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于2019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