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9日以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上午九时在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19号金运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
4、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有关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7)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38)。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议案三、《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3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可,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事宜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十届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