷生产企业,二者为蜂窝陶瓷载体行业领导者。

①康宁

康宁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GLW)成立于1851年,总部位于美国纽约州的康宁市,《财富》世界500强企业,在北美洲、欧洲以及亚洲拥有近45,000名员工并设有70个工作地点。康宁公司于20世纪70年代初发明了经济高效的蜂窝陶瓷载体。2003年,康宁公司工程师Irwin Lachman博士、Rodney Bagley博士和Ronald Lewis因其在蜂窝陶瓷载体领域开创性的贡献,被美国政府授予表彰技术进步最高荣誉的美国国家技术奖。

康宁公司早在爱迪生时代就以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目前是材料科学领域全球范围的创新领导者。康宁主要下设显示科技、光通信、环境科技、特殊材料和生命科学五个业务部门。康宁环境科技业务的产品陶瓷载体和过滤器应用于全球车辆的排放控制系统。康宁公司发明的蜂窝陶瓷载体,现已成为全球车辆催化剂载体的标准。随着全球排放控制法规的日益严格,康宁持续为汽油和柴油车辆开发出更高效、耐用的陶瓷载体和过滤器。康宁在美国的纽约州、弗吉尼亚州以及中国、德国和南非均设有陶瓷载体和过滤器产品的生产基地。康宁将陶瓷载体和过滤器出售给全球的催化剂生产商或排放控制系统制造商,最终应用于主机或整车。

康宁公司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进入中国市场,并于2001年开始在中国上海投资生产汽油车蜂窝陶瓷载体产品。2018年,康宁于合肥投资设立新工厂用于生产国六标准下汽油车的GPF产品。目前康宁在我国设厂主要从事汽油车用小尺寸载体的生产,在柴油车用大尺寸载体领域尚未准备产能。康宁公司2018年收入113.98亿美元,其中环境科技产品(陶瓷载体和微粒过滤器)收入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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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美元。

②NGK

NGK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5333),又称日本碍子,成立于1919年,总部位于日本东京,下设6个营业所、4个工厂研究所,并在美国、比利时、中国、南非、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设立公司,全球员工18,783名。NGK公司是全球汽车、电子等行业陶瓷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主要产品包括汽车配件(火花塞、预热塞)、精密陶瓷(蜂窝陶瓷载体、切削工具、陶瓷封装基板、多层印刷线路板)等。NGK以陶瓷技术为核心技术,在能源、环保、电子事业领域开展电力相关事业、陶瓷事业、电子事业、生产工艺技术事业等。在陶瓷事业方面,NGK提供在汽车尾气净化方面不可或缺的陶瓷制催化剂载体、过滤器、高精度传感器等产品。NGK公司于2001年12月在我国苏州设立NGK(苏州)环保陶瓷有限公司,2003年投产并于2005年开始批量生产蜂窝陶瓷产品。NGK公司2017年收入

41.01亿美元,净利润4.19亿美元。

(2)国内企业

①江苏省宜兴非金属化工机械厂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蜂窝陶瓷、耐腐耐磨泵机、无机陶瓷膜、高温陶瓷膜等,是一家以微孔陶瓷、结构陶瓷为核心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②宜兴王子制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净化陶瓷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5月,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瓷材料”,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285)完成对王子制陶100%股权的收购。

③凯龙蓝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蜂窝陶瓷载体和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6月,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100%股权。

(3)公司与竞争对手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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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数据及 指标康宁(美国)NGK(日本)宜兴化机凯龙蓝烽王子制陶奥福环保
1注册资本19.00亿美元698.00亿日元1,020.00万元5,000.00万元5,701.38万元5,728.36万元
2销售收入2018年蜂窝陶瓷载体和颗粒捕集器收入为88.59亿元2018年蜂窝陶瓷载体和颗粒捕集器的收入为114.06亿元未公开未公开其母公司国瓷材料2018年催化材料板块收入为19,599.40万元2018年蜂窝陶瓷载体收入为18,147.70万元
3国内市场占有率合计90%以上合计不足10%
4价格区间(元/升)直通式载体:45-55 壁流式载体:160-180直通式载体:20-50 壁流式载体:50-100
5主要载体产品①柴油车、船用直通式载体;②汽油车用直通式载体;③汽油车、柴油车用微粒过滤器①汽油车用直通式载体;②柴油车、船用直通式载体;③堇青石制DPF;④碳化硅制DPF;⑤GPF①汽油车用直通式载体;②柴油车用直通式载体;③DPF柴油车用直通式载体①汽油车用直通式载体;②柴油车用直通式载体;③DPF①柴油车、船用直通式载体;②DPF;③GPF
6载体生产基地布局美国、德国、南非、中国日本、墨西哥、泰国、印度尼西亚、南非、波兰、比利时、中国宜兴镇江宜兴、东营德州、重庆
7主要客户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等国际知名催化剂厂商以及国内主要催化剂厂商全覆盖;产品服务于全球所有汽车厂商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等国际知名催化剂厂商以及国内主要催化剂厂商全覆盖;产品服务于全球所有汽车厂商优美科、巴斯夫、庄信万丰、中自环保、威孚环保等凯龙高科等威孚环保、无锡市盛和科技有限公司等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重汽橡塑、中自环保、潍柴净化、威孚环保、贵研催化、艾可蓝等
8获取国五压燃式发动机型式核准证书数量70个184个29个35个13个42个
9获取国六重型燃气车型式检验公告的车型数量32个0个0个0个0个14个
10获取国六重型柴油车型式检验公告的车型数量936个475个0个19个0个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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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官网、年报及公开信息整理;

2、2018年康宁陶瓷载体和微粒过滤器收入12.89亿美元按2018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6.873进行折算得到88.59亿元;

3、2018年NGK蜂窝陶瓷载体及捕集器的收入1,953.00亿日元按2019年3月31日人民币兑日元0.0584进行折算得到114.06亿元;

4、我国机动车型式核准证书唯一公示平台为原国家环保部下属的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运营的“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该网站改版前可按公示批次进行批量下载、查询;改版后新网站可通过输入发动机、车型型号对型式检验公告进行定向查询。发行人在不知晓其他载体厂商产品配套的具体发动机、车型型号的前提下,无法全面、有效的取得其他载体厂商于2016年2月17日以后取得的国五核准证书情况,故数据统计仅截止到2016年2月17日。

5、获取国六重型燃气车型式检验公告数量、获取国六重型柴油车型式检验公告的车型数量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公司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在主要产品规格型号、应用细分市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深耕于柴油车用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型柴油车用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竞争优势。公司在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制造技术及产业化方面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报告期内自主研发生产的符合国

四、国五标准的载体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得到市场和客户的认可。在主要客户方面,公司客户涵盖了包括优美科、庄信万丰、重汽橡塑、贵研催化、中自环保、威孚环保、艾可蓝等在内的绝大多数知名催化剂厂商,相较于其他国内载体厂商,公司的产品得到了更多催化剂厂商的认可。随着国内蜂窝陶瓷载体厂商技术的发展,国内部分厂商如凯龙蓝烽等在应用大尺寸载体的国五柴油车型上获取了一定数量的型式核准证书,但随着我国排放标准升级到国六标准,热膨胀系数成为更具决定性的技术指标,公司产品在国内依然保持着领先水平。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产品售价较低,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热膨胀系数、壁厚以及过滤器产品的背压等主要性能指标与国外竞争对手处于同一水平,产品性能可满足排放法规及客户要求。

(4)公司与同行业竞争对手产品的核心技术指标比较

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控制热膨胀系数、壁厚、孔密度,其中壁厚与孔密度密切相关,国六阶段对过滤器产品的造孔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发行人围绕上述指标构建了“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等4项关键核心技术为基础的蜂窝陶瓷载体材料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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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技术体系。

为满足更高标准的排放法规,蜂窝陶瓷载体有如下技术发展方向:

直通式载体:提高后处理系统的转换效率,快速启动及低背压、低油耗,国六阶段大尺寸柴油车直通式载体的发展趋势是高孔密度、超薄壁,同时DOC载体需要耐受更高的废气温度,所以DOC载体必须具备超低热膨胀系数和高耐热冲击性能;过滤器:提高后处理尾气的捕集效率,同时满足低背压、低油耗要求,国六阶段大尺寸DPF向着高孔隙率、窄孔径分布、超低热膨胀系数、高耐热冲击的方向不断提高。

①热膨胀系数

热膨胀系数关系到载体能否适应汽车尾气反复热冲击的工况环境,热膨胀系数越低适应性越好,超低热膨胀系数是制造国六排放标准载体的基本条件,是衡量蜂窝陶瓷载体技术水平的基础性指标。

关键指标公司产品 最优参数1国外公司产品 报道最优参数2国内其他公司产品 报道最优参数3
热膨胀系数 (×10-6℃-1)0.160.20.8

数据来源:1、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2019年4月2日);2、罗凌虹等.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材料的制备.陶瓷学报,2013(6);3、可比企业2019年6月4日公司网站公开的产品信息(王子制陶、宜兴化机)

②壁厚

蜂窝陶瓷载体的壁越薄,载体的开孔率越高,以降低载体背压,减少发动机工作油耗,同时为催化剂提供更多的涂覆空间,更薄的壁才能满足国六标准对载体的性能要求。壁厚综合反映载体厂商模具制造、配方、混料、挤出成型、干燥等工艺技术水平,同时薄壁技术也为提高孔密度提供了条件。

关键指标公司产品 最优参数1国外公司产品 报道最优参数2国内其他公司产品 报道最优参数2
壁厚(mil)324

数据来源:1、公司实验室检测600/3型号产品(厚度=3mil);2、可比企业2019年6月4日公司网站公开的产品信息(NGK、王子制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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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过滤器产品的造孔能力

过滤器产品(GPF、DPF)造孔能力影响内燃机排气背压。排气背压指发动机排气的阻力压力。当排气背压升高时,发动机排气不畅,从而影响发动机的动力性。国六汽油车需要加装GPF,柴油车需要加装DPF。蜂窝陶瓷过滤器安装于发动机排气管道中,是影响排气背压的重要因素。载体厂商一般通过过滤器的孔隙率、孔容、孔径及分布等指标的控制其对排气背压的影响,排气背压综合反映了载体厂商的造孔能力。

关键指标公司产品参数2国外公司产品参数2国内公司产品参数
排气背压 (inH2O)18.910.6-

注:1、英寸水柱:压强单位,1英寸水柱= 249.08帕斯卡;2、发行人客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满足客户捕集效率要求情况下背压测试数据,DPF(12×11in,200/12)

综上所述,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5)分产品比较

衡量蜂窝陶瓷载体性能的核心指标一般有热膨胀系数、壁厚、抗热震稳定性(三次循环不开裂)、催化剂涂覆适配性、背压及软化温度等,衡量不同种类载体的核心指标有所差异,公司各类载体上述核心指标与国内外竞争对手的比较如下:

①直通式载体

A.柴油车载体

核心指标奥福环保康宁NGK宜兴化机凯龙蓝烽王子制陶
热膨胀系数 (×10-6℃-1)0.160.200.20≤1.00
壁厚3mil2mil2mil4-8mil
抗热震稳定性650℃
催化剂涂覆适配性良好
软化温度146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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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热膨胀系数是蜂窝陶瓷载体材料的基础性指标。奥福环保直通式载体热膨胀系数可降到

0.16×10-6℃

-1,分别体现在直通式的柴油车载体和汽油车载体之上。数据来源:

奥福环保: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Y6055/P190402-13(热膨胀系数)、检测报告Y7263/ZXX190412-01-02(壁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工业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019Y-0207(抗热震稳定性);优美科涂覆试验报告《AOFUsubstrate vs Reference》(催化剂涂覆适配性);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出具的检测报告2018Y-0943(软化温度);康宁:热膨胀系数数据源自“罗凌虹等.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材料的制备.陶瓷学报”与SAE International 《High Porosity Substrates for Fast-Light-Off Applications》、壁厚数据源自康宁公司网站;NGK:热膨胀系数数据源自“罗凌虹等.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材料的制备.陶瓷学报”、壁厚数据源自NGK(苏州)网站;王子制陶:热膨胀系数、壁厚和软化温度数据源自王子制陶公司官方网站。B.汽油车载体

核心指标奥福 环保康宁NGK宜兴化机凯龙蓝烽王子制陶
热膨胀系数 (×10-6℃-1)0.160.200.200.80≤1.00
壁厚3mil2mil2mil
抗热震稳定性650℃
软化温度1450℃≥1400℃

数据来源:

奥福环保: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Y6055/P190402-13(热膨胀系数)、检测报告Y7263/ZXX190412-05-07(壁厚);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工业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019Y-0207(抗热震稳定性);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出具的检测报告2019Y-0852(软化温度);康宁:热膨胀系数数据源自“罗凌虹等.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材料的制备.陶瓷学报”与SAE International 《High Porosity Substrates for Fast-Light-Off Applications》论文,壁厚数据源自康宁公司网站;NGK:热膨胀系数数据源自“罗凌虹等.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材料的制备.陶瓷学报”、壁厚数据源自SAE International《Utilization of Advanced Three-Way Catalyst Formulations onCeramic Ultra Thin Wall Substrates for Future Legislation》;宜兴化机:热膨胀系数数据源自宜兴化机公司网站;王子制陶:热膨胀系数、软化温度数据源自王子制陶公司网站。

②壁流式载体

A.柴油车载体(DPF)

核心指标奥福环保康宁NGK宜兴凯龙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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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机蓝烽制陶
热膨胀系数 (×10-6℃-1)0.270.400.201.20≤1.00
壁厚9mil9mil12mil9mil
抗热震稳定性650℃
催化剂涂覆适配性良好
背压8.9in.H2O (12inch×11inch)10.69in.H2O (12inch×11inch)13.2in.H2O (12inch×11inch)
软化温度1450℃1460℃≥1400℃

数据来源:

奥福环保: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工业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2019Y-0209(热膨胀系数、壁厚)、2019Y-0207(抗热震稳定性);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出具的检测报告2018Y-0852(软化温度);ESW American出具的测试结果(背压);优美科涂覆试验报告《AOFU Filter》(催化剂涂覆适配性);康宁:热膨胀系数和壁厚数据源自康宁公司官方网站、ESW American出具的测试结果(背压)、软化温度引用数据源自SAE International《Thermal Durability of Wall-Flow CeramicDiesel Particulate Filters》;NGK:热膨胀系数数据源自“罗凌虹等.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材料的制备.陶瓷学报”、壁厚数据源自NGK公司网站、ESW American出具的测试结果(背压);宜兴化机:热膨胀系数数据源自“罗凌虹等.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材料的制备.陶瓷学报”;王子制陶:热膨胀系数、壁厚和软化温度数据源自王子制陶公司网站。B.汽油车载体(GPF)

核心指标奥福环保康宁NGK宜兴化机凯龙蓝烽王子制陶
热膨胀系数 (×10-6℃-1)0.44≤1.00
壁厚8mil8mil
抗热震稳定性750℃
软化温度1440℃≥1400℃

数据来源:

奥福环保: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工业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2019Y-0303(热膨胀系数、抗热震稳定性);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出具的检测报告2019Y-0358(软化温度);康宁:壁厚数据源自康宁公司网站;王子制陶:热膨胀系数和软化温度数据源自王子制陶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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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尺寸载体与国外竞争对手比较情况

①大尺寸SCR载体

核心指标奥福环保康宁NGK
热膨胀系数 (×10-6℃-1)0.160.200.20
壁厚3mil2mil2mil
抗热震稳定性650℃
催化剂涂覆适配性良好

数据来源:同上。

②大尺寸DPF

核心指标奥福环保康宁NGK
热膨胀系数 (×10-6℃-1)0.270.400.20
壁厚9mil9mil12mil
抗热震稳定性650℃
催化剂涂覆适配性良好
背压8.9in.H2O (12inch×11inch)10.69in.H2O (12inch×11inch)13.2in.H2O (12inch×11inch)

注:奥福环保产品的灰分质量限值与国外产品的波动量在1g/L之内,满足客户要求。数据来源:同上。

2、VOCs废气治理行业主要企业

目前,我国从事VOCs废气治理的企业较多,主要有:

(1)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901.52万元,主要从事生产环保设备(储油库、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设备)、工业有机废气(VOCs)、氮氧化物、细颗粒物的检测和治理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2)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656.77万元,主要从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环保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施工;吸附装置、活性炭纤维产品、环保新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等。主要产品为蓄热式氧化炉R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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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苏百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533.33万元,主要从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业务;环境工程设备、脱硫设备、脱硝设备、脱氮设备的加工、制造、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环保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主要产品为蓄热式氧化装置RTO。公司在VOCs废气治理行业与主要竞争对手的比较如下:

序号数据及指标海湾环境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百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奥福环保
1注册资本38,901.52万元2,656.77万元8,533.33万元5,728.36万元
2销售收入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54,919.14万元(其中工业VOCs等废气污染控制及监测业务营业收入31,823.15万元)未公开未公开2018年24,827.21万元(其中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收入为5,682.12万元)
3主要VOCs废气治理产品工业VOCs、NOx等废气污染控制系统等吸附回收废气处理、吸附浓缩废气处理、热氧化废气处理设备等脱硫脱硝处理设备、除尘设备、固废焚烧设备、水处理设备等工业VOCs、NOx等废气处理RTO、RCO设备等

数据来源:各公司官网、年报及公开信息整理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多年来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深耕细作,将技术与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逐渐成长为具有领先技术与研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75人,占公司总人数13.37%。研发团队核心人员具有多年的材料学及蜂窝陶瓷载体行业经验,具备专业理论基础和成功实践经验。

公司及技术研发带头人积极承担国家课题项目,已结题或正在参与的国家技术课题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课题名称
1“十一五”期间承担的“国重型柴油车整体催化剂制备工艺开发和催化净化器产业化研究
2重型柴油车整体催化剂制备工艺开发和催化剂产业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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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课题名称
3家863计划”项目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关键技术与产业化
4柴油车过滤体材料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5“十二五”期间承担的“国家863计划”项目重型柴油车用大尺寸催化剂载体开发与生产线建设
6轻型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开发与产业化
7“十三五”期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柴油车NOx后处理关键技术
8柴油车PM后处理关键技术
9柴油机后处理关键部件评价与产业化技术
10汽油车颗粒捕集器及其催化剂技术研究
11国六汽油车后处理系统的工程示范和规模化应用

通过承担国家课题项目,公司积累了丰厚的研究与实践经验,研发出一套各工艺环节之间立体联动的生产技术,在移动源和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具有多项核心技术,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和研发优势,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1)材料技术优势

堇青石材料的合成与晶体生长控制是制备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的材料学基础。公司经多年研究,通过选择特定的种类、颗粒级配(颗粒度占比)、形貌等原材料,引入活性较高的物质,控制烧成曲线和温场,促进堇青石结晶反应中的液相烧结、传质、晶体定向生长。由此技术制备的蜂窝陶瓷载体具有超低热膨胀系数,满足内燃机尾气处理对耐热冲击的要求。公司系统掌握了堇青石材料晶体合成与定向生长技术,从表观尺度控制纳米尺度堇青石晶体的生长,并以此作为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研发生产的基础技术,全方位地支撑了公司各类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研发活动。公司的材料技术优势为公司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基础条件。

(2)配方—模具—烧成关键生产工艺技术一体化优势

蜂窝陶瓷的配方技术决定了载体的多项关键性能的物质基础,属于蜂窝陶瓷制造的基础技术。公司目前拥有SCR、DPF、DOC大载体配方技术、DPF非对称孔结构大载体配方技术和GPF配方技术等围绕国四、国五和国六各阶段排放标准构建的蜂窝陶瓷载体配方技术体系,使载体的膨胀系数、壁厚、孔密度、孔隙率、背压、吸水率控制、耐热冲击等关键性能和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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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热体配方技术可以使节能蓄热体具备高密度、高蓄热量、低吸水率、低膨胀系数、抗酸腐蚀、抗热冲击等优异的性能。蜂窝陶瓷配方技术体系的构建和布局为公司迎接机动车国六标准的全面实施所带来的产业机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蜂窝陶瓷的模具是生产过程中的耗用品,决定产品的形状、壁厚、尺寸和孔密度等物理参数,模具的设计与制造技术是蜂窝陶瓷制造的关键技术。公司目前拥有数控深孔钻机床、中走丝数控线切割机床、单轴数控电火花机床等主要模具生产设备,可满足公司主要型号模具的生产。与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模具设计与制造环节自主性强,对外部模具厂商依赖小,具有成本优势并有助于丰富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的产品线,在产品开发方面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和环保法规的升级需要。蜂窝陶瓷的烧成工艺决定了产品的内部微晶结构的生成构造、整体成型、抗压强度、合格率等技术和生产指标。公司基于多年的热工温场控制技术经验积累,自主研发了窑炉温度自动控制及烧成技术,通过计算机程序控制窑炉内温度变化曲线,达到精确控制炉内温度分布和氧化还原氛围,烧成流程自动化、标准化,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提高烧成合格率。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制造从配方、模具到烧成的关键环节均具有先进的技术,形成了较完备的技术体系,具有较强竞争力。

(3)技术研发经验曲线优势

公司在蜂窝陶瓷技术领域具有多年的研发经验,累积了多达数万配方及样品的科学实验数据,并据此建立了实验数据库。研发人员从公司设立开始研发SCR载体并于2013年正式投产,积累了大量研发经验数据,随后进行的从厚壁载体改进为薄壁载体的研发仅历时半年,研发效率获得了极大的提升。随着排放标准不断提高,蜂窝陶瓷载体升级换代速度也越来越快,公司的研发经验曲线优势更趋凸显。

(4)VOCs废气处理设备设计及集成技术优势

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下游客户在行业分布上较为分散,产生的污染气体成分各异,工艺布局各不相同,排放规定具有行业和地方差异,对VOCs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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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需求差异较大。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设计研发团队,根据客户的具体特点和需求进行设备的设计与集成,满足客户定制化的要求。公司具备生产高蓄热能力的节能蓄热体的生产线,可满足VOCs废气处理设备中RTO设备的蓄热氧化功能需求。在RTO设备的设计和集成中,公司可根据客户定制化需求采用自主研发的回转式RTO设备转阀制备技术、低浓度废气自热运行技术、精确控温变风量吸脱附技术、蜂窝沸石模块浓缩转轮技术、蜂窝陶瓷高温除尘技术、沸石浓缩转轮联合RTO/RCO高效去除技术、超大风量VOCs工艺技术或捕胶器联合RTO去除技术、超大风量焦油工艺技术等技术。2016年10月,公司西厂区3号车间自建25,000m

/h工业窑炉废气处理工程采用的旋转式蓄热燃烧净化技术,入选环保部《2016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进行推广。

(5)产品技术储备优势

公司凭借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多年的经验和自身较完备的技术、研发和生产体系,在产品布局方面紧跟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法规不断升级的步伐,确保产品开发节奏、布局和技术水平先于环保法规的规定,为法规的顺利实施提供产品支持。公司在新法规出台之前进行产品技术储备,抢占市场先机的能力较强。同时,公司根据下游客户对供应商产品的审核认证时间较长这一特点,对产能建设的投入和布局亦先于客户的审核和认证程序,确保及时为客户提供成熟、稳定、优质并符合法规要求的产品。公司的SCR载体在国五标准出台之前即已达到量产水平;公司的DPF产品在国六标准出台之前就亦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也先于国家工业源大气污染排放标准而达到技术成熟并具备生产条件。相对于国内竞争对手,公司的产品技术储备优势可帮助公司在国六标准正式实施前获得一定的先发优势,迅速占领市场。公司储备了适用国六柴油车的DOC载体、SCR载体、DPF和ASC载体以及国六汽油车的TWC载体、GPF技术和产品,分别适用国六阶段柴油车和汽油车主要技术路线。下游客户基于供应商管理、产品匹配、成本控制、品控追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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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一般倾向于成套采购某一供应商在该技术路线下的全系列载体。公司具备生产国六柴油车和汽油车全系列载体的能力,具备整套供应优势,可满足下游客户整套采购的需求,一方面可扩大公司销售规模,另一方面与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上述技术和研发优势的建立奠定了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也凭借该优势获得了一系列荣誉和奖项。公司近年来的获奖情况如下:

序号年份奖项荣誉颁发机构
12011德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德州市科技局
22012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3山东省院士工作站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42013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5德州市蜂窝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62014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7科技创新十佳企业山东省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8山东省高技术蜂窝陶瓷材料工程实验室山东省发改委
9山东省第二十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02015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12015年科技创新先进企业德州市临邑县
122015年度山东省节能环保企业100强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东省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132016优秀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4德州市领军型创新团队——“柴油车污染控制技术—柴油碳烟颗粒捕集器(DPF)团队”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
152017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德州奥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62018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科技厅
17良好等次的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8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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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发行人参与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①获奖名次及主要获奖人员如下:

奖项名称获奖名次颁发部门证书编号主要获奖人员
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第三完成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J-231-2-02-D03潘吉庆(第三完成个人)

②该技术在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生产环节的应用情况

A.该技术的性能指标要求

发行人在“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研制出大尺寸SCR催化剂载体,形成大尺寸载体的制备技术。

根据中国科学院2013年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科院成鉴字【2013】第010号),该鉴定证书对载体的主要性能指标提出明确要求:“在我国首次成功开发出大尺寸(直径≥250mm)、低膨胀系数(≤1.50×10

-6/K,20-800℃)、高强度、高耐热震性能的系列堇青石蜂窝陶瓷SCR催化剂载体。”

B.该技术对应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生产环节

发行人在“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形成的大尺寸载体制备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大尺寸SCR载体。该技术在SCR载体生产的全过程均得到运用。

C.该技术对营业收入的贡献程度

该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大尺寸SCR载体(直径≥250mm),报告期内公司大尺寸SCR载体的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年度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大尺寸SCR载体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收入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7,404.1856.5512,408.3649.9814,917.5776.065,907.4263.61

公司大尺寸SCR载体报告期内的收入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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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入贡献明显。

③“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立项、推进及结项情况公司及技术研发带头人参与国家奖项目“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是以“十一五”期间与柴油车尾气污染治理相关的国家“863”课题为研发任务落实形式,相关课题研究成果作为整体以“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相关课题的立项、推进及结项情况如下:

A.立项及推进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呈井喷式增长,已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生产国,汽车产业作为我国支柱产业的特征更加明显,机动车的迅速发展伴随产生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其中柴油车尤其是重型柴油车已成为我国机动车NOx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有效控制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改善区域大气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了研发出满足国四阶段重型柴油车排放标准的相关技术,科技部在“十一五”期间设立“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和产品集成与示范”“863”项目,对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进行研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贺泓院士牵头承担该“863”项目下“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课题编号为2006AA060304,滚动研发后课题编号为2009AA064802),公司技术研发带头人参与该项目课题,承担研究其中的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技术。

在课题进行期间公司及技术研发带头人持续进行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研发及产业化,掌握了大尺寸载体的生产工艺,研制出满足国四标准的大尺寸SCR载体并实现产业化。

B.结项情况

“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于2012年验收结项,验收意见为“课题研究开发的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在NH

选择性催化还原新体系、大尺寸蜂窝载体、SCR系统匹配与集成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成果,建立了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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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化剂生产线,所研发的NH

选择性还原催化剂、尿素添加装置、SCR系统闭环控制方法等方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了一支具有较强实力的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物净化技术的研发团队。所取得的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市场应用前景。”2013年11月2日,中国科学院组织清华大学郝吉明院士、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赵进才院士等专家对该课题的成果“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该项目打造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化“大尺寸催化剂载体—催化剂生产与封装—匹配控制技术与集成”这一完备的技术产业链,形成了完整的重型柴油车后处理系统体系,满足国四排放标准,并在中国重汽等国产重型柴油车上实现14,000台的规模化应用,打破了国外企业对柴油车后处理市场的垄断。鉴定委员会认为该成果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技术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2014年中国科学院根据该课题成果鉴定意见推荐该成果参评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④各参与单位在项目中的主要职责及贡献情况

根据中国科学院组织郝吉明院士等专家出具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各参与单位在项目中的主要职责及贡献情况如下:

参与单位主要职责及贡献情况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①课题总负责,课题方案设计; ②SCR催化剂开发与生产技术研究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①发动机机内控制、SCR催化剂生产线建设; ②还原剂添加与后处理控制技术开发
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大尺寸载体研发与生产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①还原剂添加及匹配控制技术研发; ②尿素供给系统与SCR控制器研发
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SCR催化剂研发与生产线建设
浙江铁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处理封装及生产线建设

“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主要完成人为贺泓、王树汾、潘吉庆、资新运、刘洋、苏大辉、余运波、郭庆波、刘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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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腾英,主要完成单位为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铁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技术研发带头人潘吉庆及公司凭借参与“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作为第三完成个人及第三完成单位分别获得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⑤发行人的主要参与人员及负责的具体研发内容、提供的主要技术根据中国科学院组织郝吉明院士等专家出具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国科学院出具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发行人的主要参与人员及负责的具体研发内容、提供的主要技术如下:

公司参与人员具体负责的研发内容提供的主要技术
潘吉庆大尺寸载体研发与生产1、公司采用滑石、高岭土、氧化铝等主要原材料,经过对干燥温度与湿度、烧制温度与气氛等关键工艺的反复试验和优化筛选,获得了直径大于250mm蜂窝陶瓷催化剂载体粉体配方和生产工艺; 2、采用了小孔液相沉积镀层技术,突破了大尺寸蜂窝陶瓷催化剂载体模具制造难题; 3、采用了天然气隧道窑炉焙烧技术,实现了大载体高成品率烧制; 4、在国内首次研制了高强度(孔轴方向抗压强度>14MPa、低热膨胀系数(<1.1×10-6/K)、高热震性能(≥650℃)的系列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性能满足重型柴油车SCR系统要求,形成了批量供货能力,填补了该领域国内空白。
刘洪月大尺寸载体生产设备研制与开发
黄妃慧大尺寸载体研发与生产工艺研究

⑥各方就科研成果的权利归属的约定及取得方式

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各方应对课题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按下列方式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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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各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其他各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B.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各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时,其他各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合作各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C.由各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其他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D.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完成方共有;

E.各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各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2、区位优势

公司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主要销售给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厂商,最终应用于柴油车整车厂商或主机厂商等终端用户,整车和主机厂商通常对零部件供应商有就近配套的要求。奥福环保与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等整车或主机厂商的附属催化剂企业同位于山东省,子公司重庆奥福则与玉柴动力、云内动力以及为其配套的催化剂厂商中自环保、贵研催化等同处西南地区。产业聚集的特点使得公司在生产经营成本控制、行业信息收集、新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满足客户需求及时性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区域便捷优势。

3、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开发和积累,公司与优美科(Umicore S.A.,比利时优美科公司)、庄信万丰(Johnson Matthey Plc,英国庄信万丰集团)和巴斯夫(BASF SE,德国巴斯夫股份公司)等全球领先的外资催化剂厂商及重汽橡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威孚环保(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中自环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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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研催化(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和艾可蓝(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柴油车整车厂的配套催化剂企业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成功进入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玉柴动力、康明斯、戴姆勒等知名整车或主机厂商的供应商名录,这些优质客户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应用市场。

图:奥福环保国内外客户分布

表:奥福环保国内核心客户简介

客户名称简介
重汽橡塑重汽橡塑系中国重汽直属二级子公司,拥有年生产20万辆重型汽车零部件的产能规模,建有蜂窝陶瓷载体催化剂涂覆生产线
潍柴净化潍柴净化系潍柴动力设立的子公司,主要经营空气净化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维修
威孚环保威孚环保系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合营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及服务
中自环保中自环保以催化技术为核心,专注于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艾可蓝艾可蓝专业从事汽油、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尾气后处理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并提供专业的排放检测与标定技术服务
合肥神舟合肥神舟主要从事汽车尾气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及服务
贵研催化贵研催化全面推进机动车催化剂前沿技术转化和国内市场开拓,在国内汽车催化剂行业占有重要地位
优美科(苏州)优美科(苏州)是由优美科集团在中国投资建设的独资企业,主要经营汽车催化剂相关产品
庄信万丰(上海)庄信万丰(上海)由国际知名催化剂厂商庄信万丰在中国上海设立的子公司,主要经营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其它助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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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VOCs治理市场起步较晚,报告期内发行人凭借过硬的专业能力,已成功布局石化、化学、印刷、环保、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成为众多知名企业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供应商,包括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02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1857)、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612)、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94)、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等。公司为优质客户的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提高和服务方式的改进,同时也保障了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4、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董事长潘吉庆先生作为公司管理团队和研发团队的领导者,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陶瓷专业,具有蜂窝陶瓷载体领域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认识。潘吉庆先生担任中国稀土协会催化专业委员会委员,是国家科技专家库在库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4年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研发项目“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被国务院评定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15年被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评为“第四届德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2016年被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定为“第二批‘万人计划领军人才’”,被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德州市创新型优秀企业家”,被山东省人民政府选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2017年被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联盟选举为第一届联盟副理事长,被德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德州市高层次人才;2018年被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选为“第二批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入库专家”,荣获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内燃机工业杰出科技创新奖”。

公司管理团队其他人员亦具备多年的相关业务或管理经验,在研发、管理等方面能力突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的股东,合理的机制安排提高了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保证了人才队伍的稳定性,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才队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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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的竞争劣势

1、规模与国外厂商相比较小

与美国康宁和日本NGK等国际先进企业相比,公司在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国际市场开拓经验、全产品线的技术积累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全球市场的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康宁和NGK是全球蜂窝陶瓷载体行业领先者。发行人成立时间较短,业务规模较小。

2、汽油车市场领域起步较晚

发行人深耕于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发和生产,在重型柴油车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竞争优势。但在汽油车小尺寸载体方面,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进入该市场较晚,为了在国六阶段中维持持续的竞争力,公司需在汽油车载体方面加大投入力度。

3、VOCs废气治理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品牌知名度不高

VOCs废气治理具有废气种类多,排放行业多,排放源分散,治理技术多样复杂的特点,因此导致目前VOCs治理企业整体处于小而散的状态,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VOCs废气治理业务虽然目前在部分行业已经取得一定成绩,但项目规模相对较小,品牌知名度不高。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具体请参见本节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

(二)主营业务流程

1、蜂窝陶瓷系列产品工艺流程

公司SCR载体、DOC载体、DPF和节能蓄热体均采用蜂窝陶瓷技术制造,工艺流程相似,烧成之后工艺流程有所差异,工艺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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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VOCs废气处理设备工艺流程

(三)主要业务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蜂窝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滑石、高岭土、氧化铝、纤维素等;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为钢材、燃烧器、保温棉等。主要能源为天然气和电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进行采购,并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安全库存。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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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及时性等因素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价和现场审核,对供应商名录进行动态管理。

蜂窝陶瓷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根据连续生产的特点采取持续采购的模式。物流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向采购部下发采购通知,由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公司物流部对各项主要原材料均设有安全库存,在库存原材料低于安全库存的情况下,物流部通知采购部按照采购申请实施采购。采购的发起、审批均通过ERP系统进行。VOCs废气处理设备主要原材料通常在与客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形成设计图纸后,根据图纸形成申购单,经技术部、采购部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按客户需求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加合理库存的生产模式。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产品主要为备货式生产和订单式生产相结合。VOCs废气处理设备产品根据客户具体需求进行定制化生产。其中,设备主体、节能蓄热体、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及非标零件等自主生产,部分非核心部件外部采购,设备部件运至客户地点后完成集成安装。

公司建立了《生产计划管理控制制度》、《领料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公司生产技术控制计划》等生产规章制度,通过了IATF16949、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生产部门对生产工序制定了明确的操作标准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巡检,保证交付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国内外客户不同分为内销和外销,其中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分别销往国内和国外,VOCs废气处理设备和节能蓄热体主要为内销。

(1)蜂窝陶瓷载体销售模式

①内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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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国内客户主要为催化剂涂覆厂商,主要采取订单式直接销售。公司产品报价主要参考市场价格,同一产品一般按年适度降价。

