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9年10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预通知,于2019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和谊召集并授权董事兼经理马仿列主持现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9,91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7)。
关联董事徐和谊、闫小雷、马仿列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保险及相关具体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在方案内授权经营层办理与责任保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8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28日