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36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3.财务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详尽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财会﹝2019﹞8号相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债务重组
根据财会〔2019〕9号相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 财务报表格式变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根据财会﹝2019﹞8号相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债务重组
根据财会〔2019〕9号相关要求,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 财务报表格式变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