②外销模式

公司海外直销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客户主要是为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后市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公司及船机厂商等,目前主要以DPF和船机载体为主,主要客户分布于美国、加拿大、韩国、芬兰、印度等国家。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外销流程一般为客户审核、达成协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包装、报关出口。

目前公司的外销主要有VMI和非VMI两种模式:

第一,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在海外租赁仓库,根据客户的需货预测量批量发货,在与客户确认产品的规格和数量后,公司运输发货至海外港口,客户完成清关后入VMI仓库。客户根据实际需要分阶段向公司发出提货申请,经确认后客户自行去仓库提货。公司根据客户每批领用数量于月末或次月初与客户对账,确认客户当期领用数量、金额及VMI仓库库存,以客户领用金额确认当期销售收入,未领用的货物仍为公司所有。公司在VMI模式下的海外客户主要为AP和Skyline,销售的产品为DPF。

第二,非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直接将货物通过空运或者海运方式发往客户。公司对出口的货物完成报关后确认收入。公司在此种模式下的海外客户主要为HCC、Roadwarrior等,销售的产品为DPF、船机载体。

(2)VOCs废气处理设备及节能蓄热体的销售模式

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客户主要集中在石化、化学、印刷、环保、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公司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主要通过招投标、与客户自主商谈两种形式实现。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搜集潜在客户所在地区的环保、排污政策,针对性地了解潜在客户所在行业的生产方式、排污种类,为客户设计出最优的废气处理设备工艺方案,参与投标并中标后或确定合作意向后签署销售合同,设备完工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一般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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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节能蓄热体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后与客户确定销售订单。节能蓄热体的销售一般采取成本加成的方式进行定价。

4、研发模式

公司以蜂窝陶瓷技术为基础研发方向,重点围绕机动车排放标准研发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实现产业化。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法规技术要求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研发立项,以课题为单位进行产品先期规划,与下游汽车主机厂商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保证技术协同和产品配套。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道路,积极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的课题项目。2013年,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重汽合作承担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与清华大学、威孚环保共同承担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轻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作为上述“863计划”重要子课题依托单位,公司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与相关合作单位均签订合作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界定,并对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了约定。

(四)主要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公司产品中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的产能与生产设备的生产能力直接相关,VOCs废气处理设备系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生产,产品功能、形态、价格及生产、安装、调试等过程差异较大无法统计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主要 产品指标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蜂窝陶瓷载体产能(万升)367.50612.50400.00275.00
产量(万升)357.99598.97489.50147.40
销量(万升)328.16538.39478.49177.56
产能利用率97.41%97.79%122.37%53.60%
产销率91.67%89.89%97.75%120.46%
节能蓄热体产能(万升)78.00143.00147.00254.50
产量(万升)62.77128.47153.781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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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产品指标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销量(万升)自用51.4152.3951.156.23
对外23.9160.3252.03130.84
合计75.32112.71103.18137.07
产能利用率80.48%89.84%104.61%48.05%
产销率119.99%87.74%67.10%112.08%

注:烧成工序为制约蜂窝陶瓷产品生产能力的主要工序,公司以烧成工序的设备窑炉在单位时间内的产量作为产能的统计基础。报告期内,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产量、销量如下:

主要产品指标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VOCs废气处理设备产量(台)5.0022.0010.006.00
销量(台)5.0022.0010.006.00
产销率100.00%100.00%100.00%100.00%

近三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产销量逐年上升;节能蓄热体的产能及产销量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结构,将生产经营重心放在蜂窝陶瓷载体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并将部分节能蓄热体生产设备转为生产载体产品所致。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不含税金额)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蜂窝陶瓷载体(元/升)36.2533.7135.5437.25
节能蓄热体(元/升)13.0913.0611.5111.21

蜂窝陶瓷载体系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的核心部件,经催化剂涂覆、封装等中间环节后,最终客户为整机或整车厂商。近三年,公司载体产品单价逐年下降,其中2018年度降幅达到5.15%,一方面主要受下游客户对同款产品的年度降价要求影响,另一方面是由于单价较低的小尺寸SCR载体2018年度销售数量和占比上升所致。节能蓄热体的价格波动主要系公司调整经营战略,主要供给少数优质客户所致。主要产品价格变动原因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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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蜂窝陶瓷载体11,897.3290.9518,147.7073.2117,006.9386.806,613.8071.26
VOCs废气处理设备854.956.545,682.1222.921,798.389.18860.849.28
节能蓄热体313.082.39787.953.18599.053.061,466.2615.80
其他15.160.12169.130.68187.790.96339.683.66
合计13,080.51100.0024,786.89100.0019,592.15100.009,280.58100.00

注:“其他”主要包括过滤片、挡板砖等产品。

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分类销售收入金额、占比和应用用途及车型情况如下: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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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用途及主要应用车型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直通式载体SCR载体车用SCR载体8,497.9271.43%15,627.9186.12%16,676.7698.06%6,591.1199.66%处理NOx 柴油车
船用SCR载体252.692.12%523.722.89%56.390.33%--处理NOx 船舶
DOC载体526.924.43%------处理HC等 燃气车/柴油车
TWC载体2.050.02%------处理HC、NOx等 汽油车
其他3.860.03%7.740.04%0.340.00%0.170.00%柴油车
壁流式载体DPF2,568.4321.59%1,984.1310.93%273.451.61%22.520.34%过滤颗粒物 柴油车
GPF45.450.38%4.200.02%----过滤颗粒物 汽油车
合计11,897.32100.00%18,147.70100.00%17,006.93100.00%6,613.80100.00%

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分类销售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升

产品分类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数量占比
直通式载体SCR载体车用SCR载体271.9782.88%490.8591.17%472.6698.78%177.2099.79%
船用SCR载体10.983.35%22.264.13%2.330.49%--
DOC载体13.2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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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8

TWC载体0.060.02%------
其他0.080.02%0.150.03%0.010.00%0.000.00%
壁流式载体DPF31.329.54%25.084.66%3.480.73%0.360.20%
GPF0.530.16%0.050.01%----
合计328.16100.00%538.39100.00%478.49100.00%177.56100.00%

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按应用发动机类型分类收入金额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收入占比
柴油机11,500.6096.67%18,139.9699.98%17,006.93100.00%6,613.80100.00%
汽油机47.500.40%4.200.02%----
燃气机349.212.94%------
合计11,897.31100.00%18,147.70100.00%17,006.93100.00%6,613.8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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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不含税金额):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019年1-6月1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注蜂窝陶瓷载体3,729.3328.48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2,267.2117.31
3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655.385.01
4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633.954.84
5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630.544.82
销售合计7,916.4260.46
2018年度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5,980.3824.09
VOCs废气处理设备308.401.24
小计6,288.7825.33
2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3,751.7815.11
3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1,748.727.04
4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1,709.376.89
5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1,680.206.77
销售合计15,178.8561.14
2017年度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7,421.8237.84
2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5,004.8725.52
3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1,639.348.36
4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902.304.6
5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561.822.86
销售合计15,530.1679.19

1-1-190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收入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
2016年度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4,904.5352.81
2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节能蓄热体341.803.68
挡板砖43.180.46
小计384.984.15
3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370.893.99
4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325.463.5
5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311.973.36
销售合计6,297.8367.81

注:公司对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包含对其关联公司Umicore AutocatUSA Inc.的销售金额,下同。

(2)前五大客户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客户合计有9家公司,相对较为稳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与客户自身需求变动及不同产品的应用特点有关。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的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交易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2017年我国商用货车产量大幅增加,优美科和潍柴净化大幅提升了对公司载体的采购量,因此二者出现在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的前五大客户。国六标准于2019年7月开始分阶段分车型逐步实施,中自环保2019年1-6月加大对公司国六载体的采购量,因此中自环保为公司2019年1-6月的前五大新增客户。

发行人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为客户企业为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所需安装的必备设备,若客户现有产线的VOCs排放已达到环保标准,则暂不需要重复采购,定制化设备价格区间较大,交易连续性不强。

发行人向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销售节能蓄热体等。2016年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384.98万元、433.19万元、554.39万元、208.26万元。该客户未出现在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的前五大客户主要系公司在蜂窝陶瓷载体业务和VOCs废气处理业务的销售量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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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产品类型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①蜂窝陶瓷载体

A.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数量 (万升)收入金额 (万元)
2019年1-6月1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111.053,729.33
2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68.772,267.21
3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88655.38
4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19.62633.95
5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25.17630.54
2018年度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169.605,980.38
2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100.653,751.78
3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70.551,709.37
4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49.491,680.20
5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411,166.22
2017年度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195.767,421.82
2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132.235,004.87
3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43.811,639.34
4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38.22902.30
5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19.10561.82
2016年度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124.434,904.53
2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9.81370.89
3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10.77325.46
4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11.97295.17
5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9.022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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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客户基本信息及合作历史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2011-12-1524,000.00万元人民币济南市长清区重汽黄河路688号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100%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如橡胶件、消声器、铝合金燃油箱等2013年开始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
2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2003-11-048,000.00万美元苏州市工业园区苏虹东路398号UMICORE INTERNATIONALS.A 100%生产、销售汽车尾气催化剂及贵金属化合物2014年开始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
3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2013-08-1610,000.00万元人民币潍坊市高新区潍安路169号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0%生产、销售空气净化产品2015年开始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
4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2000-07-133,484.00万美元上海市松江工业区东兴路588、598号万丰财务有限公司100%生产、销售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及其他助剂2014年开始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
5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2004-04-135,000.00万元人民币无锡市新区灵江路9号4号楼无锡威孚力达催化净化器有限责任公司49.00%;盈动控股有限公司44%;华微纳米技术(上海)有限公司7%生产、销售环保催化剂并提供技术服务2014年开始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
6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09-01-216,000.00万元人民币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刘屹53.85%;朱庆19.38%;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86%;池州南鑫商务咨询企业(有限合伙)5.68%;其他10名自然人股东合计14.23%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净化催化、发动机节能减排等关键零部件和系统产品2014年开始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
7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07-155,046.03万元人民币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陈启章58.21%;成都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8%;陈耀强4.91%;陈翠容4.28%;尹立屹4%;四川圣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5%;其他35名自然人股东合计14.87%生产、销售机动车尾气催化剂、VOCs有机废气净化催化剂等2014年开始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

1-1-193

C.采购数量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符近三年,公司向蜂窝陶瓷载体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及其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从发行人处采购金额(万元)客户营业收入金额
2018年度1重汽橡塑5,980.38未公开
2优美科(苏州)3,751.78138.18亿欧元
3潍柴净化1,709.37828.75亿元
4庄信万丰(上海)1,680.20141.22亿英镑
5中自环保1,166.22未公开
2017年度1重汽橡塑7,421.8223.94亿元
2优美科(苏州)5,004.87120.19亿欧元
3庄信万丰(上海)1,639.34120.31亿英镑
4潍柴净化902.30776.39亿元
5威孚环保561.8229.50亿元
2016年度1重汽橡塑4,904.5313.35亿元
2庄信万丰(上海)370.89107.14亿英镑
3威孚环保325.4622.20亿元
4潍柴净化295.17441.18万元
5艾可蓝257.531.53亿元

注:1、重汽橡塑的营业收入金额未公开,披露数据系其关联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中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2、潍柴净化的营业收入金额未公开,披露数据系其母公司潍柴动力(000338.SZ)年报中披露的“发动机、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品收入金额;

3、威孚环保的营业收入金额来自威孚高科(000581.SZ)披露的年报;

4、庄信万丰(上海)的营业收入金额未公开,披露数据系其母公司Johnson Matthey的营业收入金额,数据来源于Johnson Matthey披露的年报;

5、优美科(苏州)的营业收入金额未公开,披露数据系其母公司Umicore的营业收入金额,数据来源于Umicore披露的年报;

6、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金额来自其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报告期各期向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远小于客户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客户从公司的采购数量与其经营规模相符。

D.客户采购时间间隔是否与其生产特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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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窝陶瓷载体的客户主要为催化剂厂商,其生产模式为连续型生产。客户大多采取按需采购的模式,采购时间间隔较短(基本为每个月向公司下达1-2次采购订单),与其生产特点相符。

②VOCs废气处理设备

A.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数量(台)收入金额 (万元)
2019年1-6月1上海赞卡进出口有限公司1203.68
2潍坊润农化学有限公司1166.12
3中国联合装备集团安阳机械有限公司1119.83
4保定市嘉轩彩印有限公司1119.47
5保定市万军彩印有限公司1117.18
2018年度1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41,748.72
2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717.95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2556.31
4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1391.45
5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1358.97
2017年度1山东鲁烟莱州印务有限公司1408.55
2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239.32
3东莞市澳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215.98
4潍坊海邦化工有限公司1162.39
5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1158.12
2016年度1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311.97
2天津机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190.98
3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1149.51
4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193.59
5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1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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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客户基本信息及合作历史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1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994-07-1238,901.5152万元人民币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5018室魏巍23.39%、上海永沂8.12%、重庆联创7.06%、胡晓海6.87%、冠新创投5.51%,其他37位股东持有49.05%股权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主要产品包括油气回收系统和VOCs治理系统海湾环境为2017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及2018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VOCs废气治理项目的总包方,海湾环境与公司签订协议,向公司采购以上两项目所需VOCs处理设备
2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02-05-25326,774.3928万元人民币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司兴奎13.76%、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7.27%、朱金枝5.39%大型锻件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2017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CO及活性炭吸附设备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1999-12-29-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集“油化纤塑洗蜡”为一体的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2016年、2017年发行人向其销售氮氧化物治理设备
4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2009-06-013,000.00万元人民币山东省临邑县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西首北侧山东齐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60%、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40%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2017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5山东信立泰药业有限公司2009-04-0910,800.00万元人民币德州市临邑经济开发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8.15%、济南永隆科技有限公司1.85%原料药(盐酸头孢卡品酯)、片剂(头孢菌素类)、医药中间体生产、销售;酶产2017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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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品的生产、销售
6山东鲁烟莱州印务有限公司1993-01-0310,000.00万元人民币莱州经济开发区开明路1569号将军烟草集团有限公司100%主要从事中、高档烟草包装及其它各类包装的印制业务2017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7德州绿霸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998-08-139,800.00万元人民币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恒东路288号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0%农药中间体、原药及制剂的生产及销售2017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8东莞市澳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2011-06-151,340.625万元人民币东莞市石碣镇横滘北潢路东8号东莞市澳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5.94%、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有限合伙)13.21%、东莞市澳中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1.19%、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9.09%、东莞市澳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64%、深圳市招银财富展翼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1%锂电池用胶粘带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2016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CO设备
9潍坊海邦化工有限公司2007-09-244,200.00万元人民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内刘昕100%农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2016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10山东齐鲁增塑剂股份有限公司1994-01-155,043.67万元人民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208号淄博市临淄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48.10%、增塑剂及化工助剂的开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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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齐鲁石化齐华工贸总公司20.17%、个人股19.83%、史曰法11.90%
11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998-02-274,000.00万元人民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6号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100%化工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及化工工程总承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2016年昆山乐凯锦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VOCs废气治理项目的总包方,经与公司签订协议,向公司采购以上项目所需VOCs处理设备
12天津机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5-09-071,000.00万元人民币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12号408室吴兆颖95%、王营利5%污水、污泥处理、废气处理技术及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2016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CO设备
13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1993-12-305,450.00万美元天津市西青区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二支路12号香港东洋油墨极东有限公司70.00%、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印刷用油墨、颜料、油墨用各种原材料、印刷用各种材料及助剂的制造和销售2016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CO设备、2018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14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14-02-28300.00万元人民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与蒙河路交汇处金玉山大厦第24层高庆标38%、王磊8%、王勇8%,及其他40位股东持有的46%股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工程船业承包、设计与施工;环保设备销售2016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15山东朗晖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注2011-12-1315,000.00万元人民币淄博市临淄区金山镇经济开发区内淄博朗晖投资有限公司99.36%、李斌0.53%、肖长丽0.11%聚氯乙烯糊树脂、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等的生产、销售2015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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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16上海赞卡进出口有限公司2003-03-05100.00万元人民币浦东新区罗山路1700弄14号371室周宝成55.00%,奚金凤35.00%,周柏年10.00%进出口贸易2019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设备最终用户为台湾昱美包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软包印刷
17潍坊润农化学有限公司2009-12-2520,000.00万元人民币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山东高新润农化学有限公司100%农药生产2019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18中国联合装备集团安阳机械有限公司1989-11-2111,000.00万元人民币安阳市开发区长江大道东段北侧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机械制造,生产风力发电的支架、机壳2018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19保定市嘉轩彩印有限公司2013-07-18150.00万元人民币保定市满城区大册营镇岗头村赵永辉66.67%,赵满征33.33%软包印刷2018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20保定市万军彩印有限公司2010-06-121,000.00万元人民币保定市满城区岗头村苟万军90.00%,苟辉10.00%软包印刷2018年发行人向其销售RTO设备

注:原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

1-1-199

C.采购数量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符、采购时间间隔是否与其生产特点相符客户采购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数量与客户涉及VOCs废气排放的生产线数量有关。若客户现有产线的VOCs排放未达到环保标准,或出现产线扩产、改造等情形,则需要对VOCs设备进行采购;若客户现有产线的VOCs排放已达到环保标准,则暂不需要重复采购。因此发行人对该类产品的客户并非每年连续交易,客户对发行人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采购数量与其经营规模相符、采购时间间隔与其生产特点相符。

③节能蓄热体

A.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客户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数量 (万升)收入金额 (万元)
2019年1-6月1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注15.21197.80
2江苏永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4.2050.69
3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946.73
4KANKYO CERAMICS RESEARCH CO., LTD.0.7612.11
5NIPPON FURNACE CO.,LTD0.063.11
2018年度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38.00496.02
2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7.2589.83
3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4285.77
4北京京诚凤凰工业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27.26
5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7526.13
2017年度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32.06394.28
2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563.88
3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41.88
4KANKYO CERAMICS RESEARCH CO., LTD.2.0627.29
5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4224.79
2016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7.60341.80

1-1-200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数量 (万升)收入金额 (万元)
年度2首钢集团有限公司12.10176.13
3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15.57165.54
4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13.43131.09
5江苏永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11.64119.43

注: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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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1

B.客户基本信息及合作历史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1996-06-19132,100.00万元人民币张家港市锦丰镇沈文荣29.32%;张家港保税区兴恒得贸易有限公司29.10%;张家港保税区润源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17.67%;其他36名自然人股东合计23.91%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等2014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2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1997-08-2223,750.00万元人民币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南段8号宋德安26.84%;乐山中联亚实业有限公司25.79%;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47.37%工业氧、高纯氩、高纯氮的生产及销售。钒钛炉料加工,钒钛冶炼,钒钛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及压延加工,钒钛制品加工;机械加工等2016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3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03-281,245.00万元人民币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8号高创锦业大厦20-2号宫立兵22.80%;顾向涛43.87%;其他投资人33.33%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工业用窑炉、熔炉、电炉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零配件制造、销售,工业用燃烧器技术开发、销售及工业用燃烧器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设备、电控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2012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4北京京诚凤凰工业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07-09-198,00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天富大街9号比利时CMI公司20%; 美国西普公司9.34%;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60%; 香港英奇洋行有限公司10.66%设计、研制(生产外包)工业炉的设备和零部件以及设备总装,研发和设计、冶金节能、环保设备技术、蓄热装置、重渣油气化雾化装置、1000℃以上陶瓷换热器设备等2013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5重庆赛迪热工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997-06-252,365.92万元人民币重庆市北部新区赛迪路1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100%承接冶金、建筑、市政公用行业燃气工程设计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服2016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2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务;工业炉项目的技术研发、运营管理以及工程技术服务;固废及危废处理项目的技术研发、运营管理以及工程技术服务;节能环保项目和环境治理项目的技术研发、运营管理以及工程技术服务等
6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92-10-1436,195.8033万元人民币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有: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28.12%;鹿成滨13.54%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硅酸铝耐火纤维材料、珍珠岩保温材料、玻璃钢产品、高温粘结剂、浇注料、高温纤维材料、岩矿棉材料、不定型耐火材料及耐火砖、轻型钢结构件、彩钢压型板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耐火水泥销售等2016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7KANKYO CERAMICS RESEARCH CO.,LTD.1999-08-18-日本国神奈川县横滨市荣区本乡台-利用陶瓷的环境业务,特种陶瓷材料的开发、制造、销售,蜂窝陶瓷及其应用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陶瓷相关的咨询等2011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8首钢集团有限公司1981-05-132,875,502.497783万元人民币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100%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租赁、农、林、牧、渔业等业务2013年发行人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9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1994-11-23184,243.3036万美元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滨江东路297江阴扬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54%;江阴治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64%;生产、加工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及其辅助材料;钢结构件的加工、制造、安装;仓储;黑色、有色金属材料、2013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03

序号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企业地址股权结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合作历史
江阴青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38%;江阴信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96%;江阴信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4.48%;中信泰富特钢投资有限公司90%钢结构件及其辅助材料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
10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010-01-05-承德双滦区滦河镇-钢铁冶炼,钢材、钢坯、钒钛产品,钒渣、钛渣的生产销售,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器设备、化工设备、工业炉窑设备安装、维修,自动化及仪表工程设计安装等2015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11江苏永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06-07-248,000.00万元人民币南丰镇永联村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100%商业批发与零售贸易;危险化学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及经营方式)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重油的购销2012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12张家港宏昌钢板有限公司2002-07-1518,100.00万美元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75%;香港恒得有限公司25%
2019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13NIPPON FURNACE CO., LTD2006-10-01-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从事工业炉的生产销售及产品的维修服务2015年发行人开始向其销售节能蓄热体

1-1-204

C.采购数量是否与其经营规模相符公司节能蓄热体的下游客户大多为钢厂。以报告期内发行人节能蓄热体最大客户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公司2018年对其销售额为496.02万元,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实现收入金额2,410亿元,采购规模与其经营规模相符。

D.客户采购时间间隔是否与其生产特点相符公司的节能蓄热体主要用于钢厂的工业热工设备。客户从发行人对蓄热体的采购周期与其工业热工设备的更换周期相符。一般来说,钢厂的热工设备2-4个月需进行检修更换,因此其采购蓄热体的时间间隔也大致为2-4个月,与其生产特点相符。

(4)报告期新增主要客户的合作及业务开发情况

报告期新增的主要客户分别为: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①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发行人2019年1-6月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公司通过行业展会与中自环保建立商业往来,于2014年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自2018年开始中自环保对公司的载体采购量开始增加。

②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是发行人2017年和2018年的第二大客户,是发行人自2017年开始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发行人向其销售蜂窝陶瓷载体。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是世界三大车用催化剂厂商之一比利时优美科公司的子公司,2014年与公司建立商业联系,对公司蜂窝陶瓷载体进行验证、测试和匹配,于2017年开始大批量采购。

③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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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是发行人2018年第三大客户,是发行人2018年新增的前五大客户。海湾环境是国内VOCs污染控制专业服务商,提供VOCs、NOx和细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的监测和治理服务。经同行业介绍,公司与海湾环境建立商业联系。海湾环境为2017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VOCs废气治理项目的总包方,2017年9月海湾环境与公司签订《VOC项目燕山石化RTO设备订货合同》,向公司为其燕山石化项目采购RTO设备;海湾环境为2018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VOCs废气治理项目的总包方,2018年4月海湾环境与公司签订《齐鲁RCO项目RCO设备采购合同》,向公司为其齐鲁石化项目采购RCO设备。

④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是发行人2016年第五大客户,是发行人2016年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公司经过招投标与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确立合作关系。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为2016年昆山乐凯锦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VOCs废气治理项目的总包方,2016年2月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废气处理系统采购项目合同书》,向公司为其昆山乐凯锦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VOCs废气治理项目采购RTO设备及浓缩转轮。

(5)新增主要客户采购的主要产品类型及各类产品销售收入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客户采购的主要产品类型及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如下表:

年份客户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 (%)
2019年1-6月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655.385.01
2018年度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3,751.7815.11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1,748.727.04
2017年度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蜂窝陶瓷载体5,004.8725.52
2016年度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311.973.36

1-1-206

(五)主要原材料和能源

1、原材料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的业务板块采购的主要原材料种类如下:

业务板块具体产品主要原材料主要能源
蜂窝陶瓷产品蜂窝陶瓷载体SCR载体 DOC载体 DPF 船机载体滑石、氧化铝、高岭土、纤维素等天然气、电力
节能蓄热体节能蓄热体氧化铝、纤维素、朔州土等天然气、电力
VOCs废气处理设备VOCs废气处理设备RTO、RCO设备钢材、燃烧器、保温棉等电力

2、公司向前五名原材料及能源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不含税金额):

期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当期采购 总额比例(%)采购内容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
2019年1-6月临邑中邑燃气有限公司1,430.6520.07天然气
路赢化工(上海)有限公司663.629.31纤维素
北京利宝泰科技有限公司456.616.41造孔剂、润滑剂、氧化铝等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邑县供电公司397.795.58电力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44.754.84保温棉、莫来石砖等
合计3,293.4146.21-
2018年临邑中邑燃气有限公司2,823.6518.83天然气
北京利宝泰科技有限公司1,134.867.57造孔剂、润滑剂、氧化铝等
IMERYS TALC AMERICA,INC777.285.18滑石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邑县供电公司609.194.06电力
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523.733.49纤维素
合计5,868.7139.13-
2017年临邑中邑燃气有限公司1,964.3417.43天然气
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693.686.16纤维素
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660.195.86氧化铝

1-1-207

期间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 (万元)占当期采购 总额比例(%)采购内容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
公司
IMERYS TALC AMERICA,INC651.465.78滑石、高岭土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邑县供电公司474.794.21电力
合计4,444.4639.44-
2016年临邑中邑燃气有限公司768.7423.39天然气
国网山东临邑县供电公司328.009.98电力
德州恒瑞棉业有限公司208.656.35纤维素
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152.144.63氧化铝
霓佳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100.513.06浓缩转轮
合计1,558.0447.41-

注:发行人对IMERYS TALC AMERICA, INC的采购金额包括对其关联公司益瑞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IMERYS CERAMICS FRANCE的采购金额。

发行人2018年向北京利宝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为1,134.86万元,采购内容包括造孔剂、润滑剂、氧化铝等,采购种类较多,其中采购氧化铝的金额为

189.11万元,主要用于国六载体的试验研发及备料。

公司2018年从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铝金额为405.44万元,该公司是发行人2018年综合采购第九大供应商,氧化铝第一大供应商,发行人未变更主要氧化铝供应商。

3、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

公司所需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不存在原材料短缺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数量及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如下:

应用 产品原材料种类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蜂窝陶瓷产品滑石总金额(元)3,208,030.798,643,547.156,091,413.8840,589.91
数量(吨)742.892,013.171,555.0914.16
单价(元/吨)4,318.314,293.503,917.082,865.71
氧化铝总金额(元)5,025,095.067,134,942.117,757,750.682,006,068.33
数量(吨)524.00846.931,155.20485.00

1-1-208

应用 产品原材料种类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单价(元/吨)9,589.888,424.486,715.504,136.22
高岭土总金额(元)2,563,679.424,125,313.453,071,931.49326,080.35
数量(吨)811.831,590.301,341.56160.30
单价(元/吨)3,157.922,594.052,289.822,034.19
纤维素总金额(元)6,948,418.9613,226,521.4710,587,501.622,614,123.93
数量(吨)207.65370.85318.63107.00
单价(元/吨)33,462.1735,665.4233,228.2024,431.06
VOCs废气处理设备钢材总金额(元)3,499,378.8110,148,578.1712,026,280.372,057,976.34
数量(千克)452,079.471,567,571.902,184,016.04517,878.03
单价(元/千克)7.746.475.513.97
燃烧器总金额(元)2,613,597.222,902,232.834,063,360.65748,991.46
数量(台)30.0029.0034.005.00
单价(元/台)87,119.91100,076.99119,510.61149,798.29
保温棉总金额(元)1,217,146.382,104,742.323,540,141.35288,535.95
数量(块)59,893.0088,393.36111,287.0010,539.10
单价(元/块)20.3223.8131.8127.38

近三年,公司蜂窝陶瓷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及单价整体呈上升趋势,尤其是2017年较2016年的采购额和采购单价上涨较为明显,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2017年产量大幅提升,相应对原材料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另一方面重型商用货车国五标准于2017年正式实施,公司为生产研发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从IMERYS TALC AMERICA,INC、BASF SOUTH EAST ASTAPTE.LTD、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等世界知名厂商批量采购性能更优、质量更佳的滑石、高岭土、氧化铝等原材料,因此采购单价较高。2017年下半年,公司根据市场环境预判氧化铝的价格2018年将会有所提升,出于管控成本的考虑并结合当时资金情况,于2017年第三季度开始采购较多氧化铝进行备货,因此造成公司2018年氧化铝采购数量下降。

公司报告期内最主要采购的氧化铝规格型号为自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的“C-G”,从北京利宝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氧化铝的主要规格型号为“C-DCP05”主要用于国六产品的研发及备料,原“C-G”仍然使用,报告期内

1-1-209

未发生变更。

“C-DCP05”氧化铝与“C-G”氧化铝优劣比较如下:

产品型号采购单价(元/吨)采购金额(万元)主要性能质量应用产品
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2017年2018年2019年1-6月
C-G7,193.927,472.547,574.39553.93325.06209.81大片状、径厚比大;粒度分布聚中粒径=4-6μm国五载体、部分DPF
C-DCP0515,306.9216,359.8116,133,968.42166.87161.34小片状、超细粉体;无硬团聚粒径≤1μm国六载体

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产品的主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在报告期内整体呈现2017年度上升、2018年度下降的情形,主要原因系公司2017年度较2016年度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量大幅上涨,2018年度较2017年度小幅下降所致。其中,钢材单价在报告期内连续上涨,与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变动尤其不锈钢价格上涨幅度较大情况一致;燃烧器属于按项目需求采购的定制产品,根据需求参数不同各燃烧器之间价格各异,采购数量与单价不构成相关关系。

4、主要能源构成及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用能源主要为电和天然气,由当地供电部门和燃气公司供应,主要能源供应稳定,采购金额及平均价格(不含税金额)如下:

期间天然气
平均价格(元/立方米)金额(元)平均价格(元/千瓦时)金额(元)
2019年1-6月2.7915,174,008.660.714,422,589.82
2018年2.5229,557,801.840.726,759,620.17
2017年2.3719,924,045.930.714,984,122.74
2016年2.487,665,309.640.883,379,456.44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无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任何权益。

1-1-210

五、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24,504.05万元,累计折旧为5,375.03万元,减值准备为713.22万元,账面价值为18,415.80万元。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筑物12,840.832,005.48-10,835.3584.38%
机器设备10,453.612,746.77713.226,993.6266.90%
办公设备505.35225.81-279.5455.32%
运输设备704.25396.97-307.2843.63%
合计24,504.055,375.03713.2218,415.8075.15%

2、主要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主要设备及与公司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内在联系如下:

设备性质固定资产 名称数量 (台)原价 (万元)净值 (万元)成新率用途
生产设备窑炉913,373.412,804.3683.13%烧制蜂窝陶瓷载体
挤出机16517.93373.8272.18%使泥段通过模具形成蜂窝状的半成品
打孔机3131.03108.1382.52%用于DPF的自动打孔环节
混合机7185.33132.0771.26%使原料通过高速搅拌,达到无重力混合,形成均匀的粉料
双柱立式车床1161.4292.4157.25%加工RTO设备零部件
行车171.3261.1985.80%搬运大体积、笨重的零件、半成品、设备等
网带焙烧炉175.2520.4427.17%焙烧催化剂
模具制造设备模具加工机床31896.19599.3966.88%制作模具的机器
分析、检测等静压测试设备180.0049.9462.42%测试蜂窝陶瓷产品的等静压,为封装产检提供封装数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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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性质固定资产 名称数量 (台)原价 (万元)净值 (万元)成新率用途
设备滤芯直径测量设备173.1347.0864.37%使用激光检测蜂窝陶瓷产品的直径、平均直径
滤芯形位测量设备151.1832.9564.37%使用激光检测蜂窝陶瓷产品的高度、平行度、垂直度

3、主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房屋建筑物如下:

(1)奥福环保

序号房地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m2)用途是否存在他项权
1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1187号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路东1号车间6,015.62生产抵押
2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1188号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路东2号车间2,852.93生产抵押
3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1189号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路东3号车间2,398.49生产抵押
4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2619号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4号车间2,853.83生产抵押
5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2621号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5号车间5,991.48生产抵押
6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2620号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6号车间5,259.22生产抵押
7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1999号临邑县东部高新区花园大街东段北侧1号车间11019,111.45生产抵押
8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2000号临邑县东部高新区花园大街东段北侧2号车间1201、1101、13015,553.23生产抵押
9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9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3号车间9,540.56生产抵押
10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30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4号车间9,543.95生产抵押
11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31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5号车间9,559.58生产抵押
12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6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6号车间9,565.47生产抵押
13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8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7号车间9,565.67生产抵押
14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7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8号车间9,567.20生产抵押
15鄂2018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5094号洪山区梨园街欢乐大道9号正堂IBO时代1号楼/单元23层6号100.81办公-

1-1-212

序号房地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m2)用途是否存在他项权
16鄂2018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5158号洪山区梨园街欢乐大道9号正堂IBO时代1号楼/单元23层5号100.81办公-

(2)德州奥深

序号房地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m2)用途是否存在他项权
1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2262号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北侧4号房1101,1202,12012,808.41生产抵押
2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2260号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北侧1号2号房1101,11024,973.83生产抵押

(3)重庆奥福

序号房地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m2)用途是否存在他项权
1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021号重庆市荣昌县广富工业园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1号厂房2,981.29生产抵押
2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249号重庆市荣昌县广富工业园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2号厂房3,248.49生产抵押
3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422号重庆市荣昌县广富工业园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3号厂房6,743.94生产抵押
4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600号重庆市荣昌县广富工业园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4号厂房6,284.74生产抵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抵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3

权利证号权力证书 分类被担保债权情况
贷款人贷款金额 (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抵押权实现情形
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1188号房屋所有权齐鲁银行 德州分行1,300.006.65%2017.7.21-2020.7.20(1)发生《抵押合同》项下抵押人违约的情形;(2)抵押权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要求抵押人人立即清偿的情形;(3)抵押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1189号房屋所有权
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31号房屋所有权
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2619号房屋所有权齐鲁银行 德州分行2,000.006.65%2017.11.14-2020.11.13
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2621号房屋所有权
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2620号房屋所有权
临国用(2015)第01309号土地使用权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2260号房屋所有权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2262号房屋所有权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4

权利证号权力证书 分类被担保债权情况
贷款人贷款金额 (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抵押权实现情形
临国用(2013)第031号土地使用权
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6号房屋所有权齐鲁银行 德州分行500.006.09%2019.2.21-2020.2.20
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9号房屋所有权齐鲁银行 德州分行500.006.09%2019.2.28-2020.2.27
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30号房屋所有权齐鲁银行 德州分行1,000.006.09%2019.1.4-2020.1.3
齐鲁银行 德州分行1,000.006.09%2018.11.23-2019.11.22
不动产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1187号房屋所有权中国建设银行 临邑支行500.005.695%2019.3.27-2020.3.26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不动产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7号房屋所有权中国建设银行 临邑支行290.005.695%2019.4.8-2020.4.7
中国建设银行 临邑支行400.005.695%2019.4.1-2020.3.31
临国用(2016)第088号土地使用权青岛银行 临邑支行1,200.006.09%2018.12.13-2019.12.13(1)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2)债务人、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4)债务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宜告死亡;(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6)抵押物毁损、灭失或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1999号房屋所有权
鲁临房权证城字第42000号房屋所有权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15

权利证号权力证书 分类被担保债权情况
贷款人贷款金额 (万元)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抵押权实现情形
者被征收、征用;(7)抵押人未按抵押权人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8)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8号房屋所有权德州银行 临邑支行1,000.00月利率5.80‰2019.6.6-2020.6.5(1)主债权到期抵押人未予清偿的;(2)债务人未回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3)抵押人、债务人被申请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4)抵押人处分已经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的;(5)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021号房屋所有权中国农业银行 重庆荣昌支行3,000.005.60%2015.9.29-2020.9.29(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2)债务人、抵押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3)债务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4)债务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6)抵押物损毁、迷失或者被征收、征用;(7)抵押人未按抵押权人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8)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9)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
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249号房屋所有权
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422号房屋所有权
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600号房屋所有权
211房地证2015字第06674号土地使用权

