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19年10月29日11: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广州港技工学校转让一台轮胎起重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下属新港港务分公司将一台已不适应码头生产作业的轮胎起重机转让给广州港技工学校作教学使用,有助于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老旧设备再利用价值。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广州市穂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100%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东江口码头100%股权,可有效解决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商业惯例,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组建财务公司出资人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参与组建的财务公司调整出资人,乃正常经营所需,且此次出资人调整不涉及原组建方案的其他内容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