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风华、季军、尚元贤、陈宝、陈更、闫小雷、高月华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对2019年度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年预计新增交易金额 |
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发动机部件 | 4,416.92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模具、售后件 | 2,330.37 |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汽车蓄电池 | 4,298.46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汽车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总成”)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黄文炳注册资本:147619.0000 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靓丽三街 1 号经营范围:生产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零部件;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饮用水供水服务;销售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及零部件;技术推广;经济贸易咨询;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及机械加工设备的设计、试验;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不得作为有形市场经营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动力总成为公司关联企业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汽车”)控股子公司。
(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奔驰”)
1、基本情况介绍
法定代表人:徐和谊注册资本:231977.639840 万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路 8 号经营范围:制造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设计、研制和销售乘用车(包括轿车)及其零部件,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合计
合计 | 11,045.75 |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奔驰为北京汽车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定价原则均是依据市场价进行定价,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追加2019年度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上述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