1-1-216

根据《担保法》及公司与抵押权人的约定,抵押权实现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受清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到期未清偿银行借款的情形,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目前在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风险较小,发行人采用资产抵押的担保方式进行借款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1、商标

(1)奥福环保

序号商标图形申请/注册号国际分类专用权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存在他项权
113792108192015.3.7至2025.3.6原始取得
213792042122015.7.21至2025.7.20原始取得
313791967112015.7.28至2025.7.27原始取得
413681623352015.2.14至2025.2.13原始取得
513681572192015.3.7至2025.3.6原始取得
613681502122015.6.14至2025.6.13原始取得
713681350112015.6.14至2025.6.13原始取得

1-1-217

序号商标图形申请/注册号国际分类专用权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存在他项权
81368130272015.8.21至2025.8.20原始取得
91082715272013.12.28至2023.12.27原始取得

(2)德州奥深

序号商标图形申请/注册号国际分类专用权期限取得方式是否存在他项权
119605516112017.8.28至2027.8.27原始取得
219605450112017.8.28至2027.8.27原始取得
314768694422015.7.7至2025.7.6原始取得
414768633402015.9.7至2025.9.6原始取得
514768434372015.9.7至2025.9.6原始取得
614768337112015.9.7至2025.9.6原始取得
71476818872015.9.7至2025.9.6原始取得
813437752422015.2.7至2025.2.6原始取得
913437691402015.2.7至2025.2.6原始取得
1013437626372015.2.7至2025.2.6原始取得
111343744972015.2.14至2025.2.13原始取得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商标权全部系自主申请取得,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权属争议,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及

1-1-218

其子公司不存在许可第三方使用其商标权的情况,也不存在获授许可使用第三方商标权的情况。

2、专利

(1)奥福环保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性质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是否存在他项权
12015207792641一种催化剂焙烧设备实用新型2015.10.92025.10.8自行申请取得
22014102862101一种零烧成收缩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4.6.242034.6.23自行申请取得
32006100892447一种制造低膨胀系数蜂窝陶瓷灶具片的工艺发明专利2006.8.112026.8.10受让取得
42006100892451一种挤出成型陶瓷泥料的制备工艺发明专利2006.8.112026.8.10受让取得
52014106657657一种超大尺寸堇青石质蜂窝陶瓷载体及其生产工艺发明专利2014.11.202034.11.19自行申请取得
62016107701073一种以全氧化物为原料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6.8.312036.8.30自行申请取得
72016107762486一种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2016.8.312036.8.30自行申请取得

(2)德州奥深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性质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是否存在他项权
12016206506469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矿用除尘过滤装置实用新型2016.6.272026.6.26自行申请取得
22016206590539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除尘过滤装置实用新型2016.6.272026.6.26自行申请取得
32014208555136一种积木组合式变风量蓄热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14.12.302024.12.29自行申请取得

1-1-219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性质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是否存在他项权
42014208565265一种新型蓄热反应装置实用新型2014.12.302024.12.29自行申请取得
52014104108763一体式节能催化反应装置发明专利2014.8.202034.8.19自行申请取得
62016104808609一种带余热回收的高温废气除尘过滤装置发明专利2016.6.272036.6.26自行申请取得
72018221838953一种气幕隔离挡板阀实用新型2018.12.252028.12.24自行申请取得

(3)重庆奥福

序号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性质申请日有效期取得方式是否存在他项权
12008100893082含二氧化钛的蜂窝陶瓷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08.4.112028.4.10受让取得
22015109261622一种大规格薄壁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泥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5.12.142035.12.13自行申请取得

上述专利全部属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范畴并正在使用,不存在依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技术的情形;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权属争议,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授权第三方使用其专利权的情况,也不存在获授许可使用第三方专利权的情况。

3、土地使用权

(1)奥福环保

序号用途土地证号/ 不动产证号宗地编号/地号地址面积(m2)使用权 终止日期类型是否存在他 项权
1工业用地鲁2017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1187号/0001188号/0001189号/0002619号/0002620号/0002621号371424002007GB00003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路东侧46,006.002060.12.30出让抵押

1-1-220

序号用途土地证号/ 不动产证号宗地编号/地号地址面积(m2)使用权 终止日期类型是否存在他 项权
2工业用地临国用(2016)第088号2-LY33-70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北侧20,527.002064.08.19出让抵押
3工业用地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26号/0000127号/0000128号/0000129号/0000130号/0000131号371424001043GB00001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136,802.542065.08.07出让抵押
4工业用地临国用(2015)第01309号02-LY10-015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22,947.002065.08.07出让抵押

(2)德州奥深

序号用途土地证号/不动产证号宗地编号/地号地址面积(m2)使用权 终止日期类型是否存在他 项权
1工业用地临国用(2013)第031号02-LY10-9临邑县高新区花园大道东首路北20,000.002063.01.25出让抵押

(3)重庆奥福

序号用途土地证号/ 不动产证号宗地编号/地号地址面积(m2)使用权 终止日期类型是否存在他 项权
1工业用地渝(2018)荣昌区不动产权第000085021、000085249、000085422、000085600号RC0030010180000荣昌县广富工业园区43,484.002064.11.14出让抵押
2工业用地211房地证2015字第06674号RC003001018000荣昌县广富工业园区37,534.002065.03.05出让抵押

(三)资产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租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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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奥福环保

序号租赁物承租方出租方面积(m2)租金 (元/年)租赁期限地址租赁用途
1房屋奥福环保张丽萍100.0027,600.002019.4.1-2020.3.31江苏省无锡市蔚蓝都市花园3#302无锡办事处
2房屋奥福环保陈兴龙89.0014,440.002019.4.1-2020.3.31无锡市协信阿卡迪亚211号401无锡办事处
3房屋奥福环保邢甲明1,100.00100,000.002017.11.1-2019.10.31临邑县恒源开发区花园大道二层宿舍楼员工宿舍、 食堂
4房屋奥福环保任永晨98.7010,000.002018.7.1-2020.7.1临邑县金龙盛世A区8号楼1单元401室员工宿舍

2、德州奥深

序号租赁物承租方出租方面积(m2)租金 (元/年)租赁期限地址租赁用途
1房屋北京奥深北京园博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8.0017,000.002019.4.1-2020.3.31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南路22号10幢002号办公用
2房屋德州奥深吴瑞杰160.0078,000.002019.3.5-2020.3.4天津市和平区昆明路与汉阳道交口昆明公寓3单元502室办公用

3、重庆奥福

序号租赁物承租方出租方面积(m2)租金 (元/年)租赁期限地址租赁用途
1房屋重庆奥福张楚87.586,000.002019.2.13-2020.2.13荣昌区广顺矿区西二村员工住宿
2房屋重庆奥福高全明43.914,800.002019.2.20-2020.1.19荣昌区广顺镇矿区西一村员工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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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

(一)公司技术情况

公司核心团队凭借材料与陶瓷工艺的技术积淀,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突破并系统掌握了以“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为基础的蜂窝陶瓷载体领域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蜂窝陶瓷载体领域完备的技术体系。在VOCs废气处理领域,公司掌握了“回转式RTO转阀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

图: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技术体系

目前,公司及其子公司关键核心技术与主要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在产品中运用主要专利技术
1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自主研发蜂窝陶瓷载体2016107762486 一种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的生产方法
2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自主研发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①2014102862101 一种零烧成收缩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 ②2006100892451 一种挤出成型陶瓷泥料的制备工艺 ③2014106657657 一种超大尺寸堇青石质蜂窝陶瓷载体及其生产工艺 ④2008100893082 含二氧化钛的蜂窝陶瓷的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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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名称技术来源技术在产品中运用主要专利技术
⑤2016107701073 一种以全氧化物为原料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及其制备方法 ⑥2015109261622 一种大规格薄壁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泥料及其制备方法
3蜂窝陶瓷模具精密加工技术自主研发蜂窝陶瓷载体非专利技术
4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自主研发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2015207792641 一种催化剂焙烧设备
5回转式RTO转阀制备技术自主研发VOCs废气处理设备①2016206506469 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矿用除尘过滤装置 ②2016206590539 一种基于蜂窝陶瓷滤芯除尘过滤装置 ③2014208555136 一种积木组合式变风量蓄热反应装置 ④2014208565265 一种新型蓄热反应装置 ⑤2014104108763 一体式节能催化反应装置 ⑥2016104808609 一种带余热回收的高温废气除尘过滤装置 ⑦2018221838953 一种气幕隔离挡板阀

发行人的各项核心技术来源均为自主研发,不涉及美国。

1、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

为制备能适应内燃机尾气处理热冲击环境的蜂窝陶瓷载体,需充分发挥堇青石低热膨胀性的材料特性。堇青石材料晶体只有通过定向的排列,整体上使蜂窝陶瓷载体具有超低热膨胀系数。公司通过一定的方法从表观尺度控制高岭土、滑石和氧化铝纳米尺度的排列并制成坯体,通过在特定温度范围烧制,使上述原料分解再合成为堇青石材料,此时堇青石晶体呈定向排列。堇青石材料晶体生长与蜂窝陶瓷载体烧制过程合二为一,需要从表观尺度控制纳米尺度堇青石晶体的生长和控制微孔结构。公司通过选择特定的种类、颗粒级配(颗粒度占比)、形貌等原材料,使泥料在成型时定向排列,并且通过引入活性较高的物质,控制烧成曲线和温场,促进堇青石结晶反应中的液相烧结、传质、晶体定向生长。由此技术制备的蜂窝陶瓷载体具有超低热膨胀系数,满足内燃机尾气处理对耐热冲击的要求和微孔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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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

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对氧化铝、氧化镁、滑石、高岭土和有机助剂等原料进行优选,精确把握纯度、配伍及粒径等关键指标,原料混合一定比例的液体添加剂后经过充分掺混、捏合、真空练泥。材料配伍时控制氧化铝的径厚比和氧化镁的粒度及活性等因素,通过模具挤压成型,得到低膨胀系数的董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坯体,达到晶型择优取向一次挤出成形和全生料一次合成。

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制备的董青石蜂窝陶瓷载体坯体具有干燥收缩小、零烧成收缩、烧成不开裂、合格率高的优点,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并满足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复杂的工况要求。

3、蜂窝陶瓷模具精密加工技术

蜂窝陶瓷载体挤压成形模具决定了载体的形状、壁厚、尺寸和孔密度等基本参数,模具孔密度高且精细,对加工精度要求极高。蜂窝陶瓷模具精密加工技术采用电火花线切割机床加工方式,将模具钢用夹具固定好之后,先用深钻头钻出进料孔,再用钼丝切割出成形槽。首先,精准控制模具的水平和垂直度,严格控制误差范围,确保成形槽和进料孔的垂直度,泥料挤出成形时不发生弯曲;其次,精准定位成形槽切割位置,对准进料孔的孔中心,且保证上下一致,千孔一致,确保挤出成形过程中泥料从进料孔向四边成形槽流动的速度一致,防止速度不一致导致蜂窝陶瓷坯体向一侧弯曲;机加工时,根据工件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电气参数,控制加工电压、加工脉宽、加工电流、脉宽比和功放管数量等,综合控制模具的加工精度和成形槽的表面粗糙度,使得泥料出料顺畅,表面光滑,成形合格。

4、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

蜂窝陶瓷载体的烧成工艺决定了载体的内部微晶结构的生成与构造、整体成型、抗压强度、合格率等技术和生产指标,烧成工艺的核心是窑炉温场的控制技术。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通过计算机程序控制窑炉内温度变化曲线,达到精确控制炉内温度分布和氧化还原氛围,减少人为因素,形成标准化烧成作业,提高烧成合格率。

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通过计算机控制程序,实现了窑炉温场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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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批量烧制创造了条件。通过精确控制的动力烧嘴,炉内温度按照设定升温程序达到1,400℃以上的高温,分布均匀,炉内温差控制在±2℃之内,并营造合适的氧化还原氛围,最终得到结晶状态好、稳定的堇青石蜂窝陶瓷载体。

5、回转式RTO设备转阀制备技术

传统的单室或多室RTO设备在蓄热室内部会使用大量单向阀控制蓄热室内气体进气、出气及反吹。大量的阀门也增大了RTO设备在运行时出现故障的几率,若阀门出现故障,轻则降低RTO设备对VOCs的治理效率,重则引起整台RTO设备需停机进行检修,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回转式RTO设备转阀制备技术通过改造RTO设备内的蓄热室结构,减小RTO设备的体积,并用转向阀替代单向阀,有效降低RTO蓄热室内阀门的数量,从而降低RTO设备的故障率。转向阀较单向阀相比还有可通过气体流量更高的特点,可在阀门数量减少的前提下依然保证RTO蓄热室内有效的气体交换效率。

传统回转式RTO设备中的转向阀一般安装在蓄热室的底部,若需要进行更换,必须将整个蓄热室的顶部拆开。公司设计的回转式RTO设备转向阀实现了对转向阀的模块化制造与安装,可灵活拆卸更换,更换时间短,成本低。

6、公司核心技术在生产环节及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情况

核心技术名称涉及的主要业务涉及的生产环节涉及的主要产品
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蜂窝陶瓷载体自动配料、粗练、精炼、连续挤出、烧制SCR载体、DPF等蜂窝陶瓷载体
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蜂窝陶瓷载体、节能蓄热体蜂窝陶瓷产品所有生产环节SCR载体、DPF等蜂窝陶瓷载体;节能蓄热体
蜂窝陶瓷模具精密加工技术蜂窝陶瓷载体连续挤出SCR载体、DPF等蜂窝陶瓷载体
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蜂窝陶瓷载体、节能蓄热体烧制SCR载体、DPF等蜂窝陶瓷载体;节能蓄热体
回转式RTO转阀制备技术VOCs废气处理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组合安装、性能调试RTO设备、RCO设备

大尺寸DPF载体生产所依赖的主要技术如下:

序号技术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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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术名称
1堇青石材料晶体定向生长控制技术(晶体形貌与尺寸控制;原料排列控制等)
2混料技术(无重力混合技术;强制捏合技术等)
3蜂窝陶瓷模具精密加工技术(深孔加工技术;切槽加工技术等)
4成型技术(螺旋式连续挤出技术等)
5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自动精密控制窑炉温控技术等)
6端面封堵孔技术
7微孔结构控制技术(造孔剂热解控制;造孔剂形貌、粒度、级配控制;复合造孔技术;微孔孔径、分布、形貌控制等)

7、公司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贡献情况

公司SCR载体、DPF等蜂窝陶瓷载体产品、节能蓄热体及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生产均来源于公司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应用核心技术产生的营业收入及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业务收入13,065.3524,617.7619,404.368,940.90
营业收入13,094.0124,827.2119,611.719,286.87
占比99.78%99.16%98.94%96.27%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保持在96%以上,变动较小。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具体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蜂窝陶瓷载体11,897.3218,147.7017,006.936,613.80
节能蓄热体313.08787.95599.051,466.26
VOCs废气处理设备854.955,682.121,798.38860.84
合计13,065.3524,617.7619,404.368,9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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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技术先进性及研发成果产业化情况

1、发行人技术先进性

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不断升级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蜂窝陶瓷载体在机动车尾气后处理系统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影响着尾气处理技术路线,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尾气排放法规落地实施的效果。多年以来我国柴油车尤其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一直严重依赖于国外蜂窝陶瓷载体进口,为加快大气污染治理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扭转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受制于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催化剂及涂覆、OBD等柴油车后处理技术依赖进口的被动局面,国家将上述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任务纳入863重点攻关课题(“机动车尾气净化技术和产品集成与示范”“863”项目下“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控制技术”课题)。公司研发带头人参加该项科研课题并成功攻克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发行人完成产业化建设。该课题形成的“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成果被评定为打破国外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发行人及其研发带头人潘吉庆作为该项目的第三完成单位及个人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公司自主研发构建了以“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全面掌握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从原材料配方、模具制造到烧成控制等规模化生产各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凭借蜂窝陶瓷载体领域突出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公司及技术研发带头人连续承担“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汽车尾气污染治理领域的国家“863计划”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关键课题,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形成了满足国五排放标准的系列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同时研制出符合国六标准的系列蜂窝陶瓷载体,DPF产品在满足国内客户需求的同时开始出口北美和欧洲市场。根据国外客户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公司生产的符合国六及美国EPA2010、欧六排放标准的DPF产品,在抗震性能、灰分质量限值、催化剂涂覆适配性等指标方面达到国外厂商同等水平,背压等指标优于国外厂商。发行人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不仅得到市场的认可,其技术水平亦经受了国外最严格排放标准的检验。此外,公司在国内率先研制性能更高的非对称孔DPF产品,与国外厂商处于同一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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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研发成果产业化情况

凭借突出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公司研发并量产的一系列适合国四、国五和国六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直接供应优美科、庄信万丰、巴斯夫、重汽橡塑、威孚环保、贵研催化、中自环保等国内外主要催化剂厂商,并成功进入国内外知名整车或主机厂商的供应商名录,包括中国重汽、潍柴动力、玉柴动力、康明斯、戴姆勒等。公司的DPF产品于2018年打入美国商用货车后市场,成为AP、Skyline等公司的一级供应商,产品已适用于与我国国六标准接近的美国EPA2010排放标准,为国内将要实施的国六标准提供了国产化基础。

公司围绕蜂窝陶瓷技术,不断拓展技术的应用领域。除内燃机尾气后处理催化剂载体之外,采用节能蓄热体作为核心部件的VOCs废气处理蓄热燃烧及蓄热催化燃烧设备被环保部、科技部评定为先进技术,广泛应用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612)、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294)、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300185)、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乐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乐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乐凯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及昱美包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山东蓝帆化工有限公司、京瓷(天津)太阳能有限公司、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成果产业化效果较为显著。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公司应用核心技术产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8,940.90万元、19,404.36万元、24,617.76万元、13,065.35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27%、98.94%、99.16%和99.78%。

随着我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更高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日益临近,公司储备了适用上述标准的柴油车、汽油车、船机、非道路移动机械全系列、多规格的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并已具备量产能力。公司与国内外相关主流催化剂厂商、主机、整车厂商的台架测试和道路测试工作持续进行中,截至2019年8月23日,已有147项国六等排放标准的测试项目。公司满足国六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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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蜂窝陶瓷载体的成功研发,将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卡脖子”的问题,增强我国汽车尾气后处理关键部件供应的安全性,助力国六排放标准如期实施。发行人报告期内国六产品的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国六产品 内销收入372.9385.522.210.00
国六产品 外销收入注2,503.221,594.18118.609.81
合计2,876.151,679.70120.819.81
营业收入13,094.0124,827.2119,611.719,286.87
占营业收入比例21.97%6.77%0.62%0.11%

注:发行人外销车用蜂窝陶瓷载体均为满足中国国六标准的产品。

随着国六标准于2019年7月开始在我国分阶段分车型逐步正式实施,发行人国六产品的收入及占比将继续增加。

本公司为国六等排放标准储备的产品如下:

序号储备产品及型号产品概要
1DOC-304.8×101.6-400/4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4mil)、400目DOC载体,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2DPF-304.8×304.8-300/9低热膨胀系数(≤0.70×10-6/℃)、低背压、300目的DPF,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3DPF-330.2×431.8-200/12低热膨胀系数(≤0.70×10-6/℃)、低背压、200目的超大体积DPF,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4ACT-DPF-304.8×304.8-300/9低热膨胀系数(≤0.70×10-6/℃)、低背压、300目的非对称DPF,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5SCR-266.7×152.4-600/3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3mil)、600目SCR载体,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6ASC-266.7×152.4-600/3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3mil)、600目SCR载体,满足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7TWC-118.4×127-400/4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4mil)、400目TWC载体,满足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8TWC-101.6×123-600/3超低热膨胀系数(≤0.50×10-6/℃)、薄壁(3mil)、600目TWC载体,满足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9GPF-143.8×152.4-300/8低热膨胀系数(≤0.50×10-6/℃)、低背压、300目的GPF,满足汽油车国六排放标准
10SCR-150×150×300-36可将催化剂涂覆在载体微孔内壁中的SCR载体,用于船机

注:1、“400/4”代表孔密度为400孔/平方英寸,壁厚为4mil的载体型号,其他规格型号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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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六机动车载体适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

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各自应用的主要产品及产业化时间如下:

序号产品名称应用核心技术产业化时间
1车用SCR载体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 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 蜂窝陶瓷模具精密加工技术 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2013年实现量产
2船用SCR载体2018年实现量产
3DPF2018年实现量产
4GPF2019年实现小批量投产
5TWC载体2019年实现小批量投产
6DOC载体2018年实现小批量投产
7节能蓄热体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 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2011年实现量产
8VOCs废气处理设备回转式RTO转阀制备技术2015年实现量产

(三)技术储备情况

1、在研项目

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在研项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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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2019年1-6月研发投入(万元)主要参与研发人员拟达到目标
职工 薪酬材料燃气费折旧与摊销其他 费用
1高孔密度、超薄壁三元催化器(750/2.5)的研制1、性能达到目标,已经确定配方; 2、正在进行143.8-750/2.5模具加工; 3、下一步进行中试、小批量、批量生产---0.38黄妃慧、刘洪月、牛思浔等①载体孔密度750cpsi.壁厚2.5mil; ②吸水率20-28%,同组偏差≤4%; ③热冲击达到800℃三次循环不开裂。
2堇青石质汽油车颗粒捕集器(GPF)的研制
44.2765.035.1119.38黄妃慧、张兆合、程国园等①孔隙率59-65%,孔径14-20μm; ②带皮挤出; ③热冲击750℃三次不开裂。
3高吸附脱附VOCs治理用分子筛转轮研制1、处于小批量中试阶段; 2、正在根据中试情况,调整泥料性能; 3、下一步批量生产和进行VOCs工程试验吸脱附比0.23--0.05潘吉庆、黄妃慧、张兆合等①比表面积≥218m2/g; ②A轴抗压强度≥1.0MPa; ③吸脱附比;15-20:1。
4高孔密度、超薄壁选择性催化还原催化剂载体(600/3)工艺参数和性能的改进、优化1、产品性能达到目标,已批量生产; 2、正在优化模具槽宽加工工艺和参数; 3、正在进行生产工艺优化(配料、捏合)、效率提升33.2320.254.889.20黄妃慧、刘洪月、牛思浔等①优化600/3模具,优化挤出成型工艺参数,提高挤出合格率; ②载体的微孔中值孔径D50≥3μm; ③高度8inch产品自动窑的烧成合格率>90%; ④降低产品挤出和切割的外观缺陷,两个工序的合格率分别提高5%。
5低膨胀氧化催化剂载体(400/4)工艺参数和性能的改进、优化1、产品性能达到目标,已批量生产; 2、正在优化模具槽宽加工工艺和参数; 3、正在进行生产工艺优化(配料、捏合)、效率提升75.9548.459.9042.36潘吉庆、刘洪月、尚磊等①挤出效率提高20%、挤出产品外观缺陷降低5%; ②提高高度≥7inch,产品自动窑的烧成合格率>90%。
6低膨胀系数、低背压超大尺寸(直径≥304.8mm,高度≥254.0mm)堇青石DPF研制1、产品性能达到目标,已批量生产; 2、已经确定易于烧结、纯度较高的、连通性好的复合造孔剂来降低背压、CTE,提高产品烧成合格率; 3、正在调整烧成制度以提高产品烧成合格率; 4、下一步确定烧成制度,进行批量生产57.3424.058.04119.70刘洪月、黄妃慧、程国园、焦雪艳等①规格300cpsi/9mil; ②热冲击650℃三次不开裂; ③孔隙率为48%±3%,55%±3%,62%±3%; ④孔径在10-14um、16-20um; ⑤背压与竞争对手达到相同水平; ⑥大尺寸(直径≥304.8mm,高度≥254mm),DPF产品烧成合格率≥90%。
7低成本选择催化还原催化剂船机1、产品性能达到目标,已批量生产; 2、已经确定成本低、性能好的造孔原材2.231.770.300.42潘吉庆、黄妃慧、①孔密度26-100cpsi,壁厚≤0.4mm; ②热膨胀系数≤1.5×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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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2019年1-6月研发投入(万元)主要参与研发人员拟达到目标
职工 薪酬材料燃气费折旧与摊销其他 费用
载体研制料,使其达到易于烧结、微孔连通性好; 3、已经优化配方,提高烧成合格率和产品理化性能; 4、正在进行中试; 5、下一笔进行小批量、批量生产程国园、焦雪艳等③热冲击450℃三次不开裂; ④孔隙率≥45%; ⑤孔径为13-24μm; ⑥A轴抗压强度≥5.0MPa、B轴抗压强度≥1.0MPa; ⑦原材料成本由原料的2.0万/吨降低至0.7万/每吨; ⑧烧成和合格率由原来的平均85%提高到95%。
8低成本、高质量稳定国六产品使用原料的国产化的研究对于SCR、DOC等蜂窝陶瓷载体: 1、完成国产A、B、S、M原料成分和粒度分筛选,初步筛选出性能合适的原材料; 2、正在进行中试和调整升温曲线 对于DPF和GPF产品 1、完成国产A、B、S、M原料成分和粒度分筛选,初步筛选出窄粒度分布和性能合适的原材料; 2、正在进行中试和调整升温曲线7.6010.070.860.79张兆和、黄妃慧、牛思浔、程国园等对于SCR、DOC等蜂窝陶瓷载体: ①替代部分或全部A,B,S和M料; ②保证产品的CTE≤0.8×10-6/℃; ③吸水率20-28%烧成合格率≥95%。 对于DPF和GPF ①A,C,D,M料以及造孔剂进行国产化原材料部分或全部替代; ②保证产品的各性能指标和产品的合格率在目标范围内。
9高孔隙率的钇稳定氧化锆蜂窝陶瓷研制1、已经完成氧化锆、造孔剂材料选择; 2、已经完成配方确认,小型样件已经过客户确认; 3、正在进行中试试验; 4、下一步进行小批量、批量生产5.0413.560.463.18刘洪月、黄妃慧、郝立苗、邢延岭等高孔隙率的钇稳定氧化锆蜂窝陶瓷性能满足以下标准: ①孔隙率:40%-50%; ②A轴抗压强度≥5MPa,B轴抗压强度≥3MPa; ③圆孔结构。
10国五用选择催化还原催化剂载体(5mil)泥料性能改进和优化1、通过增加硬脂酸脂类,完成提高泥料润滑性; 2、正在筛选国产A料、C料,替代进口产A料、C料; 3、下一步进行中试、小批量、批量生产6.054.810.710.82黄妃慧、牛思浔、王东东等①通过改变泥料润滑性,挤出合格率提高2%; ②国五原材料成本降低700元/吨。
11低成本高蓄热能力VOCs治理用重质蓄热体改进和优化1、已经筛选确认重质原料、助熔剂原料; 2、已经完成小样配方筛选,确定最优配方; 3、正在进行中试;1.880.860.300.59刘洪月、郝立苗、邢延岭等①体积密度≥2.2g/m3; ②吸水率≤15%; ③A轴抗压≥10MPa; ④CTE≤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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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2019年1-6月研发投入(万元)主要参与研发人员拟达到目标
职工 薪酬材料燃气费折旧与摊销其他 费用
4、下一步小批量、批量生产⑤烧结收缩≤4%,提高烧成合格率,降低成本。
12重结晶碳化硅DPF性能改进、优化1、气氛烧结炉已经共同开发研制成功; 2、已经完成小样配方筛选,确定最优配方; 3、正在进行中试; 4、下一步小批量、批量生产13.936.111.6840.15潘吉庆、刘洪月、黄妃慧、郝立苗、邢延岭等①基体的热膨胀系数≤4.80×10-6℃-1; ②孔隙率42-60%; ③抗压强度(A轴)大于13.0MPa; ④产品抗热冲击能满足(ΔT)大于250℃。
13高孔隙率、低背压的柴油车颗粒捕聚器、汽油车颗粒物捕聚器堵孔泥研制1、已经完成小样配方筛选,确定最优配方; 2、正在进行中试; 3、下一步小批量、批量生产3.305.570.350.20刘洪月、黄妃慧、郝立苗、邢延岭等①研制的堵孔泥具有较好的保湿性,使用过程中表面不会很快干燥; ②具有较低的粘度,堵孔过程不易塌陷;提升堵孔效率。
14柴油车NOx后处理关键技术处于超低膨胀、薄壁SCR载体配方与模具研发阶段,按计划进展2.5831.707.240.31程国园、牛思浔等①进一步完善大尺寸、超低膨胀SCR载体 ②高孔密度、薄壁模具研制
15柴油车PM后处理关键技术处于非对称结构DPF挤出模具开发阶段,按计划进展2.4218.776.3312.72吴飞飞等进一步完善完成非对称孔结构、超低膨胀系数、高强度、高孔隙率堇青石和重结晶碳化硅DPF开发
16柴油机后处理关键部件评价与产业化技术处于大尺寸载体开发与DPF载体开发阶段,按计划进展6.5814.422.881.64王勇伟、李冰等进一步完善大尺寸载体的开发与DPF开发
17汽油车颗粒捕集器及其催化剂技术研究处于基于匹配应用结果,开展GPF载体制备工艺技术优化完善,进行GPF 载体选型技术定型与推广阶段,按计划进展2.3628.863.06-刘洪月、冯振海、黄妃慧等开展堇青石质高捕集效率低背压GPF载体制备工艺技术研究
18国六汽油车后处理系统的工程示范和规模化应用GPF:处于开发购置激光自动打孔设备、开发购置自动堵孔设备,设备调试阶段;TWC/CGPF:处于开始产线建设,并进行设备、工艺调试阶段,按计划进展6.0542.7512.031.28刘坤、吴飞飞等开发购置快速定型微波设备,调试、确定、优化微波过程参数;开发购置(还原气氛)可控自动烧成窑炉,调试、确定、优化烧成制度
19偏心式连杆机构平面密封蝶阀的研究处于产品试生产阶段,在相应项目中试用以检验其长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逐步改进3.28-0.040.69王磊、庞尚湘等①保证阀门在各种工况下泄漏量<1%; ②阀门动作流畅不卡顿; ③阀门各部分为可拆卸性模块,便于后期维修更换; ④尽可能加大密封材料与密封件的接触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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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2019年1-6月研发投入(万元)主要参与研发人员拟达到目标
职工 薪酬材料燃气费折旧与摊销其他 费用
20水平推拉式密封阀门的研究处于产品试生产阶段,在相应项目中试用以检验其长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逐步改进15.79-0.301.80张秀宝、张立平、段吉祥等①阀门在适用工况下的泄漏量<1%; ②密封形式可选择性,线密封和面密封型式可随意调换; ③降低执行器规格,减少运行、加工成本; ④良好的热稳定性,当出口温度异常较高时,阀门仍能保证正常运行。
21便于装运的分体式旋转蓄热氧化装置的研究处于产品试生产阶段,在相应项目中试用以检验其长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逐步改进48.182.852.997.42张秀宝、郭建等①装置净化效率高,适宜的浓度范围内净化效率可达99.9%以上; ②阀门密封形式的设计,既没有硬性接触又保证密封性能; ③多个扇形蓄热室的分布、切换,控制功能切换时的气流冲击; ④装置的全部零部件的分体设计,满足运输无忧。
22拼装式多级过滤装置的研究处于产品试生产阶段,在相应项目中试用以检验其长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逐步改进7.970.230.170.83郑辰、王磊等①有效去除废气中漆雾细微颗粒、树脂单体、气溶胶和高沸点容积等有害活性炭寿命的组分,去除率达到99.5%以上; ②过滤装置内部结构根据性能配置模块化安装组件; ③装置结构全部为拼装式组成。
23分子筛材料的研究与开发处于产品试生产阶段,在相应项目中试用以检验其长期运转情况,发现问题逐步改进6.66-0.101.02张秀宝、王磊、郑辰等①实现分子筛材料的自产; ②沸石转轮的VOCs去除效率>95%; ③浓缩倍率5-15倍; ④净化浓度≤15mg/m3; ⑤设备必须具有质量的高可靠性,能稳定连续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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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担的“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序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名称子课题/任务名称课题编号/ 起止年限合作 单位承担的角色和任务公司主要参与人员及承担的任务权利归属约定及保密措施
1满足国六标准的柴油车排放控制关键技术及系统集成柴油车NOx后处理关键技术大尺寸高目数SCR催化剂载体研制2017YFC0211101; 2017/7/1-2020/12/31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①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承担新型SCR、AOC、LN T催化剂研究,SCR、AOC催化剂涂覆技术研究,SCR催化剂水热老化机制与耐水热设计,SCR、AOC性能测试; ②发行人:承担大尺寸、超低膨胀SCR催化剂载体研究,高孔密度、薄壁模具研制。1、刘洪月:负责大尺寸SCR催化剂载体配方与模具研发; 2、程国园:负责大尺寸SCR催化剂载体配方与模具研发; 3、牛思浔:负责大尺寸SCR催化剂载体配方与模具研发。1、课题研发过程中所涉及各方已有的知识产权归原产权持有方所有,合作方有责任对任务其他方保密。 2、课题研发过程中新产生的知识产权按各方贡献大小分配,即各方独立完成研究工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立所有;双方共同完成研究工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参与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合作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方公开。
2柴油车PM后处理关键技术非对称结构的高性能过滤体开发2017YFC0211102C; 2017/7/1-2020/12/31清华大学①清华大学:高性能催化材料以及活性涂层的涂覆控制技术; ②发行人:非对称孔结构、超低膨胀系数、高强度、高孔隙率堇青石和重结晶碳化硅DPF开发。1、黄妃慧:负责DPF开发; 2、吴飞飞:负责DPF开发。1、凡成果形态为研究报告、著作、论文的,其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办理。 2、凡成果形态为设备、终端和软硬件产品的,其知识产权与成果的管理及权益分配原则如下: (1)因合作各方共同参与该课题指定的任务产生的、并由合作各方共同完成的成果及其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所共有。合作各方都有实施共有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权利。 未经合作各方共同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该成果的知识产权向他人泄露、转让、许可或擅自使用; (2)合作各方共有的成果及其知识产权,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权益,应按合作各方的约定分配,未作约定的,权益分配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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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名称子课题/任务名称课题编号/ 起止年限合作 单位承担的角色和任务公司主要参与人员及承担的任务权利归属约定及保密措施
化法》; (3)合作各方分别独立完成课题指定的任务而形成的成果及其知识产权,为合作各方各自所有。
3柴油机后处理关键部件评价与产业化技术大尺寸载体、DPF量产技术与装备研发、生产线建设2017YFC0211103; 2017/7/1-2020/12/31威孚环保①威孚环保:负责催化剂涂覆工艺开发与封装工艺开发,催化剂性能与可靠性评价方法研究; ②发行人:负责大尺寸载体开发与DPF载体开发。1、刘坤:负责大尺寸催化剂载体、DPF产业化; 2、冯振海:负责大尺寸催化剂载体、DPF生产线建设; 3、王勇伟:负责DPF工艺研究; 4、李冰:负责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DPF性能评价。由各课题组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属于各课题组。由各课题组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中存在共同完成的部分,由共同完成的课题组共同商定;若无对方许可,各课题组不得擅自申请或使用共同完成的成果。各课题组均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因课题协作需要而知悉的属于对方或属于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
4汽油车颗粒物捕集与清洁排放集成技术汽油车颗粒捕集器及其催化剂技术研究GPF可控制备技术开发2017YFC0211003; 2017/7/1-2020/12/31贵研催化①贵研催化:开展系列CGPF单元用催化材料合成技术研发,及与整体式CGPF催化剂单元匹配应用研究; ②发行人:开展堇青石质高捕集效率低背压GPF载体制备工艺技术研究。1、刘洪月:GPF载体设计与开发; 2、黄妃慧:GPF载体设计与开发; 3、冯振海:GPF载体设计与开发。由各课题组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属于各课题组。由各课题组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中存在共同完成的部分,由共同完成的课题组共同商定;若无对方许可,各课题组不得擅自申请或使用共同完成的成果。各课题组均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因课题协作需要而知悉的属于对方或属于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
5国六汽油车后处理系统的工程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汽油车GPF生产线建设2017YFC0211006; 2017/7/1-2020/12/31威孚环保①威孚环保:(TWC/CGPF)开发和测试高精度涂覆技术和设备样机,产线规划,采购相关生产和测试设备; ②发行人:(GPF)开发购置快速定型微波设备,调试、确定、优化微波过程参数;开发购置(还原气氛)可控自动烧成窑炉,调试、确定、优化烧成制度。1、刘坤:GPF载体的产业化和应用; 2、吴飞飞:GPF载体的产业化和应用; 3、赵峰:GPF载体的产业化和应用。由各课题组独立完成的知识产权属于各课题组。由各课题组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中存在共同完成的部分,由共同完成的课题组共同商定;若无对方许可,各课题组不得擅自申请或使用共同完成的成果。各课题组均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因课题协作需要而知悉的属于对方或属于双方共有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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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AOC:AmmoniaOxidation Catalyst,指氨氧化催化器;

