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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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3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相应的会计政策予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最近一期经审计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未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同意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