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永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
董事仲长昊投弃权票,理由是:因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影响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最终结果,我无法对勤上股份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出判断,故弃权。
注:《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