2、LNT:Lean NOx Trap,指柴油机稀燃NOx捕集技术,是利用发动机混合气浓度变化而进行周期性的吸附催化还原的一种后处理技术。

(四)研发管理制度及机构设置

1、研发管理制度

(1)一般原则

公司研发定位旨在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一方面,通过产品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在传统市场的扩张,形成明显优势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新产品研发,推进公司在战略市场的争夺和具有巨大潜力的市场的研发,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重视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团队精神的研发工程师与研发管理者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战略研发管理人才和国际研发人才。公司以长远目标来建设研发队伍,以共同的事业、责任、荣誉来激励和驱动。

公司的研发遵循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广泛开放合作的原则。公司的研发任务一方面来源公司下达的研发任务,一方面来源公司出于竞争需要而自行确定的研发任务。

(2)知识产权管理

①知识产权界定

公司研发项目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归公司所有。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为公司。除事先约定外,论著由个人署名。

②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要求研发人员应有敏感的知识产权意识,注重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具体体现在:

A.与外单位合作研发时,尤其应注意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合同中,应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B.不失时机地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如专利权、软件登记、著作权、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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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进行公司知识产权保护;C.积极寻求技术鉴定、新产品认证、技术进步评奖等渠道进行公司知识成果的归属确认。

2、机构设置

公司的研发机构包括蜂窝陶瓷载体研发中心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研发中心两大核心组织。

(五)研发费用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自主研发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规模,分别达到750.86万元、1,178.66万元、1,617.65万元和1,022.3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9%、6.01%、6.52%和7.81%。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职工薪酬353.2034.55706.7943.69544.2446.17410.1954.63
材料及燃气费用340.0933.27662.4640.95454.5638.57204.2827.21
折旧与摊销65.566.4192.955.7523.892.0312.961.73
其他费用263.4725.77155.459.61155.9713.23123.4316.44
研发费用合计1,022.33100.001,617.65100.001,178.66100.00750.8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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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研发费用/营业收入7.81%6.52%6.01%8.09%

注:其他费用主要包括交通费、检验试验费、技术咨询费、会议费、邮寄费等。

(六)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拥有一支强有力的科技研发队伍。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如下:

名称2019.6.30
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
人员数量475
占员工总数比例0.71%13.37%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专业资质、科研成果和获得的奖项如下:

姓名专业资质、科研成果及对公司研发的贡献
潘吉庆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西北轻工业学院陶瓷专业,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蜂窝陶瓷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从2004年至今,作为各个科研项目的带头人,相继参与“蓄热式加热炉用蜂窝陶瓷蓄热体”项目、“催化燃烧用多孔陶瓷板”项目、“柴油车污染控制技术—柴油碳烟颗粒物捕集器(DPF)”项目、“重型柴油车用整体催化剂制备工艺开发和催化剂产业化研究”、“柴油车过滤体材料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等多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研究项目;研究项目“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控制高效SCR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被国务院评定为“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曾先后于2010年和2011年在核心期刊《中国稀土学报》和《科技导报》分别发表《过渡金属—铈基复合氧化物的制备与碳烟燃烧催化性能》和《机动车尾气净化用堇青石蜂窝陶瓷研究中的若干问题》,科研能力突出。
刘洪月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1990年至2001年就职于北京大华陶瓷厂,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对陶瓷行业的研发及应用有着深入研究。参与“柴油车污染控制技术—柴油碳烟颗粒物捕集器(DPF)”项目,也参与(JC/T 2135-2012)《蜂窝陶瓷蓄热体》标准的起草。
倪寿才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完成VOCs处理催化和蓄热体材料、固定式氧化反应器、旋转式氧化反应器、零泄漏密封阀门和自动控制系统等研制,完成50余项多行业VOCs治理工程设计和建设任务,研发成果入选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2016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防治领域)》、2017年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
黄妃慧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现任公司技术部经理。从2006年开始至今,作为科研项目的骨干技术力量,相继参加“重型柴油车用整体催化剂制备工艺开发和催化剂产业化研究”、“柴油车过滤体材料和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等多个国家“863”高技术发展研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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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专业资质、科研成果及对公司研发的贡献
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参加总体技术路线及技术方案的制定,并负责实验方案设计、制定、组织实施;2011年在核心期刊《科技导报》发表《机动车尾气净化用堇青石蜂窝陶瓷研究中的若干问题》,2014年先后在核心期刊《耐火材料》和《材料导报:纳米与新材料专辑》分别发表《以石墨为造孔剂制备堇青石多孔陶瓷材料》和《铈掺杂钡铁氧体-聚噻吩复合材料的制备和磁性能》,科研能力突出。

公司最近五年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为确保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制定如下措施:(1)提高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确保其薪酬待遇在行业内以及市场上存在较强的竞争力;(2)实行核心员工持股;(3)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将核心技术人员的贡献与薪酬和荣誉奖励紧密联结;(4)完善约束机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形成对核心人员的有效约束。

(七)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公司树立技术创新以效益为中心,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为重点,不断开展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点。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改造现有生产装备,提高装备技术水平以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同时,公司着眼于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

2、公司大力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体系,随着蜂窝陶瓷技术的不断发展,不仅要求企业具有高水平的研发人员,还要具备优良的研发设施和先进的实验设备,公司加强与国内外领先蜂窝陶瓷研发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公司通过完善的激励制度大力引进优秀的研发人员,实施人才强企的战略。蜂窝陶瓷载体是技术密集型产品,其研发生产需要大量的复合型研发人员,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形成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强创新能力的技术研发团队,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奠定良好的基础。

七、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一)环境保护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不属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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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2008】373号)所界定的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制革等重污染行业。公司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采取了有效的治理和预防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污染类型及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污染类型污染物治理措施
废气粉尘(PM)采用除尘器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
NOx、SO2烧成环节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的SO2、NOx日均排放浓度16.5mg/m3和94 mg/m3,远低于DB37/2376-2013限值100mg/m3和300mg/m3要求,通过净化炉处理
有机废气采用RTO焚烧装置和净化炉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
焊烟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至县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
其他噪声对主要噪声源球磨机、振动筛和练泥机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蜂窝陶瓷产品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为生产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如下:

产品生产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蜂窝陶瓷系列产品配料、切割、磨边粉尘(PM)7.033t/a布袋除尘器159,600m3/h,排放达标
烧制烟尘2.093t/a净化炉257,800m3/h,排放达标
二氧化硫2.2182t/a
氮氧化物20.365t/a
干燥、打孔有机化合物2.9936t/a净化炉8,300m3/h,排放达标
VOCs废气处理设备机械制造焊烟0.34t/a焊烟净化器18,000m3/h,排放达标

注:t/a代表“吨/年”

(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污染类型污染物主要环保设施实际处理能力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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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粉尘除尘器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净化炉处理装置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焊烟焊烟净化器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三)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相关成本费用、产能和产量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环保设施投入(万元)34.02380.62267.8668.43
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万元)179.74281.67149.07100.77
蜂窝陶瓷产品产能(万升)445.50755.50547.00529.50
蜂窝陶瓷产品产量(万升)420.76727.44643.28269.69
VOCs废气处理设备产量(台)5.0022.0010.006.00

近三年,公司环保投入及环保相关成本费用呈上升趋势,与报告期内公司逐年增加的产能与产量相匹配。

发行人环保投入可以满足环保相关规定的要求,每年环保投入符合发行人污染物治理的需求。发行人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有效,能够确保各项污染物的排放达标。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八、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授权他人或被他人授权的特许经营权。

九、公司生产经营资质及产品许可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一)奥福环保

序号资质/认证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1对外贸易经营02428272德州对外贸易201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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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备案登记表经营者备案登记
2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3713961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德州海关2015.04.10长期
3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18011615035700000590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8.01.16-

(二)德州奥深

序号资质/认证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注册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1安全生产许可证(鲁)JZ安许证字【2016】13062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09.292019.09.28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337109052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05.092021.05.09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D237109055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2016.06.132021.06.13
4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注A237025302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08.052019.08.05

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延续的申请目前正在正常办理中,预计无法延续取得该资质的可能性较小,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开展正常进出口业务,公司未在我国境外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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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改进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已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分别制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具体规定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制衡的治理机制,为公司的高效、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股东大会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议事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4次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董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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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24次董事会,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监事会制度运行情况

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等做了详细规定。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行。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召开了15次监事会,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请了独立董事,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公司共有3名独立董事,其中王传顺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

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选举、任期、享有职权、发表独立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自独立董事制度设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切实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独立董事亦参与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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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秘书制度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保管相关会议文件,管理公司股东相关资料,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协调和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等相关事宜。2016年4月27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武雄晖为董事会秘书;2018年3月26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聘任武雄晖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制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范围、聘任及解聘等作了详细规定。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筹备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妥善保管会议资料,及时向股东、董事通报公司有关信息,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正常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1、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成员
审计委员会王传顺王传顺、王务林、潘吉庆
战略委员会潘吉庆潘吉庆、于发明、王务林
提名委员会王务林王务林、赵振、潘吉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振赵振、王传顺、潘吉庆

2、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运行情况良好。各位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勤勉地行使相关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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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运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发行人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容诚对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9】6610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于2019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处罚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编号被处罚人处罚机关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元)处罚 时间执行 情况
津和国税南简罚【2018】58号奥深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南市税务所未按规定期限(2018年1月15日前)申报增值税,税款所属期(2017-10-01至2017-12-31)并报送纳税资料200.002018年4月28日已足额缴纳罚款
津和国税南简罚【2018】59号奥深天津分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国家税务局南市税务所未按规定期限(2018年4月18日前)申报增值税,税款所属期(2018-01-01至2018-03-31)并报送纳税资料200.002018年4月28日已足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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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上述税务处罚系未按时申报所致,且处罚金额较小。《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前述行政处罚所对应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增值税事项处罚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行为,且发行人已积极整改,该事项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其他企业占用和为其提供担保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借情况,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之“八、关联交易情况”之“(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完善发行人的规范运作,发行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王传顺、王务林、赵振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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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取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备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不存在以所属资产或权益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其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员工均经过规范的人事招聘程序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当选,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存在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薪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账户的情况,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任意干预公司资金运用及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独立决策、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合署办公、机构混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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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能独立面对市场自主经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未来不经营与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

(六)其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9家,均未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重合或冲突的情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之“(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

2、在本人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控制奥福环保期间,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控制从事与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业务的企业、其他组织或经济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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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1

3、本人承诺不向业务与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对奥福环保的控制权,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以及奥福环保的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承诺函一经签署立即生效,且上述承诺在本人对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拥有由资本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5%以上股权、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或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及离职后2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七、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1潘吉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8.76%的股份
2于发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6.39%的股份
3王建忠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16.12%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红桥创投持有公司5.82%的股份
2科融创投持有公司0.95%的股份

红桥创投、科融创投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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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成立时间注册地/ 主要生产经营地主营业务
1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发明持股65.32%,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王建忠持股28.80%2005/12/6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马头村投资管理
2创导科技于发明、王建忠分别通过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3.31%、14.69%,潘吉庆持股7%2002/3/18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马头村无生产经营
3奥德维纳创导科技持股100%2006/5/8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马头村无生产经营,已注销
4创导工业于发明持股42.99%,并担任其董事;王建忠持股4.64%,并担任其董事长1998/3/13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马头村耐火窑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5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于发明持股33.21%;王建忠持股19.06%,并担任其执行董事2015/11/26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中道39号耐火窑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6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于发明通过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3.97%,并担任其董事长;王建忠通过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4.98%2002/1/25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丁庄351号建筑用预拌砂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北京海普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海普斯建材有限公司持股48%2017/7/12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南丁庄351号建筑用预拌砂浆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业务,兼营其他相关建材产品的经销业务
8内蒙古星光电熔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于发明直接持股44%、通过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股33.31%,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王建忠通过北京创导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持股14.69%2006/3/2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裕隆工业园区B区1号无实际生产活动,主要从事厂房租赁业务
9北京富尔维纳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潘吉庆持股40%2007/7/10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48号院瑞都景园北区A号楼1101号密集烤房烘烤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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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控股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重庆奥福公司全资子公司
2德州奥深公司全资子公司
3北京奥深公司全资孙公司

上述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之“(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上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姓名担任发行人职务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潘吉庆董事长、总经理上海运百担任其董事,发行人持股5%
北京东方坦达科技有限公司其女儿配偶的父母持股94.12%
王务林独立董事北京智动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3.33%,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兼经理
王传顺独立董事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独立非执行董事
山东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其经理,已注销
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独立董事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独立董事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独立董事
赵振独立董事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担任其独立董事
内蒙古凌志马铃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独立董事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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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担任发行人职务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北京市远东律师事务所担任其合伙人
武雄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贵阳高新博昌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9.50%,并担任其执行董事;已于2010年12月22日吊销营业执照
曹正财务总监合肥顺乾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00%,其子曹蕴文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子荣、李民、赵峰、杨付杰、邢占东、聂海涛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姓名曾担任发行人 职务控制或任职的企业 (不包括发行人子公司)关联关系
任子荣董事;2018年3月离任山东红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其董事
莱芜瑞德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蓬莱万寿机械有限公司担任其董事
山东宽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担任其董事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董事
深圳市依思普林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其董事
济南正鲁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担任其董事,已吊销
北京方腾兴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其执行董事,已注销
上海方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其董事,已注销
山东鑫海投资有限公司其配偶田东慧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山东鑫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配偶田东慧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其配偶田东慧担任董事
聂海涛监事;2019年3月离任临邑县城区丽泽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八、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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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1-6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
创导工业采购辅助材料--2.364.76
奥德维纳采购辅助材料--3.27-
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辅助材料1.720.903.08-
上海运百仓储、货运代理服务59.05111.06--
临邑县城区丽泽超市采购日用品12.4431.6118.55
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203.02510.89597.54401.15
创导科技资金拆借--15.00290.00
创导科技、奥德维纳为公司代垫费用-37.2971.9766.05
创导科技公司为创导科技代垫费用-15.0018.002.00
德州奥深、奥德维纳转贷--1,000.007,100.00

(二)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采购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1-6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
创导工业采购辅助材料--2.364.76
奥德维纳采购辅助材料--3.27-
天津创导热材料有限公司采购辅助材料1.720.903.08-
上海运百仓储、货运代理服务59.05111.06--
临邑县城区丽泽超市采购日用品12.4431.6118.55-
小计-73.21143.5727.254.76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1.26%1.10%0.35%0.10%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1.03%0.96%0.24%0.14%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为生产过程所用备品备件等辅助材料以及日常办公接待所用日用品等,采购金额较小,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

2018年,公司新增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上海运百采购仓储、货运代理服务。上海运百由湖北三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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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3)、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002536)、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126)、奥福环保等11家汽车零配件供应商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从事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及代理业务,旨在提高汽车零配件供应商海外配套的效率,降低产品供货质量风险,深度开发汽车零部件供应链增值服务。公司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持有上海运百5.00%的股权,董事长潘吉庆任上海运百的董事。2018年,为保证海外市场供货的及时性,公司与上海运百签订《货运代理委托合同》和《AGREEMENT FOR WAREHOUSE SERVICES(仓库服务协议)》,委托上海运百办理与公司海运相关的货运代理服务,并租用上海运百海外仓库。公司向上海运百采购仓储、货运代理服务服务系业务开展所需,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金额较小,占当期采购金额的比例较低,关联交易客观合理,交易定价公允,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03.02510.89597.54401.15

(三)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2019年1-6月: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期末担保余额(万元)
潘吉庆、孟萍500.002018/2/92019/2/8-
潘吉庆、孟萍300.002018/3/122019/3/11-
潘吉庆、孟萍410.002018/3/2120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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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期末担保余额(万元)
潘吉庆500.002018/3/292019/3/28-
潘吉庆、孟萍3,000.002018/3/292019/3/28-
潘吉庆500.002018/3/92019/3/8-
潘吉庆500.002018/4/122019/4/11-
潘吉庆500.002018/4/272019/4/26-
潘吉庆1,000.002018/6/142019/6/13-
潘吉庆、孟萍1,000.002018/11/232019/11/221,000.00
潘吉庆、孟萍62.002018/12/242019/12/1362.00
潘吉庆、孟萍77.502018/12/282019/12/1377.50
潘吉庆、孟萍1,300.002017/7/212020/7/201,150.00
潘吉庆、孟萍2,000.002017/11/142020/11/131,600.00
潘吉庆、孟萍3,000.002015/9/292020/9/281,000.00
潘吉庆、孟萍500.002019/3/272020/3/20500.00
潘吉庆、孟萍400.002019/4/222020/3/12400.00
潘吉庆、孟萍500.002019/3/262020/3/25500.00
潘吉庆、孟萍1,000.002019/6/142020/6/121,000.00
潘吉庆500.002019/2/232020/2/21500.00
潘吉庆、孟萍550.002019/6/62020/6/5550.00
潘吉庆、孟萍450.002019/6/112020/6/5450.00
潘吉庆、孟萍500.002019/3/292020/3/28500.00
潘吉庆、孟萍290.002019/4/92020/4/8290.00
潘吉庆、孟萍400.002019/4/32020/4/2400.00
潘吉庆、孟萍500.002019/2/212020/2/20500.00
潘吉庆、孟萍500.002019/2/282020/2/27500.00
潘吉庆、孟萍1,000.002019/1/42020/1/31,000.00
潘吉庆、孟萍138.662019/1/102019/12/13138.66
潘吉庆、孟萍427.022019/1/162019/12/13427.02
潘吉庆、孟萍83.622019/1/172019/12/1383.62
潘吉庆、孟萍155.302019/1/212019/12/13155.30
潘吉庆、孟萍171.152019/1/312019/12/13171.15
潘吉庆、孟萍76.032019/2/132019/12/1376.03
潘吉庆、孟萍8.702019/3/152019/12/1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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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8

2018年度: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年末担保余额(万元)
潘吉庆、孟萍500.002018/2/92019/2/8500.00
潘吉庆、孟萍300.002018/3/122019/3/11300.00
潘吉庆、孟萍410.002018/3/212019/3/20410.00
潘吉庆500.002018/3/292019/3/28500.00
潘吉庆、孟萍3,000.002018/3/292019/3/282,000.00
潘吉庆、孟萍1,000.002018/11/232019/11/221,000.00
潘吉庆500.002018/3/92019/3/8500.00
潘吉庆500.002018/4/122019/4/11500.00
潘吉庆500.002018/4/272019/4/26500.00
潘吉庆1,000.002018/6/142019/6/131,000.00
潘吉庆、孟萍1,200.002018/12/132019/12/13139.50
潘吉庆、孟萍1,300.002017/7/212020/7/201,200.00
潘吉庆、孟萍2,000.002017/11/142020/11/131,800.00
潘吉庆、孟萍3,000.002015/9/292020/9/281,500.00

2017年度: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年末担保余额(万元)
潘吉庆500.002017/4/72018/4/1-
潘吉庆300.002017/5/52018/5/4300.00
潘吉庆410.002017/5/252018/5/24410.00
潘吉庆、倪寿才、刘洪月1,000.002017/1/52018/1/4-
潘吉庆、倪寿才、刘洪月500.002017/2/212018/2/19-
潘吉庆500.002017/1/202018/1/19-
潘吉庆1,000.002017/4/192018/4/181,000.00
潘吉庆500.002017/12/262018/12/25500.00
潘吉庆500.002017/5/82018/4/26500.00
潘吉庆、孟萍3,000.002015/9/292020/9/282,500.00
潘吉庆、孟萍1,300.002017/7/212020/7/201,300.00
潘吉庆、孟萍2,000.002017/11/142020/11/13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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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9

2016年度:

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年末担保余额(万元)
潘吉庆800.002016/8/292017/8/11800.00
潘吉庆、孟萍600.002016/5/132017/5/12600.00
潘吉庆、孟萍700.002016/3/42017/3/3700.00
潘吉庆1,000.002016/8/82017/8/71,000.00
潘吉庆、于发明、刘洪月、倪寿才1,000.002016/1/142017/1/131,000.00
潘吉庆、倪寿才、刘洪月1,000.002016/11/212017/11/21,000.00
潘吉庆1,000.002016/12/62017/12/51,000.00
潘吉庆、于发明、刘洪月1,000.002016/12/62017/12/51,000.00
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刘洪月259.002014/12/242019/12/2436.72
潘吉庆1,000.002016/2/262018/2/16625.00
潘吉庆1,000.002016/6/212017/6/201,000.00
潘吉庆、孟萍3,000.002015/9/292020/9/283,000.00

上述担保均系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或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

2、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度:

关联方拆借金额(万元)起始日归还日
拆出
创导科技15.002017/1/32017/1/13

2016年度:

关联方拆借金额(万元)起始日归还日
拆出
创导科技121.002016/1/42016/6/28
创导科技19.002016/1/42017/11/14
创导科技150.002016/9/8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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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0

3、关联方代垫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创导科技、奥德维纳存在互相代垫员工费用的情形。创导科技、奥德维纳为公司代垫部分员工社保、公积金、工资及报销费用,公司为创导科技代垫部分员工工资费用。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发生额2017年度发生额2016年度发生额
关联方为公司代垫费用37.2971.9766.05
公司为关联方代垫费用15.0018.002.00

上述相互代垫费用冲减后净额为140.32万元,占2016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利润总额比例为1.10%。截止2018年末,公司已结清上述代垫费用,并已调整相关账务处理,公司员工的社保公积金已经全部转由公司缴纳,与关联方之间互相代发工资及报销事项均已停止。

4、转贷

报告期内,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公司存在先将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支付给子公司德州奥深或关联方奥德维纳,然后对方将贷款返还,公司根据实际付款需要将款项支付给其他供应商的情况(以下简称“转贷”行为)。

报告期内,德州奥深、奥德维纳为公司贷款转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与公司关系2019年 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德州奥深子公司---800.00
奥德维纳关联方--1,000.006,300.00

(四)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往来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预付款项创导工业---1.38
其他应收款创导科技---104.04
奥德维纳---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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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1

项目名称关联方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倪寿才--6.579.84
聂海涛--0.47-
冯振海4.004.00--
曹正0.200.20--
应付账款上海运百45.4454.34--
其他应付款创导科技--118.02-
倪寿才1.021.05--

九、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发行人2016-2018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意见:

公司通过转贷行为获得的银行贷款均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同时,公司均能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无骗取贷款的主观恶意,未对贷款银行或第三方造成不利影响,与贷款银行也不存在与上述银行贷款相关的争议、纠纷及诉讼。公司对报告期存在的上述情形已经主动采取整改规范,且为杜绝该等情形再次发生,完善了有关贷款、融资等管理制度,加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和风险控制。因此,公司存在的转贷行为已经主动整改规范,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益或造成发行人资产损失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行人2019年1-6月的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意见。

十、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性规定,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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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严格执行上述相关制度。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害发行人的利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红桥创投、科融创投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除奥福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与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除奥福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奥福环保及奥福环保其他股东的利益。

3、本人/本单位保证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除奥福环保以外的其他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奥福环保《公司章程(草案)》、《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奥福环保及奥福环保其他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4、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奥福环保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本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在作为奥福环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奥福环保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奥福环保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奥福环保《公司章程(草案)》等规章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奥福环保进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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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由其出具了会审字【2019】71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容诚出具的会审字【2019】7177号《审计报告》。投资者可参阅本招股说明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详细了解公司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重要因素

(一)产业政策

国家大气污染治理政策执行力度的逐步强化,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发展机遇。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既因排放法规而发明,又因排放法规升级而发展;排放法规既借助蜂窝陶瓷载体具有了实施路径,又因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发展具备了持续升级的产业基础,排放法规和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呈现出互相影响并融合发展的特点。VOCs废气处理设备行业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纵深推进而逐渐形成:2015年国务院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VOCs纳入监测范围;2017年国务院公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首次提出了明确的VOCs排放量控制目标。国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情况,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具有较大影响。

(二)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

公司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最终应用于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船舶、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相关企业的生产情况对公司蜂窝载体的销售具有重大影响;VOCs废气处理设备下游行业石化、印刷、医药、电子等在国家对VOCs监管力度逐渐加强的情况下,对VOCs废气处理设备存在较大需求,这些行业的景气程度将直接影响VOCs废气处理设备销售情况。因此,下游行业的发展决定了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利润水平,对公司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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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

(三)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创新是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发展的源动力。一方面,我国内燃机尾气排放标准的升级速度,对公司的研发能力、设备情况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下游客户所在细分行业众多,不同行业其生产产品、生产工艺、生产周期、生产环境的不同,导致其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风量等不同,因此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设计基本都属于非标设计,对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349,114.0321,405,749.3034,844,854.9415,958,941.87
应收票据74,815,372.2568,052,632.1553,420,786.4033,392,112.24
应收账款111,073,758.1597,629,380.4778,357,504.5547,604,261.90
预付款项6,620,701.138,654,235.084,682,849.47905,511.98
其他应收款2,813,942.951,866,434.202,350,586.375,427,712.40
存货158,537,711.74134,854,270.5095,438,045.8636,061,493.64
其他流动资产4,570,046.325,130,505.344,140,546.72637,656.54
流动资产合计380,780,646.57337,593,207.04273,235,174.30139,987,690.5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500,000.002,500,000.002,1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00,000.00---
固定资产184,157,958.96177,924,165.17142,851,571.73117,531,531.30
在建工程21,368,884.9212,975,093.5718,837,732.5829,194,031.67
无形资产33,423,030.0433,802,173.1934,558,538.4935,212,938.04
长期待摊费用415,486.77694,100.26756,038.64548,581.64
递延所得税资产4,411,898.514,752,828.273,810,510.142,181,4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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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其他非流动资产7,274,436.567,067,565.239,445,116.89572,679.82
非流动资产合计253,551,695.75239,715,925.69212,759,508.47187,341,186.58
资产总计634,332,342.33577,309,132.73485,994,682.77327,328,877.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17,711,783.4089,574,711.0346,826,846.0074,810,536.00
应付票据3,327,476.60-1,600,000.00
应付账款54,399,318.8455,749,474.4132,741,986.7728,009,104.48
预收款项34,924,823.6931,260,723.9222,107,712.093,421,818.62
应付职工薪酬4,275,758.584,224,113.968,205,372.875,092,297.04
应交税费1,751,386.845,190,237.476,567,439.453,676,156.76
其他应付款553,643.88506,485.952,272,872.45644,171.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500,000.0010,000,000.0013,000,000.0010,367,218.18
流动负债合计220,444,191.83196,505,746.74133,322,229.63126,021,302.3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4,000,000.0035,000,000.0045,000,000.0026,250,000.00
预计负债1,322,140.831,581,872.56643,687.32304,284.64
递延收益21,703,817.1321,658,926.3821,657,644.8822,295,863.34
非流动负债合计57,025,957.9658,240,798.9467,301,332.2048,850,147.98
负债合计277,470,149.79254,746,545.68200,623,561.83174,871,450.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57,283,584.0057,283,584.0057,283,584.0053,125,000.00
资本公积175,493,316.64175,493,316.64175,531,631.44103,380,215.44
盈余公积11,730,391.2111,730,391.216,973,748.40830,384.21
未分配利润112,354,900.6978,055,295.2044,643,048.33-4,878,172.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6,862,192.54322,562,587.05284,432,012.17152,457,426.80
少数股东权益--939,108.77-
所有者权益合计356,862,192.54322,562,587.05285,371,120.94152,457,426.8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634,332,342.33577,309,132.73485,994,682.77327,328,8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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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0,940,054.34248,272,094.99196,117,103.1592,868,662.45
其中:营业收入130,940,054.34248,272,094.99196,117,103.1592,868,662.45
二、营业总成本91,690,850.80193,892,633.48129,702,399.2886,661,377.21
其中:营业成本58,276,558.29130,407,784.4678,659,317.0049,852,967.75
税金及附加2,203,586.695,482,045.865,376,589.152,956,175.42
销售费用5,270,325.4711,331,613.487,924,433.096,988,521.68
管理费用11,901,433.2623,806,582.6917,606,894.1312,771,668.98
研发费用10,223,316.7016,176,496.9411,786,630.867,508,592.84
财务费用3,815,630.396,688,110.058,348,535.056,583,450.54
其中:利息费用3,895,798.476,700,228.226,897,266.295,716,154.54
利息收入23,413.7589,659.6460,313.6453,059.21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列示)541,109.251,201,787.74958,218.4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000.00168,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47,734.6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72,327.66-4,993,013.08-2,655,844.93-2,147,109.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879.64-3,194.4513,249.2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38,768,370.8950,644,236.1764,888,271.854,073,425.32
加:营业外收入1,116,704.722,767,586.542,117,458.473,425,041.64
减:营业外支出50,000.00203,136.52654,999.975,145.9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9,835,075.6153,208,686.1966,350,730.357,493,321.04
减:所得税费用5,535,470.126,444,682.4810,727,036.211,368,603.3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299,605.4946,764,003.7155,623,694.146,124,717.6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299,605.4946,764,003.7155,623,694.146,124,717.68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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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299,605.4946,761,427.2855,664,585.376,124,717.6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576.43-40,891.2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4,299,605.4946,764,003.7155,623,694.146,124,717.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4,299,605.4946,761,427.2855,664,585.376,124,717.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576.43-40,891.23-

1-1-26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729,099.81177,175,926.09109,061,127.2837,368,987.74
收到的税费返还-254,291.4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2,704.724,143,138.8810,357,739.585,554,039.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431,804.53181,573,356.43119,418,866.8642,923,026.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444,189.6875,495,196.3058,735,428.8418,474,835.9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090,056.2344,484,576.8927,082,106.1717,326,092.21
支付的各项税费15,956,662.8229,218,548.8531,554,796.348,828,804.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771,524.4930,446,025.5324,444,048.8414,893,942.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262,433.22179,644,347.57141,816,380.1959,523,675.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371.311,929,008.86-22,397,513.33-16,600,648.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6,000.00168,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91.26--28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413.7589,659.6460,313.6453,059.2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05.01145,659.64228,313.64333,059.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059,552.3029,066,070.2221,964,272.3920,470,928.62
投资支付的现金-980,000.00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59,552.3030,046,070.2222,364,272.3920,470,928.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35,847.29-29,900,410.58-22,135,958.75-20,137,869.4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7,29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19,787,590.14150,688,497.21139,640,371.67101,122,738.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787,590.14150,688,497.21216,930,371.67101,122,738.5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9,267,701.09120,618,067.78146,676,656.4568,451,363.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864,852.0715,562,032.176,819,278.325,667,069.15

1-1-269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310.26266,841.76-2,178,076.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209,863.42136,446,941.71153,495,934.7776,296,509.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77,726.7214,241,555.5063,434,436.9024,826,229.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1,986.51206,719.58-15,051.7549,928.5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3,237.25-13,523,126.6418,885,913.07-11,862,359.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21,321,728.3034,844,854.9415,958,941.8727,821,301.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264,965.5521,321,728.3034,844,854.9415,958,941.87

三、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会审字【2019】717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摘录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福环保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报告期内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业务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情况或占所属报表项目金额的比重情况。

项目金额重要性的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1-1-270

项目具体判断标准
资产类项目占流动资产或非流动资产或总资产比例5%以上
负债类项目占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或总负债比例5%以上
权益类项目占净资产5%以上
利润类项目影响利润总额5%以上
现金流量项目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期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截止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奥福环保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2,209.49万元、10,869.99万元、8,632.03万元、5,298.46万元,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1,102.12万元、1,107.05万元、796.28万元、538.04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2019年1-6月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9.金融工具”,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金额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

奥福环保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认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申报会计师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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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领域所使用的假设和估计的合理性,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程序:

①对奥福环保与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解、评估及测试;

②分析奥福环保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③获取奥福环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准备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④计算奥福环保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⑤分析奥福环保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⑥评估奥福环保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披露是否恰当。

2、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奥福环保合并财务报表中收入金额分别为13,094.01万元、24,827.21万元、19,611.71万元、9,286.87万元。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2.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营业收入账面金额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申报会计师将收入的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对于收入确认,申报会计师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评估奥福环保与产品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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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重大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进而评估奥福环保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

③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客户提货单、出口报关单、客户供应商系统公布的结算信息等;

④执行分析程序,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动情况、营业收入增长幅度、毛利率波动分析,并结合应收账款等报表科目的审计,分析营业收入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⑤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进行函证,检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⑥对奥福环保的主要客户现场走访并现场核对交易数据,检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⑦评估奥福环保对销售收入的披露是否恰当。

五、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

序号公司名称子公司次级纳入合并范围时间合并方式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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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州奥深一级子公司2014年同一控制企业合并100%
2重庆奥福一级子公司2014年新设100%
3北京奥深二级子公司2017年新设100%注

注:子公司德州奥深2018年10月收购北京奥深少数股东持有的北京奥深49%股权后,北京奥深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合并范围的变更

2017年3月,子公司德州奥深出资102.00万元设立北京奥深,德州奥深持有北京奥深51%股权,纳入合并范围;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合并范围无其他变更。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国内销售与出口销售。

(1)内销货物:公司内销货物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约定产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为产品上线;二是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约定产品的主要风险及报酬转移时点为验收完成后。对于第一种方式的销售,公司根据客户供应商系统中发布的上线数据或与客户对账的上线数据,以产品上线的时点为收入确认时点;对于第二种方式的销售,公司在客户签收或者收到客户盖章确认的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2)出口货物:公司出口货物结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一是VMI模式(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的库存),该模式下在客户实际领用货物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具体的销售模式及收入确认时点为:公司产品销售出库后,运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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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至VMI仓库,VMI仓库清点入库后更新库存报告,客户根据生产情况至VMI仓库领用产品并在相应的提单上签字,公司在客户提货后根据提货单确认收入。二是非VMI模式,该模式下公司在办理了货物交运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装货单后,以出口报关单载明的出口日期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日期。

(二)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应收银行承兑票据公司按照实际收到具体票据日期开始计算账龄。

商业承兑汇票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公司按照原应收账款确认日起连续计算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

各账龄段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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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1-2年10%
2-3年30%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100%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组合1: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并范围内)组合2:其他第三方应收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于组合1,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外,不对应收关联方款项(合并范围内)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组合2,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各段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作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年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应收账款形成的时点与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一致,根据销售收入确认的时点开始计算应收账款账龄。具体对于每笔应收账款,除收回的应收账款有明确归属,可按个别认定法确定账龄外,一般情况下,按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来统计应收账款账龄。

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1-2年10%10%
2-3年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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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C、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将按合同约定收款期限在1年以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的应收款项在长期应收款核算。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确认的长期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合同约定的收款期满日为账龄计算的起始日,长期应收款应转入应收账款,按应收款项的减值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等。

其中:在产品科目核算本公司非标准定制类项目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按项目核算,分别包括投入的材料、人工费及制造费用等,在取得对应的验收单确认收入时结转至营业成本。自制半成品科目核算经过一定生产工序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成仍须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及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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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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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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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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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行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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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54.75
机器设备5-1556.33-19.00
办公设备3-5519.00-31.67
运输设备5519.00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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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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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法定使用年限
软件及其他3-5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报告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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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直线法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1)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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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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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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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①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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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①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②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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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得税权益。

