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10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曙光
6.会议列席人员:梁美怡(董事会秘书)、李磊(财务负责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19-034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创新层公司需按格式要求编制和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3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