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8莱钢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发行的“08 莱钢债”(债券交易代码:122007)进行了跟踪评级: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维持本公司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8莱钢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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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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