(十一)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3)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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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4)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十二)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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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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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②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③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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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十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根据上述2项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并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资产负债表新增“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利润表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净利润项新增“(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对于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通知》进行调整。

由于“资产处置收益”项目的追溯调整,对2016年的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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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资产处置收益-1.32
营业外收入343.83342.50

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2018年1月1起执行上述解释。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合并财务报表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度/2017.12.312016年度/2016.12.31
变更前变更后变更前变更后
应付利息26.93-19.13-
其他应付款200.36227.2945.2864.42
管理费用2,939.351,760.692,028.031,277.17
研发费用-1,178.66-750.86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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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根据新准则对2019年1-6月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12.312019.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5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0.00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十五)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1)会计差错更正前

由于公司判断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可能性极小,且报告期内未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因此公司将全部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进行了终止确认。

(2)会计差错更正后

公司根据近期公开信息披露的票据违约情况、《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等,遵照谨慎性原则对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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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上述银行信用良好,拥有国资背景或为上市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经营情况良好,根据2019年银行主体评级情况,上述银行主体评级均达到AAA级且未来展望稳定,公开信息未发现曾出现票据违约到期无法兑付的负面新闻,因此公司将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银行。为保证应收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具体判断依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公司原将全部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不够谨慎,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所规定的前期差错。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说明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①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变动及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应收票据2,993.447,481.54149.93%1,437.136,805.26373.53%
流动资产33,589.9738,078.0613.36%28,391.1833,759.3218.91%
递延所得税资产436.61441.191.05%468.41475.281.47%
非流动资产25,350.5925,355.170.02%23,964.7223,971.590.03%
资产总计58,940.5663,433.237.62%52,355.9057,730.9110.27%
短期借款9,922.1811,771.1818.64%7,349.508,957.47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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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应付账款2,770.335,439.9396.36%1,768.935,574.95215.16%
流动负债合计17,525.8222,044.4225.78%14,236.5919,650.5738.03%
负债合计23,228.4227,747.0119.45%20,060.6725,474.6526.99%
盈余公积1,176.411,173.04-0.29%1,176.411,173.04-0.29%
未分配利润11,258.0511,235.49-0.20%7,841.147,805.53-0.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712.1435,686.22-0.07%32,295.2332,256.26-0.12%
所有者权益总计35,712.1435,686.22-0.07%32,295.2332,256.26-0.12%

续上表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应收票据2,019.215,342.08164.56%1,924.753,339.2173.49%
流动资产24,000.6527,323.5213.84%12,584.3113,998.7711.24%
递延所得税资产374.79381.051.67%216.42218.140.80%
非流动资产21,269.6921,275.950.03%18,732.3918,734.120.01%
资产总计45,270.3448,599.477.35%31,316.7032,732.894.52%
短期借款2,710.004,682.6872.79%7,100.007,481.055.37%
应付账款1,882.273,274.2073.95%1,756.012,800.9159.50%
流动负债合计9,967.6013,332.2233.76%11,176.1712,602.1312.76%
负债合计16,697.7420,062.3620.15%16,061.1917,487.158.88%
盈余公积698.78697.37-0.20%84.0283.04-1.16%
未分配利润4,498.394,464.30-0.76%-479.02-487.82-1.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478.6928,443.20-0.12%15,255.5215,245.74-0.06%
所有者权益总计28,572.6028,537.11-0.12%15,255.5215,245.74-0.06%

上述事项调整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分别减少9.77万元、35.49万元、38.97万元、25.92万元,较调整前变动比例为-0.06%、-0.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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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

②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及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80.12-64.77-19.16%---
资产减值损失-37.23-37.230.00%-495.20-499.300.83%
营业利润3,861.493,876.840.40%5,068.525,064.42-0.08%
利润总额3,968.163,983.510.39%5,324.975,320.87-0.08%
所得税费用551.24553.550.42%645.08644.47-0.10%
净利润3,416.913,429.960.38%4,679.894,676.40-0.07%

续上表

项目2017年度2016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235.33-265.5812.85%-213.71-214.710.47%
营业利润6,519.086,488.83-0.46%408.34407.34-0.24%
利润总额6,665.326,635.07-0.45%750.33749.33-0.13%
所得税费用1,077.241,072.70-0.42%136.81136.860.04%
净利润5,588.085,562.37-0.46%613.52612.47-0.17%

上述事项调整后,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减少1.05万元、25.71万元、

3.48万元、-13.05万元,较调整前变动比例为-0.17%、-0.46%、-0.07%、0.38%。

③现金流量表科目变动及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602.228,372.91-2.67%17,385.1417,717.591.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72.498,543.18-2.61%17,824.8818,157.341.87%

1-1-299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2516.94-93.12%-139.56192.90238.2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950.4811,978.7633.83%8,349.5015,068.8580.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50.4811,978.7633.83%8,349.5015,068.8580.4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127.809,926.7739.27%5,010.0012,061.81140.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22.0210,320.9937.21%6,592.8913,644.69106.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8.461,657.7716.05%1,756.611,424.16-18.93%

续上表:

项目2017年度2016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454.2110,906.11-12.43%4,112.323,736.90-9.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489.9811,941.89-11.48%4,667.724,292.30-8.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1.66-2,239.75-223.82%-1,284.64-1,660.06-29.2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510.0013,964.0464.09%9,066.7210,112.2711.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239.0021,693.0433.59%9,066.7210,112.2711.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761.7214,667.6736.29%6,175.006,845.1410.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43.6515,349.5934.13%6,959.517,629.659.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95.356,343.4432.28%2,107.202,482.6217.82%

上述事项调整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金额分别为-375.42万元、-1,548.09万元、332.46万元、-229.31万元,较调整前的变动比例

1-1-300

为-29.22%、-223.82%、238.22%、-93.12%。

④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及影响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流动比率(倍)1.921.73-10.03%1.991.72-13.67%
速动比率(倍)1.011.01-0.18%1.051.03-1.74%
资产负债率(合并)39.41%43.74%10.99%38.32%44.13%15.1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38%37.12%11.20%27.80%32.73%17.7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236.230.00%5.645.63-0.1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260.975,276.320.29%7,577.297,573.19-0.0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416.913,429.960.38%4,679.634,676.14-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280.413,293.460.40%4,341.774,338.28-0.08%
利息保障倍数(倍)11.1911.230.31%8.958.94-0.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040.00-92.61%-0.020.03268.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基本收益0.59650.59880.38%0.81690.8163-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稀释收益0.59650.59880.38%0.81690.8163-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基本收益0.57270.57490.39%0.75790.7573-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稀释收益0.57270.57490.39%0.75790.7573-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510.100.50%15.4015.41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59.690.41%14.2914.290.00%

续上表:

1-1-301

项目2017年度2016年度
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调整前调整后影响比例
流动比率(倍)2.412.05-14.96%1.131.11-1.70%
速动比率(倍)1.451.33-8.03%0.800.823.08%
资产负债率(合并)36.88%41.28%11.93%51.29%53.42%4.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5.23%28.26%12.01%44.81%47.30%5.5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974.97-0.09%2.872.87-0.0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542.778,512.52-0.35%2,109.702,108.70-0.0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592.175,566.46-0.46%613.52612.47-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5,395.555,369.84-0.48%321.71320.66-0.32%
利息保障倍数(倍)10.5110.46-0.44%2.232.230.0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12-0.39-225.83%-0.24-0.31-3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基本收益1.03491.0302-0.46%0.11550.1153-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稀释收益1.03491.0302-0.46%0.11550.1153-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基本收益0.99860.9938-0.48%0.06060.0604-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稀释收益0.99860.9938-0.48%0.06060.0604-0.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3628.26-0.35%4.104.1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3627.26-0.37%2.152.150.00%

上述事项调整后,报告期内,公司由于资产、负债相关科目金额增加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主要偿债指标下滑,但只要公司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票据未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则公司实质无需偿还票据贴现取得的银行借款或票据背书支付的应付账款,因此该事项调整对公司实际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1-1-302

综上,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公司并未滥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因恶意隐瞒、舞弊行为导致会计差错更正,上述追溯调整对公司净利润及净资产的影响数均较小,不影响公司在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原将所有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票据进行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不够谨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后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发行人已对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票据终止确认会计处理对应的相关报表项目进行了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属于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发行人会计差错更正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实质重大影响,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发行人会计差错更正累积净利润影响数未达到当年净利润的20%以上且累计净资产影响数未达到期末净资产的20%以上,发行人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且相关更正信息已恰当披露。

综上,发行人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不影响发行人在科创板发行上市条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之16的相关规定。

(十六)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研发与应用,主要从事大气污染处理系统核心部件和集成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重型商用货车领域大尺寸车用SCR载体销售占比较大。目前,除王子制陶(国瓷材料子公司)外,无法获取国内从事蜂窝陶瓷载体业务公司的财务数据。因此为了增强可比性,进一步说明相关会计政策及财务指标,公司以行业相关性、业务结构相似性为标准,选取技术路线或细分业务所面对的市场、业务开展模式具有一定相似性的环保领域专用设备制造上市公司久吾高科和海湾环境作为可比公司。经对比,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1-1-303

七、非经常性损益

(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容诚出具的会专字【2019】6611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期内本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0.19-0.321.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58.31398.18305.61341.4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8-13.52-63.540.53
其他符合非经营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9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60.59396.62242.39343.31
减:所得税影响数24.0958.7645.7651.51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税后)----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136.50337.86196.62291.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9.964,676.145,566.46612.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3.464,338.285,369.84320.6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3.98%7.23%3.53%47.64%

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政府补助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7.64%、3.53%、7.23%、3.98%,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逐渐降低。2016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较高,主要系公司发展初期,受制于公司规模、品牌影响力以及当期下游市场的影响,公司盈利规模较小。

(二)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1-1-304

1、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各期,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补助项目名称种类本年计入损益的列报 项目本年计入损益的 金额
2019年 1-6月企业上市挂牌和债券融资奖励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0.00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9
人才补助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2.00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补贴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11
2019年1-6月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104.20
2018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先进单位奖励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85.00
2018年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30.00
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30.00
人才补助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1.70
山东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贴息财政拨款财务费用20.00
高新企业政府补助款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00
稳岗补贴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2.56
科技型企业资助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0.50
山东省2018年第一批专利资助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0.20
2018年度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269.96
2018年度冲减财务费用金额20.00
2017年度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00
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2.80
德州现代首席专家项目补助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25.00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满足重型柴油车国V排放标准的技术与产品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00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3.01
出口奖清算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20.00
外经贸扶持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3.80
2016年中央对外经贸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4.38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奖励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0.00
山东财政厅专利创造资助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0.80

1-1-305

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20.00
2017年度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209.79
2016年度2015年工业发展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7.40
2016年区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6.20
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8.00
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0.00
科研补贴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24.00
稳岗补贴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2.00
社保补贴财政拨款营业外收入10.44
2016年度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258.04

2、先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各期,先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2019年1-6月: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名称种类期初余额本期新增金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期末余额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 项目
年产100万升柴油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颗粒捕集器(DPF)项目财政拨款84.38-11.2573.13其他收益
高效节能换热器核心材料蜂窝陶瓷产业化项目财政拨款192.00-24.00168.00其他收益
汽车蜂窝陶瓷载体项目财政拨款55.00--55.00-
柴油车尾气净化器用蜂窝陶瓷体项目专款财政拨款60.16-6.4653.70其他收益
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超大尺寸蜂窝陶瓷材料产业项目财政拨款120.00--120.00-
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启动期资金财政拨款40.00--40.00-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财政拨款200.00--200.00-

1-1-306

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136.00--136.00-
企业专项发展资金财政拨款777.01-12.40764.61其他收益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财政拨款501.3558.60-559.95-
合计-2,165.8958.6054.112,170.38-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名称种类年初 余额本年新增金额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年末 余额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年产100万升柴油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颗粒捕集器(DPF)项目财政拨款106.88-22.5084.38其他收益
高效节能换热器核心材料蜂窝陶瓷产业化项目财政拨款240.00-48.00192.00其他收益
汽车蜂窝陶瓷载体项目财政拨款55.00--55.00-
柴油车尾气净化器用蜂窝陶瓷体项目专款财政拨款73.08-12.9260.16其他收益
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超大尺寸蜂窝陶瓷材料产业项目财政拨款120.00--120.00-
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启动期资金财政拨款40.00--40.00-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财政拨款200.00--200.00-
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136.00--136.00-
企业专项发展资金财政拨款801.81-24.80777.01其他收益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财政拨款393.00108.35-501.35-
合计-2,165.76108.35108.222,165.89-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名称种类年初 余额本年新增金额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年末 余额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 项目
年产100万升柴油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颗粒捕集器(DPF)项目财政拨款129.38-22.50106.88其他收益

1-1-307

高效节能换热器核心材料蜂窝陶瓷产业化项目财政拨款288.00-48.00240.00其他收益
汽车蜂窝陶瓷载体项目财政拨款55.00--55.00其他收益
柴油车尾气净化器用蜂窝陶瓷体项目专款财政拨款86.00-12.9273.08其他收益
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超大尺寸蜂窝陶瓷材料产业项目财政拨款120.00--120.00-
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启动期资金财政拨款40.00--40.00-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财政拨款-200.00-200.00-
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136.00--136.00-
企业专项发展资金财政拨款814.21-12.40801.81其他收益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财政拨款561.0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财政拨款-393.00-393.00-
合计-2,229.59593.0095.822,165.76-

注:2017年度,公司由于未通过项目验收而退回上述政府补助561.00万元。

2016年度:

单位:万元

补助项目名称种类年初 余额本年新增金额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金额年末 余额本年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年产100万升柴油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蜂窝陶瓷颗粒捕集器(DPF)项目财政拨款151.88-22.50129.38营业外收入
高效节能换热器核心材料蜂窝陶瓷产业化项目财政拨款336.00-48.00288.00营业外收入
汽车蜂窝陶瓷载体项目财政拨款55.00--55.00-
柴油车尾气净化器用蜂窝陶瓷体项目专款财政拨款98.92-12.9286.00营业外收入
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超大尺寸蜂窝陶瓷材料产业项目财政拨款-120.00-120.00-
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启动期资金财政拨款-40.00-40.00-
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拨款-136.00-136.00-
企业专项发展资金财政拨款814.21--814.21-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财政拨款561.00--561.00-

1-1-308

合计-2,017.01296.0083.422,229.59-

3、报告期内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

序号期间项目金额 (万元)会计处理方式授予部门
12016年度机动车尾气净化用超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材料产业项目120.00计入递延收益德州市财政局
22016年度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36.00计入递延收益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2016年度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启动期资金40.00计入递延收益德州市财政局
42016年度2016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8.00计入当期损益重庆市荣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52017年度泰山领军人才项目经费200.00计入递延收益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62017年度中科院柴油车课题一393.00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72017年度威孚汽油车课题六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82017年度清华大学柴油车课题二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92017年度威孚柴油车课题三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02017年度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10.00计入当期损益重庆市荣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112017年度德州现代首席专家项目经费25.00计入当期损益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122017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满足重型柴油车国V排放标准的技术与产品10.00计入当期损益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132017年度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奖励资金100.00计入当期损益德州市财政局
142018年度贵研汽油车课题三108.35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52018年度中科院柴油车课题一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62018年度清华大学柴油车课题二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72018年度威孚柴油车课题三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1-309

182018年度威孚汽油车课题六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192018年度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先进单位奖励185.00计入当期损益中共临邑县委 临邑县人民政府
202018年度2018年第六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30.00计入当期损益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212018年度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资金30.00计入当期损益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222019年1-6月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资金50.00计入当期损益德州市财政局 德州市科学技术局
232019年1-6月贵研汽油车课题三8.60计入递延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八、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1、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各主体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税率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奥福环保15%15%15%15%
德州奥深15%15%15%25%
重庆奥福15%15%25%25%
北京奥深25%25%25%-

2、其他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17%、16%、1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税额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税额2%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6%。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

1-1-310

关政策的公告》(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定山东北斗华宸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64家企业为2018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8年11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18370014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8-2020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济南东方结晶器有限公司等270家企业通过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5年12月10日取得编号为GF20153700016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5-2017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山东省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鲁科字【2018】30号),德州奥深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7年12月28日取得编号为GR20173700084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17-2019年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4、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庆奥福主营产品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十六、4中涉及的“后处理系统(包括颗粒捕捉器、氧化性催化器、还原型催化器)”规定的范围,且在2018年度、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三)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1-1-311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优惠所得税率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金额420.96571.98684.06130.93
利润总额3,983.515,320.876,635.07749.33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10.57%10.75%10.31%17.47%

报告期内,公司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对税收优惠重大依赖的情形。

(四)缴纳的主要税费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缴纳税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缴 税额实缴 税额应缴 税额实缴 税额应缴 税额实缴 税额应缴 税额实缴 税额
增值税491.08849.061,265.941,127.921,733.661,710.93891.95661.03
企业所得税519.45441.05738.701,009.301,235.61966.7679.9611.36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流动比率(倍)1.731.722.051.11
速动比率(倍)1.011.031.330.82
资产负债率(合并)43.74%44.13%41.28%53.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12%32.73%28.26%47.3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6.235.634.982.87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占净资产的比例0.12%0.14%0.16%0.25%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2.512.823.112.41
存货周转率(次/期)0.791.131.201.26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276.327,573.198,512.522,108.7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429.964,676.405,562.37612.47

1-1-3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3,293.464,338.285,369.84320.6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81%6.52%6.01%8.09%
利息保障倍数(倍)11.238.9410.462.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000.03-0.39-0.3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2-0.240.33-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每股收益(元)基本0.59880.81631.03020.1153
稀释0.59880.81631.03020.11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基本0.57490.75730.99380.0604
稀释0.57490.75730.99380.06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015.4128.264.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6914.2927.262.15

(二)主要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5、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期末净资产比例=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土地使用权)/期末净资产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利息资本化金额)

1-1-313

11、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2、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3、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4、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1-314

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上述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确定。

十、经营成果分析

营业收入、营业毛利趋势图

营业利润、净利润趋势图

9,286.87

19,611.71

24,827.21

13,094.01

4,301.57

11,745.7811,786.43

7,266.35

- 5,000.00 10,000.00 15,000.00 20,000.00

25,000.00 30,0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

营业收入(万元)营业毛利(万元)

407.34

6,488.83

5,064.42

3,876.84

612.47

5,562.37

4,676.40

3,429.96

- 1,000.00 2,000.00 3,000.00 4,000.00 5,000.00 6,000.00 7,000.00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1-6月

营业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1-1-315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金额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营业收入13,094.01100.0024,827.21100.0019,611.71100.009,286.87100.00
营业成本5,827.6644.5113,040.7852.537,865.9340.114,985.3053.68
销售费用527.034.021,133.164.56792.444.04698.857.53
管理费用1,190.149.092,380.669.591,760.698.981,277.1713.75
研发费用1,022.337.811,617.656.521,178.666.01750.868.09
财务费用381.562.91668.812.69834.854.26658.357.09
营业利润3,876.8429.615,064.4220.406,488.8333.09407.344.39
净利润3,429.9626.194,676.4018.845,562.3728.36612.476.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9.9626.194,676.1418.835,566.4628.38612.476.6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286.87万元、19,611.71万元、24,827.21万元、13,094.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12.47万元、5,566.46万元、4,676.14万元、3,429.96万元。公司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近三年主要产品产销量逐步增长,将蜂窝陶瓷载体的应用领域从机动车尾气后处理领域逐步拓展到船舶尾气后处理领域,市场区域从国内市场拓展到国际市场,同时在VOCs废气处理领域迎来快速增长,进而实现了营业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受产品结构调整及原材料成本上升的影响,公司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另外公司为了长远发展,抢占国六标准市场先机,加大了研发、管理、市场等方面人员和设备的投入,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增幅较大,因此利润有所下滑。2019年1-6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提升6.80%、

16.36%、13.76%。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如下:

1-1-316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主营业务收入13,080.5199.9024,786.8999.8419,592.1599.909,280.5899.93
其他业务收入13.500.1040.320.1619.560.106.280.07
营业收入13,094.01100.0024,827.21100.0019,611.71100.009,286.8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废料、原材料销售收入,对公司总体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分类的金额及比例构成如下:

产品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蜂窝陶瓷载体11,897.3290.9518,147.7073.2117,006.9386.806,613.8071.26
VOCs废气处理设备854.956.545,682.1222.921,798.389.18860.849.28
节能蓄热体313.082.39787.953.18599.053.061,466.2615.80
其他15.160.12169.130.68187.790.96339.683.66
合计13,080.51100.0024,786.89100.0019,592.15100.009,280.58100.00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深耕蜂窝陶瓷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从早期节能蓄热体产品开始,持续向技术和工艺要求更高的蜂窝陶瓷载体领域拓展,并充分利用自身在蜂窝陶瓷领域的创新优势和业务整合能力,积极向VOCs废气处理领域布局,使自身的行业竞争能力及经营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发展,近三年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63.43%,其中2017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增速达到111.18%,主要源自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业务的快速增长。具体增长原因包括:

①内部原因

A.产品研发取得突破

公司于2015年成功开发出适用于国五标准的SCR载体,逐步取得一些下游整机和整车厂商认证并取得大量国五型式核准,为2016及2017年的销售增长奠

1-1-317

定了基础。

B.蜂窝陶瓷载体产能建设加速推进并开始释放2017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能建设加速推进,较2016年增加45%。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烧成工艺,一方面缩短部分载体产品的单窑次烧成时间,另一方面通过提高窑炉内部空间的利用效率增加单窑产品的码放数量,挖掘产能潜在利用空间。产能快速扩张和挖潜为销售增长提供了生产保障。C.管理体系逐渐科学规范2017年1月,德国戴姆勒公司对发行人进行了OSA审核(现场审核认证),从公司管理、研发、生产、质量控制、物流、项目及供应商管理等6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大幅提升了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服务国内外客户的能力。

②外部原因

公司作为汽车尾气处理载体供应商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商,其经营情况受到外部环境影响因素较多。2017年,受治超新政实施、存量置换、基建投资加速、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国内重型商用货车产销量增长幅度较大,产量达114.97万辆,较2016年增长55.07%,创历史最高产量记录。公司下游商用货车产销量旺盛,带动了公司车用SCR载体的销量增长。

A.短期外部环境影响因素

短期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对公司产品销售的影响具有暂时性或偶发性,如2017年重型商用货车存量置换和黄标车淘汰工作。

我国重型商用货车使用寿命一般为5-7年,2010-2012年前后购置的车辆在2017年面临更新,这三年重卡的销量总和约252万辆,平均值为84万辆,重卡整体在2017年面临着较大的更新需求。

黄标车是国三以下商用车或国一以下乘用车,部分发达省份普遍提出2017年底前淘汰黄标重卡,给予报废补贴、2018年起黄标重卡停止注册等措施。黄标车淘汰工作短期内促发重型商用货车更新换代的需求。

1-1-318

随着置换和更新换代的比例越来越高,重型商用货车市场需求逐渐回归正常。除此之外,短期外部环境影响因素还有道路或环保执法强度变化、整车用户融资利率变化、基建投资的季节性及多种外部因素的短期叠加影响等。B.长期外部环境影响因素长期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对公司产品销售的影响具有长期性或趋势性,如排放标准升级,对载体供应商技术、生产、单车使用载体量和市场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整治工作以及由此确立的治理政策对重型商用货车的影响具有长期性。2016年下半年,多部委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2016年7月发布的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对车辆的最大载荷做了相关规定,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奠定了理论依据。如6轴列车的总重限制在49吨,相对之前的55吨运力减少16%;4轴重卡载货列车将被限重在31吨,相对原来40吨减少22.5%,整体来看单辆重型商用货车普遍运力下降10%以上。

除此之外,长期外部环境影响因素还有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经济结构调整、行业竞争格局、固定资产投资、物流行业发展、整机或整车厂商竞争格局、技术进步、移动源和固定源污染排放治理政策、新能源汽车发展、整车用户购买偏好等。

(1)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产品类型分类

①蜂窝陶瓷载体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主要包括车用SCR载体、DPF产品、船机载体及其他产品等,主要用于柴油车和船舶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其中车用SCR载体和DPF产品的各期销售占比在93%以上。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波动 (%)金额 (万元)占比 (%)波动 (%)
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收入11,897.32100.0014.6918,147.70100.006.71

1-1-319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波动 (%)金额 (万元)占比 (%)波动 (%)
其中:车用SCR载体8,497.9271.43-10.4415,627.9186.12-6.29
DPF产品2,568.4321.59268.501,984.1310.93625.60
船机载体及其他产品830.976.98342.73535.672.95844.28

注:利润表相关项目2019年1-6月波动为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下同。续上表:

项目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波动 (%)金额 (万元)占比 (%)
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收入17,006.93100.00157.146,613.80100.00
其中:车用SCR载体16,676.7698.06153.026,591.1199.66
DPF产品273.451.611114.1722.520.34
船机载体及其他产品56.730.3333,327.080.170.00

A、车用SCR载体公司报告期内最核心的产品是车用SCR载体。车用SCR载体主要用于我国柴油车国四、国五、国六阶段的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中,主要功能是为选择性催化还原反应的催化剂提供附着位置,以处理尾气中的NOx。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大尺寸车用SCR载体,最终用于重型商用货车,占车用SCR载体收入比例约80%以上;同时,公司逐步向轻型商用货车市场拓展,用于轻型商用货车的小尺寸SCR载体收入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车用SCR载体具体销售情况如下:

续上表:

应用车型载体类别2019年1-6月2018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波动(%)金额 (万元)占比(%)波动(%)
重型商用货车大尺寸车用SCR载体7,404.1887.13-3.5112,408.3679.40-16.82
轻型商用货车小尺寸车用SCR载体1,093.7412.87-39.733,219.5520.6083.01
合计8,497.92100.00-10.4415,627.91100.00-6.29

1-1-320

应用车型载体类别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波动(%)金额 (万元)占比(%)
重型商用货车大尺寸车用SCR载体14,917.5789.45152.525,907.4289.63
轻型商用货车小尺寸车用SCR载体1,759.1910.55157.31683.6910.37
合计16,676.76100.00153.026,591.11100.00

注:绝大部分商用货车都以柴油引擎作为动力来源,仅有少部分轻型商用货车使用汽油、石油气或者天然气,公司车用SCR载体用于柴油车内燃机尾气后处理系统。2017年,公司车用SCR载体收入增速明显,较2016年增长153.02%,其中重型商用货车领域大尺寸车用SCR载体收入较上年增加9,010.15万元,增长

152.52%;轻型商用货车领域小尺寸车用SCR载体收入较上年增加1,075.50万元,增长157.31%,车用SCR载体的增长带动了当年公司整体收入的快速增长。2017年,受治超新政实施、存量置换、基建投资加速、物流行业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国内重型商用货车产销量增长幅度较大,产量达114.97万辆,较2016年增长

55.07%,创历史最高产量记录。公司下游商用货车产销量旺盛,带动了公司车用SCR载体的销量增长。2018年,国内重型商用货车市场逐渐回归平稳,重型商用货车产量为111.24万辆,较2017年减少3.24%,相应公司重型商用货车领域大尺寸车用SCR载体收入较上年减少2,509.22万元,下降16.82%。同时,公司凭借产品线的不断延伸和扩充、及时供货能力的保证以及产品美誉度的提升,加大了轻型商用货车领域的市场开拓,对潍柴净化、中自环保、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的销售大幅提升,公司轻型商用货车领域SCR载体收入较2017年增加1,460.36万元,增长83.01%,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由于重型商用货车市场变动带来的影响,2018年公司车用SCR载体收入较上年下降6.29%。

2019年1-6月,公司车用SCR载体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0.44%,主要由于轻型商用货车领域小尺寸车用SCR载体收入同比下降39.73%所致。小尺寸车用SCR载体收入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①2019年1-6月,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订单需求及自身生产能力优先生产供应毛利率更高的DPF产品及国六产品;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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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以来,国家加强治理轻型商用货车“大吨小标”现象

,导致2019年5月、6月国内轻型商用货车产量分别同比下降10.63%、26.73%。B、DPF产品报告期内,公司DPF产品销售实现的收入分别为22.52万元、273.45万元、1,984.13万元、2,568.43万元,增长迅速。DPF产品是我国商用货车未来国六排放标准下的必备载体之一,是目前各载体厂家与主机厂商正在共同研发测试定型过程中的关键部件。欧美国家的机动车排放法规出台较早,其DPF市场应用先行于我国。公司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先进的技术水平,预先研制出重型柴油车基于国六排放标准技术路线下的DPF产品,于2018年开始为美国和加拿大商用货车后市场批量供货,产品的功能与可靠性得到了成熟市场与美国EPA2010排放标准的检验,为公司抢占国内未来的DPF市场奠定了重要基础,是公司近年来的里程碑事件。

C、船机载体及其他产品船机载体及其他产品主要包括船机载体、DOC载体等。船机载体主要用于船舶内燃机尾气后处理,DOC载体主要用于国六阶段重型燃气车尾气后处理。2018年度,公司实现了船机载体的规模化生产和销售,船机载体收入快速增长;2019年1-6月,公司陆续通过部分国六阶段重型燃气车的型式检验以及部分国外客户对DOC载体的验证,DOC载体开始批量销售,当期DOC载体收入为526.92万元。综合上述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收入逐步上升,2017年受下游商用货车产销量大幅增长的影响,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收入增加较大;2018年公司车用SCR载体收入略有下滑,但公司凭借DPF产品开始进入批量供货阶段,带动2018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2019年1-6月,公司DPF产品、DOC载体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抵消了车用SCR载体收入下降的影响,最终蜂窝陶瓷载体整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4.69%。

②VOCs废气处理设备

大吨小标指厂商标识的车辆整备质量小于车辆实际整备质量,让车辆满足城市运输对车辆整备质量的要求同时造成车辆超限运输。

1-1-322

报告期内,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快速发展,近三年该业务收入分别为860.84万元、1,798.38万元和5,682.12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8%、9.18%和22.92%。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收入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主要系:一方面,2016年以来国家与VOCs污染防治相关的环保政策、法规、标准陆续出台,工业VOCs废气治理领域的市场需求迅速扩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VOCs废气治理业务多行业布局的发展战略逐步推进,公司在石化、医药、印刷等行业积累了宝贵的项目技术和经验,在设计、生产、项目管理及资金等方面能力稳步提升,促进了公司项目资源的拓展与储备。2019年1-6月,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收入为854.95万元,为2018年度该业务收入的15.05%。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客户主要集中于石油、化工、印刷等行业,其中大中型客户尤其部分外资企业及国有石油化工企业对环保设备在采购审批、建设调试及验收结算等方面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审核流程,一般在下半年度实施设备的验收工作,因此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VOCs废气处理业务收入金额较小。2019年1-6月,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8.87%,主要原因系2018上半年一个合同金额较大的项目(800万元)通过验收并确认收入,2019上半年度大额项目较少,导致当期确认收入金额较去年同期下降。

③节能蓄热体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节能蓄热体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66.26万元、599.05万元、787.95万元、313.08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80%、

3.06%、3.18%、2.39%,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调整经营战略,将经营重心放在毛利率更高、市场前景更为广阔的蜂窝陶瓷载体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上去。从2017年开始,公司生产的节能蓄热体除供给少数优质客户外,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

综上,报告期内基于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及经验技术积累,使公司的产品在创新能力及适用性方面不断提高,增强了产品在柴油机尾气后处理行业的竞争实力,同时公司紧紧把握国五标准实施以及国六标准公布实施时间节点对蜂窝陶瓷载体市场带来的市场机遇,加大国内和海外市场开拓力度,蜂窝陶瓷载体业务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工业企业环保监管力度加大带来的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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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备市场需求爆发,亦为公司收入及净利润提供新的增长点。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的金额及比例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国内业务10,137.0677.5022,509.9790.8119,216.2798.089,139.0198.47
其中: 国四标准产品收入11.280.0934.360.1415.740.081,290.9213.91
国五标准产品收入8,424.5165.7315,514.4262.5916,500.8784.225,220.1056.25
国六标准产品收入372.932.8585.520.352.210.01--
国外业务2,943.4522.502,276.929.19375.891.92141.581.53
其中: 满足国六标准收入2,503.2219.141,594.186.43118.600.619.810.11
合计13,080.51100.0024,786.89100.0019,592.15100.009,280.58100.00

注:国内业务中国四、国五、国六标准产品收入系对蜂窝陶瓷载体收入按排放法规划分。报告期内,公司国外业务增幅明显,国外销售的主要产品为DPF和船机载体。近两年,公司已成功突破DPF技术难点,研制出DPF产品并开始拓展海外市场。2010年起DPF即已成为北美新产重型商用货车的标配部件,DPF需要定期更换,其在北美汽车后市场拥有较大发展空间。由于全球蜂窝陶瓷载体市场长期被美国康宁公司和NGK公司垄断,而对于汽车后市场零部件供应商而言,单次采购量较小,对于美国康宁公司和NGK公司无谈判优势。公司产品在海外展会中受到了境外客户的关注,客户主动对公司发出了合作邀请。经过供应商资质评审、产品配方技术调整、样品试制、产品验证等过程,产品质量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与国外竞品相比,公司产品具有明显的价格和供货及时性优势,同时伴随着公司新厂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DPF境外销售由小规模出口到批量供货,境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船舶尾气治理技术路线和船机载体研究并于2018年实现了规模化生产和销售。船舶尾气治理技术路线主要借鉴柴油车尾气后处理系统,开发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对船舶的污染物控制具有先导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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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公司在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技术的基础上研制出船机载体。韩国知名催化剂生产商HCC系公司客户巴斯夫的参股公司,公司经巴斯夫介绍与HCC公司取得联系并开展合作,经过产品验证过程后于2018年度实现批量供货,船机载体收入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 年度2016年度客户采购主要产品客户主营业务
Roadwarrior595.65434.5680.944.43DPF加拿大生产、销售柴油微粒过滤器、柴油氧化催化剂等用于中重型商用货车尾气排放产品的公司,是加拿大DCL International Inc于2014年成立的子公司,专门服务于北美汽车后市场
Dinex560.3525.761.37-DPF柴油和燃气发动机工业生产和排放控制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全球制造商和分销商
Skyline497.33419.0411.16-DPF设计、开发和制造柴油微粒过滤器和相关的排放关键部件的公司,是美国ESW Group于2015年成立的子公司,专门服务于北美汽车后市场
CERACOMB Co. Ltd.325.910.14--DOC载体、DPF主要生产销售VOC去除催化剂、DOC催化剂、SCR催化剂、除臭催化剂过滤器等产品
AP305.45395.937.432.43DPF生产销售轻型、重型卡车的排放产品系列,提供消声器,排气管和催化转化器产品
GESI204.14299.5814.47-DPF专门设计、开发和制造汽车尾气排放控制技术和产品
HCC246.16522.6155.71-船机载体主要生产销售NOx吸附催化剂,催化剂烟灰过滤器,碳氢化合物吸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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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化剂,柴油氧化催化剂和柴油过滤器
合计2,734.982,097.62171.086.85--
国外业务2,943.452,276.92375.89141.58--

注:Dinex对应收入为同一控制下的Dinex Emission Inc.、Dinex Finland Oy、Dinex DeutschlandGmbH、Dinex Ecocat Oy企业的收入合计额。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与国外主要客户开始接洽并进行客户供应商评审和产品验证,实现的对外销售较少。2018年度、2019年1-6月公司境外销售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的业务开展方式、开发方式、合作历史等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业务开展方式开发方式合作历史是否需要经过客户认证
Roadwarrior直接销售 非VMI模式主动联系培养客户自2016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经过客户供应商资格评审,产品性能和质量验证通过后即可向公司批量采购
Skyline直接销售 包括VMI模式和 非VMI模式行业展会自2017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AP直接销售 包括VMI模式和 非VMI模式客户主动联系自2016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GESI直接销售 非VMI模式行业展会自2017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HCC直接销售 非VMI模式客户推荐自2017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Dinex直接销售 包括VMI模式和 非VMI模式主动联系培养客户自2017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CERACOMB Co. Ltd.直接销售 非VMI模式行业展会自2018年开始合作,持续合作中

注:Skyline和AP公司销售主要采取VMI模式,少量急件采用非VMI模式。Dinex EmissionInc.采用VMI模式,其他Dinex旗下公司采用非VMI模式。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主营业务5,819.0599.8513,011.4099.777,848.3399.784,984.39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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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8.610.1529.380.2317.600.220.900.02
营业成本5,827.66100.0013,040.78100.007,865.93100.004,985.3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特点与营业收入相似,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均在99%以上。

2、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型分类的金额及比例构成如下:

产品 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蜂窝陶瓷载体4,960.6785.257,974.7561.296,084.9477.533,010.8960.41
VOCs废气处理设备606.9010.434,330.1633.281,222.4515.58593.1611.90
节能蓄热体240.174.13578.764.45427.995.451,125.5022.58
其他11.310.19127.730.98112.961.44254.855.11
合计5,819.05100.0013,011.40100.007,848.33100.004,984.39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基本一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营业成本是主营业务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占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60.41%、

77.53%、61.29%、85.25%;节能蓄热体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成本的波动主要受当期销售情况的影响。总体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和结构变化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直接材料2,389.3341.066,463.6649.683,148.8440.121,599.8532.10
直接人工692.4311.901,267.399.74960.1012.23869.5417.45
制造费用2,737.2847.045,280.3540.583,739.3947.652,515.0150.46
合计5,819.05100.0013,011.40100.007,848.33100.004,984.3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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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公司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均随着经营规模增加而相应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以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为主,二者合计占比在80%以上。公司的直接材料主要包括滑石、氧化铝、高岭土、纤维素、钢材、燃烧器、保温棉等。近三年,公司直接材料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32.10%、

40.12%、49.68%,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另一方面与报告期内VOCs废气处理设备销售增长较快相关。VOCs废气处理设备多为非标设备,金额、尺寸较大,直接材料占比相对较高,制造费用占比较低。公司的制造费用主要由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厂房机械设备的折旧摊销、燃气动力费以及日常生产过程中设备产生的修理费用等构成。近三年,制造费用占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50.46%、47.65%、40.58%,呈下降趋势,一方面系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规模效应逐渐显现,制造费用占比逐步下降,另一方面也与报告期内VOCs废气处理设备销售占比增幅较大相关。公司直接人工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总体来看相对较低,近三年占比分别为17.45%、12.23%、

9.74%,呈下降趋势,总体来看直接人工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低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规模效应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占比上升等因素所致。

2019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变化主要受业务结构变动的影响,直接材料占比相对较高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2018年度降低16.38%,导致整体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占比下降,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上升。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结构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主营业务毛利7,261.4699.9311,775.4999.9111,743.8299.984,296.1999.87
其他业务毛利4.890.0710.940.091.960.025.3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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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毛利7,266.35100.0011,786.43100.0011,745.78100.004,301.57100.00

公司的营业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毛利,各期占比均超过99%。

(2)主营业务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类型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金额 (万元)占比 (%)
蜂窝陶瓷载体6,936.6595.5310,172.9586.3910,922.0093.003,602.9183.86
VOCs废气处理设备248.053.421,351.9611.48575.934.90267.686.23
节能蓄热体72.911.00209.191.78171.051.46340.767.93
其他3.850.0541.390.3574.840.6484.841.97
合计7,261.46100.0011,775.49100.0011,743.82100.004,296.19100.00

从构成上来看,公司的毛利主要来源于蜂窝陶瓷载体的销售,报告期各期对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率均在83%以上。2016-2018年度,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销售对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率呈上升趋势,贡献的主营业务毛利逐渐上升,成为公司新的毛利增长点;2019年1-6月,受季节性影响,VOCs废气处理设备当期销售收入金额较小,毛利贡献率相对较低。

2、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产品类型分类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蜂窝陶瓷载体58.30%56.06%64.22%54.48%
VOCs废气处理设备29.01%23.79%32.03%31.10%
节能蓄热体23.29%26.55%28.55%23.24%
其他25.42%24.48%39.85%24.98%
合计55.51%47.51%59.94%46.29%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6.29%、59.94%、47.51%、55.51%,综合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各项主营业务的收入占比及其毛利率水平影响。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2016年度提高13.65个百分点,主要系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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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较高的蜂窝陶瓷载体收入占比从2016年度的71.26%上升至2017年度的

86.80%,同时产品毛利率亦从54.48%提高至64.22%,上述两项因素的大幅增长导致201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增幅较大;2018年度,受蜂窝陶瓷载体收入占比和产品毛利率水平下降的主要影响,同时由于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的VOCs废气处理设备收入占比增幅较大,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从2017年度的59.94%下降至47.51%;2019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从2018年度的47.51%,上升至55.51%,主要系毛利率水平较高的蜂窝陶瓷载体收入占比及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度均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波动符合公司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3、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1)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①单价、单位成本总体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单价、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升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单价36.2533.7135.5437.25
单位成本15.1214.8112.7216.96
其中:直接材料5.775.834.434.59
直接人工1.811.751.713.63
制造费用7.557.236.588.74
毛利率58.30%56.06%64.22%54.48%

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3.09%-1.95%-2.18%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0.90%-5.89%11.38%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的影响变动数0.20%-3.95%0.42%
单位直接人工的影响变动数-0.17%-0.11%5.16%
单位制造费用的影响变动数-0.94%-1.83%5.80%

注: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指在单位成本保持上年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单价变动所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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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毛利率变动,即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当期单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价-上期毛利率;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指在单价保持上年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单位成本变动所引起的毛利率变动,即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上期单价-当期单位成本)/上期单价-上期毛利率,下同。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的毛利率分别为54.48%、64.22%、56.06%、

58.30%,呈现一定波动。2017年度,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毛利率在单位售价小幅下滑的情况下仍较上年上升9.75%,主要系该产品2017年度生产规模大幅增长,规模效应影响当年单位直接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大幅下降;2018年度,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单位售价下降、单位成本上升,导致当年该产品毛利率较2017年度下降8.16%;2019年1-6月,蜂窝陶瓷载体单位售价上升导致该产品毛利率较2018年度上升2.25%。

②单价变动分析

产品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单价(元/升)收入 占比(%)单价(元/升)收入 占比(%)单价(元/升)收入 占比(%)单价(元/升)收入 占比(%)
SCR载体31.2571.4331.8486.1235.2898.0637.2099.66
其中:大尺寸车用SCR载体32.7362.2334.9768.3737.4687.7139.6289.32
小尺寸车用SCR载体23.909.1923.6617.7423.6310.3425.6510.34
DPF产品82.0021.5979.1210.9378.631.6162.220.34
船机载体及其他产品33.416.9823.852.9524.210.33--
蜂窝陶瓷载体36.25100.0033.71100.0035.54100.0037.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单价分别为37.25元/升、35.54元/升、33.71元/升、36.25元/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态势,其中2017年度较上年下降4.58%,2018年度较上年下降5.16%;2019年1-6月较2018年度上升7.56%。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主要包括SCR载体、DPF产品、船机载体及其他产品,2016-2018年度,蜂窝陶瓷载体整体单价的下降主要是由收入占比较高的SCR载体单价下降所致。SCR载体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①报告期内,SCR载体主要适用于国五标准柴油车尾气处理系统,产品相对成熟,由于下游客户对同款产品在一定期限内有年度降价的要求,SCR载体单价呈下降趋势;②SCR载体中单价较低的小尺寸车用SCR载体2018年度销售数量增加,收入占比由2017年度的10.34%上升至

1-1-331

17.74%,拉低了SCR载体单价。2019年1-6月,单位售价较高的DPF产品收入占比从2018年度的10.93%提高至21.59%,导致当期蜂窝陶瓷载体整体单价上升。

③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单位销售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升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
直接材料5.7738.14%-1.18%5.8339.39%31.71%
直接人工1.8111.94%3.25%1.7511.80%2.38%
燃气动力4.4429.36%2.09%4.3529.35%12.08%
折旧摊销0.815.37%-23.13%1.067.13%-3.92%
其他制造费用2.3015.18%25.75%1.8312.32%14.00%
合计15.12100.00%2.06%14.81100.00%16.48%

续上表:

单位:元/升

项目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4.4334.83%-3.43%4.5927.05%
直接人工1.7113.43%-52.95%3.6321.40%
燃气动力3.8830.50%-15.86%4.6127.19%
折旧摊销1.108.64%-42.81%1.9211.33%
其他制造费用1.6012.59%-27.48%2.2113.02%
合计12.72100.00%-25.00%16.9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单位成本分别为16.96元/升、12.72元/升、14.81元/升、15.12元/升,波动较为明显。2017年度较2016年度单位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2017年开始产品产销量大幅增加,规模效应导致单位人工及单位制造费用下降;2018年较2017年单位成本上升,主要是由于单位直接材料、单位燃气动力及其他制造费用上升所致;2019年1-6月较2018年度单位成本略有上升,主要系单位其他制造费用小幅上升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1-332

A.直接材料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元/升)5.7738.14%-1.18%5.8339.39%31.71%4.4334.83%-3.43%4.5927.05%

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中直接材料的主要构成包括滑石、氧化铝、高岭土及纤维素,其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7.05%、34.83%、39.39%、38.14%。2017年度在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的情况下,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单位直接材料较2016年度小幅下降,主要原因系2017年7月起国五标准于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公司当期销售的国五产品收入占比增加,国五产品与国四产品相比,同等体积产品的壁厚更薄,导致当期每升产品消耗的原材料重量下降,如换算为每千克产品直接材料耗用金额,2016年度、2017年度产品单位直接材料分别为11.01元/千克、

11.69元/千克,上升6.19%,与原材料采购上升趋势一致;2018年度,蜂窝陶瓷载体单位直接材料较上年增加31.71%,主要系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提升、产品结构变化以及工艺流程的调整,具体原因如下:①为提高产品生产的稳定性,增强产品与下游催化剂涂覆厂商生产工艺的匹配性,公司选择了纯度更高、稳定性更强、匹配性更佳的进口原材料,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上升;②2018年度,单位直接材料成本更高的DPF收入占比较上年提高9.32%,影响蜂窝陶瓷载体整体材料成本上升。DPF主要用于过滤柴油机尾气中颗粒物,需要更多的造孔剂材料进行造孔,因此DPF的材料成本更高;③随着产品壁厚等技术指标持续优化,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烧成阶段在产品下方放置垫片由熟垫片(多次循环使用)变为生垫片(一次性使用),进而导致材料成本上升较多;2019年1-6月,蜂窝陶瓷载体单位直接材料较2018年度小幅下降1.18%,主要原因系模具工艺改进产品壁厚稳定性增强,产品平均壁厚降低影响每升产品消耗的原材料重量下降,同时主要原材料中的纤维素采购单价下降所致。

B.直接人工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
直接人工(元/升)1.8111.94%3.25%1.7511.80%2.38%1.7113.43%-52.95%3.6321.40%

1-1-333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的直接人工成本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21.40%、13.43%、11.80%、11.94%,单位人工成本分别为3.63元/升、1.71元/升、1.75元/升、1.81元/升,直接人工成本的变动主要受蜂窝陶瓷载体的产销规模影响。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生产工人的工资主要由基础工资和计件工资两部分构成,2016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量较小,单位产品分摊的基础工资相对较高。2018年度、2019年1-6月,直接人工呈现小幅上涨趋势,主要系工序较多且人工耗用比例相对较高的DPF产品销量占比提升所致。

C.燃气动力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
燃气动力(元/升)4.4429.36%2.09%4.3529.35%12.08%3.8830.50%-15.86%4.6127.19%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天然气。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燃气动力的单位成本分别为4.61元/升、3.88元/升、4.35元/升、4.44元/升,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7.19%、30.50%、29.35%、29.36%,占比相对较高且波动较大,主要受报告期内燃气动力的采购价格波动、单位能耗变化影响。

a.天然气价格的波动对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成本波动的影响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采购 均价波动采购 均价波动采购 均价波动采购 均价
天然气(元/m3)2.7910.71%2.526.33%2.37-4.44%2.48

公司天然气的采购价格主要受政府指导价格的影响。随着天然气采购价格的波动,蜂窝陶瓷载体燃气动力单位成本在报告期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两者的波动相匹配。

b.单位能耗变化对蜂窝陶瓷载体产品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产量与燃料动力的匹配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蜂窝陶瓷载体产量(升)3,579,864.635,989,676.564,894,993.301,473,971.16
天然气耗用量(m3)5,132,748.979,454,378.006,837,758.002,241,207.00
单位产品耗用天然气量1.431.581.401.52

1-1-334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烧成时单位体积耗用天然气与载体种类、工艺、尺寸密切相关。2017年度公司工艺提升,缩短了产品烧成时间,因此单位产品耗用天然气量较上年有所下降。2018年度,一方面新产品DPF产品和船机载体销售占比提升,烧成时间较长,单位产品耗用天然气量较高;另一方面小尺寸车用SCR载体占比提高,其摆放空隙总量较大,天然气利用率较低,使得单位天然气耗用量上升。随着产品配方调整的完成,公司SCR载体稳定性增强,提升了SCR载体烧成效率,同时烧成温度控制技术不断提升缩短了SCR载体的烧成时间;另一方面公司2018年度开始批量生产DPF产品,随着烧成工艺成熟产品每窑出窑量增加,2019年1-6月DPF产品天然气单耗下降,上述因素导致当期单位天然气耗用量下降。D.折旧摊销

(m

/升)项目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
折旧摊销(元/升)0.815.37%-23.13%1.067.13%-3.92%1.108.64%-42.81%1.9211.33%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折旧摊销单位成本分别为1.92元/升、1.10元/升、1.06元/升、0.81元/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蜂窝陶瓷载体产销规模不断扩大,受规模效应的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折旧摊销费下降。

E.其他制造费用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波动金额占比
其他制造费用(元/升)2.3015.18%25.75%1.8312.32%14.00%1.6012.59%-27.48%2.2113.02%

其他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模具费、耐温材料费、质量部及物流部等间接人员的工资、维修费等。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其他制造费用的单位成本分别为

2.21元/升、1.60元/升、1.83元/升、2.30元/升,占产品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3.02%、12.59%、12.32%、15.18%,占比相对较低。2017年后公司产量大幅增加,受规模效应的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其他制造费用下降;2018年,受质检部

1-1-335

及物流部人员增加的影响,相应的间接人员工资有所上升,进而导致其他制造费用的单位成本略有上升;2019年1-6月,公司强化了模具表面处理;国六壁厚更薄的载体开始投产,模具生产难度增加,模具单价随之上涨。因此,当期其他制造费用中的模具费用增加较多。

(2)VOCs废气处理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VOCs废气处理设备收入854.955,682.121,798.38860.84
VOCs废气处理设备成本606.904,330.161,222.45593.16
VOCs废气处理设备毛利248.051,351.96575.93267.68
VOCs废气处理设备毛利率29.01%23.79%32.03%31.10%
VOCs废气处理设备毛利贡献率3.42%11.48%4.90%6.23%

报告期内,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发展迅速,但整体生产销售规模仍较小,毛利贡献水平较低。VOCs废气处理设备均为非标准化定制产品,受具体设备的主要功能、性能指标、应用领域、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影响,各产品的价格(单台几十万元至上千万元)及毛利率水平均有一定差异,另一方面出于市场开拓战略考虑,为抢占市场及增加项目经验积累,公司对部分新领域、新客户的项目报价会适当降低。报告期内,由于总体销售数量基数较小,各期间产品结构的变化影响相对较大,导致该产品毛利率呈现一定的波动,其中2018年度波动幅度相对较高。公司2018年度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收入为5,682.12万元,较2017年度大幅增长215.96%,毛利率较上年下降8.24%,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发了医药、汽车制造、机械制造等领域新客户,受产品价格及首次执行新领域项目生产效率不高的影响,部分项目当期毛利率较低导致整体毛利率下降。

(3)节能蓄热体

报告期内,节能蓄热体的单价、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升

1-1-336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单价13.0913.0611.5111.21
单位成本10.049.598.238.60
其中:直接材料4.063.773.252.95
直接人工0.930.800.910.86
制造费用5.055.034.064.80
毛利率23.29%26.55%28.55%23.24%
单价波幅0.25%13.47%2.68%
单位成本波幅4.73%16.52%-4.30%

节能蓄热体单价及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变动的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
单价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0.18%8.43%2.04%
单位成本对毛利率的影响变动数-3.47%-11.87%3.34%
其中:单位直接材料的影响变动数-2.33%-4.50%-2.67%
单位直接人工的影响变动数-1.10%0.93%-0.46%
单位制造费用的影响变动数-0.20%-8.38%6.57%

报告期内,公司节能蓄热体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3.24%、28.55%、26.55%、

23.29%,波动幅度相对较小。报告期内,节能蓄热体的销售单价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调整经营战略,节能蓄热体部分用于满足VOCs废气处理设备生产自用,其余仅供给少数优质客户所致。2017年度节能蓄热体单位成本较上年下降4.30%,主要受到产品单位制造费用减少的影响。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节能蓄热体的产量分别为122.29万升、153.78万升,上升25.75%,由于2017年度节能蓄热体产量规模增长及燃气采购单价下降等原因,单位制造费用较上年下降15.29%;2018年度节能蓄热体单位成本较2017年度上升16.52%,主要系单位直接材料及单位制造费用上涨所致,单位直接材料上涨与当期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趋势一致,单位制造费用上升系由于燃气单位采购价格上升以及质检部、物流部等间接人员增加导致制造费用中的间接人员工资上涨所致;2019年1-6月,节能蓄热体单位成本较2018年度上升4.73%,主要系节能蓄热体耗用的部分材料采购单价上升导致单位直接材料上涨。

1-1-337

4、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专注于蜂窝陶瓷技术研发与应用,主要从事大气污染处理系统核心部件和集成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重型商用货车领域大尺寸车用SCR载体销售占比较大。目前,除王子制陶(国瓷材料子公司)外,无法获取国内从事蜂窝陶瓷载体业务公司的财务数据。因此为了增强可比性,进一步说明相关会计政策及财务指标,公司以行业相关性、业务结构相似性为标准,选取技术路线或细分业务所面对的市场、业务开展模式具有一定相似性的环保领域专用设备制造上市公司久吾高科和海湾环境作为可比公司,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备注
久吾高科主要从事以陶瓷膜为核心的膜分离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并以此为基础面向过程分离与特种水处理领域提供系统化的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包括:研发、生产陶瓷膜材料及膜分离成套设备,根据客户需求设计技术方案、实施膜分离系统集成,以及提供运营技术支持与运营服务等。久吾高科与公司产品均属于陶瓷领域,其直接销售陶瓷膜材料,并以陶瓷膜为核心,从事水污染处理领域成套设备业务。
国瓷材料主要从事各类高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层陶瓷电容器(MLCC)用电子陶瓷材料、纳米级复合氧化锆材料、高纯超细氧化铝材料、喷墨打印用陶瓷墨水材料、电子浆料、蜂窝陶瓷、陶瓷球等,产品应用领域涵盖电子信息和通讯领域、生物医药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建筑陶瓷、汽车及工业催化领域、太阳能光伏领域、航空航天等现代高科技领域等。国瓷材料产品涵盖电子材料板块、催化材料板块和生物医疗材料板块,其催化材料版块主要为蜂窝陶瓷载体。
海湾环境主营业务为:油品储运销过程VOCs污染控制业务和工业企业VOCs等废气污染控制业务。其中:油品储运销过程VOCs污染控制业务,主要用于石油化工行业的油气回收;工业企业VOCs等废气污染控制业务,则根据企业生产工况、排放工况等特点,采用综合回收、RTO、RCO、低氮燃烧等技术。海湾环境主要为石化、化工等行业提供油气回收和VOCs废气处理业务,包括油品储运销过程VOCs污染控制系统和工业企业VOCs等废气污染控制系统两大类产品。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简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综合毛利率(%)久吾高科42.5933.2641.6942.92
国瓷材料49.4244.8238.6237.64
海湾环境-37.7341.6942.19
平均46.0138.6040.6740.92
奥福环保55.4947.4759.8946.32

1-1-338

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可比公司海湾环境2019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尚未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水平,主要系产品结构差异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久吾高科

公司产品毛利率与久吾高科比较如下:

公司业务2019年1-6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
毛利率蜂窝陶瓷久吾高科-膜材料及配件53.42%34.93%57.10%56.60%
奥福环保-蜂窝陶瓷载体58.30%56.06%64.22%54.48%
处理领域久吾高科-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40.26%32.83%37.77%39.12%
奥福环保-VOCs废气处理设备29.01%23.79%32.03%31.10%

久吾高科膜材料及配件主要包括陶瓷膜元件、有机膜元件、组件以及其他零配件等,除2018年度外,其毛利率均超过了53%,相对较高,与发行人蜂窝陶瓷载体毛利率水平基本相当。久吾高科膜集成技术整体解决方案主要是以陶瓷膜为核心集成水污染处理设备,毛利率约在37%左右,高于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毛利率,主要系双方相关设备产品应用领域不同。

(2)国瓷材料

国瓷材料2017年收购王子制陶100%股权。王子制陶的蜂窝陶瓷产品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催化剂载体、DPF等。国瓷材料在2018年年度报告将上述业务分类至催化材料板块产品中。报告期内国瓷材料催化材料板块产品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催化材料板块营业收入7,879.6219,599.4012,798.3613,058.47
催化材料板块营业成本2,987.226,704.404,059.835,096.42
催化材料板块毛利4,892.4012,895.018,738.537,962.05
催化材料板块毛利率62.09%65.79%68.28%60.97%

注:1、2017年、2018年财务数据取自2018年年报,2016年度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国瓷材料公告的《宜兴王子制陶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6年度)》。

2、王子制陶于2017年6月纳入国瓷材料的合并范围,因此国瓷材料催化材料板块产品2017年财务数据不包括王子制陶2017年1-5月财务数据。

1-1-339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产品与国瓷材料催化材料板块产品毛利率比较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毛利率(%)国瓷材料-催化材料板块产品62.0965.7968.2860.97
奥福环保-蜂窝陶瓷载体58.3056.0664.2254.48

根据上表,近三年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毛利率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动趋势,与国瓷材料催化材料板块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19年1-6月,外销DPF产品收入占比增加,使得公司蜂窝陶瓷载体毛利率小幅上涨。

(3)海湾环境

近三年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与海湾环境工业企业VOCs等废气污染控制系统毛利率比较如下: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毛利率(%)海湾环境-工业企业VOCs等废气污染控制系统34.0228.2630.61
奥福环保-VOCs废气处理设备23.7932.0331.10

2016年度、2017年度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与海湾环境工业企业VOCs等废气污染控制系统毛利率基本相当,2018年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毛利率略低于海湾环境。

(四)利润表其他项目

1、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例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 比例
销售费用527.034.02%1,133.164.56%792.444.04%698.857.53%
管理费用1,190.149.09%2,380.669.59%1,760.698.98%1,277.1713.75%
研发费用1,022.337.81%1,617.656.52%1,178.666.01%750.868.09%
财务费用381.562.91%668.812.69%834.854.26%658.357.09%
期间费用合计3,121.0723.84%5,800.2823.36%4,566.6523.29%3,385.2236.45%

1-1-340

近三年,随着公司业务及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逐年增加,但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呈降低趋势并趋于稳定;2019年1-6月,公司各期间费用率保持稳定。2016年,受制于前期公司规模、品牌影响力以及当期下游市场的影响,公司收入规模较小,期间费用率占比较高。随着公司经营情况稳步增长,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期间费用得到有效控制,期间费用率占比趋于稳定,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期间费用率变动图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运输费145.1827.55%281.6624.86%194.6224.56%109.7315.70%
售后服务费75.7514.37%267.3123.59%112.3314.17%101.9414.59%
职工薪酬90.0617.09%165.1614.57%156.1219.70%136.2019.49%
业务招待费44.438.43%104.409.21%81.3910.27%65.089.31%
仓储、代理费44.478.44%81.477.19%0.080.01%0.130.02%
车辆费用15.993.03%55.124.86%51.106.45%32.204.61%
差旅费28.165.34%41.733.68%102.6812.96%95.2813.63%

1-1-341

折旧与摊销12.912.45%31.122.75%29.133.68%47.976.86%
其他费用70.0913.30%105.209.28%65.008.20%110.3215.79%
销售费用 合计527.03100.00%1,133.16100.00%792.44100.00%698.85100.00%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售后服务费、职工薪酬、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2.72%、81.66%、75.92%、72.78%。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698.85万元、792.44万元、1,133.16万元,销售费用随着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2019年1-6月,公司销售费用保持稳定。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职工薪酬419.9035.28%779.2832.73%772.7043.89%476.6437.32%
折旧与摊销303.9025.53%412.2017.31%268.5715.25%225.5317.66%
维修费51.314.31%226.089.50%211.5612.02%39.603.10%
办公费62.285.23%211.188.87%61.643.50%73.745.77%
中介机构服务费88.697.45%214.128.99%76.774.36%84.736.63%
车辆费用54.584.59%152.816.42%102.655.83%85.776.72%
业务招待费33.482.81%84.283.54%57.683.28%22.701.78%
环保安监消防费54.874.61%56.572.38%6.310.36%6.830.53%
差旅费21.331.79%47.862.01%50.732.88%35.252.76%
保安费18.851.58%35.121.48%16.020.91%22.901.79%
税费0.000.00%----120.419.43%
其他费用80.966.80%161.156.77%136.077.73%83.066.50%
管理费用合计1,190.14100.00%2,380.66100.00%1,760.69100.00%1,277.17100.00%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277.17万元、1.760.69万元、2,380.66

1-1-342

万元、1,190.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75%、8.98%、9.59%、9.09%。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和折旧与摊销,这两项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54.98%、59.14%、50.05%、60.82%。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金额 (万元)占比(%)
职工薪酬353.2034.55706.7943.69544.2446.17410.1954.63
材料及燃气费用340.0933.27662.4640.95454.5638.57204.2827.21
折旧与摊销65.566.4192.955.7523.892.0312.961.73
其他费用263.4725.77155.459.61155.9713.23123.4316.44
研发费用合计1,022.33100.001,617.65100.001,178.66100.00750.86100.00

注:其他费用主要包括模具费、交通费、检验试验费、技术咨询费、会议费、邮寄费等。

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步提高,国家对于汽车内燃机尾气的排放标准和VOCs监测也日趋严格,公司研发项目主要为根据不断升级的汽车尾气排放法规和不同行业的VOCs处理方案进行的技术储备和产品研发。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方面的投入,以保证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和不断满足排放法规的升级对公司产品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近三年由750.86万元增长至1,617.65万元,增幅达115.44%,2019年1-6月,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23.74%。公司一贯重视研发能力的提升,研发费用规模持续增长主要原因为:①报告期内,公司经历了排放标准国四升国五的过程和国五升国六的准备阶段,公司根据密集升级的排放标准开展技术和产品研发,研发费用逐步增加;②公司不断完善研发梯队建设,研发人员数量逐年增加,由此带来研发人员整体薪酬规模提高,研发开支增长;③国六载体对性能要求较高,公司研发选取了性能更优、质量更佳的原材料,由此带来材料及燃气费用的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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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投入的具体项目情况以及研发费用与各期研究成果的对应关系如下:

序号研发项目名称研发投入情况(万元)研发进度
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1大尺寸堇青石质柴油车颗粒捕集器(DPF)的研制---229.97完成
2柴油车碳烟颗粒捕集器(DPF)系统关键材料研究---134.86完成
3VOCs吸附用活性炭蜂窝陶瓷的研制---20.66完成
4高密度低吸水率蓄热体的研制---17.74完成
5大尺寸钛酸铝质柴油车颗粒捕集器(DPF)的研制---114.45完成
6满足国Ⅵ柴油车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的研制---91.09完成
7高孔密度薄壁选择性催化还原催化剂载体(600/3)的研制-224.70161.62-完成
8重结晶碳化硅碳烟颗粒捕集器(DPF)系统关键材料研究-138.6897.78-完成
9低膨胀薄壁氧化催化剂载体(400/4)的研制-225.78108.93-完成
10大尺寸低背压堇青石质柴油车颗粒捕集器(DPF)的研制--279.56-完成
11超低膨胀系数堇青石蜂窝陶瓷生产技术的研发2.26203.36256.96-完成
12蜂窝陶瓷挤出生产工艺研究--6.96-完成
13高孔密度、超薄壁三元催化器(750/2.5)的研制0.3848.11--在研
14堇青石质汽油车颗粒捕集器(GPF)的研制133.78297.05--在研
15高吸附脱附VOCs治理用分子筛转轮研制0.2872.67--在研
16高孔密度、超薄壁选择性催化还原催化剂载体(600/3)工艺参数和性能的改进、优化67.56---在研
17低膨胀氧化催化剂载体(400/4)工艺参数和性能的改进、优化176.67---在研
18低膨胀系数、低背压超大尺寸(直径≥304.8mm,高度≥254.0mm)堇青石DPF研制209.13---在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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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名称研发投入情况(万元)研发进度
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19低成本选择催化还原催化剂船机载体研制4.72---在研
20低成本、高质量稳定国六产品使用原料的国产化的研究19.31---在研
21高孔隙率的钇稳定氧化锆蜂窝陶瓷研制22.23---在研
22国五用选择催化还原催化剂载体(5mil)泥料性能改进和优化12.39---在研
23低成本高蓄热能力VOCs治理用重质蓄热体改进和优化3.62---在研
24重结晶碳化硅DPF性能改进、优化61.86---在研
25高孔隙率、低背压的柴油车颗粒捕聚器、汽油车颗粒物捕聚器堵孔泥研制9.42---在研
26柴油车NOx后处理关键技术41.8410.208.07-在研
27柴油车PM后处理关键技术40.2422.1215.43-在研
28柴油机后处理关键部件评价与产业化技术25.5319.300.78-在研
29汽油车颗粒捕集器及其催化剂技术研究——GPF可控制备技术开发34.288.9613.88-在研
30国六汽油车后处理系统的工程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汽油车GPF生产线建设62.1125.0613.17-在研
31一体式节能催化反应装置的研发---10.39完成
32一种圆筒状蓄热催化燃烧器的研究---10.93完成
33间歇性排放的有机废气收集处理技术的研究---16.59完成
34旋转式蓄热氧化装置的研发---10.21完成
35直燃式废气处理装置的研发---11.80完成
36旋转式蓄热催化氧化装置的研发---12.32完成
37用于旋转式蓄热氧化炉的密封装置---10.92完成
38旋转式筒式吸附浓缩装置的研发---10.19完成
39基于浓缩转轮和蓄热氧化装置的---18.67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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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名称研发投入情况(万元)研发进度
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有机废气处理工艺研究
40基于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低浓度有机废气处理工艺研究---9.39完成
41活性炭吸附装置的研发---11.15完成
42卧式喷淋净化装置的研究---9.54完成
43含焦油废气过滤捕焦装置的研发--42.20-完成
44防爆型成套燃烧器系统的研发--40.51-完成
45蜂窝状活性炭在VOCs废气净化工艺中高效应用的研发--34.00-完成
46蓄热氧化装置高温净化旁通技术的研发--39.22-完成
47过滤吸附材料高温热再生技术的研发--59.59-完成
48小风量升降式密封阀门的研究与开发-25.98--完成
49水平推拉式密封阀门的研究17.5929.36--在研
50便于装运的分体式旋转蓄热氧化装置的研究56.45114.33--在研
51拼装式多级过滤装置的研究9.0275.06--在研
52分子筛材料的研究与开发7.6940.07--在研
53偏心式连杆机构平面密封蝶阀的研究3.9736.85--在研
合计1,022.331,617.651,178.66750.86-

公司的研发项目主要围绕新产品及相关技术进行开展,因此公司的研发成果与研发项目相关联。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30项研发项目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23项在研项目,均按计划顺利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研发成果一方面优化了已有产品的品质及性能,另一方面支撑了公司新产品的不断推出,为国六标准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公司的研发成果对公司业务具有积极的影响。公司研发投入主要围绕蜂窝陶瓷载体、节能蓄热体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等主营业务,与公司核心技术及相关产品密切关联。因此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围绕核心技术及其相关产品展开。

1-1-346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利息支出389.58670.02689.73571.62
减:利息收入2.348.976.035.31
加:汇兑损失-51.35-149.025.00-6.42
加:银行手续费3.1122.163.643.54
加:贴现支出34.83107.93142.5121.67
加:担保费、贷款手续费及其他7.7326.68-73.26
财务费用合计381.56668.81834.85658.35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658.35万元、834.85万元、668.81万元、381.56万元,主要系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及票据贴现产生的贴现支出。2018年度、2019年1-6月,公司汇兑收益分别为149.02万元、51.35万元,主要系当期外币收入增长及汇率波动所致。

(5)期间费用率与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及财务费用率与公司比较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销售费用率(%)久吾高科13.126.607.868.20
国瓷材料5.404.492.973.85
海湾环境-10.1513.8414.80
平均水平9.267.088.228.95
奥福环保4.024.564.047.53
管理费用率(%)久吾高科13.056.877.909.23
国瓷材料4.785.505.166.03
海湾环境-6.829.157.84
平均水平8.916.407.417.70
奥福环保9.099.598.9813.75
研发费用率(%)久吾高科5.173.735.827.29
国瓷材料6.395.746.086.76

1-1-347

海湾环境-3.815.335.29
平均水平5.784.435.746.44
奥福环保7.816.526.018.09
财务费用率(%)久吾高科0.300.01-0.38-0.55
国瓷材料1.291.461.85-1.85
海湾环境-2.301.361.48
平均水平0.801.260.94-0.31
奥福环保2.912.694.267.09

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蜂窝陶瓷载体的终端用户是主机或整车厂商,直接客户为入围整车厂商供应商名录的催化剂涂覆厂商或封装厂商,因此公司的主要客户较为稳定。此外,整车厂商对零部件供应商都有就近配套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奥福均与下游催化剂涂覆厂商和整车厂商距离较近,相应运输费、差旅费等相对较低,因此公司销售费用率整体水平低于可比公司。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管理费用率存在一定的规模效应,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员工薪酬和折旧摊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多年来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深耕细作,将技术与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因此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大。公司财务费用率逐年下降但仍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以银行借款为主,报告期内利息支出金额较高,导致财务费用率较高。

2、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44.6278.5181.3847.86
教育费附加44.6278.4781.3847.86
房产税51.45108.7296.2139.64
土地使用税67.77253.74253.74145.01
其他11.9028.7724.9615.25

1-1-348

税金及附加合计220.36548.20537.66295.62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295.62万元、537.66万元、548.20万元、220.36万元。2017年度公司税金及附加较2016年度增加242.04万元,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营业收入逐年扩大,缴纳的增值税逐年增加,进而导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逐年增加;另一方面,2016年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将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因此2017年度的税金及附加较大。

3、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近三年,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按照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坏账准备64.78362.72265.58214.71
存货跌价准备37.23136.58--
合计102.01499.30265.58214.71

2018年度坏账准备金额较2017年度增加97.14万元,增长36.58%,主要系2018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较多所致。公司部分节能蓄热体客户回款较慢,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对该部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参见本节之“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一)流动资产分析”之“3、应收账款”。2018年度,公司因部分存货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6.58万元。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4、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其他收益情况如下:

1-1-349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4.11120.1895.82-
其他收益合计54.11120.1895.82-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七、非经常性损益”之“(二)政府补助”。

5、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政府补助104.20269.96209.79341.46
其他7.486.801.961.04
营业外收入合计111.67276.76211.75342.5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之“七、非经常性损益”之“(二)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销售合同终止损失--52.07-
其他5.0020.3113.430.51
营业外支出合计5.0020.3165.500.5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小。2017年,公司一台VOCs废气处理设备运往客户现场安装后,经双方友好协商,设备拆运回公司,产生52.07万元的直接人工、安装费用、制造费用损失。

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519.45738.701,235.6179.96

1-1-35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递延所得税费用34.09-94.23-162.9156.90
所得税费用合计553.55644.471,072.70136.86

报告期内各期,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36.86万元、1,072.70万元、644.47万元、

553.55万元。2017年度,随着公司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的增长,所得税费用随之增长。2018年度,公司所得税费用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一方面是由于公司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下降,另一方面是由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利润总额3,983.515,320.876,635.07749.3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97.53798.13995.26112.4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0.80-0.48-0.83-20.2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15.01-181.97-59.68-32.5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388.9426.8413.5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86-70.93-81.54-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9.3168.16185.2663.62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7.4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2.63--
所得税费用553.55644.471,072.70136.86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流动资产38,078.0660.0333,759.3258.4827,323.5256.2213,998.7742.77
非流动 资产25,355.1739.9723,971.5941.5221,275.9543.7818,734.1257.23
资产总额63,433.23100.0057,730.91100.0048,599.47100.0032,732.89100.00

1-1-351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资产总额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从资产结构来看,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呈现出上升趋势,主要系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增长较快。

公司资产主要构成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一)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金额 (万元)比例(%)
货币资金2,234.915.872,140.576.343,484.4912.751,595.8911.40
应收票据7,481.5419.656,805.2620.165,342.0819.553,339.2123.85
应收账款11,107.3829.179,762.9428.927,835.7528.684,760.4334.01
预付款项662.071.74865.422.56468.281.7190.550.65
其他应收款281.390.74186.640.55235.060.86542.773.88
存货15,853.7741.6313,485.4339.959,543.8034.933,606.1525.76
其他流动资产457.001.20513.051.52414.051.5263.770.46
流动资产合计38,078.06100.0033,759.32100.0027,323.52100.0013,998.77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现金12.728.5011.3712.39
银行存款2,213.782,123.673,473.111,583.51
其他货币资金8.418.40--
货币资金合计2,234.912,140.573,484.491,595.89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主要为银行存款。2017年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较上年增加1,888.59万元,主要系公司2017年10月及12月两次增资合计收到7,631.00万元投资款所致。其他货币资金系公司建设项目需受限的保证金,除少量其他货币资金外,公司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

1-1-352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龄均在一年以内,具体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银行承兑汇票6,683.545,696.614,548.833,053.71
商业承兑汇票798.001,108.65793.25285.50
应收票据合计7,481.546,805.265,342.083,339.21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业务下游客户多为催化剂涂覆厂商或封装厂商,多采用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2019年5月,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临邑支行签署了《青岛银行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以质押票据池中的票据及保证金为2019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2日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授信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质押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341.06万元。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已背书转让或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的金额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末2018 年末2017 年末2016 年末是否附追索权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期末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①=②+③1,530.333,274.983,112.39948.40
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承兑汇票②710.101,729.441,006.00485.33
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兑汇票③820.231,545.542,106.39463.07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④=⑤+⑥3,908.604,496.992,529.611,195.95
其中:其他商业银行承兑汇票⑤1,587.403,156.111,256.08379.06
财务公司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⑥2,321.201,340.881,273.53816.89

1-1-353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商业承兑汇票⑦610.00917.00835.00230.00
合计(①+④+⑦)6,048.938,688.976,477.002,374.35---

公司应收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其中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财务公司。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对于由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票据,由于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风险极小,因此公司在票据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应收账款余额12,209.4910,869.998,632.035,298.46
减:坏账准备1,102.121,107.05796.28538.0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1,107.389,762.947,835.754,760.43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2.512.823.112.41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当期营业收入42.41%注39.32%39.95%51.26%

注:根据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当期营业收入*2)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与公司业务规模、营业收入增加趋势相一致。2016-2018年各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1.26%、39.95%、39.32%,占比逐年降低。2016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1-354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系2016年公司销售收入中节能蓄热体占比较高,该类产品客户主要为钢厂,货款支付周期相对较长。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的合作期限、交易金额、行业惯例等因素,给予不同客户不同的账期。分产品大类来看,蜂窝陶瓷载体的客户账期一般在3-6个月,客户付款相对及时,对应的周转率相对较高;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客户一般采用3-3-3-1的付款模式,即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发往现场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金10%于验收合格安全运行一年后支付,实际业务中为保障项目进度,部分付款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对应的周转率相对居中;节能蓄热体的客户多为钢厂,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并留有一定的质保金,且节能蓄热体业务收入呈下降趋势,因此对应的周转率相对较低。总体来看,公司产品在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产品特点及相应的信用政策相吻合。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19.6.302018.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10,597.6189.31529.889,310.6888.12465.53
1-2年1,029.008.67102.90486.024.6048.60
2-3年151.261.2745.38625.575.92187.67
3-4年1.920.020.9662.490.5931.25
4-5年33.530.2826.8356.150.5344.92
5年以上52.780.4452.7824.930.2424.93
合计11,866.11100.00758.7310,565.83100.00802.89

续上表:

单位:万元

账龄2017.12.312016.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7,032.5982.80351.634,271.6082.78213.58
1-2年921.0110.8492.10455.578.8345.56

1-1-355

2-3年350.094.12105.03380.047.37114.01
3-4年142.871.6871.4452.711.0226.36
4-5年46.940.5537.56---
5年以上------
合计8,493.50100.00657.755,159.93100.00399.51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

82.78%、82.80%、88.12%、89.31%,2年以内的比例则分别为91.61%、93.64%、

92.72%、97.98%,考虑到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和节能蓄热体产品存在一定的质保金要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合理。

公司充分考虑了客户的信用状况,根据产品的结算特点以及历史回款情况,确定了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久吾高科国瓷材料海湾环境平均水平奥福环保
1年以内5%5%5%5%5%
1-2年10%10%10%10%10%
2-3年20%50%20%30%30%
3-4年60%100%50%70%50%
4-5年80%100%80%86.67%80%
5年以上100%100%100%100%100%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基本一致,选用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谨慎合理。

(3)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近三年,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部分多次交涉催要也未能追回欠款,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公司单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分别为138.53万元、138.53万元、304.16万元、343.39万元,占当年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2.61%、1.60%、2.80%、2.81%,占比相对较小,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资产质量相对较高。

(4)应收账款质押情况

1-1-356

公司以重汽橡塑的应收账款为质押标的,对公司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产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公司以潍柴动力的应收账款为质押标的为公司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的《有追索权国内池保理业务合同》提供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中质押用于上述借款及保理融资业务的余额为1,436.91万元。

(5)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时间客户名称与公司关系账面余额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2019.6.30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130.6717.45%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822.9014.93%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478.5112.11%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945.097.74%
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71.654.68%
合计-6,948.8256.91%
2018.12.31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778.5116.36%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294.6311.91%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193.6810.98%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025.869.44%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705.376.49%
合计-5,998.0555.18%
2017.12.3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570.0618.19%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496.1817.33%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637.307.38%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514.155.96%
山东鲁烟莱州印务有限公司非关联方478.005.54%
合计-4,695.6954.40%
2016.12.31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非关联方1,266.7823.91%
江苏永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80.077.17%

1-1-357

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非关联方340.806.43%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37.324.48%
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非关联方234.664.43%
合计-2,459.6246.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对应应收账款的形成时间、合同规定结算周期,期后还款等情况如下表: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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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30日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万元)形成时间合同规定结算周期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期后回款金额(万元)还款情况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2,130.672019年交货后得到买方的确认之后开具相应的发票,付款周期是收到发票之后90天,付款100%承兑汇票签收单476.00按时回款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822.902018年、2019年当月发货当月开增值税发票,开票后第4个月内付款上线结算对账单-陆续回款中,客户由于短期内资金压力,未能按时回款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478.512018年合同生效后1周内支付15%的预付款,货到现场后,支付45%到货款,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款,1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验收单300.00陆续回款中,客户由于短期内资金压力,未能按时回款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945.092019年确认收货后卖方开具发票,买方给予次月挂账,自挂账当月起5个月内以承兑方式付款签收单97.91按时回款
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571.652019年需方每月3号前将结算单发放给供方,供方凭结算单开具发票,发票要求在10号前提供给需方,发票入账后,两个月内付款上线结算对账单456.90按时回款
合计6,948.821,330.81
2018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万元)形成时间合同规定结算周期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期后回款金额(万元)还款情况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1,778.512018年合同生效后1周内支付15%的预付款,货到现场后,支付45%到货款,验收合格后支付30%验收款,1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验收单600.00陆续回款中,客户由于短期内资金压力,未能按时回款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1,294.632018年供方产品配送至需方总装配线且开具发票、需方挂供方往来账90日后付款客户的供应商平台上线数据1,294.63按时回款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59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93.682018年当月货当月开增值税发票,开票后第4个月内付款签收单210.00陆续回款中,客户由于短期内资金压力,未能按时回款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1,025.862018年确认收货后卖方开具发票,买方给予次月挂账,自挂账当月起5个月内以承兑方式付款签收单896.57按时回款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705.372018年交货后得到买方的确认之后开具相应的发票,付款周期是收到发票之后90天,付款100%承兑汇票签收单705.37按时回款
合计5,998.053,706.57
2017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万元)形成时间合同规定结算周期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期后回款金额(万元)还款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1,570.062017年供方产品配送至需方总装配线且开具发票、需方挂供方往来账90日后付款。客户的供应商平台上线数据1,570.06按时回款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1,496.182017年交货后得到买方的确认之后开具相应的发票,付款周期是收到发票之后90天,付款100%承兑汇票签收单1,496.18按时回款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637.302017年确认收货后卖方开具发票,买方给予次月挂账,自挂账当月起5个月内以承兑方式付款签收单637.30按时回款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514.152017年货到验收(经第三方机构化验合格)使用合格6个月后开票,支付60%货款,余40%货款作为质保金,无质量异议使用10个月支付,付款为现汇检测报告514.15按时回款
山东鲁烟莱州印务有限公司478.002017年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95%,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款验收单454.10未回余额为质保金,金额较小,回款中
合计4,695.694,671.79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60

2016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万元)形成时间合同规定结算周期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期后回款金额(万元)还款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1,266.782016年供方产品配送至需方总装配线且开具发票、需方挂供方往来账90日后付款。客户的供应商平台上线数据1,266.78按时回款
江苏永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380.072015-2016年收到发票后6个月付款检测报告372.33陆续回款中,未回余额较小
无锡威孚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340.802016年需方每月3号前将结算单发放给供方,供方凭结算单开具发票,发票要求在10号前提供给需方,发票入账后,两个月内付款上线结算对账单340.80按时回款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37.322016年货到验收(经第三方机构化验合格)使用合格6个月后开票,支付60%货款,余40%货款作为质保金,无质量异议使用10个月支付,付款为现汇检测报告237.32按时回款
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234.662016年需方在收到票后90天内,以90天的承兑汇票形式支付供方签收单234.66按时回款
合计2,459.622,444.57

1-1-361

4、存货

(1)存货变动情况分析

从存货构成来看,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占比较稳定,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占比波动较大;从存货变动情况来看,2017年末存货余额较2016年末增加5,932.67万元,上升146.89%,一方面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了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公司相应扩大了备货规模,另一方面主要系在产品显著增加所致;2018年末存货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4,013.25万元,上升40.25%,主要系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增长较多所致;2019年6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增加2,368.34万元,主要源于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的增长。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情况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 年末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原材料4,783.7612.494,252.4767.712,535.60118.441,160.76
在产品5,237.0735.623,861.44-5.584,089.85593.92589.38
自制半成品1,394.64-5.121,469.8637.121,071.96142.37442.28
发出商品726.06-13.50839.36157.97325.3646.66221.85
库存商品3,712.2321.223,062.30101.331,521.0327.621,191.88
合计15,853.7717.5613,485.4341.309,543.80164.653,606.15

①原材料波动分析

2017年末原材料增幅较大主要受业务规模扩张所致。2017年,国内重型货车产量大幅增长,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销量迅速增加,同时公司新推出的DPF售前工作进展顺利即将批量供货,导致年底备料增加较多;另外,2017年度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快速增长也导致原材料备料相应增加。2018年末原材料账面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1,748.99万元,上升67.41%,除业务规模扩张及产品种类增加的影响外,还受研发用量需求增加影响。随着我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的日益临近,2018年末公司加大对国六产品的研发投入和量产前的备料,不同于旧标准产品,国六产品种类更多、适用的原材料规格不同且存在MOQ(供

1-1-362

应商要求的最小采购量),故年底备料较2017年显著增加。2019年6月末原材料账面价值较上年末上升12.49%,主要为国六产品原材料及公司新建窑炉对应备料的增加。

②在产品波动分析

公司的在产品主要系VOCs废气处理设备处于生产、安装、调试等过程中,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已经发生的成本。

2017年末在产品账面价值增加3,500.47万元,增长比例为593.92%,主要受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快速增长所致。公司2016年及2017年VOCs废气处理设备新签合同的金额分别为2,128.49万元、8,474.75万元,收入金额分别为860.84万元、1,798.38万元,2017年末在执行合同金额增加较多,未验收设备成本金额较2016年末显著增加。

2019年6月末在产品较上年末增加1,375.63万元,增长比例为35.62%,主要系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一般在下半年度验收,因此半年末未验收设备金额相对较高。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未验收设备成本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名称未验收设备成本占在产品比例
索通发展RTO1,687.7531.56%
索通齐力RTO793.9314.85%
大千纺织RTO/RCO一体式设备237.644.44%
新绿化工RTO237.614.44%
北京印钞RTO209.803.92%
合计3,166.7359.21%

③自制半成品波动分析

公司自制半成品科目主要核算蜂窝陶瓷载体和节能蓄热体,经过一定生产工序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成仍须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工艺流程基本相似,生产周期约20-30天左右。近三年,自制半成品账面价值分别增加629.68万元、397.91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142.37%、

1-1-363

37.12%,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受产销规模扩张所致。2017年以来,蜂窝陶瓷载体销量大幅增长,2017年底自制半成品显著增多;2018年公司开始批量生产北美汽车后市场DPF,2018年底新增大量DPF半成品。2019年6月末,公司自制半成品较上年末保持稳定。

④发出商品波动分析

公司的发出商品主要系已发货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品,主要系上线结算和VMI模式造成。

2017年末发出商品账面价值为325.36万元,增长比例为46.66%,主要受已发货未上线结算的产品增加所致。2018年末发出商品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

513.99万元,上升157.97%,主要系公司为拓展北美市场,保证供货的及时性,与部分客户采用VMI模式即公司产品发往海外仓库,客户从仓库提货后货权转移,2018年末,已发往海外仓库存放的蜂窝陶瓷载体产品的金额为471.11万元。2019年6月末发出商品较上年末下降13.50%,主要系当期国外业务收入增长,海外仓库存放的发出商品金额较上年末下降12.86%。

⑤库存商品波动分析

库存商品主要为蜂窝陶瓷载体产品,该产品下游客户对供货时效性要求较高。供货及时性为载体公司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公司为保证及时供货,防止断货、缺货等现象发生,随时取得各个主要下游客户的前瞻性需求预测,通常会保持1-2个月的合理安全库存。

2017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2016年增加329.15万元,主要受2017年蜂窝陶瓷载体产销量大幅增长所致。2018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2017年末增加1,541.27万元,上升101.33%,主要原因系:①2018年公司产品种类不断丰富,DPF产品批量生产,导致该产品对应的库存商品等大幅增加;②2018年底公司提前生产部分国五产品,为后续国六产品生产适用的工艺及生产线切换调试提供保障时间。2019年6月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2018年末上升21.22%,主要系随着北美后市场订单增多及国六产品陆续生产销售,期末相应的DPF产品及国六产品备货量增加。

1-1-364

(2)报告期内存货增长速度快于营业收入增速和净利润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9年6月末2018年度/2018年末2017年度/2017年末2016年度/2016年末
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存货余额16,343.6216.8713,984.6740.259,971.42146.894,038.75
营业收入13,094.016.8024,827.2126.5919,611.71111.189,286.87
净利润3,429.9613.764,676.40-15.935,562.37808.19612.47

我国柴油车蜂窝陶瓷载体规模化市场需求开始于柴油车排放国四标准开始全面实施的2015年;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市场需求也是近几年随着国家环保监管的趋严才逐步形成。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业务和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都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业务上特点是产品种类不断丰富,规格型号不断增加,销售地域不断扩张,客户类型和数量快速增长,销售方式也应不同客户要求在增加,这些阶段性特点要求公司有充足的存货储备,为公司抓住市场机会,扩大市场份额奠定基础。

2017年度,公司存货增长比例为146.89%,高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111.18%,主要原因系在产品增长较多,在产品为VOCs废气处理设备在建项目成本,由于从投产到验收的周期较长,相关项目通常在次年确认收入,形成了一定的时间差异。剔除在产品影响,公司当期蜂窝陶瓷产品的存货增速小于蜂窝陶瓷产品的收入增速。2017年度,公司存货增速小于当期净利润增速。

2018年度,公司存货、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增长比例分别为40.25%、26.59%、-15.93%。存货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速的主要原因系为抢占国六市场,2018年度公司开始为量产国六产品备料,同时提前生产了部分国五产品,为后续国六产品生产适用的工艺及生产线切换调试提供保障时间,因此期末原材料及库存商品增加较多。

2019年6月末存货余额较2018年末增长比例为16.87%,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速6.80%、净利润增速13.76%的主要原因系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存在季节性,项目多集中于下半年度验收,因此上半年末在产品余额较高且上半年

1-1-365

度收入金额较小。

(3)存货减值测试的合理性

①公司整体存货减值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存货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存货账面余额16,343.6213,984.679,971.424,038.75
存货跌价准备489.85499.24427.62432.60
存货账面价值15,853.7713,485.439,543.803,606.15

公司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确认期末存货的账面价值。公司在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时,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于公司存在的库龄较长、滞销积压,在未来可预计的时间范围内很可能无法实现销售的存货,由于该部分存货短时间内无法实现销售且在可预计的时间范围内,由于缺乏经济性或生产的产品无法满足质量要求等原因,公司也无将其投入生产的计划,公司将该部分存货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二是对于公司在可预计的时间内可以实现销售的存货,公司将存货成本加上预计仍需发生的成本之和与预计的销售价格进行对比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16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系报告期前公司计提形成。经过存货跌价测试,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部分存货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公司分别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36.58万元、37.23万元。

②实施国六标准对公司存货的影响

公司蜂窝陶瓷载体的销售情况受国家不同级别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经历了国四升国五的过程,以及为国六的准备阶段,与公司产品相关车型在全国范围内尾气排放标准的实施阶段如下:

标准与公司产品相关 车型实施阶段主力载体产品
国四重型柴油车2015年1月-2017年6月国四SCR载体
国五重型柴油车2017年7月-2021年6月国五SCR载体
轻型柴油车2018年1月-2020年6月

1-1-366

标准与公司产品相关 车型实施阶段主力载体产品
国六重型燃气车2019年7月开始国六DOC载体、DPF、SCR载体、ASC载体,TWC载体、GPF
轻型车2020年7月开始
重型柴油车2021年7月开始

由上表所示,与公司主要产品相关车型的全国国六排放标准于2019年7月开始分车型分阶段陆续实施。公司为抢占国六市场,2017年即开始研发国六产品,2018年陆续参与国六产品型式检验,截至2019年8月23日已获得重型燃气车辆307项型式检验公告。

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末将是国五产品与国六产品并行的重要阶段,随着国六排放标准陆续实施,国六产品销量开始增长,国五产品销量将慢慢下滑,直至2021年7月,国六标准全面实施,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也将逐步转为国六产品。2018年度,公司积极为国六产品备料,以应对国六产品型号增多、需求增长。

截至2018年末、2019年6月末,公司账面与我国排放标准相关的蜂窝陶瓷载体存货按排放标准列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明细2019年6月末
账面原值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跌价准备比例
国四标准存货186.95166.4420.5189.03%
国五标准存货2,772.41125.702,646.704.53%
国六标准存货1,611.86-1,611.860.00%
合计4,571.22292.144,279.076.39%
存货明细2018年末
账面原值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跌价准备比例
国四标准存货220.50199.9920.5190.70%
国五标准存货2,908.60116.102,792.503.99%
国六标准存货1,134.54-1,134.540.00%
合计4,263.64316.093,947.557.41%

注:表格不包含北美后市场DPF和船机载体等存货金额。

截至2019年6月末,对于国四产品,期末存货余额不高且接近90%的存货

1-1-367

已计提跌价准备,剩余零星库存主要供应国四车辆维修等更换零部件;对于国五产品,2019年上半年度市场需求仍以国五产品为主,截至2019年6月末,国五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良好。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谨慎安排生产计划,以降低排放标准升级引起的存货跌价损失。

公司每年年末除了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的原则测算存货是否存在跌价之外,还会针对长库龄的存货中过时的原材料和滞销的库存商品考虑单独计提跌价。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充分。

(4)存货质押

2019年2月,公司与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902220901号”《动产质押合同》,约定以存放在公司仓库的存货为其2019年2月23日至2020年2月21日500万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滚动质押担保。截至2019年6月末,存货质押的净额为514.96万元。

5、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的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以待抵扣、待认证进项税及预缴所得税为主,由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借方余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报告期内各期末其他流动资产占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2017年末其他流动资产较2016年末增加350.29万元,上升549.34%,主要系公司2017年度新增长期资产及采购材料较多,导致待抵扣、待认证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二)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50.001.04250.001.18210.001.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0.000.99------
固定资产18,415.8072.6317,792.4274.2214,285.1667.1411,753.1562.74
在建工程2,136.898.431,297.515.411,883.778.852,919.4015.58
无形资产3,342.3013.183,380.2214.103,455.8516.243,521.29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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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41.550.1669.410.2975.600.3654.860.29
递延所得税资产441.191.74475.281.98381.051.79218.141.16
其他非流动资产727.442.87706.762.95944.514.4457.270.31
非流动资产合计25,355.17100.0023,971.59100.0021,275.95100.0018,734.12100.00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股权投资-210.00210.00210.00
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股权投资-40.0040.00-
合计-250.00250.0021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对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其中:2013年公司以货币出资210.00万元,持有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的股权。2017年,公司与湖北三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司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持有上海运百5.00%的股权。上海运百主要从事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及代理业务。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原可出售金融资产中山东临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19%的股权、上海运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5.00%的股权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分布特征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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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固定资产账面原值24,504.0523,057.0618,176.4514,619.2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2,840.8312,614.9111,170.279,000.43
机器设备10,453.619,291.336,304.025,042.47
办公设备505.35482.12214.98182.43
运输设备704.25668.70487.18393.89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5,375.034,551.423,178.072,152.8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2,005.481,668.691,074.08584.38
机器设备2,746.772,347.641,726.761,302.27
办公设备225.81184.31122.6284.77
运输设备396.97350.78254.62181.4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713.22713.22713.22713.2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713.22713.22713.22713.22
办公设备----
运输设备----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415.8017,792.4214,285.1611,753.1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0,835.3510,946.2110,096.198,416.05
机器设备6,993.626,230.473,864.043,026.98
办公设备279.54297.8192.3697.65
运输设备307.28317.92232.57212.47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非流动资产72.63%74.22%67.14%62.74%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总资产29.03%30.82%29.39%35.91%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753.15万元、14,285.16万元、17,792.42万元、18,415.8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规模持续增长,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和产品研制而增加的固定资产投入。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产能分别为275.00万升、400.00万升、612.50万升、367.50万升,产能较上年同期呈逐期上升趋势。从固定资产的具体构成来看,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随着公司产能和产品研制的投入逐步扩大,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比重逐年上升。截至2019年6月30日,因银行借款抵押而受限的固定资产净值为8,046.85万元。

1-1-370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折旧方法均为年限平均法,具体折旧年限及年折旧率情况如下:

公司 名称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设备
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年)年折旧率(%)
久吾 高科20-402.38-4.7510-127.92-9.50519.00811.88
国瓷 材料10-402.25-9.005-109.00-18.00518.00518.00
海湾 环境--109.50519.00519.00
奥福 环保204.755-156.33-19.003-519.00-31.67519.00

经对比,公司与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78米隧道烧成窑380.5179.08277.3924.04
102米隧道烧成窑601.9896.79435.8369.36
合计982.49175.86713.2293.41

公司存在少量因技术问题而闲置的机器设备,于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发生当年,公司根据其未来可变现净值对上述机器设备计提了充分的减值准备。除上述固定资产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固定资产闲置、废弃的情况,不存在减值迹象。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东厂工业园项目-36.55380.78202.71
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生产基地9车间建筑、结构及部分配套工程102.24102.24--
待安装设备1,970.151,158.721,502.998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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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期厂房工程---1,820.93
重庆二期厂房工程64.49---
在建工程合计2,136.891,297.511,883.772,919.40

近三年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2,919.40万元、1,883.77万元、1,297.51万元。2017年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6年末减少1,035.63万元,下降35.47%,主要系重庆一期厂房工程转固所致。2018年,随着公司梭式窑及梭式窑净化炉等待安装设备逐步投入使用,公司在建工程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586.26万元。2019年上半年,为满足国六产品生产需求,公司持续投入建设自动窑、梭式窑等机器设备,期末在建工程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839.3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项目预算及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6月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账面余额本期 增加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账面余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东厂工业园项目8,000.0036.55110.05146.60--96.56%
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生产基地9车间建筑、结构及部分配套工程840.00102.24-102.24-12.17%
2018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账面余额本期 增加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账面余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东厂工业园项目8,000.00380.78628.70972.9336.55-95.18%
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生产基地9车间建筑、结构及部分配套工程840.00-102.24-102.24-12.17%
2017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账面余额本期 增加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账面余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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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厂工业园项目8,000.00202.71413.61235.53380.78-87.32%
重庆一期厂房工程2,000.001,820.93160.381,981.30-10.2699.07%
2016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账面余额本期 增加本年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账面余额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东厂工业园项目8,000.001,404.703,725.824,927.81202.71-82.15%
重庆一期厂房工程2,000.001,436.54384.38-1,820.9320.5791.05%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无形资产账面原值3,758.153,751.553,740.033,715.05
其中:土地使用权3,657.113,657.113,657.113,657.11
软件及其他101.0394.4482.9257.94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15.84371.33284.18193.76
其中:土地使用权357.21320.54247.22173.89
软件及其他58.6350.7936.9619.87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3,342.303,380.223,455.853,521.29
其中:土地使用权3,299.903,336.573,409.903,483.22
软件及其他42.4043.6545.9638.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原值分别为3,715.05万元、3,740.03万元、3,751.55万元、3,758.15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3,521.29万元、3,455.85万元、3,380.22万元、3,342.30万元,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各期末无形资产金额较为稳定。截至2019年6月30日,因银行借款而抵押的无形资产净值为3,072.34万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比较分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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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工程、设备款389.44368.76606.5157.27
预付购房款338.00338.00338.00-
合计727.44706.76944.5157.27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及购房款。2018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7年末下降25.17%,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2017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2016年末上升1,549.28%,主要系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及预付购房款增加所致。2017年,公司为提高研发能力,购买数控深孔钻机床、液压挤压机、干燥设备等研发设备,上述设备于2018年陆续到货转入固定资产。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营运指标如下: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2.512.823.112.41
存货周转率(次/期)0.791.131.201.26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41、3.11、2.82、2.51,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变化造成。

产品类型应收账款周转率结算情况分析
蜂窝陶瓷载体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主要客户系催化剂涂覆厂商或封装厂商,信用期为3-6个月,客户付款及时,回款周期相对较短,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
VOCs废气处理设备VOCs废气处理设备的客户一般采用3-3-3-1的付款模式,即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发往现场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金10%于验收合格安全运行一年后支付,实际中为保障项目进度,部分付款可能存在一定滞后性,对应的周转率相对居中
节能蓄 热体节能蓄热体的客户账期一般在6个月左右多为钢厂,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并留有一定的质保金,加之节能蓄热体业务收入呈下降趋势,因此对应的周转率相对较低,周转天数相对较多

2016年度,公司节能蓄热体业务收入占比较多,因此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低;2017年度,公司调整经营结构,节能蓄热体业务占比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较为明显;2018年度,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增长明显,应收

1-1-374

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但仍高于2016年度;公司VOCs业务对应部分客户回款不及时,同时该业务存在一定季节性,上半年度收入金额较低,导致2019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近三年,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26、1.20、1.13,基本保持稳定。2017年度,VOCs市场增长较快,公司在执行合同较多,导致公司未验收项目成本金额较大,存货周转率较上年有所下降;2018年度,随着公司产品种类不断增加,DPF产品批量生产,导致该产品对应的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等大幅增加,导致存货周转率较上年有所下降;公司VOCs业务存在一定季节性,大多项目集中在下半年度确认收入,2019年6月末VOCs业务对应的在产品余额较高,导致存货周转率较2018年度下降。

2、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简称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期)久吾高科1.442.221.571.62
国瓷材料2.642.762.652.20
海湾环境-1.611.531.61
平均水平2.042.201.921.81
奥福环保2.512.823.112.41
存货周转率(次/期)久吾高科0.861.811.431.28
国瓷材料2.102.573.112.94
海湾环境-1.911.381.30
平均水平1.482.101.971.84
奥福环保0.791.131.201.26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反映出公司较好的应收账款控制情况。公司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与其自身产品生产及项目实施周期特点相符。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业务生产周期约为20-30天左右,其产品多为标准件,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受行业特点的影响,其产品多为非标件,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需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专门的设计、制造、安装,周期一般为3个月到1年,在此期间,相关产品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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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存货中反映,生产周期相对较长,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主要构成情况及其分析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金额 (万元)比例 (%)
流动负债22,044.4279.4519,650.5777.1413,332.2266.4512,602.1372.07
非流动负债5,702.6020.555,824.0822.866,730.1333.554,885.0127.93
负债合计27,747.01100.0025,474.65100.0020,062.36100.0017,487.15100.00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7,487.15万元、20,062.36万元、25,474.65万元、27,747.01万元,呈持续增长态势。一方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导致公司应付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等经营性负债规模增加;另一方面,公司积极运用各种外部融资工具筹集公司业务扩大所需资金。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7,481.05万元、4,682.68万元、8,957.47万元、11,771.18万元,扣除票据贴现取得的短期借款外,公司剩余需要偿付的短期借款分别为7,100.00万元、2,710.00万元、7,349.50万元、9,922.18万元。受限于目前的融资渠道,银行借款是公司重要的债务融资方式。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生产建设、研发投入、日常营运等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中主要为应付材料款、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及应付运费。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2,800.91万元、3,274.20万元、5,574.95万元、5,439.93万元,扣除票据背书支付的应付账款外,公司剩余需要偿付的应付账款分别为1,756.01万元、1,882.27万元、1,768.93万元、2,770.33万元。2017年以来随着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应付材料与运费相应增长;2019年

1-1-376

6月末,公司扣除票据背书支付的应付账款增长56.61%,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加强了供应商管理,部分供应商付款周期延长;②公司当期投产建设自动窑等生产设备导致期末应付材料费用较高。总体而言,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与公司业务发展规模、采购规模相匹配。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42.18万元、2,210.77万元、3,126.07万元、3,492.48万元,主要来自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该业务一般于签订合同、发货、验收等时点分别收取设备进度款。2017年以来受VOCs排放治理趋严的影响,公司订单迅速增加,预收款项相应大幅增长。

4、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625.00万元、4,500.00万元、3,500.00万元、3,400.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相对较高,不存在本金或利息逾期未偿还的情形。公司因重庆一期厂房项目,从银行借入3,0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借款利息支出进行了资本化,2016年度、2017年度利息资本化金额分别为20.57万元、10.26万元。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9.6.302018.12.312017.12.312016.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7.12%32.73%28.26%47.30%
资产负债率(合并)43.74%44.13%41.28%53.42%
流动比率(倍)1.731.722.051.11
速动比率(倍)1.011.031.330.82
财务指标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5,276.327,573.198,512.522,108.70
利息保障倍数(倍)11.238.9410.462.23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7.1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73和1.01,公司具有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2,108.70万元、8,512.52万元、7,573.19万元、

1-1-377

5,276.32万元,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偿还债务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23倍、10.46倍、8.94倍、11.23倍,保持在较高水平。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未来一年内需要偿还的短期借款(扣除票据贴现取得的短期借款)为9,922.1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350.00万元,公司可使用的货币资金和应收票据金额为4,878.88万元。公司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压力。

综上,公司目前保持合理、稳定的财务结构,银行信誉良好,债务结构合理,各项偿债能力指标处于合理水平,债务风险较小。同时,受限于目前的融资渠道,银行借款是公司重要的债务融资方式,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新技术产品的持续研发,对营运资金、生产建设投入以及研发支出需求均呈上升趋势,公司经营过程中具有一定流动资金压力,有必要通过发行上市募集资金等方式扩充长期资本,使资本结构与快速发展的趋势相适应。

(三)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期初未分配利润7,805.534,464.30-487.82-1,017.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9.964,676.145,566.46612.4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75.66614.3483.04
应付普通股股利-859.25--
期末未分配利润11,235.497,805.534,464.30-487.82

2018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7年末总股本5,728.35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859.25万元。上述分红款已于2018年9月5日支付完毕,2018年年末应付股利余额为零。除上述利润分配外,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利润分配情况。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1-1-378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4192.90-2,239.75-1,660.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3.58-2,990.04-2,213.60-2,013.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7.771,424.166,343.442,482.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4.32-1,352.311,888.59-1,186.24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6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372.9117,717.5910,906.113,736.90
收到的税费返还-25.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27414.311,035.77555.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43.1818,157.3411,941.894,292.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144.427,549.525,873.541,847.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109.014,448.462,708.211,732.61
支付的各项税费1,595.672,921.853,155.48882.8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77.153,044.602,444.401,489.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26.2417,964.4314,181.645,95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16.94192.90-2,239.75-1,660.06
净利润②3,429.964,676.405,562.3761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③=①-②-3,413.02-4,483.50-7,802.12-2,272.54

公司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均大幅小于公司实际结算金额,系公司主要通过承兑汇票进行结算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将收到的承兑汇票背书用于支付材料等经营性采购款,金额分别为1,532.49万元、5,956.14万元、7,414.74万元、3,649.21万元;用于支付工程和设备款,金额分别为1,379.06万元、2,573.64万元、1,315.76万元、1,083.49万元。从管理层分析角度,将上述金额与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1-379

到的现金”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相加,能够更好的反映公司的销售回款情况与采购支付情况,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 1-6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①8,372.9117,717.5910,906.113,736.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②3,144.427,549.525,873.541,847.48
背书给材料供应商③3,649.217,414.745,956.141,532.49
背书支付工程和设备款④1,083.491,315.762,573.641,379.06
回款金额⑤=①+③+④13,105.6126,448.0919,435.896,648.45
付款金额⑥=②+③6,740.7016,835.7612,714.323,221.57
营业收入⑦13,094.0124,827.2119,611.719,286.87
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⑤÷⑦100.09%106.53%99.10%71.59%

由上述模拟分析可见,近三年公司销售回款能力逐步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之间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净利润3,429.964,676.405,562.37612.47
加: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102.01499.30265.58214.7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827.741,373.791,042.17677.75
无形资产摊销44.5187.1590.4283.9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0.98121.3655.1226.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0.19--0.32-1.3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400.40703.98734.37640.20
投资损失--5.60-16.8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34.09-94.23-162.9156.90
存货的减少-2,358.95-4,013.25-5,932.67713.0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3,021.25-5,384.24-8,528.68-5,706.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573.882,252.784,656.571,055.39
其他-46.63-24.54-4.99-32.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4192.90-2,239.75-1,660.06

1-1-38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660.06万元、-2,239.75万元、192.90万元、16.9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12.47万元、5,562.37万元、4,676.40万元、3,429.96万元,两者之差为-2,272.54万元、-7,802.12元、-4,483.50万元、-3,413.02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主要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系公司使用收到的部分承兑汇票支付工程和设备款,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同时为了保证产品及时供应,公司相应扩大了备货规模增加了存货占款。

(1)使用收到承兑汇票支付工程和设备款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投入较大,公司将销售取得的大量票据用于支付工程和设备款等投资活动当中,进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从管理层分析角度,剔除票据支付工程和设备款等投资活动后,可以有效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16.94192.90-2,239.75-1,660.06
应收票据背书支付工程和设备款②1,083.491,315.762,573.641,379.06
剔除票据支付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③=①+②1,100.421,508.67333.88-281.00

(2)应收账款及存货的增加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同时为了保证产品及时供应,公司相应扩大了备货规模增加了存货占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变动1,339.512,237.963,333.562,014.98
存货账面余额的变动2,358.954,013.255,932.67-713.08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变动分析详见本节之“十一、资产质量分析”之“(一)流动资产分析”之“3、应收账款”,存货变动分析详见本节之“十一、资产质量

1-1-381

分析”之“(一)流动资产分析”之“4、存货”。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5.6016.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0.03--28.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48.976.035.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14.5722.8333.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605.962,906.612,196.432,047.09
投资支付的现金-98.00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5.963,004.612,236.432,04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3.58-2,990.04-2,213.60-2,013.79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受国家环保政策的推动,公司蜂窝陶瓷载体针对国四、国五及国六标准的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为满足相应技术及产量要求,公司持续购置机器设备、构建厂房等提高技术水平、扩大产能。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7,729.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11,978.7615,068.8513,964.0410,112.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978.7615,068.8521,693.0410,112.2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9,926.7712,061.8114,667.676,845.1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386.491,556.20681.93566.71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326.68-217.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320.9913,644.6915,349.597,629.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57.771,424.166,343.442,4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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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包含未终止确认贴现票据取得的现金,金额分别为1,045.56万元、5,454.04万元、6,719.35万元、3,028.28万元;公司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包含未终止确认贴现票据到期后兑付的现金,金额分别为

670.14万元、3,905.94万元、7,051.81万元、2,798.98万元。另外,2017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系当年增资所致。

(五)资本性支出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分别为4,276.28万元、4,132.45万元、4,764.96万元、2,334.34万元(包括支付的现金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不存在跨行业投资的情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迅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公司的原有固定资产规模与产能已不能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扩张产能规模,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产能而投资厂房车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购买的机器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2、未来资本性支出

未来三年内,本公司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

(六)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除票据影响外,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扩大,同时为了保证产品及时供应,公司相应扩大了备货规模增加了存货占款。该趋势对公司流动性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

为应对上述流动性风险,公司一方面将通过强化合同管理和款项催收,逐步提高应收账款的周转率;同时对存货规模进行合理控制,提高存货周转率,减小存货占款。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股东增资以及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渠道。公司财务部门通过监测现金、应收票据余额以及对未来一年内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

1-1-383

等具体指标,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本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对报告期内实际存在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披露。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的经营模式、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及使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综合来看,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技术及研发能力较强,所处领域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且已披露了影响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因素,公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二)承诺事项

无。

(三)或有事项

无。

1-1-38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及项目概况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52,340万元。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总投资截至报告期末已投入金额项目备案情况(项目代码)环评批复
1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24,601.7224,601.72102.242018-371424-30-03-046740临环报告表【2018】107号
2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18,487.6018,487.60-2018-500153-30-03-022756渝(荣)环准【2018】126号
3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3,007.303,007.30-2018-371424-30-03-049463临环报告表【2019】39号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594.656,594.65-2018-500153-30-03-022742渝(荣)环准【2019】036号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57,691.2757,691.27102.24--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时间进度

公司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时间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期T+1年T+2年投资总额
1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2年15,202.539,399.1824,6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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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2年9,168.739,318.8818,487.60
3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1年3,007.30-3,007.30
4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年6,079.65515.006,594.65
5补充流动资金-5,000.00-5,000.00
合计:-38,458.2119,233.0657,691.27

注:T指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公司技术储备与募投项目的产业融合情况,产品储备与募投项目的对应情况以及核心技术在募投项目产品中的应用和体现

公司技术储备的产业融合、产品储备的对应情况以及核心技术在募投项目中的应用体现如下表:

序号募投项目产品名称应用核心技术技术储备及产品储备产业化时间
1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车用SCR载体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 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 蜂窝陶瓷模具精密加工技术 烧成窑炉温场精密控制技术2013年已实现量产
2船用SCR载体2018年已实现量产
3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DPF2018年已实现量产
4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GPF2019年已实现小批量投产
5TWC载体2019年实现小批量投产
6DOC载体2018年实现小批量投产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设备,升级改造现有设备,可用于国六车用SCR载体和船机SCR载体生产,生产线运用的核心技术未发生变化。

(五)公司新产品获得相关认证的可能性及目前进展情况

公司与主要催化剂厂商、主机厂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够对客户需求及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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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沟通,公司产品在国四、国五机型项目中能够通过主机厂的发动机测试,并获得机型、车型的型式核准或型式检验公告。新产品认证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催化剂厂商的性能匹配测试以及发动机厂商的排放测试,对载体厂商而言,关键要素是载体的各项性能指标。公司新产品通过了公司、外部检测单位的性能测试,其中DPF载体已经在与国六标准类似的美国市场成功应用,船机产品已经批量出口到韩国,预计新产品通过测试的可能性较高,不存在重大障碍。

截至2019年8月23日,公司已参与17家下游厂商组织的机动车国六项目、非道路机械项目和船机新项目,涉及147项型式检验测试工作(共计56款发动机),测试工作主要包含载体与催化剂的匹配测试、发动机台架排放测试和整车(船)测试三个阶段,其中103项处于发动机台架测试阶段,40项处于整车测试阶段,4项燃气发动机项目已通过型式检验并取得公告,对应中国重汽92个车型的307个国六燃气车辆型式检验公告。预计2019年下半年各类国六发动机、车辆型式检验公告将持续增加。

如安装发行人产品的发动机或整车出现未能通过认证检测机构的情况,公司将通过进一步调整产品技术指标,增强与催化剂和发动机的匹配性。发行人已具备生产符合国际主流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的能力,如因发行人产品因素以外的原因导致发行人产品最终未能取得相关认证,发行人将进一步拓展其他国内客户及海外市场。

二、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安排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多年持续研究,自主研发并构建了以“堇青石材料结构及结晶控制技术”和“高性能蜂窝陶瓷载体制备工艺技术”为核心的技术体系和生产体系,在国内首次全面掌握了大尺寸蜂窝陶瓷载体从原材料配方、模具制造到烧成控制等规模化生产各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公司利用原有、新建车间扩大产能、实现产品多样化,实现多种类蜂窝陶瓷载体自动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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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生产;建立研发中心,持续挖掘蜂窝陶瓷领域的应用技术,进一步强化公司对前沿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满足蜂窝陶瓷载体市场的新兴需求,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三、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公司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3月3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符合公司发展需求,能够有效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与国家环保政策、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等相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备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向与国家环保政策相符

基于环境污染的日益严峻,机动车排放控制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通过化学及物理方法净化VOCs、NOx等,成为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我国国务院、原环保部相继出台了多项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随着我国各类机动车排放标准趋严,以及全球范围内对大气污染的重视,未来蜂窝陶瓷载体市场有良好的前景,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63,433.23万元;2019年6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及2016年末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12%、32.73%、

28.26%、47.30%,总体负债水平较低,财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在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领先并扩大市场份额,需加大产能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和其他融资渠道获得的资金将难以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提升市场竞争力并有效避免现金流紧张及负债率上升等问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项目实施具备可行性。

1-1-38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注重核心技术的内部积累。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蜂窝陶瓷核心技术。同时,公司通过开发自动化生产技术,形成了独特的产品配方、工艺和应用技术体系,提升了产品品质,降低了生产成本。在公司完整独立的供产销体系下,具备了较强的管理、服务及抗风险能力,公司的管理体系能够为募投项目实施提供有效保障。综上所述,公司具备大规模量产的技术条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联系

公司是大气污染治理行业内的领先企业,在催化剂蜂窝陶瓷载体研发、生产、制造方面具有多年丰富经验。目前,公司主要载体产品为SCR载体,DPF产品的产量和销量相对较小。随着公司不断开拓客户及环保排放标准日益趋严,DPF产品的需求量将会大幅提升,DPF产能不足将限制公司未来发展。年产400万升DPF载体山东基地项目计划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建设DPF载体全自动生产线,一方面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优势,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巩固行业地位;另一方面,公司将在现有商用车蜂窝陶瓷载体产品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别,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实力。

2、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本项目由奥福环保作为建设单位,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公司已取得下列土地、不动产权证:

证书编号地址土地/房屋面积(平米)到期时间用途权属
临国用(2015)第01310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136,8032065年08月07日工业用地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30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4号车间9,543.952065年08月07日工业用地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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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地址土地/房屋面积(平米)到期时间用途权属
鲁2016临邑县不动产权第0000131号临邑县花园大街东段路北5号车间9,559.582065年08月07日工业用地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利用原有厂房2座,新建生产车间1座,购置生产设备91套,主要包括原料混料系统、连续挤出机、连续微波干燥机、全自动梭式窑、自动磨边机、激光打孔机、堵孔机、自动围边机等自动化设备,同时完善其他配套公用工程,形成年产400万升DPF催化剂载体的全自动生产线。

本项目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1,527.006.21%
2设备投资16,304.0066.27%
3预备费891.553.62%
4铺底流动资金5,879.1723.90%
5总投资金额24,601.72100.00%

其中新增设备清单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
4号车间
1原料混料系统AFZ-M12T1900.00900.00
2泥料预混机ZBYH-240280.00160.00
3连续挤出机宫崎铁工-CH45011,800.001,800.00
4连续微波干燥机150.0050.00
5自动切割机AFQ-C400245.0090.00
6全自动梭式窑AFS-F76(含窑具)6300.001,800.00
7自动磨边机AFM-D500225.0050.00
8激光打孔机280.00160.00
9堵孔机AF425.00100.00
10自动围边机AF612.0072.00
11输送转运系统1110.00110.00
12在线检测系统1180.0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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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
13自动包装线180.0080.00
14尾气治理系统6200.001,200.00
15烟尘治理系统250.00100.00
16其他辅助设备1200.00200.00
小计7,052.00
9号车间
1泥料预混机ZBYH-240280.00160.00
2连续挤出机宫崎铁工-CH45011,800.001,800.00
3连续微波干燥机150.0050.00
4自动切割机AFQ-C400245.0090.00
5全自动梭式窑AFS-F766300.001,800.00
6自动磨边机AFM-D500225.0050.00
7激光打孔机280.00160.00
8堵孔机AF425.00100.00
9自动围边机AF612.0072.00
10输送转运系统1110.00110.00
11在线检测系统1180.00180.00
12自动包装线180.0080.00
13尾气治理系统6200.001,200.00
14烟尘治理系统250.00100.00
15其他辅助设备1200.00200.00
小计6,152.00
5号车间
1全自动梭式窑AFS-F76(含窑具)6300.001,800.00
2尾气治理系统6200.001,200.00
3烟尘治理系统250.00100.00
小计3,100.00
总计16,304.00

4、项目时间周期及时间进度

项目T+1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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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Q2Q3Q4Q1Q2Q3Q4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生产

5、项目环保评价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均为目前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设备高效节能,自动化程度高;产品为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项目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节约了水资源并减少了废水的排放量;生产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项目可以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

(二)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联系

年产200万升DOC、160万升TWC、200万升GPF载体生产项目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建设DOC载体、TWC载体以及GPF载体生产线。其中TWC载体和GPF为汽油车载体,在我国国四、国五标准下,汽油车主要采用TWC路线,国六标准实施后,汽油车将在TWC载体基础上加装GPF,该部分市场规模将逐渐加大。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要以柴油车SCR载体为主要产品,GPF仅有少量的样件销售。目前公司已掌握TWC载体和GPF的生产技术,随着汽油车TWC载体和GPF市场需求的增加,汽油车载体市场将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公司决定设立该募投项目,开拓汽油车市场。一方面充分利用重庆地区天然气储量丰富、价格低的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就近配套服务西南地区汽车主机厂商,提升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公司将在现有载体产品基础上,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别、提升自动化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下游市场,通过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

2、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项目由奥福环保子公司重庆奥福实施,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公司已取得下列土地权证:

证书编号地址土地面积到期时间用途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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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米)
211房地证2015字第06674号荣昌县广富工业园区37,5342065年03月05日工业用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3、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引进连续挤出机、全自动梭式窑、自动磨边机、围边机、在线检测系统、自动包装线等自动化设备,吸纳专业的生产管理人员,建设自动化程度高、针对性强的生产线,大幅增加DOC、GPF、TWC载体的生产能力,有效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强化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的市场发展地位。

本项目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1设备投资11,971.0064.75%
2预备费598.553.24%
3铺底流动资金5,918.0532.01%
4总投资金额18,487.60100.00%

其中新增设备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
TWC、DOC生产车间
1原料混料系统AFZ-M12T1900.00900.00
2泥料预混机ZBYH-240180.0080.00
3连续挤出机宫崎铁工-CH2401900.00900.00
4连续微波干燥机150.0050.00
5自动切割机AFQ-C400245.0090.00
6全自动梭式窑AFS-F76(含窑具)6300.001,800.00
7自动磨边机AFM-D500225.0050.00
8自动围边机AF1212.00144.00
9输送转运系统1110.00110.00
10在线检测系统1180.00180.00
11自动包装线1110.00110.00
12尾气治理系统6200.001,200.00
13烟尘治理系统25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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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
14其他辅助设备1200.00200.00
小计5,914.00
GPF生产车间
1原料混料系统AFZ-M12T1900.00900.00
2泥料预混机ZBYH-240180.0080.00
3连续挤出机宫崎铁工-CH2401900.00900.00
4连续微波干燥机150.0050.00
5自动切割机AFQ-C400145.0045.00
6全自动梭式窑AFS-F76(含窑具)6300.001,800.00
7自动磨边机AFM-D500225.0050.00
8激光打孔机280.00160.00
9堵孔机AF425.00100.00
10自动围边机AF612.0072.00
11输送转运系统1110.00110.00
12在线检测系统1180.00180.00
13自动包装线1110.00110.00
14尾气治理系统6200.001,200.00
15烟尘治理系统250.00100.00
16其他辅助设备1200.00200.00
小计6,057.00
总计11,971.00

4、项目时间周期及时间进度

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生产

5、项目环保评价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均为目前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设备高效节能,自动化程度高;产品为绿色环保节能产品;项目使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生产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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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处理后循环使用,节约了水资源并减少了废水的排放量;生产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项目可以达到清洁生产的要求。

(三)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联系

山东生产基地汽车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拟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设备,对山东临邑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的生产基地进行技术改进和提升。首先,升级改造现有设备,实现技术水平和品质管控的进一步提升,进而提高产品性能,满足排放标准升级需求;其次,改善作业环境,降低人工操作风险和经营成本,加强安全生产保障;此外,提升在线监测能力,降低人工操作损伤,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项目由奥福环保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山东临邑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本次改造是对公司原有生产线的技术升级,主要是购置相应设备及改造现有设备,不涉及到土地准备情况。

3、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将通过引进全自动梭式窑,更换手工窑,优化烧制成形工艺中的温度控制性能,提升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提高良品率,从而满足排放标准升级对蜂窝陶瓷载体性能的要求;公司还将引进连续烘干机、自动磨边机、自动连续丝切机等先进的生产设备,改进生产流程,提高加工精度,加工生产出符合下游客户需求的产品,满足市场发展需求。

本项目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1设备投资2,660.0088.45%
2预备费133.004.42%
3铺底流动资金214.307.13%
4总投资金额3,007.3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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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新增设备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车间单位单价(万元)总金额(万元)
1自动配料系统16号车间600.00600.00
2半成品连续转运系统25号车间50.00100.00
3自动连续丝切机45号车间40.00160.00
4连续烘干机25号车间60.00120.00
5自动切割机45号车间25.00100.00
6全自动梭式窑44号车间300.001,200.00
7自动磨边机45号车间35.00140.00
8在线检测设备26号车间120.00240.00
总计2,660.00

4、项目时间周期及时间进度

项目T+1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设计评估
设备采购
人员培训
设备调试、 试产

5、项目环保评价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增污染物及环保措施,原生产环保措施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七、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之“(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

(四)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及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联系

通过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公司将扩大研发规模、增加研发人员、改善研发环境,从而优化研发平台。项目实施后能够强化公司技术资源整合能力,促使公司产品性能进一步提升,强化公司现有产品竞争力的同时,促进新技术的成果转化,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将集中对非对称高性能蜂窝陶瓷过滤体、超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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膨胀催化剂载体、GPF、900cpsi薄壁蜂窝陶瓷载体、高性能碳化硅DPF等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开发,进一步强化公司对前沿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满足蜂窝陶瓷载体市场的新兴需求,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2、项目建设方案、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

项目将建设蜂窝陶瓷材料中试实验室、DPF耐久性评价实验室、蜂窝陶瓷材料性能研究实验室、催化剂评价实验室,购置完备的实验、检测仪器,为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和研发课题的开展奠定基础。项目由奥福环保子公司重庆奥福实施,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荣昌区广富工业园区。公司已取得如下土地权证。

证书编号地址土地面积(平米)到期时间用途权属
211房地证2015字第06674号荣昌县广富工业园区37,5342065年03月05日工业用地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3、主要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将通过新建研发中心,购置先进的研发实验设备、增加专业的技术研发人员,从而达到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中心的目的。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整体研发、试验能力将得到增强,一方面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另一方面将为吸引行业内优质的技术研发资源提供有利条件,从而进一步强化公司技术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及新产品开发能力,持续保持对行业先进技术的研发,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项目具体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1建设投资1,200.0018.20%
2设备投资3,958.0060.02%
3软件投资195.002.96%
4预备费投资267.654.06%
5研发费用投资974.0014.77%
6总投资金额6,594.65100.00%

其中设备投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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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主要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 (万元)金额 (万元)产地
蜂窝陶瓷材料中试实验室
1无重力混料机WZL-15P218.0036.00中国
2练泥机TL-300412.0048.00中国
3筛滤挤出机HG180×32548.0032.00中国
4连续微波炉KL-120kW-13125.0025.00中国
5热风干燥炉57.6m318.008.00中国
6双面切割机330/152.4型26.0012.00中国
7自动烧结炉23m?145.0045.00中国
8磨边机WYMJ330/20024.008.00中国
9围边泥混料机300L13.003.00中国
10围边机190-330型23.006.00中国
11自动开堵孔设备OM-DPF330-I185.0085.00中国
12数控深孔钻床KB-600A132.0032.00中国
13电火花线切割机SKD4112.0012.00中国
小计352.00
DPF耐久性评价实验室
1DPF耐久性试验台CDTS1450.00450.00英国
2颗粒数检测仪CPA100180.0080.00英国
3发动机台架基础设施-190.0090.00中国
4发动机台架GEM201L1160.00160.00奥地利
5颗粒物稀释风道测量系统PME-60001550.00550.00奥地利
6废气综合分析仪AMA i601350.00350.00奥地利
7汽车底盘测功系统AVL-201120.00120.00奥地利
8定容采样系统CVS-40001350.00350.00奥地利
9实验汽车138.0038.00中国
10车载尾气检测设备AVL-PEMS168.0068.00奥地利
小计:2,256.00-
蜂窝陶瓷材料性能研究实验室
1扫描隧道显微镜SNE-4500M1120.00120.00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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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名称主要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 (万元)金额 (万元)产地
2X射线扫描仪TOSCANER1140.00140.00日本
3CT扫描仪EXACT1620.00620.00德国
小计:880.00-
催化剂评价实验室
1催化剂小样评价试验台CT30001150.00150.00中国
2废气综合分析仪AMEXA-8001320.00320.00日本
小计:470.00-
总计:3,958.00-

软件投资如下:

序号软件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三维造型软件Preo E150.0050.00
2后处理系统分析软件AVL Aftertreatment工具包180.0080.00
3流体计算软件Fluent165.0065.00
合计:3--195.00

4、项目时间周期及时间进度

项目T+1T+2
Q1Q2Q3Q4Q1Q2Q3Q4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5、研发课题

本项目中研发课题主要如下:

课题名称课题概述
非对称高性能蜂窝陶瓷过滤体开发本课题对基于非对称成型模具的蜂窝陶瓷DPF载体制备技术、DPF入口孔径大于出口孔径的特殊结构,以及孔隙率和孔径、孔径分布可控的DPF制备工艺进行研发。相对于传统对称型蜂窝陶瓷DPF产品,非对称高性能蜂窝陶瓷过滤体可有效降低DPF前后压降,降低柴油机排气阻力,改善经济性能,满足未来经济性法规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要求。
超低膨胀催化剂载体研究本课题从堇青石合成机理入手,经小样试制、中试和量产工艺调试,优化原材料结构和烧成工艺,研发热膨胀系数低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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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课题概述
×10-6/℃、堇青石纯度高于99%的蜂窝陶瓷催化剂载体生产工艺技术,填补国内空白,满足未来机动车严格排放法规对催化器转化效率和使用寿命的要求。
GPF载体可控制备技术研发针对汽油车国Ⅵ排放法规对碳烟颗粒数PN的控制要求,项目研发过滤效率高于99%的汽油车颗粒物过滤器,实现微观孔径、孔径分布和孔隙率的可控制造,满足不同种类车辆对碳烟控制及涂覆催化剂的颗粒捕集器CGPF的要求。
900cpsi薄壁蜂窝陶瓷载体研发为满足汽油机和清洁燃料发动机气体污染物超低排放的要求,需要催化转化器载体具有低阻和超大比表面积,基于此,项目研发孔密度900cpsi、壁厚2mil的高性能堇青石蜂窝陶瓷催化剂载体。
高性能碳化硅DPF研发碳化硅质DPF良好的高温性能,可以承载较堇青石质DPF更高的允许碳载量,且碳化硅DPF对排气成分不敏感,使碳化硅DPF在柴油车排气后处理领域存在一定占比,基于此,项目研究开发重结晶碳化硅DPF,满足柴油车碳烟排放控制要求。

其中,超低膨胀催化剂载体研究属于报告期内的在研项目;高性能碳化硅DPF研发已于2019年立项,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公司的技术与研发情况”之“(三)技术储备情况”之“1、在研项目”。

6、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分为两年投资,第一年主要为软硬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逐步引进优秀的人才,并进行相关培训,同时进行研发课题研究,第二年进一步对课题进行研究、试验,公司将持续培养、招聘优秀研发人员,加大向科技创新领域研究的投入。

(五)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满足现有业务增长所产生的研发投入和生产销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业务和人员的规模不断增长使公司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公司需要补充一定规模的流动资金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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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2)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的需要

充足的营运资金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础,也是抵御市场竞争风险、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公司战略的需要,更是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体现。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需要足够的资金实力作为支撑。运营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增强,可以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的对外扩张实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目标

(一)未来发展规划与目标

1、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作为国内专业从事大气污染治理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的自主品牌企业,公司将不断强化品牌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培养、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投入,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为驱动,依托国家产业政策,坚持绿色发展路线,大力拓展下游应用领域,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力争用五到十年的时间,将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环保领军企业。

2、上市当年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市当年及未来三年的发展规划将紧紧围绕技术升级、智能制造升级、产品产能提升等方面展开,通过强化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拓展海内外市场,努力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

公司将依托目前的技术积累和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进一步针对非对称高性能蜂窝陶瓷过滤体、超低膨胀催化剂载体、GPF、900cpsi薄壁蜂窝陶瓷载体、高性能碳化硅DPF等蜂窝陶瓷载体产品,以及固定式有机废气蓄热燃烧技术、旋转式蓄热燃烧净化技术、蓄热催化燃烧(RCO)技术、含氮VOC废气催化氧化+选择性催化还原净化技术、吸附浓缩+燃烧组合净化技术等相关技术进行深入研发,结合目前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并与国家最新环保标准紧密联系,不断研发行业内先进技术,持续提升工艺技术书评及产品性能质量,提高公司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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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能力,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公司将依托齐全的产品种类,紧抓日益增长的市场机会,对现有蜂窝陶瓷载体生产线进行智能制造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各类蜂窝陶瓷产品的性能、品质和产能,优化公司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强化公司的市场应对能力,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将依托现有营销网络,不断完善营销体系,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建设海外营销网络,加强与海外客户的合作沟通,拓展海外市场;加大国内新客户开发力度,提升客户满意度,抓住国内尾气排放标准升级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份额。

上市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定期报告持续公告上述发展规划实施和发展目标实现的情况。

(二)公司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采取的措施

1、业务扩张计划

公司计划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业务规模,提高规模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一方面,公司将在山东临邑扩建蜂窝陶瓷生产基地,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设备,扩大DPF生产规模,提升制造自动化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从而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实力;同时,公司将在重庆建设SCR载体、DOC载体、TWC载体以及GPF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系列,扩大蜂窝陶瓷产品产能。另一方面,公司将对现有生产基地进行技术改进和升级,实现技术水平和品质管控的进一步提升,进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技术研发计划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强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点研究蜂窝陶瓷载体技术。公司在重庆新建研发中心,将与总部研发中心进行协同开发,优化研发流程,拓展研发团队,强化研发组织建设,积极跟踪行业研发动态和市场信息反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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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市场需求、研发趋势、项目规划之间形成高效、及时的互动平台。公司将坚持对新产品研发的持续投入,致力于提供满足日益严格的国家尾气排放标准的蜂窝陶瓷载体,努力向国外市场渗透。

3、市场拓展计划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的客户,主要包括重汽橡塑、潍柴净化、优美科、庄信万丰等业内领先企业,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目前公司在国内的商用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领域已与国内十余所厂商针对即将到来的新一轮尾气排放标准开启了合作研发等战略合作计划,提前占据未来市场拓展的先机;在国外的商用货车新车、后市场及船机载体等领域,公司亦与国外厂商广泛建立了合作并开始进行批量销售,确保了公司海外销售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公司VOCs废气处理业务凭借自身设备高效稳定的处理效率,以及在各行业内不断取得的优秀项目成果,随着国家对VOCs监管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未来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加强公司品牌推广,增强售后服务意识和技术服务能力,推动公司产品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广泛应用。

4、人才发展计划

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专业、高素质的研发、营销、管理人才是公司的重要资源。为实现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公司将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计划,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培训、薪酬、绩效和激励机制,通过外部人才引进和内部人才培养,构建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潜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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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股东在获取公司信息、享有投资收益、选择公司管理者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权利。公司制定并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保障投资者享有上述权利和具体保障措施。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相关规定,为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全面的保护。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应及时公平地报送及披露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公司的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充分披露信息原则、合规披露信息原则、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诚实守信原则、高效低耗原则、互动沟通原则。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及通函(如适用);(二)股东大会;(三)公司网站;(四)电话咨询;(五)媒体采访和报道;(六)邮寄资料;(七)实地考察和现场参观;(八)广告和其他宣传资料;(九)路演、分析师会议、主题推介等;(十)走访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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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下,并满足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

4、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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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后,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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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2)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同意。

(3)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生产正常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的预案,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如有)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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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公司证券部汇集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下列情况为前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三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5)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出现上述情形,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中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除此之外,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在现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增加了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的顺序、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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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章程(草案)》建立了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具体包括:1、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2、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3、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4、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吉庆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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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发明、王建忠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倪寿才、刘洪月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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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冯振海、武雄晖、刘坤、曹正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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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监事张旭光、张哲哲、闫鹏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核心技术人员黄妃慧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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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东于进明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马志强等4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红桥创投、科融创投、荣新投资、国联钢业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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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额不超过持有股份的25%,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人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本人所持奥福环保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11、红桥创投、科融创投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公司/合伙企业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合伙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公司/合伙企业任何时候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后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具体如下:

1、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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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盘价(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的,收盘价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

(1)公司回购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公司非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C.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

D.公司连续12个月内回购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

④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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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治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且不超过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总额;自公司上市后每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2%。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部治理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3个月内稳定股价的条件再次被触发。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上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50%。

③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实际控制人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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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④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十日内召开会议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如根据法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董事会应于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发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的15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②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对回购股份进行处理。

(2)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4、责任追究机制

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则实际控制人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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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票的承诺,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已就稳定股价以及欺诈发行上市事项出具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就欺诈发行事项出具股份购回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及“(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违反前述承诺,且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2、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违反前述承诺,且公司已经发行上市的,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发行人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对每股收益的影响以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分析,同时做出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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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728.3584万股,本次发行2,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都将增加,但鉴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增长,预计本次发行后,短期内本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优化资本配置,提升资本使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

本公司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对资本进行合理、科学、有效配置,实现公司发展最大化的资本配置,使募集资金尽快获得投资回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度

《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事宜,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明确了本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形式、决策程序、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最低分红比例,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为明确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制定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草案)》,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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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扩大业务规模,保持适度杠杆水平,促进净资产收益率提升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运用,保持适度杠杆水平,扩大资产规模,加大业务投入,强化协同效应,加强风控合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净资产回报率,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4)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议案和制度。本公司将严格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规范流程操作、提升风险专业管理水平,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管。

(5)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销售、研发、生产等部门的管理,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完善业务流程、配置先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改革绩效考核机制等手段,充分挖掘内部潜能,提升各部门的运作效率。未来公司还将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营运能力。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承诺:

(1)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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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人前述承诺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4、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发行涉及的每股收益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填补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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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人前述承诺若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参见本节“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等除权除息事宜,购回数量应相应调整),购回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价格应相应调整),具体程序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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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如对此负有法律责任的,将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促成公司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购回方案并予以公告,依法购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售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二级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购回的股份包括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且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3、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自有权机关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4、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安信证券在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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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无过错的除外。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奥福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所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八)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发生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之“(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损害发行人的利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红桥创投、科融创投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为避免对公司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除已经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以外,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与公司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

(2)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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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3)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公司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4)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公司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或本单位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包括:①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款;③委托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动;④为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⑤代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偿还债务;⑥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资金;⑦其他资金占用方式。

(5)如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则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前,本人将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否则,将股份转让价款用于对公司损失的赔偿。

4、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

(1)如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对发行人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③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④发行人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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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发行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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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发行人账户;

③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④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⑤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且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投资者利益。

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

红桥创投和科融创投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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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单位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于进明: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所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所得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③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④如果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其完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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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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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对于蜂窝陶瓷载体业务国内客户,一般先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协议,销售活动的开展主要通过客户向公司下达订单的方式进行。订单多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或通过客户专门的供应商信息系统等方式下达;对于蜂窝陶瓷载体业务国外客户,公司一般先通过邮件等方式了解客户的季度或年度订货需求,最终具体产品的销售数量以客户每次下发的邮件订单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蜂窝陶瓷载体业务已履行的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重要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当事人履行期限年度框架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订单合计金额 (万元)收入确认金额 (万元)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2019年1-6月2018年10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2,267.212,267.21
2018年度2018年1月签订,有效期一年,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5,684.645,980.38
2017年度2016年12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7,280.687,421.82
2016年度2015年10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4,405.904,904.53
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2019年1-6月2017年2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3,729.333,729.33注
2018年度2017年2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3,765.313,751.78
2017年度2017年2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5,002.25,004.87
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8年1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1,715.881,709.37
庄信万丰(上海)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5年8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1,684.941,680.20
2017年度2015年8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1,639.221,639.34
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2018年10月签订,具体销量以订单为准1,169.591,166.22

注:优美科汽车催化剂(苏州)有限公司2019年1-6月订单合计金额、收入确认金额为与其关联公司Umicore Autocat USA Inc.合并口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于2019年1月1日与潍柴净化签订了年度《采购协议》;于2019年1月3日与重汽橡塑签订了第一季度《采购合同》,于2019年3月29日与重汽橡塑签订了第二季度《采购合同》。公司与优美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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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万丰、中自环保签订的年度《采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有效期自动延续。报告期内,公司VOCs废气处理设备业务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重要销售合同如下:

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签订时间 (年/月/日)合同价款(万元)履行期限实际履行情况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齐鲁石化239,000m3/h风量RCO2018/4/151,364.242018年6月15日前安装完毕已验收
海湾环境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燕山石化47,000m3/h风量RTO2017/9/30664.27按照业主和供应商沟通的日期计算交货期已验收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240,000m3/h风量RTO2017/4/182,000.00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交货正在调试
索通齐力炭材料有限公司索通齐力275,000m3/h风量RTO2017/11/141,600.00在2018年6月30日前安装调试完成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正在调试

(二)原材料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金额大于500万元的重要采购合同如下:

1、2018年3月,公司与北京利宝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北京利宝泰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果壳粉等产品,合同对产品型号、单价、数量、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实际订货数量以订单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8日。

2、2018年6月,公司与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纤维素,合同对产品型号、单价、数量、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实际订货数量以公司每月下达给泰安瑞泰纤维素有限公司的订单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2018年3月,公司与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季度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氧化铝,合同对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订货数量以公司每次下达的订单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12月30日。

4、2017年,公司与IMERYS TALC AMERICA,INC签订Purchase Order(订单),订单约定IMERYS TALC AMERICA,INC向公司提供滑石,订单对产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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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单价、数量、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签订的重要年度采购合同如下:

1、2019年4月,公司与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阿泰欧法铝业(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氧化铝,合同对产品的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订货数量以公司每次下达的订单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2019年1月,公司与路赢化工(上海)有限公司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路赢化工(上海)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纤维素,合同对产品的型号、单价、金额、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订货数量以公司每次下达的订单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3、2019年1月,公司与大同市乐涂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大同市乐涂高岭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高岭土,合同对产品的型号、单价、金额、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订货数量以公司每次下达的订单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2019年1月,公司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年度《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硅微粉,合同对产品的型号、单价、金额、结算方式等进行了约定,订货数量以公司每次下达的订单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金额大于1,000万元的重要借款合同如下:

贷款方贷款金额(万元)合同编号借款期限 (年/月/日)利率
齐鲁银行德州分行3,000.002018年170011法借字第084号2018.3.29-2019.3.286.09%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荣昌支行3,000.00550104201500001982015.9.29-2020.9.295.60%
齐鲁银行德州分行2,000.002017年170011法借字第291号2017.11.14-2020.11.136.65%
齐鲁银行德州分行1,300.002017年170011法借字第166号2017.7.21-2020.7.206.65%
德州银行临邑支行1,200.002015年德银临邑字第80918201507200001502015.7.20-2016.7.19月利率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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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贷款金额(万元)合同编号借款期限 (年/月/日)利率
青岛银行德州临邑支行1,200.00862032018借字第00005号2018.12.13-2019.12.136.09%

(四)授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及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要授信合同如下:

授信方授信额度 (万元)合同编号授信期限 (年/月/日)
齐鲁银行德州分行3,000.002018年170011法授字第084号2018.3.27-2021.3.26
青岛银行德州临邑支行2,400.00862032018高授字第00002号2018.12.13-2019.12.13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1,000.002016年招济06字第21160203号2016.2.17-2018.2.16
青岛银行德州临邑支行1,000.00862032019高授字第00005号2019.5.22-2020.5.22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进行担保的情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重大违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吉庆、于发明和王建忠均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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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吕建华倪寿才刘洪月
王务林赵振王传顺

全体监事签名:

张旭光张哲哲闫鹏鹏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潘吉庆刘洪月倪寿才
孟萍冯振海武雄晖
刘坤曹正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签名:

潘吉庆于发明王建忠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程洁琼
保荐代表人:
盛力乔岩
法定代表人: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38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贾仟仞何诗博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凡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43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占铁华栾艳鹏许沥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肖厚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440

六、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号为众环验字【2017】170014号、众环验字【2018】170001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慧董宏磊

1-1-441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王中林蔡艳芳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应峰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42

关于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人员离职的说明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员工蔡艳芳已于本说明出具前因个人原因从本机构离职,蔡艳芳曾作为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于2015年3月13日出具了《北京奥福(临邑)精细陶瓷有限公司拟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号为北京亚超评估字【2015】第A024号),其离职不影响本公司出具的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应峰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443

第十三节 附件

一、附件内容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下列文件均可在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

1、发行保荐书;

2、上市保荐书;

3、法律意见书;

4、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公司章程(草案);

6、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7、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8、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9、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10、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附件查阅时间、地点

附件查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1、发行人: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经济开发区富民路南首东侧

电话:0534-4260688

传真:0534-4266655

联系人:武雄晖

1-1-444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电话:010-83321135传真:010-83321155联系人:杨晓波投资者也可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查阅本招股说明书附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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